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备案的一些知识 本文关键词:备案,知识,工信部
工信部备案的一些知识 本文简介:一、哪些客户需要进行备案?只要在中国大陆服务器上有运营网站的客户都需要进行ICP备案无备案号客户不允许开通业务。中国台湾、香港其其它国家不需要备案就可开通网站二、域名备案有哪几种情况?1.新增备案,即之前从未有过备案,第一次做网站备案。2.新增接入,即之前在其他IDC接入商做过备案,此次转接入到我公
工信部备案的一些知识 本文内容:
一、哪些客户需要进行备案?
只要在中国大陆服务器上有运营网站的客户都需要进行ICP备案
无备案号客户不允许开通业务。中国台湾、香港其其它国家不需要备案就可开通网站
二、域名备案有哪几种情况?
1.新增备案,即之前从未有过备案,第一次做网站备案。
2.新增接入,即之前在其他IDC接入商做过备案,此次转接入到我公司。
3.变更备案:已经在我公司备案,需要变更相关信息,比如网站负责人、域名等。
4.取消接入:与我公司终止合同,将在合同终止两周后取消网站接入。
客户转接入商的,转成功后,书面盖章文件通知我公司客服,取消接入。网站严重违规,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取消接入。
三、工信部备案流程
工信部64号令
工信部要求:先备案后接入(正常最多2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北京快备最多7天已经停止)
企业备案: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下载和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核验单下载
。
第三步:准备备案审核的材料:
1)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按要求填写完毕,一式两份。(必须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手工
填写并签字,核验单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企业用户必须在核验单上加盖公章)
2)
网站主办者相关证件
个人用户: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使用原件复印,不能用扫描件打印)
企业用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可向您的域名注册商索要。
4)提供网站负责人现场照片一张。
注意: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步:等待工信部审核,一般是22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检查备案是否通过工信部审核。我要查询
(点击公共信息查询进入后,输入您的域名或主办单位名称查询)
第五步:备案进度查询,发邮件到
询问进度原因。
个人备案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备案本人身份证(台胞证、护照等)、域名证书(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半身照一张。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两份备案登记表一份个人备案,注意:个人备案负责人必须是本人。
注意: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步:等待工信部审核,一般是22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检查备案是否通过工信部审核。我要查询
(点击公共信息查询进入后,输入您的域名或主办单位名称查询)
第三步:备案进度查询,发邮件到
询问进度原因。
公安局备案
公安部88号33号文件
公安部要求:联网30日内备案
朝阳公安局做公安局备案,
链接:http://gawa.bjchy.gov.cn/index.php?sid=e8077d803d736cc9db424bffcabb1d66
目前北京朝阳公安局要求备案,其它地方未详细明确。
注:由于各区公安局网监所要求材料略有不一,请申报前至电所在地公安局咨询。
四、如何查询网站备案信息?
登录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http://www.16fw.com
重置备案密码
广东用户:没有方法三
不能重置备案密码
六、造成网站无法正常打开的原因?
尊敬的用户您好:
您访问的网站被机房安全管理系统拦截,有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
1.您的网站未备案,或者原备案号被取消。
2.域名在访问黑名单中。
3.其它原因造成的人为对您域名的拦截。
域名未备案。
在一级域名未备案的情况下,二级域名指向到一级域名上,故网站无法正常打开。
七、前置审批手续如何办理?比如ICP证书、视听许可证等
前置审批是指一些“特殊”的网站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之前,需要在相关部门对“特殊服务内容”进行一个审批,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获得网站备案号。目前涉及到前置审批内容的网站有:出版,电子公告服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教育,文化,新闻,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保健
。(有论坛的网站也需进行前置审批)
出版需要去当地省新闻出版局申请,电子公告服务需要在当地的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广播电影电视节目需要到当地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申请,教育需要到当地省教育厅,文化需要到当地的省文化厅申请,新闻需要到当地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申请,药品及医疗器械需要到当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医疗保健需要到当地省卫生厅申请。
八、关于备案所涉及到的费用
普通备案一般20块钱,费用不高,如果需要快速备案,需要详细咨询运营商,目前北京地区已经停止快速备案。
ICP证的办理一般都比较复杂,涉及到的资料比较多,办理时间比较长(半年左右),可以找一些ICP代备公司。每年的ICP年审代备公司也会帮你处理。
篇2: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本文关键词: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设置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本文简介:附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学校名称(盖章):学校主管部门: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学位授予门类:修业年限:申请时间:专业负责人:联系电话:教育部制目录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2.学校基本情况表3.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本文内容:
附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备案专业适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
学位授予门类:
修业年限: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教育部制
目
录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除外)。
2
申请表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
3
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
本表由申请学校的校长签字报出。
5
申请学校须对本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学校开始举办本科教育的年份
现有本科专业(个)
学校本年度
其他拟增设的
专业名称
本校已设的相近本、专科专业及开设年份
拟首次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五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师范专业标识
(师范S、兼有J)
所在院系名称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议意见
(主任签字)*年*月*日
学校审批意见(校长签字)
(盖章)*年*月*日
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形式
审核意见(根据
是否具备该专业办学条件、申请
材料是否真实等给出是否同意
备案的意见)
(盖章)*年*月*日
⒉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校园网址
学校办学
基本类型
□部委院校
□地方院校
□公办
□民办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大学
□学院
□独立学院
在校本科生总数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
已有专业
学科门类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
□艺术学
专任教师
总数(人)
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数及所占比例
学校简介和
历史沿革
(300字以内,无需加页)
注: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当年本科招生数÷学校现有本科专业总数
3.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简述学校定位、人才需求、专业筹建等情况)(无需加页)
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要课程设置、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如需要可加页)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姓名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最后学历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本人近三年的主要成就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
出版专著(译著等)
部。
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
省部级
项。
目前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项,省部级项目
项。
近三年拥有教学科研经费共
万元,
年均
万元。
近三年给本科生授课(理论教学)共
学时;指导本科毕业设计共
人次。
最具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4项以内)
序号
成果名称
等级及签发单位、时间
本人署名位次
1
2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科研项目(4项以内)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1
2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5门以内)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1
2
3
4
5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注:填写三至五人,只填本专业专任教师,每人一表。
6.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现从事专业
拟任课程
专职
/兼职
1
2
3
4
5
6
7
8
9
10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
总学时
课程
周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学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名称
开办经费及来源
申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
其中该专业
专职在岗人数
其中校内
兼职人数
其中校外兼职人数
是否具备开办该
专业所必需的图书资料
可用于该专业的
教学实验设备
(千元以上)
(台/件)
总
价
值
(万元)
序
号
主要教学设备名称(限10项内)
型
号
规
格
台(件)
购
入
时
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注:若为医学类专业应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学校近三年(不含本年度)增设专业情况
序
号
专
业
代
码
本/专科
专
业
名
称
设
置
年
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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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申请广西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材料及程序
申请广西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材料及程序 本文关键词:函授教育,辅导站,广西,高等学校,备案
申请广西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材料及程序 本文简介:附件申请广西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材料及程序根据原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教成〔1993〕12号)、《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教成厅〔199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资格实地考察评议工作的通知》(桂教
申请广西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材料及程序 本文内容:
附件
申请广西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材料及程序
根据原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教成〔1993〕12号)、《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教成厅〔199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资格实地考察评议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03〕2号)、《关于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资格进行实地考察评议的通知》(桂教规划〔2004〕19号)的有关要求,在我区申请函授站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申请函授站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
主办高校办学资格证明材料。
(二)
主办高等学校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必须是正式文件,不能以主办高等学校的成人教育学院或函授部等非法人机构名义申请,不能委托申请。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立函授站的理由;所具备的设站资格和办学条件;开设的招生专业、办学层次、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等。
(三)
主办高等学校评估报告。
(四)
拟设站单位申请报告。
报告必须是拟设站单位的正式文件,内容包括在本单位设立函授站的理由、建站资格和条件等。
(五)
主办高等学校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主要条款要有:1.主办高校(设站方)与设站单位(设站方)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2.开设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层次(本、专科)、学制、招生对象、招生人数、覆盖地区(或招生范围)、发展规模;3.函授站地点及办学条件;4.函授站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名单;5.函授站经费来源和管理办法;6.履行协议的期限;7.变更协议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8.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有关函授站的内容。
(六)
函授站审核(备案)表。
(七)
函授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八)
拟设函授站站长及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九)
主办高等学校派遣授课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十)
拟设函授站授课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十一)
拟设函授站开设专业教学计划。
(十二)
拟设函授站专业教学进度表(含课程安排)。
(十三)
拟设站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等复印件)。
(十四)
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6份。
二、函授站实地考察内容
(一)设函授站资格
1.审核主办高校举办函授教育的资格。
2.审核设站单位设立函授站的资格。
3.查阅设站单位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
4.查阅主办高校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要求,逐项审阅协议书所列条款的具体内容。
5.已经我厅批准备案的函授站,要查验有关批文。
6.分别查阅主办高校和设站单位申报设立函授站的正式文件。
7.了解主办高校设站数量以及各函授站的办学规模,函授站的地址及与主办高校的距离,同一函授站承担多个主办高校函授教育辅导工作情况,函授站的交通状况。
8.了解各函授站开设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含各专业同一层次年招生量和各专业同一层次在读人数),各函授站所设专业与主办高校现在专业设置对接情况。
(二)办学条件(区分自有及租借两类)
1.现场察看函授站办学场地面积、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学生宿舍面积、固定资产总值、教学科研设备、图书资料以及一般办公设备等情况。
2.了解是否具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
3.是否建立专职或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结合的管理人员队伍(查阅函授站站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名单,了解其数量、学历、任用程序、专职或兼职以及培训提高情况)。
4.了解函授站辅导教师基本情况。
(1)按主办高校自有和就近聘用两类,分别了解辅导教师人数、学历、职称情况。
(2)各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是否由主办高校选派教师承担。
(3)由函授站就近聘用辅导教师是否经主办高校审核同意。
(4)了解各专业同一课程教师变动情况。
5.了解办学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
(1)收取学费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主管部门对函授教育的拨款是否专款专用。
(3)经费分配比例是否合适,使用是否合理,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三、函授站实地考察程序
(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资格评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下设若干专家小组。
(二)专家组对各高等学校设立的函授站进行逐个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的程序是:
1.听取函授站负责人的申请备案工作情况汇报,时间约为半小时。
2.通过现场察看和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检查核实各项办学条件,时间约为1小时。
(三)专家组根据实地考察和审阅申办材料,对各函授站的备案资格进行评议,形成专家评议意见。
四、申请函授站备案时间要求
(一)每年1-2月接受函授站备案申请。尚未到我厅履行正式备案手续,但计划从当年开始开展办学活动的函授站,请务必于2月28日前,将函授站申请备案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规划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重。
(二)每年3月份考察评议函授站。我厅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资格评议专家组”到各拟设函授站就备案资格进行实地考察评议(具体考察评议时间另行通知),我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专家组的评议结果,对申请设立函授站进行审定、备案,复函主办高校。
(三)每年4月份更新当年招生函授站信息。更新原有函授站信息,新增同意备案函授站信息。请各有关高校于4月底之前将更新信息告知我厅发展规划处。
(四)每年5月份在网上公布当年成高招生函授站信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规划处)http://202.103.252.83和广西招生考试网(成高)http://www.gxeea.cn上同时公布。
附件1
高等教育函授站审核(备案)表
主办
学校
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主管部门
所在省市
设站单位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负责人姓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招生范围
邮政编码
开设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生人数
主办学校意见(签章):*年*月*日
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
设站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
省教育厅意见(签章):*年*月*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主办高校
主办高校主管部门
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主管部门
函授站名称
办学地点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
站长
联系人
办学条件
占地面积
㎡,其中自有
㎡、租借
㎡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其中自有
㎡、租借
㎡
学生宿舍面积
㎡,其中自有
㎡、租借
㎡
专任教师数
人,其中主办高校选派
人、就近聘任
人
管理人员数
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
人、兼职管理人员
人
固定资产值(万元)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万元)
藏书(册)
开设专业
本科
专科
五年办学情况
年
份
招生数
在校生数
毕业生数
办学投入
备
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附件3
函授站站长及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职称
专(兼)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4
主办高校派遣授课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职称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任教科目
工作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注:此表可续
附件5
函授站授课教师(含聘用)基本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职称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任教科目
工作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注:此表可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