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参考范文,《工程施工合同》word版本文关键词:施工合同,工程,word《工程施工合同》word版本文简介: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洛宁世纪华联承包人(乙方):洛宁通达钢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word版 本文关键词:施工合同,工程,word
《工程施工合同》word版 本文简介: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洛宁世纪华联承包人(乙方):洛宁通达钢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此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世纪华联房顶彩板房工程地点:京宁路与永宁大道路口二、承包内容
《工程施工合同》word版 本文内容: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洛宁世纪华联
承包人(乙方):洛宁通达钢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此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世纪华联房顶彩板房
工程地点:京宁路与永宁大道路口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工包料
彩板房施工:立钢柱、主梁、次梁,内外墙板安装,屋面、门窗、走廊等附属工程。
一层:共4间,其中2米×5.5米一间,3.3米×5.5米二间,6.6米×5.5米一间,外走廊1.35米,面积约103.5米2
二层:总面积约226米2,具体各房间面积与甲方协商决定。
三、工期:
开工时间:2012年
月
日
竣工时间:2012年
月
日
合同约定工期10天,如遇天雨,时间顺延。
四、质量标准
1、层高及钢材要求:
一层高3米,其中立柱12根,大梁6根,次梁8根,均用10mm×100mm×2.5mm方管制作,楼板用1.2mm厚U型镀锌钢承板,所有钢材除锈,刷防锈漆两遍。
二层前墙高3米,后墙高2.7米所有框架用40mm×60mm×1.5mm镀锌方管制作。
2、彩板要求:
墙板用双0.4mm铁皮,75mm泡沫,双白复合板。屋面板用上0.4mm下0.3mm,上兰下白,75mm泡沫复合瓦楞板。
3、每间1门1窗,门为防盗门,窗户为塑钢窗,尺寸为1.2米X0.9米。
五、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彩钢房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六、合同固定价款(含材料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等)
彩板房一层380元/m2,面积约103.5m2,二层260元/m2,面积约227m2,工程总价款98300元,工程结束后以实际面积计算。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保证乙方进场之前,路通电通。
2、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及工程布局。
3、安排专人配合乙方施工,负责工程监督,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
1、工程现场负责人不能擅离工地,服从现场甲方人员管理。
2、承担施工期间工地安全保卫工作。
3、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工人的施工安全、出现伤亡事故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保证进入现场的施工材料合格
八、工程验收
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1、一层完工后,支付工程款
元。
2、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总款。
3、合同外附加工程,以双方另行约定确定
4、本合同不包括土建及装修部分。
十、工程质量及期限
保修期一年,一年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
篇2:室外管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室外管网施工合同
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陕西方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承建的甲方海威财富广场A、B座商住楼室外 排水工程有关事宜,进行了认真协商,双方取得了一致意见,特订立了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工程承包内容
施工内容: 海威财富广场AB座商住楼室外排水工程(清包工)。
二、工期
2015年室外给排水工程年月日竣工交付甲方使用。
三、工程价格
雨水收集方井200元/个;1~1.5m雨水井600元/个;1.5~2m雨水井800元/个;铺设排水管15元/米;管道填沙保护15元/米;管沟素土回填30元/m3(以上综合单价含施工中所需的所有辅材、人工、机械费用)。
四、工程结算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预留5%保修金,保修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
五、违约责任
该工程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程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均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归甲方所有。
若因乙方的原因,不执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则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六、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室外工程统一技术标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终止合同,并
且拒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进场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安排。应对进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施工进度不能按计划完成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3、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现场已有的其他管线及设施,否则由乙方自行恢复,费用自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2、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以后若执行合同过程中需要增加内容,双方另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合同执行完毕及款项结清后自动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室外给水管网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 包 人:承包单位:
协 议 书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 给水管道工程确定由乙方承建。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常德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内容、范围及承包、结算形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现有给水管网及后期给水管网
4、承包形式:施工实行即图纸范围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的承包形式。
二、工期
1、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根据甲方要求达到的施工进度和通水时间。
2、到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顺延:
(1)不可抗力;
(2)重大设计变更或地质勘察资料不全面、不准确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3)非乙方原因的一周内停水停电达8小时以上;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 市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四、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暂定合同价为¥元整(人民币) 。(该价格不包括破绿化、道路费用,不包括给总包的配合费,配合费由甲方与总包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签证由甲方和施工方协商签订并计入工程决算)。
五、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的设计施工图纸、临时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用的临时水、电接驳点,具体施工用的水电管线及其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2、按菏泽市对合法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如因甲方手续不全造成工程被停工、罚款等后果,甲方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4、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5、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六、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2、按施工有关图纸、技术安全交底情况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组织人 员机械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地完成施工。
3、按甲方的要求编制好施工进度计划。
4、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时提供施工记录表、竣工图。
5、作好质量自检工作,保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6、服从甲方、工程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关于现场施工的管理。
七、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作为备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2、工程进展到工程量的 %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元整(¥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水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乙方公司开出的保修证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合同造价的%,即人民币 元整(¥元整);
4、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保修期(一年)满后并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确定已完成质保任务后十日内支付完毕。
八、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约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九、争议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进度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元。
2、任何一方不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造成对方的经济、名誉等损失,由
违约方承担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
结清工程余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篇三:室外道路管网工程承包合同
室外道路管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X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XXX
承包方(下称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XXX(砼道路,雨污排水、化粪池等 工程 ) 1.2工程地址: XXX 1.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自备各工种人员,一切使用工具及所有耗材。 1.4工程范围与内容:
2、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及技术交底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机械(含挖机)、包施工用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维护、包验收合格。 3、发包人只提供管网材料、沙石、水泥商品混凝土及电源。 方负责。
第二条 工程量及工期
1、工期:2013年X月X日开工,2013年X月X日竣工。如遇雨天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2、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及施工图纸,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单等技术资料施工。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在确保发甲方及本合同明确的质量标准的基础上,质量必须合格,符号国家现行《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市政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XLL34-2002国家标准JBCP50316--2000和承包单位承诺的质量标准。 2、路面及管网按照图纸进行放坡、如图纸不明的,按发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计算:总价=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 2、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3、本工程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
算。
4、施工中局部地方如应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不能送到位的,由乙方承担运输机械,费用甲
附表1
混凝土路面及管网工程量分项工程计价表
以上价格不含税价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在工程开工后 ,20天内视其完成工程量,按工程量的70%,预付工程款给乙方。其余工程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在工程结束一月内全部结清。其间,如乙方有返工修补不及时的,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按其工程量的2倍予以扣除相应款项。 2. 第六条设计变更
3. 按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施工。 第七条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处理、协调、执行甲方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文明施工的监督、
检查、控制与管理,行使奖罚,具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决定权与否决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否则一切经济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电源二级箱以上电源、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负责协调配和管理施
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
3、甲方现场提供施工活动板房一间,用于乙方放置施工用具。乙方所有工具自行保管。 4、 乙方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担。
5、如果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每个施工段的质量不合格,乙方则全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
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关于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
4合同约定或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违约 1.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在施工现场野蛮施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不服从甲方安排的,情节严重者要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解除合同无条件退出现场。 2.
尽管本合同中有其他的规定,但承乙方不应对分项过程中任一种情况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索赔要求。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2、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发生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发包人:承包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X月X日
篇3: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篇一: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合同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力、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综合说明:
工程以单价包干形式包干:包设计施工方案、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实验、包工期、包资料、包验收合格,如需要专家评审基坑支护方案,费用由甲方承担壹万元整(10000.00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土方工程工作完成后三天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合格,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无偿返修至合格。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乙方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经甲方认可后按实结算,若工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就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协商解
决,及时办理各种现场签证,并注明时间、部位和工程量。否则增加工程量的部分不予结算。
(二)工程单价
1、护坡工程计算方法,单价 195元/m2+ 195×(6.99%税金+2%管理费)=212.5元/ m2。总工作量按实际完成平方米计算,水、电由甲方承担。
2、微型桩工程,微桩工程计算方法:单价335元/m+ 335×(6.99%税金+2%管理费)=365元/m以深度每米计算,总工作量按现场实量为准。
3、设备、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甲方支付材料款30万元。
(三)工程款的结算与拨付办法:
工程施工进度全部完成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之内乙方根据合同、签证作出结算上报甲方,结算审计完后,在乙方提交完成齐全,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一式四份(另电子版一套)后,甲乙双方办理完成财务结算后甲方拨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工程造价的5%作为保证金,工程回填完成后,未发生质量问题后,甲方把余下的工程造价的5%的工程款拨付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提供电子版工程图纸
2、甲方派现场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甲方解决的问题。
篇二: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模版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计及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咸阳国际财富中心期二期基坑边坡支护、基坑降水的设计和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l、乙方按甲方要求和现场地质及地下水位情况向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须加盖有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印章,经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设计图纸由乙方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并经甲方认可,乙方根据论证认可后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完成设计方案内的全部内容,其中:
①、基坑降水乙方按甲方认可后的设计方案完成降水井成井的施工(洗井完成,每口降水井能正常抽水);
②、土钉墙支护工程量中已包含翻边、射角面积;
③、降水运行由甲方另行委托,不在本合同范围内,降水运行由乙方免费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
④、施工内容中,成孔泥浆用罐车抽排、外运和人工破桩头属乙方承担,其余渣土、砼桩头、冠梁开挖土的清理和外运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建工保险、包工具用具、包各种管理费、包税金、包办理属乙方施工中的政府部门各项法定手续及交纳乙方施工需要的地方政府的各项费用的方式承包,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工程造价:
1、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形式,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市场价格波动或政策性文件调整等因素作任何调整。
2、合同总价款指本工程基坑支护、降水井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本工程设计费、专家论证费、施工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试验费、水电费、监测费、税金,以及用于工程降水井成井施工和基坑支护的各项其他费用,合同内包含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均包括在内。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现场周边的一切情况,其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据此做出,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工程量计算有误或市场机械费用调整等因素提出调价要求。
3、虽然乙方的设计方案已经甲方及监理单位认可,但是当乙方的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因安全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而需要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调价要求。
4、本合同价款构成如下:
5、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设计院提出的设计方案的变动及调整(本条款仅指放坡系数调整及腰梁预应力调整)。
六、工期: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开始施工。
2、降水井及护坡桩的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l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影响除外,其工期应据实予以顺延)。
3、护坡工作随挖土开展而进行,乙方须保证每个工作面在挖土工作完成后8日内,完成护坡工程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影响除外,其工期应据实予以顺延)。
七、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设计的方案能够满足本工程的支护、降水要求,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和满足地下室施工的要求,对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合格。
3、工程质量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由此引起的费用与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延误工期、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又无积极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要求,组织专家对自己设计的咸阳国际财富中心二期降水及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确保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并经甲方审定认可,乙方严格按论证并审定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专家论证会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该费用不再单独计算。
八、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完毕后15日内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70%,其余30%在基坑回填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本合同支付工程款时,营业税及附加等相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收款收据及提供相关开票资料。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须及时将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本合同承包范围竣工验收至本项目室外土方回填完成期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无条件承担保修期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担负巡查责任。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内的障碍物(包括挖除原地坪至护坡桩打桩工作面、打桩后余留泥浆淤泥、砼桩头和冠梁完工后的余土;提供乙方施工机械进场道路和场地;提供基坑挖土与施工坡线的位置及场地和坑底标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开挖图、施工位置确认书、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网走向图等资料。
(2)甲方负责协调现场的道路畅通;协调土方开挖与支护施工的穿插进行及配合工作,
为支护施工创造合理的工作面;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表由乙方自备,水、电费由乙方按“天王社区”标准缴纳);属甲方手续不完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由甲方协调解决。
(3)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现场地质及地下水位情况,委托有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对咸阳国际财富中心二期降水及基坑支护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且完全满足工程需要,确保基坑开挖期间基坑周围的安全。设计方案须加盖设计单位印章,经专家会审签认和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力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并严格按认可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安排,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经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若乙方不能按照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令其返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自理。若乙方人员不予返工或违章、违反合同约定且不听劝阻,甲方有权停工或勒令退出施工现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与质量问题的一切损失及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确保基坑及周边建筑安全并设置护栏;对于由施工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完全责任。乙方负责对基坑及周边建筑的变形进行观测,并无偿给予基坑降水施工的技术指导。雨季施工应特别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特别注意坡顶出现的微小管洞要及时封堵。上述工作待总承包单位进场时将其移交给总包单位承担。
(4)乙方应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业务活动,积极主动配合土方开挖、桩基、施工总承包等单位施工。
(5)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乙方应予以配合和服从。
篇三:2、基坑支护工程合同-范本
基坑支护工程
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人: (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人:(简称:乙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基坑支护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下称:本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文件
第二条 设计文件及其组成部分
2.1、设计文件
根据双方共同盖章确认的,由设计单位 公司设计并加盖其合法有效印章的本工程全套设计图纸,具体:
专业:基坑 ;图纸版本: A 版;出图日期: ;共 张。
(1) 基坑支护设计环境信息图;图号: 1/31 ;
(2) 基坑支护设计施工综合说明;图号: 2/31 ;
(3) 基坑支护结构平面布置图;图号: 3/31 ;
(4) 6#、7#通道基坑支护结构平面图及设计说明;图号: 4/31 ;
(5) 第一层支撑平面布置图;图号: 5/31 ;
(6) 第二层支撑平面布置图;图号: 6/31 ;
(7) 基坑降水井平面布置图;图号: 7/31 ;
(8) 基坑支护剖面及节点大样一;图号: 8/31 ;
(9) 基坑支护剖面及节点大样二;图号: 9/31 ;
(10) 基坑支护剖面及节点大样三;图号: 10/31 ;
(11) 基坑支护剖面及节点大样四;图号: 11/31 ;
(12) 地下室与地铁车站连通道基坑剖面;图号: 21/31 ;
(13) 基坑支护剖面及节点大样六;图号: 13/31 ;
(14) 基坑支护剖面及节点大样七;图号: 14/31 ;
(15) 基坑支护剖面及节点大样八;图号: 15/31 ;
(16)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一;图号: 16/31 ;
(17)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二;图号: 17/31 ;
(18)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三;图号: 18/31 ;
(19)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四;图号: 19/31 ;
(20)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五;图号: 20/31 ;
(21)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六;图号: 21/31 ;
(22)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七;图号: 22/31 ;
(23)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八;图号: 23/31 ;
(24)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九;图号: 24/31 ;
(25)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十;图号: 25/31 ;
(26)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十一;图号: 26/31 ;
(27)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十二;图号: 27/31 ;
(28) 土方分区开挖示意图十三;图号: 28/31 ;
(29) 土方开挖出土口平面示意图;图号: 29/31 ;
(30) 基坑支护结构拆换撑图及施工说明;图号: 30/31 ;
(31) 基坑监测点平面布置图;图号: 31/31 ;
2.2、设计文件组成部分
与本工程各施工图纸相关的设计补充文件、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回复单及附件、设计说明、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图纸缺陷或遗漏、图纸会审记录、会议纪要及协商纪要等一揽子文件均作为设计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3、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出现遗漏、缺陷或错误的,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处理相关施工事宜,不得直接与设计人联系从而变更设计。承包人未通过发包人,自行与设计单位联系而变更设计的,不论发包人是否予以追认,均为违约行为;发包人不予追认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2.4、设计变更
2.4.1、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均有权修改或变更本工程设计图纸,但涉及本工程结构的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同意。
2.4.2、发包人行使修改或变更设计权利的,必须经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指定代表亲笔签名并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
2.4.3、发包人有权根据变更等决定增减相应工程量,届时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设计文件数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全套设计文件6套。另提供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加盖双方公章的设计文件共三套(盖章后发包人留存2套、承包人留存1套)。
第三条 承包范围
3.1、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所述的全套设计文件及其组成部分所涵盖的基坑支护工程、发包人招投标须知文件所列明的各项工作以及工程施工、其它为使本工程顺利通过验收、桩基检测等所必须实施的施工和一切工作。但以下工作内容不在本工程承包人承包范围,由发包人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实施,
3.1.1、土方开挖;
3.1.2、基坑回填;
3.1.3、钢筋混凝土圈梁、角撑、对撑、联系梁、围檩及换撑块施工;
3.1.4、基坑监测;
3.1.5、支护桩桩头处理;
3.1.6、钢筋混凝土圈梁、角撑、对撑、联系梁、立柱桩等拆除;
3.1.7、工程桩。
3.2、调整工程承包范围
发包人有权调整本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调整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机械及配套设备、包预应力管桩以及钢护筒、钢材等装卸、包运输、包采保、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临时设施、包施工水电费、包施工措施费、包场地临时道路铺设、包检验试验、包资料齐全、包一次性验收合格、包管理费、包利润、包税金、包各种规费、包第三者意外伤害险、包承担工程地质变化风险、包本合同条款中没有体现,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工作、使本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所须实施的一切工作、以及可预见及不可预见所有风险(含政府的政策性风险)等的大包干形式承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5.1、总工期
本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已踏勘过本工程现场,确认本工程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双方现确认本合同工期严格按以下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再另发开工通知书: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冬季及雨期施工以及恶劣气候、政府部门因为举办或举行集会、庆典、体育运动会等的暂停施工或施工的限制等条件。本工程施工不得影响发包人项目开发进度。
5.2、列情形工期可以顺延:
5.2.1、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程施工的;
5.2.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的。
第六条 合同价款
6.1、本工程合同固定综合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6.2、本工程合同固定综合总价为承包人完整完成合同约定之承包范围,约定承包方式验收合格所投入的全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
6.3、不论市场行情和政府政策如何变化,本工程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以工程施工进度作为进度款支付节点,工程施工达到以下支付节点并经发包人初步验收确认后10个工作日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工程款支付,其中:
7.1、本工程钻孔桩(含立柱桩)施工完成,支付合同固定综合总价的 30 %;
7.2、本工程深搅桩施工完成,支付合同固定综合总价的 20 %;
7.3、本工程旋喷桩施工完成,支付合同固定综合总价的 10 %;
7.4、本工程降水管井、观测井施工完成,支付合同固定综合总价的 5 %;
7.5、本工程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合同固定综合总价的 5 %;
7.6、第一层支撑梁拆除施工完成,支付合同固定综合总价的 10 %;
7.7、本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完成竣工结算后,经甲方确认,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
7.8、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5.0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二年(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完整工程竣工资料之日起计算),经甲方确认后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7.9、承包人在每次申请工程款付款时,必须提供由 市 地方税务局开具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