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范文 方案 计划 总结 报告 体会 事迹 讲话 倡议书 反思 制度 入党

王荣洲律师函业务委托的操作指引

日期:2020-04-30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王荣洲律师函业务委托的操作指引 本文关键词:指引,委托,操作,业务,律师函

王荣洲律师函业务委托的操作指引 本文简介:律师函业务委托程序的操作指引王荣洲律师谁都讨厌收到律师函。为什么?因为它通常带来坏消息,意味着你遇到了麻烦。你得采取行动,做出相应的反应,否则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方的制裁措施,常见的就是诉讼制裁。准备良好的律师函会给纠纷带来严肃气氛,这种气氛在律师介入之前是不存在的。律师的特殊身份必然导致律师函有区别于

王荣洲律师函业务委托的操作指引 本文内容:

律师函业务委托程序的操作指引

王荣洲律师

谁都讨厌收到律师函。为什么?因为它通常带来坏消息,意味着你遇到了麻烦。你得采取行动,做出相应的反应,否则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方的制裁措施,常见的就是诉讼制裁。准备良好的律师函会给纠纷带来严肃气氛,这种气氛在律师介入之前是不存在的。律师的特殊身份必然导致律师函有区别于客户之间普通函件的特殊效果,这就催生了律师函法律业务。

请个律师,发个律师函,非常便捷,有时候效果还很明显;如果发律师函起不到预想效果,可以再委托律师打官司,而一般来说委托同一律师的话,发律师函的费用会计入律师代理费,不会增加什么费用。律师函用好了对客户来说事半功倍。律师函法律服务具体有哪些程序?

一、接受客户委托

按照《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所以律师得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客户单独委托出具律师函业务,那需要和客户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务中,很多时候出具律师函无需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常见的如:(1)客户已经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并且已经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出具律师函时,就无需再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2)顾问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出具律师函,一般也无需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当然具体还得看顾问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律师采取的是何种计费方式。

2.

签署授权委托书

客户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后,客户得向具体承办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用以证明律师出具律师函是有有效授权的。专业的律师函,授权委托书是要作为律师函的附件一并寄送给对方的。授权委托书一般签署三份,以防调查取证时需要或者用作其他备用。

3.

收取律师代理费

律师出具一份律师函,到底要收取多少律师费?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一般收费1000元至5000元不等。收费太低不行,一来客户不会相信这东西有多大价值;二来律师也未必会尽心去做,可能就根据你陈述,再看看你提供的证据,差不多就起草好了,不会深入的去做法律研究,去调查取证等等。收费太高也不是那么回事,它毕竟只是份律师函。就客户来说为律师函支付律师费并不会造成多大的负担,如果律师出具律师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那这点钱花的也值;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般情况下,客户为出具律师函支付的费用可以从律师代理费中抵扣。

关于律师代理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下。客户会说或心里会想,你律师不就起草了两页纸吗,怎么收这么多钱?如果客户有这样的疑惑一定要让他明白:(1)你看到的这两页纸只是最后的成果,过程的劳动被你忽视了;(2)律师函的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3)律师花了十几年来研修法律才有今天发律师函。

二、为起草律师函做好准备工作

1.

听取客户的陈述及查看证据

办理完委托手续,收取了律师费,下面就得干活了。首先得听听客户就委托事项的前因后果是怎么说的。通过听取客户的陈述找出问题的关键点,再做一些针对性的询问。客户说的是一会事,能够自圆其说不代表就是事实,还得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据。

2.

做必要的调查取证

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以及客户提供的线索,做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律师函的作用和功能就决定了,为了起草律师函不太可能做深入的调查取证或法律研究,因为很多时候律师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了。

三、起草律师函

准备工作都做完了,下面就得起草律师函了。律师函的格式是有很多范本的,对于律师函来说是有一些固定格式的。首先从自己以往起草的律师函或律师事务所、其他途径寻找规范的范本。作为专业律师一定要整理出一个规范的、专业的律师函范本,这样以后在起草律师函的时候可以直接套用,既提高了效率,又显示了专业水准。你那律师函拿出来客户一眼看得像那么回事。

等律师函起草完了,还要经过一个确认程序,如果你是独立执业的律师,起草完的律师函得到客户的确认即可,如果客户有异议的,要进行沟通,直至双方形成一致意见;如果你是律师助理,那你起草完的律师函要得到你的律师老板确认,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规避自己的风险。

这里有一个需要提醒注意的问题:就是关于律师函的生效问题。律师函起草完,得到客户确认后,承办律师签字(或盖承办律师的私章)和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才生效。有些律师在出具律师函的时候,只签字或只盖律师私章,而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这种做法是不规范的。律师得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承接业务,所以一定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而且还得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如果没有专门的骑缝章,用公章代替骑缝章也可以。

至于如何起草律师函以及起草律师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如果有兴趣可以参考文章:《律师函起草的操作指引》。

四、寄送律师函

有人会说寄送律师函多简单的一个事,直接寄给对方不就O了。如果你这么回答说明你不专业。谁来寄?怎么寄?有哪些注意事项?

1.

由律师来寄

律师函由律师来寄,不要客户寄。为什么?(1)客户付钱了,最好什么事情你律师都给他做了,不要再让他来做,要不然他会觉得付钱不值;(2)律师函以律师的名义来寄送更规范,更能显示律师函的严肃性。律师函在寄送过程中还是有些道道的,这些客户并不明了,所以由律师来寄也更保险。

2.

用EMS的形式寄

为了确保对方能及时收到律师函,律师函最好用邮局特快专递(EMS)来寄送,不要省那两个钱,用什么普通邮件或挂号信来寄送,这样显得不专业、不严肃也不安全。如果可能最好也不要用其他快递公司的快递寄送。为什么?(1)邮局的特快专递比快递公司的快递更安全。一旦对方否认收到律师函,你可以让邮局出具对方已经签收律师函的证明,邮局出具证明的证据效力更强。(2)有些单位对于邮局的特快专递是签收的,对于快递公司的快递是拒签的,让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自己联系收件人,这样就很麻烦,搞不好耽误事。

用EMS寄送的时候有几点注意事项:(1)就是关于EMS快递详情单的填写。主要是EMS详情单中内件品名的填写。在内件品名栏中一定要填写详细了,不要简单就写“律师函”三个字,要把事由也写清楚。(2)开通短信回执。在寄EMS的时候,顺便开通短息回执业务(一般邮局是不会主动开通的),这样对方一旦签收了EMS,就会有短信提醒,这都是要作为证据的。(3)保存好EMS快递详情单,将来作为证据提供。

3.

采用多种方式发送

为了确保对方收到律师函,可以用多种方式发送律师函。用邮寄的方式来寄送律师函时必须的,还可以辅助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律师函。律师函以多种方式发送以后,还可以和对方电话沟通已经向其发送了律师函,往收到律师函后及时沟通。

五、及时回复对方的反馈意见

如果对方收到律师函后做了回复,那我方就得积极和对方沟通解决途径。律师函不是目的,目的还是想通过发送律师函引起对方的重视,双方更严肃的来沟通问题的解决方案。对方明白,都已经发律师函了,如果再不做出积极的回应,下面肯定就得吃官司了。

实务中,对方做出书面回复的较少(一般大型机构或企业会做出书面回复),要回复也是打电话沟通,所以在律师函的联系方式中一定要留好多种联系方式,以便对方联系方便。在对方电话回复的时候,如果条件允许,尽量做好录音取证工作。

事先要和客户沟通好,一旦对方回复,我方如果答复,还得做好替代方案。不要把话说满了,不要觉得发个律师函有多了不起似的。如果我方要回复对方,最好以书面的方式来回复,一来律师劳动有形化了,二来也便于做好证据的采集工作,为下一步行动做好准备。

六、采取进一步行动

律师函发出去以后,对方没有回复,或有回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时候就得跟客户沟通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实施制裁措施。一般律师函在“律师意见”部分都会要求对方在“指定的时间内,做出相应的行为,否则实施相应制裁措施”的字样。你“合法的恐吓信”都发了,在你指定的期限内,对方并没有按照你的意思去做,你也没有采取什么制裁措施,那以后再发什么函件效果都不好,对方会觉得你就吓唬吓唬而已,并不会采取什么行动。把道理都跟客户讲清楚,然后由客户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要进行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那就办理相关委托手续,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

上文从六个方面介绍了律师函法律服务的相关程序,但实务中并不是每个律师函业务都得经历上文提到的六个方面。有些律师为了图方便,付钱、发函就OK了,甚至连律师事务所的公章都不盖,这样做不规范、不专业又危险。想提供专业的律师函法律服务,应该把这六个方面做规范了。法律是实践的艺术,律师又是靠法律混饭吃的,有些东西别人教不了,只能靠自己在实践中不断体味,完善。

【作者简介】

王荣洲,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硕士。

作者博客:王荣洲的思维田地。

第7页

共7页

篇2:王荣洲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律师详解

王荣洲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律师详解 本文关键词:二手房,详解,买卖合同,补充,条款

王荣洲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律师详解 本文简介: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律师详解王荣洲律师在上海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签订由市房管局制定并由市工商局监制的用于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这个示范合同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两个特别告知组成;第二部分为合同正文,共14个条款;第三部分由两个补充条款和六个附件组成。合同正文是不能修改的,据实填写

王荣洲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律师详解 本文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律师详解

王荣洲律师

在上海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签订由市房管局制定并由市工商局监制的用于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这个示范合同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两个特别告知组成;第二部分为合同正文,共14个条款;第三部分由两个补充条款和六个附件组成。合同正文是不能修改的,据实填写即可,补充条款和大部分附件都是由买卖双方自由约定的。整个示范合同中需要买卖双方特别注意的就是合同正文第九条、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以及“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付款协议)”。补充条款(一)涉及到双方对于合同正文约定事项的修订以及其他双方需要特别约定的事项。补充条款(一)中的内容都是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点,需要买卖双方特别约定,非常重要。二手房买卖中请律师也主要是对“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付款协议)”进行风险提示,并制定能够控制风险的条款。下文就二手房买卖中补充条款(一)中的常见条款做一个详细的说明,并提供条款范例作为参考。下文中的甲方指出卖人,乙方指买受人。

1.

权利担保条款

范例:“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完全产权,并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除某某银行抵押贷款外,无任何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而且无第三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并保证该房屋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无任何诉讼、查封等将导致该房屋无法正常交易的情形出现。”

【详解】设定该条款的目的:1)为买方的善意取得提供保障。即使卖方是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但买方是善意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权利仅登记于卖方名下,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从而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屋所有权。2)列举卖方的违约情形。具体列出了卖方的违约情形,为买方主张违约责任提供依据。

2.

证件保管条款

范例:“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交由中介公司代为保管直至双方共同至某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完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在房地产权证被中介公司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房地产权证进行挂失补办,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详解】房地产权证是卖方证明自己是房屋产权人的合法凭证。实务中中介公司在买卖双方签订《居间协议》的时候就已经收取了卖方的房地产权证,代为保管直到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这样做的目的:1)防止“一房二卖”。你想卖房子,下家首先得看你的房地产权证。你没房地产权证,谁能相信你是房屋所有人。你还不能补办,补办算违约。2)防止“跳单”。中介早早就把卖方的房地产权证收取代为保管,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就是防止跳单,买卖双方自行交易或委托其他中介交易,这样中介就无法收取佣金。

3.

房地产转让价款包含内容条款

范例:“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包括维修基金余额(若有)、管理费押金及余额(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煤气初装费(若有)、有线电视申请费(若有)等费用以及随同该房屋一起转让的附属固定设施、固定设备及室内装饰、装修的价格,就上述费用,甲、乙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详解】关于房地产转让价款中到底包括哪些事项,一定要约定清楚,否则极容易产生纠纷。本条款中所列的事项一般都是在双方已经过完户,在甲方腾房结算的时候才会提及,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这时候就容易扯皮。甲方要么不愿意给,要么要求乙方加钱。关于附属的固定设施、固定设备一定要列有清单,列得清清楚楚哪些设施、设备是包括在房款里的。就简单的说固定设施、固定设备,一旦产生纠纷不具有可操作性。

4.

相关税、费承担条款

范例:“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是甲方的到手价(净价),是不包括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税、费的。房屋转让时涉及到需要由甲方承担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因宏观政策调控引起税费调整的情形)。甲方不承担此次交易的中介费,此次交易的中介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详解】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为了省心一般拿的都是到手价,这样就导致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本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包括中介费)均由买方承担。到手价是针对卖方而言的,是指不包括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由卖方承担的各项税、费和中介费,卖方实际拿到的价格。因为到手价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并没有准确的界定,所以一定要在合同条款中界定清楚,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关于税、费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1)涉及到税、费政策调整,增加购房成本的问题。买方在购房时一般都事先已经匡算好需要承担的税、费数额,以便确定自己的购房成本,但到完税的时候遇到税、费政策调整了,对新增加的税、费由谁承担的问题,必须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买方到底要承担多少税、费?因为房地产交易中心和税务机关办理过户和交税都是以成交价而不是以到手价为计算基数。成交价是以到手价和各项税费的收费标准推算出来的,所以说直接以到手价计算相关税费实际上是算少了。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水平良莠不齐,也很难算出一个准确的数字来,或者为促成交易的考虑故意算低税费数额。所以说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到税务部门设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税务窗口去落实清楚到底需要缴纳多少税款,这样好计算自己的购房成本。

5.户口迁移条款

范例:“甲方承诺于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之前(或者腾房日期之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妥该房屋处全部户口的迁出手续;若甲方未及时迁出全部户口,每逾期一日,则由甲方按照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原有户口全部迁出时止。”

【详解】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是极容易被忽视的,但又极其重要,一旦发生纠纷又极为难解决的问题。中介公司只管居间促成交易,收取佣金,不管户口问题,一般只要买家不提,中介也不提。一般购房者又不懂户口问题,所以户口问题容易被忽视,一旦发现户口问题是个问题时,十有八九已经晚了。因为它容易被忽视,所以你事先就不会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的约定来规避自己的风险。户口迁移条款一般采用违约金+尾款的形式来保护买方的权利。关于户口迁移条款的重要性,可以参考文章《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问题》:http://blog.sina.com.cn/s/blog_8709f80c01013b6p.html。

6.

租赁条款

范例:“甲方必须在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前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并在约定的腾房日期之前腾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详解】租赁问题是二手房买卖中处理起来非常麻烦的一个问题。涉及到承租人的两项法定权利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

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购买带有租约的二手房,首先得让卖方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否则可能会涉及到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2009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之前,承租人可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主张合同无效的同时必须主张优先购买权,不能只主张合同无效。该司法解释生效以后承租人就不得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而主张合同无效了。这样的规定对购房人来说,风险就比以前小了,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得要承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2)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简单说就是买方购买二手房以后,如果二手房上有租约的,租约还得继续履行,直到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为止。买家当然希望买一个干干净净的房子,如果房子上还有租约,将来还涉及到租户腾房的问题,那买房的风险就加大了。有租约时,租户腾房时极容易产生纠纷,如果租户是居住用途,还好处理一点,要求其提前腾房,赔偿几个月的租金可能就能把问题解决;如果租户是商用用途,还可能涉及到装修补偿问题,那处理起来就很麻烦,赔偿问题一旦谈不拢,让租户提前腾房就比较难了。所以在合同中约定,和租户解除合同,并且让租户腾房都是卖方需要承担的义务,如果解决不好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约定可以敦促卖方积极的去解决租约问题。

7.

交房时状态条款

范例:“甲方须保证交房时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该房屋内管道管线、附属设施、设备、室内装饰、装修等与签订本合同之日的状况相符;乙方确认其于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该房屋进行了验看。双方同意甲方将该房屋按现状交付乙方。”

【详解】你在购房时就已经实地考察过房屋,可能就是因为对房屋的装饰、装修等很满意才买的,所以得把房屋的相关状况固定下来作为交房时的依据。可以通过拍照、摄像、列清单等形式予以固定,固定下来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双方买房过程比较愉快还好说,他诚心卖房,你诚心买房,双方付钱,交房就可以了。如果双方买房过程不愉快,甚至都产生了纠纷,那交房可就没那么利索了。真到交房时你可能会发现缺这少那,甚至房屋都可能遭到不同程度的恶意破坏。所以说,事先如果不对交房时的状态进行约定,一旦交房时发生纠纷,你连解决问题的依据都没有。

8.

通知条款

范例:“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的签署栏中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四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详解】通知条款是所有合同中都极为重要的条款,但又是极易被忽视的条款。买卖双方诚心卖房、买房,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通知条款就显得不重要了。因为有什么事项需要通知的根本不需要寄送书面的材料,直接打个电话就OK了,但一旦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这时候通知条款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双方已经产生了纠纷,再联系就不那么顺畅了,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拒收相关书面文件,甚至连人影都找不到,有了通知条款这些就都不是问题了。

9.

甲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范例:“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又将该房屋转卖、租赁给第三人的;在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该房屋被抵押或查封的;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等;均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应当在解除合同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房款,并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详解】示范合同正文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只约定了逾期付款及逾期交房这两种违约情形,约定太过简答,不实用。违约情形多种多样,一旦违约,这样条款将无从适用。一个好的违约责任条款,应当明确约定哪些是违约行为,违约以后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留给法官去判断。这样的违约责任条款才具有可操作性。

本范例条款明确约定了卖方的主要违约情形,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卖方的主要违约情形有:

1)一房二卖。二手房不像一手房那样对于一房二卖可以适用双倍罚则,一手房买卖中如果出卖人一房二买,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手房对于一方二卖的违约责任需要双方约定。

2)新的租赁。本来房屋是没有租约的,在买卖双方签订完网签的备案合同后至腾房这段时候,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卖方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受益,会将房屋租赁第三人。在房屋上形成了新的租约,如果腾房时卖方能解决好没问题,如果解决不好租户腾房问题,那必然要产生纠纷,所以得在合同中约定,形成新的租约的属于违约行为。

3)他权利限制。买卖双方签订完网签的备案合同后,房屋又因为种种原因被查封,被查封的房屋是不能进行过户的,一旦不能过户,购房的目的就可能落空,所以得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形成他权利限制的属于违约行为。这里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只有拿到房地产权证了房屋的所有权才是买方的。办理完过户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出具“收件收据”,收件收据并不是产权凭证,拿到收件收据后再过20天才能拿到房地产权证。在这期间房屋一旦被查封,就不能拿到房地产权证。

10.

乙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范例:“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乙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可以从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剩余款项于解除合同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当在解除合同次日起三个工作日予以补足。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需赔偿甲方损失。”

【详解】买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是逾期付款和擅自解除合同。所以需要对这两种严重的违约情形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逾期付款。如果买方逾期付款超过一定期限,甚至不付款,就会导致卖方想通过卖房收取房款的目的落空。你付不起钱就说明你没钱买房,那必然的结果就是解除合同,再把房子卖给付的起钱的人。

2)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就是本来说好了买的,现在突然说不买了,而且没有合理理由。合同都签好了,现在你说不买了,就把卖方耍了,那卖方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觉得已经都这样了,再继续履行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那就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1.

特别提醒条款

范例:“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认真阅读了全文,完全理解各条款的真实意思,明确己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违约可能承担的责任。甲方已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该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已充分知悉此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详解】特别提醒条款是合同中的一个常规条款,提醒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阅读合同各条款,并知悉其内容。一旦签署了合同,除非双方同意变更合同内容,否则可没后悔药。到时候就不能以签合同时没有看清楚,对方欺诈没有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等等为托词了。如果合同是律师起草的,这样的条款对律师也是一种保护。

以上是二手房买卖的补充条款中经常涉及的几个条款,当然在实际的二手房买卖中,因为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导致合同条款可能会更复杂。本文只是列举了常见的条款,并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因为这11个条款并没有区分你是卖方还是买方的情况,所以在具体适用时,一定要根据你是卖方还是买方的身份选择适用对你你更有利的条款。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一般会认为已经委托中介公司了,而且合同都是示范合同,没有必要再委托律师了,如果有这样的想法是危险的,因为在二手房买卖中,律师和中介的作用是不一样的。中介的目的是提供交易信息,促成交易,收取佣金。中介有时候为了促成交易,会忽视风险,甚至隐瞒风险的存在。相比较交易风险,中介更关心钱。律师是替委托人服务的,会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而且在控制风险方面更专业。如果交易的一方委托了律师,另一方没有,那委托律师的一方一般会在合同条款中占有便宜。

【作者简介】

王荣洲,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作者博客:王荣洲的思维田地。

第11页

共11页

篇3:王荣洲演出合同实例

王荣洲演出合同实例 本文关键词:实例,演出,合同,王荣洲

王荣洲演出合同实例 本文简介:演出合同王荣洲律师(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地名等均采用化名)甲方:上海××××传播有限公司乙方: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诚邀乙方为保健品年会演出及揭牌(以下简称“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

王荣洲演出合同实例 本文内容:

演出合同

王荣洲律师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地名等均采用化名)

甲方:

上海××××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诚邀乙方为保健品年会演出及揭牌(以下简称“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揭牌及演出的时间

1.1揭牌时间:20××年××月××日13:30时,乙方应当于20××年××月××日13:00时之前到达活动现场;

1.2演出时间:揭牌完成后,举办一个新闻发布会,具体的演出时间约为20××年××月××日15:00时。

二、揭牌及演出的地点

揭牌及演出的地点为上海××艺术中心。

三、揭牌及演出的内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诚邀乙方为保健品年会揭牌及演出活动嘉宾。乙方具体的演出内容:在活动现场自选3首歌曲演唱。

四、酬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4.1甲方支付乙方揭牌及演出的酬金总计人民币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该笔酬金为税后所得;

4.2甲方应当于活动开始前三日即2012年7月14日支付乙方总酬金的40%,即人民币16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陆万元整);活动结束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所剩款项,即人民币2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4.3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所有付款,均以人民币汇至以下账户,或以乙方届时指定的其它方式支付。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名:

号:

五、其他费用

甲方需承担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交通及住宿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5.1机票:提供乙方及其经纪人头等舱往返机票;乙方两名助理及化妆师三人经济舱往返机票;

5.2酒店:提供乙方五星级宾馆行政套房一间;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同一宾馆标准房两间;

5.3接送:甲方派车接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负责在活动现场提供密封的不透明的房间供乙方休息、化妆、换服装等用;

6.2甲方负责提供适合本次活动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以保证演出的质量;

6.3乙方对其所表演的节目享有署名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如甲方需要拍摄、录制该节目,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活动现场;

7.2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化妆、演出服装、曲目安排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7.3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

7.4乙方不得在本次活动中假唱。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款项的5‰支付违约金;

8.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次活动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为甲方违约,需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达活动现场并进行本合同约定的活动内容,若乙方于活动当日13:30时以后才到达活动现场,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酬金的15%作为违约金;

8.4若因乙方的原因取消本次活动或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到达活动现场,乙方应当于事由发生之日,立即返还甲方已付的酬金,并支付甲方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依其解释;

9.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四页,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作者简介】

王荣洲,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第5页

共5页

    以上《王荣洲律师函业务委托的操作指引》范文由一流范文网精心整理,如果您觉得有用,请收藏及关注我们,或向其它人分享我们。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流范文网»最新范文»王荣洲律师函业务委托的操作指引
‖大家正在看...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范文吧 - 返回顶部 - 手机版
Copyright © 一流范文网 如对《王荣洲律师函业务委托的操作指引》有疑问请及时反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