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环境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及学术会议资助办法的相关参考范文,水利与环境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及学术会议资助办法院属各系部:为加快建设ldquo;双一流rdquo;、支撑学科绩效考核,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激励广大教师产出高水平成果的积极性,......
水利与环境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及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院属各系部:
为加快建设“双一流”、支撑学科绩效考核,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激励广大教师产出高水平成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本办法所指学科包括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力学等一级学科。
2.高水平科研成果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国家级规划教材、专著、科研获奖。
3.本办法资助经费均来自学科建设经费,作者需凭成果产出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发票报销,实报实销。
二、资助条件与标准
1.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学院教职工、学生或挂靠人员(含校外各类聘任专家),且署名第一完成单位为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College of Hydraulic &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2.发表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目录”,且符合学科方向的教研论文,资助论文版面费不超过1000元/篇。
3.发表在SCI、SSCI/EI源刊,且符合学科方向的论文,资助费用不超过3500元/篇。
4.出版社专著、教材,符合学科方向的,资助出版费用,一般不超过5万元/部(A级出版社)、2万元(B级及以下出版社)。
5.科研获奖,省部级科研、教学奖励每项资助,不超过8万元;国家级科研、教学奖励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6.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受邀参加在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会议(含在国外、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其论文(符合学科方向)入选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外文)、并在大会上报告论文的,给予资助部分经费,资助标准如下(不超过):参加在内地召开的会议2000元/次,参加在港澳台地区召开的会议3000元/次,参加在国外召开的会议10000元/次。原则上国内外学术会议每人每年不超过1次。
三、资助方式及程序
1.需参加会议的论文作者持国际会议邀请函(含会议程序册)向学院科研办公室提出参会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2.专著、教材、论文作者持所发表的专著、教材、论文原件、参加会议的资料(会议程序册及照片)等到学院科研办公室审核。
3.专著、教材、论文作者持签署意见的相关资料办理报销手续。
4.SCI、SSCI/EI源刊、科研获奖等均采用以成果产出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发票报销的资助形式。
四、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解决,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 2018年 7月 1日 起实施。
-- end --
篇2: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我校教育科研成果的管理,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育科研成果是指各级教育科研部门所颁发的教育科研课题实验立项和结题证书、教师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师编写的教材、教师参加教学技能竞赛的获奖等情况。
二.成果管理包括成果回收、成果推广与成果鉴定三大方面。
(1)成果回收
由各个系(部)教学秘书和学校教科室及时收集归档学校教师的各类科研成果。
(2)成果推广
由教科室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教师教科研成果的推荐和推广工作,保证时间、精力、经费方面的投入。
(3)成果鉴定
对于校级重点和立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立项,并做好课题阶段性验收和结题工作。
篇3:东大科研院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东大科研院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加强与对口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信息的获取与上传下达、策划组织与指导跟踪工作以及成果、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
1、负责成果的培育,各级各类奖励的组织、协调、申报与争取工作。
2、负责各类项目验收成果的收集,负责各类项目的组织鉴定。
3、负责院(系)、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的评估、考核。
4、负责论文的统计与奖励,标准的管理等。负责数字化校园数据库中科研论文的维护工作。
5、负责专利事务所的招标、监督、考核与评价,负责处理与专利事务所的任务和经费的协调。负责与专利事务所就具体代理项目的联系和管理。
6、负责学校内部及学校与外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纠纷处理。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普及与政策宣讲。
7、负责各类专利展览以及各级专利奖的组织和申报。负责各类专利推广,负责专利的转让与评估登记、资料保管;配合工研院实施专利的转让工作。
8、负责日常的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芯片保护申请的咨询工作。
9、负责在专利的审查过程中和授权后的各种事务性通知。
10、协调各类各级学术会议的组织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