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及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及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车辆成本消耗,并使专职司机的奖惩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小车车辆管理实行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执行总裁三级管理制度。一、专职
车辆管理及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车辆成本消耗,并使专职司机的奖惩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小车车辆管理实行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执行总裁三级管理制度。
一、专职司机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专职小车司机(系指为公司领导开公务车的专职驾驶员,以下简称“专职司机”),是在公司总裁办统一领导下,承担着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用车任务的人员。
岗位职责:
1、承担主管领导业务活动用车任务。
2、承担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正、副)、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所安排的业务用车任务。
3、爱护车辆设施,严格遵守一日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认真检查制度,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行使。
4、对所驾车辆技术状况了如指掌,及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以保证车辆使用合法有效。
5、严格遵守各项车辆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出车记录,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工作。
6、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出车前后,须做好保养、加油、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等工作。
7、努力提高驾驶水平,注意节约油料,降低车辆消耗。
工作要求:
1、爱岗敬业,提高“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2、注重礼仪和礼表。穿着整齐大方,干净利落,工作时间不得穿短裤、拖鞋、背心上岗。有重要外事活动时,应着西装、打领带。
3、热情为公司领导服务,一切以领导满意为宗旨。对领导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应全力以赴完成。一切工作都要在保证领导业务活动用车的前提下进行。
4、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要谦虚谨慎,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不泄露领导谈话内容。任何与领导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搭乘领导车辆。
5、严格遵守各项劳动制度、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不应以任何主、客观理由拒绝执行小车班长和总裁办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除身体条件外)。
8、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发生无故延误工作的现象;不得与不得无故刁难乘客或与乘车人员发生任何纠纷。
9、严禁以车谋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外借,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
10、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行业规范。严守“安全第一”的工作意识和驾驶作风。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11、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小车班长和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
12、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有事提前请假。出车时要做到守时、正点。回车后向小车班长报告。无行车任务时,须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保证车辆随用随到。节假日无特殊任务或领导出差在外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不得发生因专职司机脱岗而延误用车的现象。
13、维护专职司机队伍的集体荣誉,树立专职司机的良好形象。在总裁办工作时间休息时要着装整齐,不粗俗轻浮、不打磕睡睡觉、打电脑游戏、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办公。
二、小车班长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小车班长负责公司小车车辆车务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有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惩罚违纪行为的责任与义务。
小车班长在保证公司领导活动用车的前提下,可以合理调度车辆。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领导、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等公务用车的调派。
2、协助总裁办主任共同调派专职司机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相关事宜。
3、负责车辆的各种证件、车务手续的统一办理工作;为专职司机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服务。
4、负责车辆经费的预、决算。根据车辆状况实施科学的车辆保养、维修计划,注意节支、降低消耗。
5、负责车辆(包括公司领导的自驾公务车)汽油票购买、登记和发放。
6、负责专职小车司机的行车记录和车辆相关记录的监督和月底审核汇总、有关补贴的核算、统计工作。
7、负责有关行车记录、车辆档案、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保存。
8、负责按行车记录核定专职小车司机停车费、过桥费用。
9、负责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办理证件、年度保险、年检、完税等车务手续费用的统一审核、请款和报销工作。
10、定期进行车辆安全状况检查,确保公司车辆无故障出车。
11、对有关车务管理规定和条例有建议权,对已经发布的制度,要做到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工作要求:
1、小车班长要求为人热情正直、说话和气、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起模范带头作用。
2、熟悉掌握专职司机的工作特点,熟练驾驶和维修保养业务。
3、小车班长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办事公正、不徇私情。
5、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总裁办主任职责
总裁办主任对车辆管理工作有监督、协调、综合管理的职能。
受执行总裁直接领导。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紧急情况下的业务用车调派。
2、其他兄弟单位公司领导和上级单位等用车的报请、协调和安排事宜。
3、监督和管理小车班长的日常工作。
4、严格按相关制度和开支标准,审核、签批有关小车班长的相关统计和费用发放。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修改有关车辆管理规定和条例。
6、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7、督促和检查小车班长加强车务管理;了解专职司机的思想状况,关心司机生活,帮助司机排除后顾之忧,做到司机过度疲劳不派车。
四、总裁、执行总裁权利
1、任命小车班长。
2、解决车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棘手问题。
3、经总裁、执行总裁授权,高级副总裁有直接调派车辆的权利。
五、关于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及相关责任
1、专职司机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驾车辆的各种性能,做到认真维护,合理驾驶。必须对车辆的几个关键的维护、保养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到保养期限须及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申报维护。由于个人原因而疏忽、延误了维护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造成车辆损失在1000元之内的,扣除当事人车辆损失相应额度5%的奖金;车辆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扣除当事人车辆损失相应额度6%的奖金;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后果严重的,除加倍处罚外,还将令其停驶检查(停驶期间按事假处理)。
2、车辆维修与保养。公司车辆均托管专职司机进行维修(包括代为其他公司领导维修保养的车辆),专职司机维修与保养车辆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小车班长对需要维修车辆的故障进行验证,并作出维修车辆的方案与意见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专职司机应对维修后的车辆进行验试,确保维修的质量。
事前不申请,不按规定程序维修,小车班长不予签字承认,责任自负。
3、车辆维修、保养等审批权限:500元以内(含500元)的费用由小车班长签字;1500元以内(含1500元)的费用由总裁办主任签批;1500元以上的费用报请执行总裁签字审批。
六、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
惩罚制度:分为口头批评、书面检查、扣罚奖金、扣罚工资、纪律处分、辞退下岗。
1、专职司机应礼貌待客,如有专职司机受到乘车人投诉,小车班长和总裁办主任均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当事司机以口头警告;如专职司机遭到乘客投诉两次,扣罚当事司机20-30%奖金;投诉三次(含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扣罚当事司机当月全部奖金并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乃至停职检查。
2、专职司机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一经举报并查实,当事司机除须退还非法所得或补交餐费外,还将扣罚其当月奖金并在工资中扣罚其索贿相同的金额。情节严重者,将令其停驶检查或调离司机岗位。
3、专职司机无行车任务,须将车辆停放在单位。节假日无特殊任务或领导出差在外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若发生不经批准擅自用车情况,扣罚当事司机当月全部奖金。对私自挪用车辆并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4、对以各种理由拒绝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的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的专职司机,由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提请执行总裁对当事司机予以处分或扣罚不同比例的奖金。
5、对在申报行车公里或加班统计中弄虚作假者,扣除其当月50%或全部的公里补贴。
6、对借修车之机谋取个人私利者,一经查实,令其停职检查并处罚与之获利数额相同的奖金。情节严重者,责令调离司机岗位。
7、对出现拨打手机不接听或发短信不及时回复而影响工作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月报销通讯费用的资格;对执行出车任务完毕不立即返回而耽误出车任务者,扣罚其当月部分奖金。
8、不得因私事影响工作。有事须事先请假并批准。病假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事假一天,扣除奖金30元,事假两天,扣除奖金70元,事假三天,扣除奖金100元。
9、对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为总裁办争得荣誉并成绩突出的专职司机,总裁办将提请执行总裁给予表彰及物质奖励。
七、关于违章
1、专职司机违章(以接到违章通知书为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多次违章给予加倍处罚。
2、专职司机严重违章(包括十种严重违章),扣罚其当月全部奖金。
3、发生交通事故时,专职司机应主动向车管班长和总裁办主任汇报,如隐瞒不报,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专职司机负全部、主要、一半责任、次要责任者,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外,还将给当事人车辆损失及事故处理费总额依此为:10%、8%、6%、4%。发生无我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对方又不能赔偿足够的车辆损失修复金额,则必须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解决,不得私下了结,否则专职司机本人承担不足的车辆损失费用。
八、行车补贴标准
为了使车辆管理工作适应公司体制等工作的需要,起到按劳取酬的目的,真正体现每个人的劳动价值,激发每位专职司机的工作积极性。总裁办特成立车辆管理部门,并实行行车补贴标准:
1、执行出车任务每行驶一公里补贴0.25元;
2、执行出车任务的车辆晚21:00以后补助20元,周六、日加班补助30元,节日(国家法定休息)出车补助每天60元。
3、小车班长享受岗位津贴每月500元。
九、关于行车记录和车辆相关记录、手续的保存
1、行车记录。专职司机执行任务前后,要认真、如实填写行车记录,以作为月末行车统计和发放公里补助及加班费等费用的重要依据。每月的20日,专职司机需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行车统计表等相应表格交到车管班长,由车管班长确认合格后作出统计,交至总裁办主任审核,最后由执行总裁签批,交人力资源部计入工资。除院领导和部机关领导外,其余乘车人乘车均须签字,总裁、执行总裁和高级副总裁每月签字一次。
2、专职司机车辆相关记录、手续的保存。专职司机有关车辆的行车记录、维修、保养、车辆使用情况、汽油发放等系列表格和相关记录由车管队长管理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有关车辆的原始档案原件由总裁办专门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十、关于燃油发放
专职司机按核定的车辆耗油量领取汽油票,并在汽油票签领簿上写明签领日期、数量和车辆的公里表数。当月油量与核定的油量出现较大的逆差时,专职司机有义务作出解释。
十一、关于相关费用的报销
1、停车费、过桥费的报销:专职司机按行车记录核定停车、过桥费,经小车班长签字后方可计入三费报销。
2、日常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有关证件办理、年度保险、年检、完税等车务手续费用由小车班长统一组织审核,向总裁办主任沟通和请示,报请执行总裁签批。
3、小车班长的相关报销费用由总裁办主任审核、执行总裁签批。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总裁办。
附:
各类车辆的耗油量核定如下:单位:公升/百公里
序号
车种
冬季耗油辆(公升)
夏季耗油量(公升)
正常耗油量(公升)
(10月-3月)
(6月-8月)
1、帕萨特
12
12
12
2、奥迪121312
3、
桑塔纳2000、普通桑塔纳
12
12
12
4、
别克
14
15
14
篇2: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评比,制度,质量月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为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分公司对各项目部每月考核评比一次,评比内容依据公司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及分公司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内三电建三建[2002]2号)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待单位工程竣工后进行奖罚。项目部对班组及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分公司对各项目部每月考核评比一次,评比内容依据公司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及分公司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内三电建三建[2002]2号)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待单位工程竣工后进行奖罚。
项目部对班组及外用工队的评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内容按照标准、规范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评比,在施工任务书中质量员填写评定意见,当月进行奖罚。
分公司对各项目部的评比由主任工程师牵头,分公司质量科、工程科、人事科等部门参加。
项目部对班组及外用工队的评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参加。
奖罚规定按照分公司2002年下发的《关于下发三分公司做好工程质量工作及奖罚办法的通知(内三电建三质[2002]2号)文件精神执行。
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为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真正体现“干不好活不给钱、质量未达标准不给钱”的经济分配原则,特制定并制度
项目部在承接单位工程时,必须与分公司签定“工程项目承包责任状”,分公司将按照承包责任状中的条款进行积极落实。
工程质量的奖罚除按照分公司每月考核进行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外,同时还按照分公司(内三电建三质[2002]2号)文件精神对下列情况进行奖罚:
一.奖励
1.与业主签订合同中,业主要求单位工程合格,但经各方验收后,最终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验收评比达到优良工程(金鹿杯),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1000至2000元。
2.与业主签订合同中,业主要求优良的单位工程竣工后,未被市建筑业协会评为优良工程,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处罚1000至2000元。
3.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各方组织验收,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后,被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评为省级优质样板工程的,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3000至5000元。
4.对创“鲁班奖”的项目部分公司将给予重奖,同时对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二.处罚
1.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罚,除返工费用由责任班组或个人自负外,同时对责任班组或个人处以罚款200至1000元。
2.出现质量通病的处罚,每发现一处(件)质量通病对责任班组或个人处罚200元。
3.对不加强成品保护的处罚,造成成品污染和损坏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一次性罚款50至100元,特别严重的,除扣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费外,给予一次性罚款150至300元。
4.各级质量部门或人员对质量问题的罚款必须开具质量扣付通知单,将通知单送交财务科进行扣罚(付),不容许在任务书上进行扣罚。
包一电厂项目部、质量部
2003年6月1日
篇3:工队劳务合同及奖罚细则
工队劳务合同及奖罚细则 本文关键词:奖罚,劳务,细则,合同
工队劳务合同及奖罚细则 本文简介:劳务合同甲方:甘肃梵天.西格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双方就装修工程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责任1、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工程项目。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客户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与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交底记录。3、甲方负责为乙方在施工程指定
工队劳务合同及奖罚细则 本文内容:
劳
务
合
同
甲方:甘肃梵天.西格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就装修工程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工程项目。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客户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与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交底记录。
3、甲方负责为乙方在施工程指定工程质量监督员及指派工程巡检。
4、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在施工工地进行抽查,如果甲方在抽查中发现乙方施工
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甲方合同要求、工艺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处罚开具过失单。
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承包的工长和工人进行考核、培训。
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遵守《施工管理细则》情况进行评定、奖惩。
7、甲方向乙方供料时,要办理收料验收手续,甲方不负责办理退料。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有质量保障。
9、甲方工程质量监督员或工程巡检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通知,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10、甲方接到客户维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前去进行维修。
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给甲方名誉及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2、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经甲方考察合格后加入,乙方在加入公司时需交1万元工队押金。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有关责任,工队押金也不再返还乙方。
2、乙方工长自带施工工队及施工工具。工长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工程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了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甲方有权按规定给当事人开过失单并罚款,乙方工长也要同时承担责任。
3、乙方工长及施工人员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制度,带领施工人员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施工,如果工程项目有变更事项,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设计师等相关人员联系,填写“工程变更单”,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否则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5、乙方应保证工期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乙方无故推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处以罚款(依次类推);如遇停电、停水、增加工程量等原因延误了工期,乙方必须填写“延期说明单”,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否则视同乙方无故拖延工期。
6、乙方如对工程合同有异议,应在接单进场前向甲方书面提出,开工后提出无效,仍按原合同执行。
7、如果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未按合同内容、工艺要求、施工程序等要求去做,由此产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交底及图纸、报价单等一套资料。
9、乙方开工前需做好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成品及其它问题,以书面形式请客户签字认可后上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须对甲方在工程监察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通知单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施工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在未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越甲方私自在客户手中收取工程款及增款项,否则一经甲方发现,将处以乙方所收工程款的20%罚款,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对乙方处罚的权利,同时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12、乙方有权对甲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诉,投诉需有文字性说明,必须写明投诉事由、责任人、损失情况及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齐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但其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三证不齐全而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还要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1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现,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人员在与客户、参观人员、物业人员、市场质检员及客户委托的监理公司人员进行交谈、问答时,如无法答出公司名称,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次1000元的罚款;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以第一人称称呼甲方,如“我们公司”;言谈中不能涉及到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好坏等问题,也不得向外泄露甲方公司的原则性问题,若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将对乙方进行每次1000元的处罚,同时,乙方还要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进行责任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5、乙方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领导,若乙方借故推托,不落实甲方在施工中对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问题及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现场管理细则》进行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将不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16、乙方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过硬,并能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将按《施工现场管理细则》对乙方进行处罚。(《施工现场管理细则》详见附件)。
1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其他附属设施的安装工作。
18、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的管线,并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暖气设施,乙方将对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事故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也保留对乙方的处罚权利。
19、乙方必须遵守物业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工作,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0、乙方在施工中,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21、乙方在工程未竣工之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丢失,将乙方负责赔偿。
22、乙方在未撤出施工现场前,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23、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张贴甲方的标识及各项规章制度等。
24、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修金和押金。
25、乙方承揽甲方工程期间,严禁同时为其他公司工作或私接工程,否则,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对扣除乙方的质保金也将不予退还。
26、乙方承担家装过程中的搬运事宜。
27、乙方有义务携同甲方及业主进行甲供材料的选购工作。
第三条:付款
1、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工程总额的10%,(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二次付款为结算金额的60%,(客户结算中期款项3日后但必须扣除材料款),三次付款为竣工验收客户结算手续齐全后10天凭客户反馈表结账,否则不予结账,5%的质保金除外,(三次结算时扣除10%押金款),第一次承包工程,无工程预付款,项目竣工并收回全部款项3日后,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性结算,需扣除10%押金及质保金。
2、
每月18日为工程结算日,凡18日前(含18日)竣工,客户交清尾款并在竣工验收单和合同工程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办理完保修手续,合同档案资料齐全的工程,甲方为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3、
甲方扣除乙方工程结算款总额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工程质量无任何问题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且乙方质量保证金累计达到3万元,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将过保修期的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乙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质量保证金,甲方财务在下次付款期之前不再办理任何质量保证金付款手续。退还金额以乙方在甲方的质量保证金不少于3万元为限。乙方离开公司后,乙方的工队押金
(
1万元)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后返还。乙方在甲方的质量保证金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后,甲方将视乙方具体施工情况将质量保证金收取比例减至
3%。
4、由于承包工长施工队的不良行为,致使施工项目发生罚款或减少结算款项,公司将照章收取管理费,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工人施工。
2、
双方均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守信守时,严格自律。
3、
工程完工后,甲方、乙方及客户要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单”,由客户签字认可。
4、
甲方负责供给乙方主要材料,乙方凭工程领料单到供货处领取材料。甲方规定必供材料及部分选供材料,均由甲方供给。从甲方领料应占工程结算额的18%及以上;若甲方发现低于此标准时,将对乙方进行处罚(领料比例为18%(不含18%)-15%(含15%),增加1%管理费,以后按每少领4%的材料增收1%管理费的方式进行累加,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向甲方相关部门申报,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自行购买材料,否则甲方将收取自购材料10%的管理费。
5、
关于售后服务,需依照合同执行。甲方在接到客户需要维修的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工作;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安排后,应于24小时内到客户家中去维修。
6、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隐蔽工程为五年)。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
如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将自动丧失在甲方的一切权益及押金、质量保证金、工程款项等,同时乙方还要对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至*年*月*日止。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另附:《施工队奖、罚细则》做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时有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年*月*日*年*月*日
梵天.西格玛施工队奖、罚细则
(试行)
一、
工程质量管理
1、
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未按公司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且施工质量不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要求,给予施工队5000—10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施工队还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2、
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现象,给予施工队5000—20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施工队还要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其所属工地的工程进行冻结。
3、
施工队未按质检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和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的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若中途更换施工队长的,还要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
施工现场管理
1、
施工队长未按公司要求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致使工人在施工中违反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给予施工队长200—500元的罚款处理。
2、
对于不按公司规定持证上岗的水、电工人,一经公司发现将分别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200元/人次和5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现场施工人员未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的一经发现公司将分别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100元/人次和2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
3、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发现一个烟头,给予施工队长200元罚款,发现工人在施工现场吸烟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施工现场未放置灭火器的,公司给予施工队长300元的罚款处理。
4、
施工现场不准乱接、乱搭线头或直接将线头插入电源,发现一次分别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200元和5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队长和当事人自负。每日工地负责人未按公司要求做到停水、停电后离开现场的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300元和1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施工队长和当事人自行承担。
5、
未对施工现场已完工项目进行保护,而造成现场成品的损坏和丢失,施工队长和当事人除照价赔偿外,公司将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500-10000元的罚款处理。施工现场每日完工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做到施工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未按公司要求清理/堆放垃圾的现场,给予施工队长200—500元的罚款处理。
6、
施工现场严禁非本工地施工人员进入,一经公司发现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500元和50元的罚款处理.施工现场未按公司规定张贴公司标识的,给予施工队长2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长和当事人自行承担。
7、
施工现场禁止用明火/电炉等做饭、取暖,一经公司发现给予施工队2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承担。经客户允许在施工现场吃、住的施工队必须及时通知施工管理部登记。未经客户允许,施工队私自使用客户的电器、电话、灶具、洁具等用品及设施,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处理。
三、
客户投诉管理
1、
施工队长接到客户质量投诉,应及时去现场妥善处理,不得对公司隐瞒实情,因施工人员现场处理不当,导致客户向施工管理部投诉的给予施工队100元—500元的罚款处理;向客户服务部投诉的给予施工队300元—500元的罚款处理;因施工队处理不当,导致客户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的,公司给予500元—100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2、
因施工队不守时、守约造成客户投诉的,给予施工队100元—500元的罚款处理,并承担由此给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队未按公司要求的时间去客户家维修,且维修结果令客户不满意,导致客户投诉的给予施工队500元—10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终止与施工队的合同。
3、
施工队因扰民施工,引起客户投诉的,给予施工队200元的罚款处理,因施工队处理不当,引起客户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给予施工队500元—10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四、
其它
1、
施工队不得擅自接受客户的礼品和宴请,一经发现,给予施工队500元—10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终止与施工队的合同。
2、
施工队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行,一经公司发现给予施工队1000元—200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与施工队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施工队未经公司允许私自接单(含私自与客户对工程项目洽商变更),一经公司发现,给予施工队5000元—20000元的罚款处理,并按公司和施工队签定的合同中,有关条款对施工队进行处理。
五、
奖励
1、
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方面符合公司质量要求,并得到客户书面表扬或收到客户锦旗表扬的,经查属实,将作为工队考核的依据之一。
2、
因施工队现场的模范管理和优质的施工管理给公司带来新的客户,经查属实,给予施工队该工程造价0.8%的奖励。
甲方:
乙方:
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