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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南交通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志愿者管理细则
为确保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达到既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又促进学生成长的目标,根据《京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及审批程序
1.每学年或每学期,图书馆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学生可根据图书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名应聘。
2.学生志愿到图书馆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需本人书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中心审批,图书馆筛选。
3.图书馆成立馆长、部主任、专任老师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凡经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筛选审查合格者,需先试用(试用期为2周),正式录用名单将在图书馆网上公布,并报学校资助中心备案。志愿者可自行向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申请参加志愿活动。
4.成为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即是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需参加图管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二、岗前培训
1.经过资格审核并获得许可的学生,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安排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组织、管理、纪律培训,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共同负责;二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负责。
3.培训后,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统一编号登记。
三、工作安排
1.工作岗位设置。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为图书馆日常一般性工作,包括图书期刊等资料的收取、搬运、上架、调架、下架、整架、修补、装订等,还包括书库形象维护、其他临时性事务等。图书馆将根据各部门工作内容设置不同的勤工助学工作、志愿服务岗位。
2.工作时间安排。图书馆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结合勤工助学学生的空余时间安排工作时间表,工作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勤工助学同学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约5-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约为20-30小时。
四、组织管理
1.在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图管会共同管理。资助中心对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定期考核。
2.实行分级逐层管理制度。在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的学生以部为单位进行分组,统一由部主任安排学生到不同工作点上岗。工作点老师负责具体考核和考勤并签字,部主任审核并签字提交管理小组汇总。
3.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将各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时间表交图书馆各部及各工作点老师。学生接到通知后,要按排班表准时到岗。各工作点老师负责通知、组织、管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4.勤工助学考勤管理。勤工助学学生到岗后,应首先告知当班老师并在考勤表上签到。图书馆各工作点老师每天对当天的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同学进行考勤登记,每月25日前由各部主任汇总时间统计表,报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负责人。
5.工作满一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可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申请其他岗位,待图书馆统一调配并批准后,再参加培训方可上岗。
五、工作纪律
1.勤工助学岗位职责
(1)准时到岗,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工作,首选自行联系其他勤工助学同学换班,并至少提前一天请假,请求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批准,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次选向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请假,今后利用空余时间补班。原则上每月请假不超过3次。
(2)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负责值班的勤工助学学生、志愿者应着“图书馆志愿者”服上岗工作,按图书馆的要求积极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偷懒取巧。勤工助学学生应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了解所负责库室的书籍分布情况,勤巡视、勤整架,带头爱护图书馆公物,对读者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制止。
(3)团结协作,互助互进。勤工助学同学之间应相互帮助,共同完成所在部门工作,先完成工作的同学应主动帮助未完成工作的同学;工作期间,在取得当班老师同意后,可适当休息;工作完成后,应完成当日值班工作内容记载,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4)热情服务,服从安排。在岗做到“四能”:能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解答读者的一般性咨询;能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为服务读者;能服从老师调配,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灯、空调、检测仪等。
(5)明确职责,忠于职守。在岗做到“五不”:不吸烟、吃零食;不上网做私事;不与他人争执、吵架;不私聊、嬉笑打闹;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1)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
(2)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活动者。
(3)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4)在勤工助学期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5)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6)弄虚作假者。
(7)对勤工助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行为。
六、奖惩办法
1.一个学期内,若无故缺席或早退,将适度扣除工酬;无故缺席或早退三次,立即终止其工作,本学期内不再安排图书馆其它任何勤工助学岗位。
2.工作期间,不能按图书馆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其教育指正无效者,劝其退出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3.工作期间,不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排,有明显的不合作行为,或有偷窃行为,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则立即终止其工作,今后不再安排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4.每学年,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管理小组与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协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表现,按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总人数20%评选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毕业实习时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志愿者服务按学校规定奖励学分;每学期服务满20个小时,经考核表现突出,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志愿服务,由图书馆择优推荐为校“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七、工酬发放
1.勤工助学工资将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因此,每名勤工助学学生需提供一卡通卡号,若一卡通丢失或卡号变动需及时告知图书馆勤工助学负责人,以便工资能按时准确发放。
2.图书馆每月汇总一次学生的工时、工酬,造表、签名后,交校资助中心审核。暑假、寒假期间,图书馆一次性汇总整个假期的工时、工酬,不按月汇总。
3.学校助学中心根据图书馆制作的工资表给勤工助学学生发放工酬,发放工酬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15日之间;若学生没有收到勤工助学工资,请于15日后带上身份证、一卡通到图书馆、学生资助中心、一卡通依次确认、认领。
本管理细则由京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负责解释,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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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京南交通学院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志愿者管理办法
京南交通学院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志愿者管理办法
根据《京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及审批程序
二、工作内容和管理
1.工作内容:值班、书刊收取、搬运、上架、调架、下架、整架、修补、装订,以及其他临时性事务等。
2.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一般人均5小时/周、16小时/月。勤工助学岗位由图书馆统一安排,学生勿随意换岗换班。工作点馆员负责检查、考核、汇总,提交部主任再汇总到馆。
三、工作纪律
1.准时到岗、请假报备。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工作,首选自行联系换班,并至少提前一天请假报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超过3次。
2.着装规范、明确职责。着“图书馆志愿者”服并挂牌上岗;敢于制止读者违规违纪行为;团结协作完成工作;及时完善值班日志并签字。
3.力求“四能”“五不”。能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解答读者的一般性咨询,能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服务读者,能服从老师调配协助关好门窗、灯、空调、检测仪等;不吸烟吃零食,上网做私事,不与他人争执,不私聊嬉笑打闹,
擅自离岗等。
四、考核奖惩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1)工作中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服从安排、有明显不合作、偷窃等行为者。
(2)因特殊原因,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工作者。
(3)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4)一学期无故脱岗三次,或其他对勤工助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者。
2.荣誉授予
(1)每学年,图书馆按学年向学生资助中心推荐校级优秀勤工助学候选人;连续多学期在馆勤工助学,毕业实习时授予图书馆 “书香使者”。
(2)志愿服务按规定给予奖励学(时)分;每学年,图书馆向团委推荐校级“优秀志愿者”候选人;每学期服务满16小时,经考核表现突出者授予图书馆“书香使者”。
3.工酬发放
图书馆按规定核准勤工助学学生的工时、工酬,提交校资助中心审核后,通过校园一卡通发放。若一卡通丢失或卡号变动需及时告知图书馆。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图书馆、学工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负责解释。
篇3:三峡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三峡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为了便于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机构及人员设置
为加强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三峡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校长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委员。
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三峡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靠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中心负责勤工助学的具体实施。中心设主任一人。
二、岗位设置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按年度进行调整,每年年底由各用人单位向中心申报下年度所需岗位数。
2.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由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委员会确定。
3.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凡事先未履行报批手续而自行安排的岗位,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不予发放酬金。
三、岗位类型
勤工助学工作类型主要包括劳务型和助理型。其中,劳务型主要有:学生宿舍卫生、教学楼卫生、校园卫生的清理等,助理型主要有:办公室助理、辅导员助理、信息员、编辑助理、图书管理助理、保卫值班员、播音员等。
四、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原则及条件
1.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安排学校界定出来的困难学生,若用人单位因特殊岗位需要安排非困难学生,需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批准后非困难学生方可上岗(特殊岗位是指有一定专长要求的岗位,如播音员、广播台机务等);
3.同等条件下,孤儿或父母均下岗家庭的学生优先;
4.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好;
(2)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较好;
(3)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守合同、讲信誉,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安排当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上学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上学年有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上学年因工作不认真,被用人单位考核为“差”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
五、勤工助学上岗程序
1.由中心公布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2.应聘学生到中心报名,领取由中心加盖印章后的“勤工助学推荐表”,并持“推荐表”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3.应聘学生如面试合格,即由用人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章,学生将签章后的“推荐表”交中心后,中心通知其上岗时间。原则上,每年3-4月份开始上岗,上岗时间为1年。
六、工作时间及考核标准
1.工作时间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按劳动时间、工作质量计酬,原则上学生每周工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个岗位每月工作时间上限为40小时。
2.工作考核标准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积极主动,踏实肯干;
(2)工作态度端正,虚心好学,尊重管理人员,遇事及时报告;
(3)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办公用品。
根据以上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上岗学生工作的优、良、中、差等级。
七、酬金标准及发放程序
1.酬金标准:
岗位名称
工作性质
工作时间
酬金标准(元)
优 良 中 差
助理型
岗位用工
1小时 5 4.5 4 3.5
临时用工
1小时 6 5.5 5 4.5
劳务型
岗位用工
1小时 6 5.5 5 4.5
临时用工
1小时 6 5.5 5 4.5
以上标准仅适用于困难学生,非困难学生的劳动酬金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2.酬金发放程序
(1)每月25日,各用人单位负责填报本单位上岗学生劳动实况考核表,交至中心。
(2)中心对所交考核表进行审核后制定酬金发放表,由学生处主管领导签字,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酬金发放表交财务处,再由银行将酬金直接划入学生存折。
八、经费管理
1.勤工助学经费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2.中心根据每月各用人单位的考核情况,合理使用劳务酬金,对勤工助学经费严格管理。
九、本管理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原《三峡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05〕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