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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理学院值周工作制度 本文简介:丽水学院理学院值周工作制度为了响应学校关于建设和谐校园的倡议,并确保我院十二五规划建设的顺利推进,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现阶段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理学院实行值周制度,并根据值周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值周办法1.值周人员:值周工作由两位人员组成,值周人
丽水学院理学院值周工作制度 本文内容:
丽水学院理学院值周工作制度
为了响应学校关于建设和谐校园的倡议,并确保我院十二五规划建设的顺利推进,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现阶段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理学院实行值周制度,并根据值周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周办法
1.值周人员:值周工作由两位人员组成,值周人员开展值周工作,做好值周日记的记录工作;
2.值周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至晚上9:15。
3.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编制值周表,值周顺序确定后,一般不得调整。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整的,应报院办备案。
二、值周人员的职责
1.抽查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
2.巡视教学、办公、学生公寓、实验室等区域内的秩序、安全、卫生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分管院领导或相关责任部门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下班级听课,了解教与学的情况。
3.负责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尽力避免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主管院领导和责任部门报告。
4.要求每周至少有一次检查至少一个班级的到课情况。
5.参加职能部门的工作会议、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师生员工的诉求。
6.继续处理上一轮值周移交的有关事务。
三、值周要求与纪律
1.值周人员要结合院内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巡视、巡查和座谈工作,充分发挥督查督导职能。
2.值周成员要加强对学院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做好记录。
3.值周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值周任务,未经带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或者擅自安排他人代班。
4.院领导要加强对值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要加强对值周期间发现并已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检查的结果将作为个人和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要认真填写好值周日志,值周结束后,值周日志于次周一9:00前向下周值周人员进行交接。
理学院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值周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周
值周人员
1
第1周
朱志华
金凌野
2
第2周
朱海平
王艳
3
第3周
吴永芳
吴巧珍
4
第4周
马正义
洪涛清
5
第5周
杨明华
陈巧云
6
第6周
胡亚红
兰春霞
7
第7周
吴红玉
雷军
8
第8周
张春牛
刘细本
9
第9周
费金喜
范夏飞
10
第10周
沈秋仙
刘炉明
11
第11周
朱志华
金凌野
12
第12周
朱海平
王艳
13
第13周
吴永芳
吴巧珍
14
第14周
马正义
洪涛清
15
第15周
杨明华
陈巧云
16
第16周
胡亚红
兰春霞
17
第17周
吴红玉
雷军
18
第18周
张春牛
刘细本
19
第19周
费金喜
范夏飞
20
第20周
沈秋仙
王淑华
理学院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