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订购合同-木地板 本文关键词:木地板,订购,合同,材料
材料订购合同-木地板 本文简介:鸿洲天缘专用合同编号:H1-北京消防局轨道交通-20120505-001工程材料订购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工程名称:承包方式: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鸿洲天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相关的规定,双方
材料订购合同-木地板 本文内容:
鸿洲天缘专用
合同编号:H1-北京消防局轨道交通-20120505-001
工程材料订购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
程
名
称:
承
包
方
式:
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鸿洲天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相关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施工内容:
5、
承包方式:
6、
质量标准:
1、①按国家标准《GBT
20238-2006
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②乙方在安装地板前需对基层进行验收移交,乙方接收后进行地板铺装,一旦地板铺好后,基层问题导致地板铺装不合格,责任由乙方承担;(特殊约定除外)③地板宽度方向铺设长度≧6m时,或地板长度方向铺设长度≧15m时,宜采用合理间隔措施,设置伸缩缝并用过渡。靠近门口处,宜设置伸缩缝,并用扣条过渡,门扇底部与扣条间隙不小于3mm,门扇应开闭自如。扣条应安装稳固;④地板表面平整度,2m靠尺(或细线绳)钢板尺,2m内≦3mm;⑤拼装高度差,标准为≦0.15mm(塞尺测量);⑥拼装离缝标准为≦0.20mm(塞尺测量);⑦地板与墙及地面固定物间的间隙(即伸缩缝),标准为8-12mm。
2、乙方提供
地板甲醛释放量1.5mg/L即达到E1级或甲醛释放量0.5mg/L达到E0级,根据国家标准GB18580-2001规定,人造板产品甲醛释放量属于标准。
7、
合同工期:供货周期
天,安装工期
天;总共
天
(自交付30%货款之日起计算订货周期)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
1、
依阶段性要求,提供施工图纸或方案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作为施工依据的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以及作为设计变更依据的设计变更图纸均需加盖“甲方施工图章”方为有效。仅有个人签字没有加盖“甲方施工图章”的图纸,不能作为设计、施工、变更的依据(未按照有效图纸施工所产生的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更不能作为诉讼及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
(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剩余整板退回厂家,此价款含安装、扣条及西卡胶。)
2、
组成合同价款的文件:
(1)供货品牌、规格、型号、使用部位及数量等
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计
使用部位
合计
(2)数量清单(按照工程现场实测工程量计算)
(3)盖施工图章铺装方式图纸.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比例
1、工程款支付方式:以支票形式支付,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
2、工程款支付时间及比例:
付款批次
付款时间或形象进度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元)
备注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五条
关于计价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约定:本工程完工后
内,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报送甲方审核,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结算报告后
日内审核完毕,完成结算工作。
2、双方约定本工程按以下标准及依据编制预算和办理结算:
(1)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清单中的单价,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结算价款;
(2)双方对竣工结算成果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委托第三方审核,审核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关于变更及计价的约定
1、
合同签定后,施工中如对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图示、照片及文字说明等)报送甲方。以上工作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乙方展开相应工作。
2、
本合同的所有经济洽商,乙方按上述要求报送甲方,经甲方在专用洽商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3、
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本条第1、2款所约定的有效图纸和有效洽商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GBT
20238-2006
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
2、工程验收:工程完工7天内,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样板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整改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3、验收不合格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执行,乙方整改完毕后有权向甲方再次提出验收的要求。
4、保修期不低于竣工验收合格签订保修合同之日起12个月。
4、
双方约定:工程竣工,乙方经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在《竣工验收通用表》上签字盖章;验收不合格的,对不合格项目乙方按5000元/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双方拟定整修或返工期限。在达到期限日,验收时:合格的,整修或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再不合格的,此不合格的单项全部款项不予支付,甲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整修或返工,同时甲方有接管及使用的权利。
5、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保修。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保修合同。
第八条
关于甲方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如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要求更换。
2、
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七天将材料计划申报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提交项目管理组,经甲方授权人签批后方可进行采购,如因计划申报表对名称、品牌、规格等模糊不清,导致错购引发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供应材料数量的审定最终以双方确认的结算书为准,超额损耗或浪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甲方供应的材料,甲方负责确定品牌、供货商、结算货款,乙方负责联系、验收、
保管、使用等管理工作;乙方自购的材料,进场时应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甲方工作
1、由(北京鸿洲天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甲方代表:
职权:1、负责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负责技术类设计变更的签认工作及经济类洽商的传递、整合及报审工作;关于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的签认;
2、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盖章的图纸,并组织技术交底与现场交底;
3、甲方指定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的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收到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及时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5、甲方接到报验通知时,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
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工程质量、成本、进度、环保、安全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结算手续等;
2、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报、备案手续;
3、组织过硬的施工队伍,并按照劳动法要求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所有施工人员能按约定的操作规范、规程及有关质量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4、制定详实的施工方案交甲方进行审核(含管理人员组织结构图、施工作业人员计划表、施工机械计划表、材料采购与供应计划表、工期进度计划表以及工程质量控制计划表)
5、乙方专职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并在合同签定后3日内提交上述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双方约定的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6施工前,向所有的施工人员贯彻施工方案,落实好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过程中完善工序控制,及时作好各工种、各工序的隐检、预检记录、现场施工记录、报验记录、及函件签署后的归档保存,保证记录数据的完整与有效;
8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确认的工、料、机动态表;
9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生产及安全例会;
10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1、乙方应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及交叉作业实施人力调配,以确保总工期;
12、乙方应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每月五号向甲方提交上月工资表(工资表中未列人员甲方不视为乙方工人),出现欠薪导致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事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先预付工人工资,同时甲方按照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工资和劳动保障部门对甲方的罚款总额的2倍数额扣减乙方工程款或向乙方追偿;
13、负责施工安全检查及排除安全隐患的工作,并负责施工保卫工作;
14、除甲方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主动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及时处理现场垃圾,减少噪声污染,做到文明施工。
2、
由于施工环境的特殊性,乙方应确保甲方施工期间的正常营业,随时配合甲方营业部门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有序的施工现场环境。
3、
乙方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中关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有关规定,作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维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随时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在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甲?a href=http://www.16fw.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词敝Ц豆こ炭睿ń瓤睿曳接υ谠级ㄖЦ妒奔涞狡诤?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函,甲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仍不付款,每逾期一
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按该阶段应付价款的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
工期处罚: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支付不足1000元时按每天1000元支付),并由乙方补偿甲方由此引发的其他相关损失;总工期延误
20
天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乙方任何款项,同时乙方承担违约金合同总款的
20%
;
3、
质量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及第八条相关条款执行;
4、
管理违约: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现场管理人员时,每更换一名处罚¥3000.00元;施工现场必须确保符合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4、
因一方违约(包括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5、
一方依据上述条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书面通知发出7天前告知对方,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合同解除有争议时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4款执行;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相关事宜
1、
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承包内容,因此条款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甲方不再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剩余工程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2、
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工人款造成甲方垫付的,双方结算时工程款时甲方按已垫付金额的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
甲方负责提供用水、用电使用点。
4、
非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签认,工期顺延。
5、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完成并移交完整的技术资料,确保甲方办理备案登记。
6、
工人食宿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自负。
7、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支付乙方赶工采取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8、
关于停工: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进行整顿,且工期不予顺延,损失由乙方承担。
(1)
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程管理混乱失控;
(2)
施工过程中,三次发生延误工期的现象;
(3)
施工过程中,三次发生质量不合格现象;
(4)
前面工序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8、关于退场: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且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款项,同时乙方承担违约金。
(1)分项工程工期屡次延误,三次整顿仍不见效果的;
(2)质量检查屡次不合格,三次整顿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
(3)承包人因未支付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聚众闹事或集体罢工的;
(4)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
9、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同时也向房屋所有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房屋所有人入住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或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整改并达到房屋所有人满意且承担因工程质量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引发的相应责任;
11、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维修,并向甲方回复维修内容与结果;
12、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维修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他人维修,同时甲方可按照维修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合同各方未能在同一日签署,则最后签署一方的签署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2、
经甲方确认的图纸、有效洽商、管理措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北京鸿洲天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住所:
北京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傲城融富中心座604室
住所:
电话:010-84999118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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