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大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办法的相关参考范文,汉武大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图书馆各类型阅览室,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图书馆阅览区(室)管理通则(一)爱惜图书馆阅览区(室)所藏书籍、报刊等文献资料,以及计......
汉武大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图书馆各类型阅览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阅览区(室)管理通则
(一)爱惜图书馆阅览区(室)所藏书籍、报刊等文献资料,以及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和阅览桌椅,不得进行裁割、刻划、涂写或损坏。严禁窃书,违者照章处罚和赔偿,情节恶劣者送交学校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读者进入图书馆各阅览区(室)须保持安静、整洁、卫生,不得喧哗、朗读、大声接听手机、进食、吸烟、用火和随意抛丢果皮、纸屑。
(三)禁止在各阅览区(室)进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图书馆。
(四)不得用物品、书籍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座椅及其他设备。
(五)古籍阅览区(室)、样本阅览区(室)谢绝将书包、大书夹及各种书刊或雨具携入;未经许可,不得携入与摄影、复制有关之器材。
(六)校外读者按照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的相关规定办理进馆手续后,需到阅览区(室)阅览时,凭本人有效证件,按各阅览区(室)规定的阅览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本校读者需持本人校园卡进入保存本阅览区(室),通过入室验证方可入室阅览。
(一)为了保证查阅保存本图书的阅览座位,保存本阅览区(室)不接待自习读者;读者入室前应将书包、书籍存入临时存包柜。
(二)保存本阅览区(室)主要收藏图书的品种书,用以保证读者在其它借阅处借不到同种书时能在该区域查阅。保存本图书可就室阅览,可按律复制。
(三)有特殊需要的读者可申请保存本图书的短期外借,借期7天,读者须持校园卡办理外借手续,并按时归还,过期应缴纳逾期费5元/天。
第三条 期刊阅览室实行全开架管理。期刊可就室阅览,可按律复制。
第四条 古籍供本校教师、科研人员、研究生和作毕业论文的本科生使用。读者进入古籍阅览区须出示并留存本人有效证件(本校读者为校园卡),办理查阅手续。
(一)古籍实行闭架阅览,即阅览管理员将读者书写的索书单提交书库管理员,书库管理员持索书单进库提取古籍并交给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将古籍交给读者就室阅览。读者阅览完毕,将古籍归还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再将古籍交给书库管理员入库。书库管理员与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与读者之间均应办理交接手续,当面核对古籍名称、版本、册函数并进行登记签字。
(二)阅览管理员耐心地为读者提供古籍文献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代查、代检。
(三)有网络版、电子版与影印版古籍的,线装古籍原则上不提供阅览。
(四)善本古籍原则上不提供阅览,特殊情况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五)破损级别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古籍不提供阅览服务。
(六)读者阅览古籍时须注意:
1.阅览古籍前先将双手清洗并擦拭干净,必要时须戴专用手套。
2.阅览时,古籍应平置于桌上或阅览架上,不得将双手或任何物品放在古籍上面。
3.不得在古籍上面涂写任何文字或标记;若需抄写笔记时,请一律使用铅笔。
4.不得污损、折角,或以指甲折翻动、刮搓书叶。
5.阅读完毕,读者应将古籍按顺序整齐装入函套。
6.如有损坏,一般古籍,处以现时价十倍赔款;善本则处以现时价十倍以上至二十倍赔款,原书仍归本馆所有。
7.不得将书包、大书夹及各种书刊、雨具及摄影、复制有关的器材携入阅览室。
8.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手机应置于静音状态。
9.不得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室。
(七)校外读者到古籍阅览区查阅古籍,先按图书馆的统一规定办理进馆手续,到古籍阅览区后,凭本人有效证件,按古籍阅览区规定的阅览程序查阅。
第五条 电子阅览区(室)计算机仅供查询学术资源,提倡文明阅读,禁止聊天、游戏等娱乐性活动,坚决杜绝浏览和传播黄色及其它不良信息,不听劝告者立即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一律按国家有关法规、学校及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一) 本校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刷卡上机,一人一机;读者应严格遵守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 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读者本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设置,不得随意卸载和安装程序;更不得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读者下载的数据,须及时用闪存或其它方式转存带走,以免丢失;
第六条 多媒体阅览区(室)的主要任务是向本校读者开展外语、文学、艺术、科技知识等方面的视听服务,向读者提供公共网络服务,读者自带光盘学习服务,文字处理服务,影视欣赏服务等。
(一)本校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方能入室办理上机手续,再由管理员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上为读者登记,开通上机时间,通知读者上机座位号并指导读者正确使用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
(二)读者使用校园卡办理借用耳机和3D眼镜手续,使用完毕与管理员办理还回手续;
(三)读者应该爱护多媒体设备,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它软件、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参数;不得上不健康的网站,不得上网游戏或占用计算机上自习,图书馆网络数字声像资源只供在线观看,不得非法下载和拷贝。
篇2:师大图书馆电子文献阅览室管理办法
师大图书馆电子文献阅览室管理办法
1、本阅览室利用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及借书证进行读者上机身份认证及计费管理;即进入本阅览室上机必须持有本人借书证,凭证上机,收费标准为每小时0.5元;
2、本室主要为读者提供数据库检索、多媒体光盘阅读和上网学习。不得利用本室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或观看法律禁止阅览的有害信息;
3、上网读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z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4、对于违反制度的读者,按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通报、停止借书证使用权等处罚;
5、馆际互借读者须遵守本办法,持证、缴费上机,缴费标准同上。
篇3:师大图书馆普通古籍、民国图书阅览室查阅规则
师大图书馆普通古籍、民国图书阅览室查阅规则
1.本室所藏古籍,为国家文物,必须重点保护,实行闭架查阅,不外借;
2.读者进入本室,请出示证件,登记阅览;
3.未经本室工作人员允许,任何读者不得随意进入书库,所需古籍图书由工作人员提取;读者在本室阅览,当班清还, 不得擅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否则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罚;
4.校外读者须持馆际互借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馆办公室同意后,到本阅览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查阅;
5.爱护古籍,轻翻轻放,不得将手指沾湿翻书, 或将胳膊压在书上作笔记, 以防书页破损;请用铅笔作笔记, 以防污损图书;严禁在书上眉批、圈点、撕页、涂抹, 违者按本馆《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处理;
6.读者归还图书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部、册顺序检查,如有污损,从严、从重处罚;
7.归还的古籍应及时放入函套,入库归架,不得在阅览室存放;
8.为保护珍贵文献,古籍线装图书及民国图书、报刊原则上不允许复印、拍照,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借出或复制文献,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业务馆长批准,可视图书版本的珍贵情况对文献实行数字化加工,放置于图书馆局域网,供读者自行查阅。
9.复印线装书的个别页,须经业务馆长同意后,办理押证、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付古籍版本使用维护费,由工作人员陪同在本馆复印室复印。拍照者,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其视版本价值情况,按规定交纳版本使用维护费,在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拍照,严禁擅自拍照;复印或拍照不能超过全书的1/3,严禁整本复印或拍照。
10.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喧哗、大声交谈、接打手机;
11.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争当文明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