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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及评分标准 本文简介:三明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及评分标准www.16fw.com2012-05-1610:26来源:猎房网我来说两句请严格参照三明市申购条件及家庭人口计算标准进行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指非农业户),并满三年。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
三明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及评分标准 本文内容:
三明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及评分标准
www.16fw.com
2012-05-16
10:26
来源:猎房网
我来说两句
请严格参照三明市申购条件及家庭人口计算标准进行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指非农业户),并满三年。
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单身申请人年收入不高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三明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040元)
3、申请人及配偶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且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4、2000年后(含2000年),申请人家庭在住房二级市场中没有房产交易行为。
5、未婚申请人符合本条1-4款,且男年满30周岁、女年满28周岁。
6、申请人家庭人口计算标准
(1)申请人、配偶及其未年满18周岁子女(离异家庭未年满18周岁子女须经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孩子归本人抚养)计入家庭人口。
(2)已婚未生育按三口人计。
注:以上条款以三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办理经济房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填写申请审批表(三份)申请人及配偶的单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或镇人民政府盖章);
2、申购人及共同申购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申购人一般情况只写配偶及申购人未成年子女);
3、申购人及共同申购人户口簿复印件(注:均应含户口本首页,要求能体现最早落户三明市区(含乡镇,不包括沙县)时间,不能体现的则应到原始落户三明市区(含乡镇,不包括沙县)的派出所开具原始落户三明的证明,此点关系计分高低,故请申请人注意户口簿上落户三明时间。军队转业及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调配的干部、引进人才要出具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4、申购人及共同申购人收入证明原件(由所在的单位出证明,无单位的需所在居委会或街道出证明,个体户则出具完税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民政部门或居委会出具);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离异(丧偶)再婚且子女跟本人的,应再提供离婚证及第一个孩子的户口簿。
6、申购人及配偶职称证明: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复印件(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同时必须提供中级职称证复印件);
7、申购人及配偶学历证明: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同时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8、房改部门证明:93年后由异地(含三明所辖县、市)迁入三明者,需原地(迁出地)房改部门开具其未参加过房改、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房的等政策性购房证明,缺一不可(原件);
9、房管处出具的无房证明及2000年(含2000年)后无交易记录证明(含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缺一不可,需到市明宇大厦四楼市房管处档案室交纳费用查档开具);
注: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复核,以上材料除第8条外需统一用A4纸张提供。另:提交材料、表格时必须由申购人或受托人(要委托并公证)带本人身份证前来,当场签字提交。
三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填表注意事项
1、申购人不得填写部分:
表中“编号”及审查、审核意见栏为审核部门填写并盖公章。
2、“基本情况”一栏:如实填写申购人及配偶情况,无工作单位、无职称、无配偶的应填写“无”,不能留空。家庭年收入是申购人、配偶及共同申购人年收入的总和,必须与所提供的收入证明总和一致。
3、“申购人承诺”一栏:
须由申购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场签字、按手模有效,受托人必须带授权委托书及公证处公证书、身份证原件方才有效,本人或受托人不到场按规定办理的视同无效处理。
评分标准
(本项所有计分时间计算截止至房源公示日)
1、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本项满分60分)
(1)无房户,计60分;
(2)人均建筑面积每递增1m2,分值依次递减2分。
2、户籍时间(本项满分25分)
按申购人及配偶的户籍登记时间为准,每人每年计1分。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计1分;6个月以下计0.5分(含6个月)。
3、婚姻状况(本项满分15分)
已婚申请人:从婚姻登记之日起,每年计1分,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计1分,6个月以下计0.5分(含6个月)。
离异(丧偶)再婚申请人:无子女再婚,婚龄从最后一次婚姻登记开始计算;有子女再婚,婚龄可从第一个未年满18周岁孩子出生时间开始计算(须经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调解孩子归本人抚养)。离异(丧偶)未再婚,参照未婚申请人计分。
未婚申请人: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每增加1周岁计1分。
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的已婚、离异(丧偶)再婚申请人可以选择婚龄或未婚申请人的计分办法计分。
4、学历状况(本项为附加分,满分10分)
学历计分,以夫妻双方学历或职称高的一方为准,计分方须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满三年。学历或职称应有相应的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大学本科学历(应有学士学位证书)以本科学历毕业时间为基准,满三年计3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6分;
硕士学历(应有硕士学位证书),以本科(硕士)学历毕业时间为基准,满三年计4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8分;
博士学历(应有博士学位证书),以本科(硕士)学历毕业时间为基准,满三年计5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10分;
中级职称评分参照大学本科学历,副高级职称评分参照硕士学历,正高级职称评分参照博士学历。
享受面积控制标准
多层建筑:单身申购35平方米,家庭申购60平方米。小高层建筑:单身申购39平方米,家庭申购64平方米。高层建筑:单身申购41平方米,家庭申购66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住房属有限产权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不满5年,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满5年,购房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取得完全产权。以上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