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关键词:家居,上海,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简介: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2008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2006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内容: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2008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制定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合同示范本本(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本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本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www.shucm.sh.cn/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本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本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的修改版本,自2006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税金(3.41%)
元,“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a href=http://www.16fw.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词毖槭眨κ幼餮槭眨幻獬曳讲话垂こ讨鞑牧媳鄣パ」杭笆褂貌牧纤鸬脑鹑巍?/p>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本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2:山东省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山东省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关键词:山东省,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山东省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简介:临沂装修网(http://www.16fw.com)合同编号:_________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本文内容:
临沂装修网
(
http://www.16fw.com
)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山
东
省
消
费
者
协
会
监制
山
东
省
室
内
装
饰
协
会
合
同
使
用
说
明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至质》。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分部)
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
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自*年*月*日起使用。
发包方::
(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临沂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小区(花园)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房_______厅_______橱________卫_____阳台
(阴台),
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2
承包施工内容:
1.3工程预算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
元。
1.4
工程决算与结算:
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完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有监理的监理公司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
工程期限:________
(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2条
工程监理
2.1
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地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合同附件)。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
乙方承包工程方式:
甲.
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款承包方式:
3.1
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有乙方采购供给并施工
(
填写《工程材料预算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的得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天的,视为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甲乙双方各自应当填写《工程材料预算报价单》,并各自承担因供应供应材料所引起的产品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3.3
乙方只包人工费,甲方采购供给全部材料(填写《工程材料预算报价单》)。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验收。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中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挪做他用。乙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4
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4条
施工设计图纸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设计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4.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按照图纸施工。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甲方同意后签字,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按照图纸施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大写)。为______元,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开工前三天,解决施工必备的水源、电源,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
5.2施工现场无任何影响施工的物品存放,如有滞留家具、物品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5.3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的邻里关系;
5.4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变动燃气、供暖等管线时,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妥各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5.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6乙方告知由甲方签证的,甲方如异议,应在三日内签证;
5.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材料进场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工程质量的验收;
第六条
乙方义务
6.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特点、做好图纸会审,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交给甲方、监理方各一份;
6.2主动向甲方宣传室内环保知识,提高甲方的环保装修意识,乙方在装饰设计中,应计算居室单位面积使用装饰材料的承载量,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6.3做好工程所需各工种人员及机具的调度,施工中电工.焊工等主要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制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防火规定;
6.4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双方指定的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6.5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得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装修活动;
6.6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6.7未收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件,不得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超建筑设计承重标准增加荷载
6.8隐蔽工程竣工的验收,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监理方,现场验收签字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9工程竣工后,两天内通知甲、监理方,确定工程验收时间,届时进行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供水、电管路改造图纸各一份,留存备查。
;
第七条
工程预.
决算
7.1
工程预、决算书由乙方负责编制。
7.2
编制工程预、决算书,采取甲、乙双方“协商定价”方式时,应参照当地现行价格,双方认可;若甲方委托监理,要有监理方签字。
7.3
采取“套用定额”方式预.
决算时,乙方做到套用定额准确,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7.4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项目增减或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施工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7.5
各项工程项目结算,依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实量工程量为准,并经双方签证后,按时结算。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规定工程形象进度,向乙方按时付款: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例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
元
竣工验收
预算合格当天
%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
元
8.2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和付款比例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属于违约,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日违约金;
9.1.2
因甲方供料误时,造成停工待料,使工期延误的,工期自动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9.1.3
因甲方所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或空气质量问题,进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自负;
9.1.4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9.15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乙方应当拒绝。乙方未拒绝,接受甲方要求施工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罚款)。
9.2
乙方违约责任
9.2.1
因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返工整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9.2.2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的,工程不予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工程总价款_____%
的违约金;
9.2.3
因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的,视同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每日2%________的违约金;经过综合治理,室内空气质量仍然不达标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购买的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全部价款。
9.2.4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造成事故或遭遇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3
甲方认可的并以文字协议为依据的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工期顺延,不计违约金。
第十条
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双方为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否则视同承认验收合格。
10.1
本工程质量按下列____________款标准执行:
10.1.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10.1.2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要求》(DB3702/T042-2003)。
10.2
在工程完工后,(不含甲方提供的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检测机构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10.2.1
本工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应当在装修完工的7日后进行检测。检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确认。
10.2.2
本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应执行国家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环境应检测以下项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学物TVOC。
第11条
卫生保洁
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施工的居室内.经过走廊和楼到的玷污部位等打扫干净,搞好清洁卫生;建筑垃圾的清运,如甲方无能力处理,可以委托乙方承运,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大写)元。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第12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提交水电线路图,签署保修单,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原因出现各项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并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派人做好维修服务;因甲方住用.管理不当等原因出现的问题,乙方不承担免费保修责任。
第13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申请调解,不愿通过协商.
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选择如下第几种方式解决;
13.1
提交省或市级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4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正式生效,至工程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自动生效。
14.2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开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造价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4.3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
乙.
监理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14.4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甲方发现乙方将工程转包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
此外,转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发包方:(签章)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
工程承包方:(签章)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
工程监理方:(签章)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
备注:
主设计:姓名--------------注册编号--------------------
助理设计:姓名--------------注册编号------------------------
合同附件:
由乙方编制,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签署日期。
1.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预算报价单
2.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度表
3.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通知单
4.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单
5.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决算报价单
6.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篇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王桂喜、熊立民、於炯律师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王桂喜、熊立民、於炯律师 本文关键词: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律师,家庭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王桂喜、熊立民、於炯律师 本文简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房产与建筑工程部/王桂喜、熊立民、於炯律师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第一章合同背景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王桂喜、熊立民、於炯律师 本文内容: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房产与建筑工程部/王桂喜、熊立民、於炯律师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_乙
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_地
址:_____
电
话:_____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邮
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