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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1.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精神和学院党政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学院教育发展规划、教学改革规划、学期或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学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项目管理;负责专业建设、规划和评估;负责课程建设与评估工作;负责教学成果奖的培育、申报、评奖及推荐工作;负责教学团队的建设、评选与推荐工作;负责教学名师的评选与推荐工作;负责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作。
3.负责教务运行的组织与实施;安排全院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负责办理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负责各种校内外考试;负责学生申请查阅试卷工作;负责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的认定、通报工作。
5.负责培养计划修订、教学任务书的下达、授课计划的管理;开展教师讲课竞赛工作;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6.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的管理工作;负责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科竞赛、创新训练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教学工作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8.拟定学院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各类招生宣传;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9.完成学院党政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