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环学院创新团队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考核,团队,创新,学院
生环学院创新团队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生环学院创新团队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教师团结协作,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一五”期间初步建设成研究型学院的奋斗目标,特制订创新团队考核管理办法。一、运行与管理体制1.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全面负
生环学院创新团队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生环学院创新团队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教师团结协作,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一五”期间初步建设成研究型学院的奋斗目标,特制订创新团队考核管理办法。
一、运行与管理体制
1.
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全面负责团队内部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及相关资源的统筹安排等工作。
2.各团队在行政管理上直属学院领导,并定期接受考核、评估和指导,在学术管理上主要接受所在学科统一安排和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
3.
各团队应制订中长期发展计划,明确团队的总体目标,主要研究方向、预期完成的具体指标及年度工作目标等。团队每年年初要提出当年工作计划,年终提交团队工作年度报告。
4.
学院应努力为团队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定期地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各团队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把握团队的发展方向。同时,负责协调解决院内、外和学科团队之间在发展中所出现的各种相关问题。
5.
学院不同层次的研究平台,由学院统一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在满足研究平台自身需要的前提下,优先保证为学院各团队成员的教学、科学研究服务。
6.
学院原则上允许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条件成熟时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成立新的创新团队。
7.
一个聘期结束后,允许团队成员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优化重组。团队成员变动后,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实验用房可按进入团队时根据《生环学院用房管理办法》计算得到的面积从原团队调整出去(科研项目部分只计算独立承担部分),副高以下职称教师用房等资源归属原团队。具体实施由团队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8.
教学实验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创新团队。
二、团队负责人的职责
1.
团队负责人需协助学科负责人、学科方向负责人对学科或某一研究方向的工作负责。
2.
团队的建设应紧紧围绕学科方向和特色进行,团队成员保持相对稳定,以便集中力量形成团队及学科的优势和研究特色。
3.
负责或协助做好相关学位点的申报、建设工作。
4.
根据学科发展和团队发展需要,协助学院和学科制定、实施团队师资培养规划和人才引进工作。
5.
应根据本团队的发展目标和团队成员组成情况,制订适合于本团队的运作体制和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实验室管理等,确保团队的正常运作。
6.
负责落实、执行学院下达的与学科相关的各层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
7.
接受学院、学科对团队负责人的检查、考核和测评工作。
三、团队负责人的权利
1.
具有对本团队建设费的使用规划权。
2.
具有对本团队人才引进推荐和调配权。
3.
具有对本团队成员的考核、进修、晋升的建议权。
4.
具有对本学科、本团队发展规划的建议权。
四、团队考核
1.
团队考核分教学和人才培养、科技工作、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3项工作。
2.
学院对团队进行年度考核时,每项工作评出优胜奖、优良奖、鼓励奖各1个。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评出特色工作奖若干个。
3.
各团队可根据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对照团队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填报考核表并自行申报各个奖项。考核表最后的分值作为评比的参考依据。
4.科技工作以单位岗级得分为考核依据(即总得分除以团队成员总岗级),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以人均值为考核依据(即总得分除以团队成员人数),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以总得分为考核依据。
5.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院办公室主任和各团队负责人组成。各奖项最后由考核小组投票产生。
6.
学院年终考核奖将根据各团队的考核情况发放。优胜奖、优良奖(或特色工作奖)、鼓励奖得分分别为3、2、1。团队每得1分,考核奖在基准奖基础上上浮5%,得分为零的团队发放基准奖。办公室人员和没有进入团队的人员的考核奖由考核小组根据工作情况投票决定。
五、上述条款由学院负责解释。
生环学院
2008.12
附件1
生环学院创新团队考核评分细则
一、教学与人才培养
内容
类
别
具体项目赋分值
精品课程
国家精品课程
60
省级精品课程
25
校级精品课程
6
教改项目
国家级教改项目
30
省级教改项目
15
校级教改项目
5
院级教改项目
2
教学成果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100
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30
厅局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15
理论课授课工作量
人均100学时以上
2
研究生论文指导
国家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
40
省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
15
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
5
教学质量
省讲课比赛获奖(十佳/优秀奖)
15/10
校讲课比赛获奖(十佳/优秀奖)
8/5
院讲课比赛获奖
2
校教学质量优秀奖
5
学年教学工作考核A
4
学年教学工作考核E
-6
指导教师
指导学生数(本科生毕业论文和全日制研究生)
0.5*n1
导师制考核A
4
对学生开设讲座
3
担任班主任
2
班主任考核A
4
指导学生课外科技获奖
国家级奖项(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20/15/10/5
省级奖项(特等/三等及以上)
10/5
就业指导
所带研究生就业率≥95%
3*n2
所带本科生就业率≥90%
2*n2
其
他
计划外调课次数
-2分/次
二、科技工作
内容
类
别
具体项目赋分值
著作
教材
译著
国家级出版社专(编)著
主编
副主编
6
3
地方出版社专(编)著
4
2
论文
SCI收录论文(IF≥2.0以上)
6
SCI收录论文(1.0≤IF<2.0)
5
SCI收录论文(IF<1.0)
4
EI、ISTP收录论文
3
工大A类
2
项目
国家级重点(大)项目
20
国家级一般(面上)项目
15
省部级重点(大)项目
12
省部级一般(面上)项目
5
重大横向项目
15
其它项目
1分/10万
科学技术奖
类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00
国家级奖
150
100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50
30
15
厅、局级科学技术奖
15
10
8
专利
授权外国发明专利
10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8
其他
未按时完成课题验收
-5分/项
三、队伍建设与精神文明
内容
类
别
具体项目赋分值
人才引进和培养
入选国家级人才
30
入选省部级人才(省“151”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除外)
10
入选厅、局、校级人才
6
引进博士及以上人才
1分/人
荣誉奖
全国性荣誉称号
30
省部级荣誉称号
15
厅局、校级荣誉称号
6
院级荣誉称号
2
党建导师
担任学生支部党建导师
2
考核等级A
5
内部管理
活动组织、宣传报道
+2分/次
未按时上交各类材料
-1分/人.次
无故缺席会议
-1分/人.次
通报批评(实验室卫生、安全检查等)
-5分/次
其他
完成学科交给的其他任务
满分10
参加集体活动情况
满分10
说明:
1.
精品课程分值由负责人进行分配。
2.
理论授课工作量包括讲课工作量和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指导教师和就业指导中的n1和n2分别指学生数和教师数。
3.
出版社、学术刊物的级别按浙江工业大学人事处的相关规定认定。
4.
国内出版的英文期刊与同名(或实质同名)的中文期刊同等对待;不被SCI、EI和ISTP收录的国际期刊论文以A类计;作者、篇名、内容相同的不能重复计算;对期刊的增刊、无期号的专刊降一级对待,如核心刊物降为一般刊物处理;SCI收录的会议论文不记分;论文以前1年发表的统计为准,其中SCI、EI和ISTP收录的论文以科技处提供的信息为准。
5.
发表的论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进行计分,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分属于不同团队时,请相关团队协商进行计分。
6.
获奖、授权专利等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7.
纵向项目以和横向项目到款数以科研处当年年度统计为准,项目以统计年新上项目计。
8.
重大横向项目是指单一项目的年到款(技术开发费)≥100万元。
9.
团队内部活动组织、宣传报道认定,以信息报道形式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为准。
10.
各类会议的缺席情况、材料上交情况等以办公室记录为准。
11.
如出现教学事故(以教务处文件或通报为准),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行一票否决;科研上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事件(以科研处文件或通报为准),科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2.
队伍建设与精神文明的其他栏中,其他栏分值由学科办公室或学院办公室视具体情况给予评分。
13.
各团队合作承担的课程建设、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通过相关团队进行计分。
生环学院
2008.12
篇2:滨海联社标杆网点考核管理办法
滨海联社标杆网点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滨海,标杆,网点,联社,管理办法
滨海联社标杆网点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网点服务体系,更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考核督导,扎实推进网点标准化建设,有效树立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社”或“联社”)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网点标准化建
滨海联社标杆网点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网点服务体系,更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考核督导,扎实推进网点标准化建设,有效树立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社”或“联社”)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范围:全系统营业网点(含营销部,以下同)及员工。
第三条
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目标:建立营业网点环境管理标准;建立完善晨会标准流程和制度;塑造临柜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规范的服务流程;建立客户服务满意度管理系统;培养出一支优秀的员工团队。
第四条
本办法作为网点标准化建设考核依据和奖罚标准。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网点标准化检查组分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和基层网点考核小组二级考核。
第五条
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由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组成。
(一)负责定期与不定期对网点和人员进行检查、抽查,把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并予以全社通报;检查、抽查营业网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督导情况,记录情况是否到位。
(二)内部各分工人负责每月至少一次查看临柜人员监控录像,并不定期的对各个网点进行现场检查,作好详细记录,如有扣分,注明扣分原因(监控录像检查晨会流程规范、职业形象规范、柜员标准服务流程规范等内容,现场检查包括营业环境标准、职业形象规范、柜员标准服务流程规范和客户满意度评估等内容)。每次被检查网点及人员随机抽取。
(三)负责对营业网点考核小组上报的关于职业形象、柜员标准服务流程和晨会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及相应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对营业网点考核小组上报的关于客户满意度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及相应的指导工作。
(五)负责对营业网点考核小组上报的营业环境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及相应的指导工作。
第六条
营业网点考核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营业网点考核小组由营业网点负责人、合规员等组成。
(一)网点负责人在网点标准化推进期三个月内,每日一次对柜员进行巡检和现场督导,并作出记录与相应评价;三个月后,每周巡检一次并对柜员现场督导。召集召开晨会,组织柜员轮流主持,进行必要的主讲和点评。
(二)营业网点合规员负责全辖网点的督导,每月对各个网点进行现场巡检至少一次,每个网点至少抽取一名柜员进行现场督导或录像检查,并作出记录与相应评价;参加晨会,进行必要的点评与督导。
(三)
营业网点考核小组负责对检查后需要整改的员工进行培训辅导,将现场督导和考核情况,按月报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七条
考评内容为:营业环境标准、晨会流程规范、员工职业形象规范、柜员标准服务流程规范和客户满意度评估五个方面(附考核评分表)。
(一)营业环境标准(30分)
门外环境:
(1)网点外环境(门口、台阶、墙面、橱窗、天花板、自助设备)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垃圾、灰尘;无车辆乱停放,无被他人张贴小广告(1.8分)。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2)门楣标识、营业时间公告牌、灯箱等干净整洁(0.9分)。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营业大厅:
(1)营业大厅内地面、台面、桌椅干净卫生,无烟头、纸屑、垃圾、灰尘等(1.8分)。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2)营业大厅内无停放车辆,无杂物(1.5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3)营业大厅没有出现清洁工具(0.9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4)营业大厅内墙上配备电视机正常播放宣传、无过时的标识牌、宣传语(1.5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5)折页架(产品齐全)、展示架和指示牌摆放有序、醒目(0.6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6)填单台完好,设有填单模板,填写范例,空白凭条充足,摆放有序(1.2分);签字笔正常使用。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7)便民服务设施(长椅、点钞机、饮水机、一次性水杯、便民箱等)正常使用,摆放有序(1.8分);便民箱内备有针线、便签纸、老花镜、现金袋等;雨天设雨伞架、防滑垫、防滑提示牌等。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营业内厅:
(1)柜台标识牌符合规范要求(1.2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2)柜台玻璃、墙上无乱张贴现象(1.5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3)柜台面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私人物品(水杯除外)(1.5分)。一项未做到扣0.8分,扣完为止。
(4)凭证、物品保管有序,实行定位管理(1.5分)。一项未做到扣0.8分,扣完为止。
(5)柜台内无杂物堆放(1.8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6)柜台内墙上无乱张贴现象(0.9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7)墙上无过时的宣传牌(1.5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8)营业证照、金融许可证等悬挂整齐,不乱放(1.5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9)客户视线内没有出现杂物、垃圾(0.9分)。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10)机房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1.2分)。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公共物业:
(1)绿色植物盆内无纸屑(0.9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2)垃圾桶及时清理,干净整洁(0.9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3)洗手间干净整洁(0.9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4)网点内硬件设施(ATM、POS机等)运转正常,无杂物堆放或胡乱张贴(0.9分)。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5)储物间管理有序、干净整洁(0.9分)。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二)晨会流程规范(20分)
员工:
(1)员工站姿是否标准(1分)。一人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2)问候的热情与回应气势(1.6分)。一项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3)是否做仪容仪表检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1分)。一人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4)员工是否目光集中看主持(主讲)(0.8分)。一人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5)员工是否认真倾听(0.8分)。一人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6)对爱的鼓励是否热烈、整齐(1.6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7)服务理念口号、文明礼貌用语是否整齐、响亮(1.6分)。一项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8)员工是否在晨会中接听电话、打电话(1.6分)。一人未做到扣0.8分,扣完为止。
主管(主持人):
(1)主管点评是否讲到员工好的方面和需要改善的方面,点评是否达到2分钟(3分)。一项未做到扣1分,扣完为止。
(2)是否有安排表扬员工环节,表扬是否具体、真诚(0.8分)。一项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3)安排重点工作、传达文件表达等是否清晰(0.8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4)主持人表达是否清晰,声音是否洪亮(0.8分)。一项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5)是否有做晨会记录,记录的质量(0.8分)。一项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主讲人:
(1)营销经验或案例(主题训练)的内容是否有意义,对员工是否有启发,时间是否达到3分钟(3分)。一项未做到扣1分,扣完为止。
(2)主讲人表达是否清晰,声音是否洪亮(0.8分)。一项未做到扣0.4分,扣完为止。
(三)员工职业形象规范(10分)
(1)员工发型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长,女员工发型符合规范(1.5分)。一项未做到扣0.5分,扣完为止。
(2)女员工不浓妆艳抹
,女员工不涂有色指甲油(0.5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3)员工不戴夸张饰品(0.5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4)男员工不留胡须,员工鼻毛不外露(0.5分)。未做到全部扣完。
(5)员工鞋子为黑色皮鞋,袜子符合职业规范,男士不着白色袜子(1.5分)。一人未做到扣0.5分,扣完为止。
(6)同一网点柜台内人员着统一制服,保持服装整洁得体;见习柜员着正装(1分)。一项未做到扣0.5分,扣完为止。
(7)男士打领带,衬衣束腰,女员工着裙装时束腰(1分)。一项未做到扣5分,扣完为止。
(8)大堂保安着统一保安服装,保持服装整洁,随身携带值勤器械,不得脱离营业厅、及时引导分流客户(1分)。一次未做到扣0.5分,扣完为止。
(9)员工举止文雅,站姿坐姿端正(1分)。一人未做到扣0.1分,扣完为止。
(10)临柜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1.5分)。一人未做到扣0.5分,扣完为止。
(四)柜员标准服务流程规范(随机抽查3笔以上业务)(30分)
(1)柜员是否站立迎接客户、站立送客(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3人(含)以上可免。
(2)当客户走进柜台时,柜员是否主动问候客户:“您好/欢迎光临”(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3)柜员是否主动询问客户“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1.5分)一人未做到扣0.8分,扣完为止。(询问语言可依情况改变)
(4)柜员问候时是否与客户保持目光接触,是否面带微笑(3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5)是否声音清晰有热情(1.5分)。一人未做到扣0.8分,扣完为止。
(6)柜员在办理业务时,是否坚持双手接递(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高柜可视情况而定)
(7)柜员在办理业务时是否一直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请稍后”“请坐”“谢谢”“对不起”“麻烦您”等(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8)给客户签名时是否有提示客户签字:请核对、请签名,并配合正确动作(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9)客户取款,大额多张钞票是否过机(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10)对于客户的咨询,柜员是否认真解答,不推诿,声音清晰(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11)给客户现金是否告之具体金额,并提醒客户收好(2.4分)。一人未做到扣0.3-0.6分,扣完为止。
(12)客户离开柜台时,柜员是否主动向客户礼貌告别:“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
(13)是否站立送客(2.4分)。一人未做到扣0.6分,扣完为止。3人(含)以上可免。
(14)发现客户现场抱怨,而员工态度恶劣的行为。一人未做到扣3-6分,扣完为止。
(五)客户满意度评估(随机抽查5名客户)(10分)
被客户评为很满意得2分,
被客户评为满意得1.5分,被客户评为一般得1分,被客户评为不满意得0分。
第四章
督查考核与奖罚办法
第八条
督查考核主要分三种方式:现场检查督导、非现场监控检查、其它督查等考核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导
现场检查督导由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或基层网点考核小组,根据营业环境标准、晨会流程规范、员工职业形象规范、柜员标准服务流程规范和客户满意度评估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二)非现场监控检查
非现场监控检查由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小组成员按分工区域每月至少抽检5家以上单位。
(三)其它督查
主要是客户服务投诉、举报,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进行实地查证督查。
第九条
具体考核处罚标准:
1、现场检查督导或非现场监控检查考核:对每次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或晨会时及时反馈给网点负责人、柜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同时做好记录。若柜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第一次违规扣款100元/项,屡次重复违规的加倍扣款,直至处以待岗学习;同时,与违规积分并处。
2、客户服务投诉考核:如有客户投诉、举报到联社或上级部门的,经查实,属柜员过错的(下同),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300—500元;投诉到县长热线、银监、人行或其它监督单位的,每次扣500—800元;投诉到省联社或省级其它监督单位的,每次扣800—1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临柜人员因服务态度问题被县、市级媒体曝光的,根据情况轻重扣款1000—2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扣款2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网点负责人、合规员连带责任考核:在各级单位检查中被发现问题、投诉、媒体曝光的,营业网点负责人则负1.5倍的连带责任,按柜员所罚款的1.5倍同罚;网点合规员负1.2倍的连带责任,按柜员所罚款的1.2倍同罚;同时,与违规积分并处。
4、与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得分挂钩考核:联社网点标准化建设督查小组对标准化网点按年考评情况进行汇总考评后,评出:优秀、良好、达标、不合格四个等级。标准化网点考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优秀;达到85分以上的为良好;达到80分以上的为达标;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各网点考核结果与所在营业网点负责人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得分考核挂钩。对当年被评为优秀的网点,营业网点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加4分,并授予“标杆网点示范单位”称号;被评为良好的网点,营业网点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加2分;被评为不合格的网点,营业网点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分扣5分。
5、与优秀员工(团队)评先考核:
评定的等级与优秀员工评比相挂钩,被评为优秀的网点评选优秀员工时名额适当增多;被评为不合格的网点,取消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由滨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一条
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8
篇3:嘉善县教学能手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
嘉善县教学能手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嘉善县,评聘,能手,管理办法,考核
嘉善县教学能手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嘉善县教学能手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嘉善县《强师工程总体规划(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强师工程总体规划》将县教学能手列入嘉善县名师职务系列。教学能手,既是专业性称号,又是荣誉性
嘉善县教学能手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嘉善县教学能手评聘和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嘉善县《强师工程总体规划(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师工程总体规划》将县教学能手列入嘉善县名师职务系列。教学能手,既是专业性称号,又是荣誉性称号。
第三条
县教学能手的评聘范围和对象:全县中小学(含中专)、幼儿园三年以上具有教育教学实绩的在职专任教师。
第四条
县教学能手的评聘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努力学习和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三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的先进荣誉称号;
(2)年度考核至少获得过一次优秀等第。
2、业务水平要求:教育思想端正,素质教育意识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教学成绩优良,或辅导学生成绩突出,深受学生与家长的好评,在本学科内有一定知名度。近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承担片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1次,或校级公开课3次及以上;
(2)获得片级课堂教学业务二等奖及以上;
(3)所写论文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课件、教具制作等教学业务评比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合计二项以上;
(4)主持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至少一项。
3、基本素质要求:
(1)近三年参加县继续教育有关统一测试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2)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必须具备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3)50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核合格及以上证书,并能在课堂教学中较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4、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与职称要求: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助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5、破格评聘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评聘,破格条件如下:三年内符合以下五项中的任三项条件可以不受以上第三条规定的年资条件和第四条第4款规定的职称要求的限制。
(1)至少获得一次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2)至少获得一次县级教育教学评比一等奖及以上业务奖项;
(3)至少主持一项县级立项课题或至少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
(4)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有关文化素质竞赛获市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5)获县“双高”课、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不再参加评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聘县教学能手: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有偿家教并经教育不改;
(3)歧视后进生,并因教育教学失当造成学生流生;
(4)其他师德师风问题严重,影响很坏。
第五条
教学能手评聘办法。
1、县教学能手实行申报审核制。不设名额限制。先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再由学校和县学科组签署意见,最后由教育局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加以公示,最后确定聘任。
2、县教学能手,每年聘任一次;每届聘期三年;连任三届者不得连续申报。
3、审核聘任组织工作,由教育局人事科主持。
第六条
县教学能手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县教学能手,由教育局发给聘书,并可以优先申报上一级名师职务;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2)县教学能手,享受名师职务津贴;
(3)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参加县骨干教师培训班。
2、义务
(1)每年至少承担一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
(2)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有一定质量的论文,其中届内至少有一篇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3)一届内,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县级立项课题;
(4)每年按规定接受县、校两级考核。
第七条
县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办法。
1、县教学能手实行动态考核管理。一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一次未达标,给以书面提醒,并暂停发放第二年津贴,等第二年考核达到规定要求,再补发全年津贴;连续两次未达标,取消其教学能手称号,并暂停一年申报资格。凡被举报有第四条第7款所列情形之一者,自查实下月起自动取消县教学能手名师职务。
2、凡调离教育工作岗位的,自调离下月起,自动脱离县教学能手名师职务。
3、县教学能手考核管理工作,由强师工程办公室主持。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嘉善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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