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本文关键词:低保,工作,XX
20XX年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本文简介:20XX年低保工作个人总结[1]同志们: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市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04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布,7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市实行,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验交流,使大
20XX年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本文内容:
20XX年低保工作个人总结[1]
同志们:
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市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04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布,7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市实行,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验交流,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我们在上星期全市低保培训班的基础上,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都是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工作在全区低保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你们为我区的扶贫帮困工作做出了贡献,在此我首先代表区民政局向大家道一声辛苦,感谢大家多年来为低保工作付出的辛勤和努力。
根据培训日程的安排,我们请到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给大家就低保新办法的具体条款作辅导,同时培训班还将组织大家进行专题讨论,并将新的申请审批程序进行培训。《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一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理解好政策法规的内容非常关键,所以说,这次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大家在培训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多提合理化建议。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够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的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全面理解、把握,确保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我讲二个问题。
一、
简单回顾前阶段我区低保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配套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改革和完善民政传统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助于救助制度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有助于整体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最后一道安全网”的确立。
我区自1996年7月起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开始,又实行城乡联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几年来,我区的低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将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低保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投入力度大,具体措施实,确保了全区低保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还把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自2002年起,我区城区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从事扶贫帮困工作,使得我区的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通过各级的努力,几年来,我区不断规范低保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在政务公开、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动态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1998年的148人,增加到了2004年6月的4209人(目前我区农村低保人数因各村经济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没有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人均140元的),月保障金支出也已由2002年12月份的27万元,增加至2004年6月份的65.0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260元/月人和140元/月人,城镇人均月补差金额153元,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标准。同时,随着对低保对象的救助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救助逐步发展为基本生活、就业、就医、教育、住房等综合性救助,低保对象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和临时性帮困救助措施而得到的实惠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水平。
2000年公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了8个方面的优惠扶助措施,主要涉及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燃料)、有线电视收视费、普通公交月票、学杂费等方面。
当然在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低保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低保动态管理的难度有所加大、不少低保对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现阶段的扶贫措施还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帮困需求等,《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探索、解决。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一部重要的低保政策法规,对全区今后的低保工作具有积极的、具体的指导意义。总
总的来说,低保新办法参二个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新办法以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区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
其次,新办法对低保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增强。
各街道、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以认真地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巩固低保应保尽保的工作成果。对下步工作,我想提六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工作责任感
低保工作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表现,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也是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低保工作不仅以前是,现在是,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将是民政工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道、社区扶贫帮困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切实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为民”原则,带着对困难群众的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做好低保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树立“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低保新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操作。“依法保障、依法管理”也要求我们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同时搞好动态管理。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现阶段着重学习好、理解好宣传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用低保新办法指导今后的具体工作。
学习好,要求大家认认真真地学习低保新办法以的有关规定,对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等进行细细体会,掌握低保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这次培训班仅是大家学习政策的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中进行更细致、更深入的学习。
理解好,要求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具体的工作中带着问题理解政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政策更好地为具体工作服务,妥善地解决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好,要求大家集中宣传与分散相结合,通过社区报、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做好低保新办法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虽然我区的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地保障,但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困难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还是不高,大多数申请低保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希望大家在政策的具体掌握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考虑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地、一个不漏地纳入到低保范围之中,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有特殊困难又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困难群众,要通过临时救济、慈善救助等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既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创新管理办法
加强规范管理对于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之后,我们要把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到低保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前一阶段,各街道结合实际,在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和尝试,如部分社区实行低保的听证会制度,扩大社区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各街道加大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力度;并逐步建立起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制度。这些做法推动了我区应保尽保的实现,加快了低保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了我区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年初,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努力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的要求。下一阶段,我们要注重结全“三度”要求,在分类施保、收入核实、动态管理、公益劳动等方面不断创新,把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和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要规范操作程序,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进行科学分类;要鼓励低保对象参与居住地社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将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融入社区服务之中;要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
我们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和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成为政府救助工作的有力补充。
(六)不断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
低保工作人员担负着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担,责任重大。我们要结
合低保新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每一位低保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同时各街道、社区要广开学路,大兴学习之风。在民政系统中树立互相学习,你追我赶的良好风气。向先进看齐,向先进挑战,赶超先进。
篇2:市低保办优秀公务员个人事迹材料起草
市低保办优秀公务员个人事迹材料起草 本文关键词:起草,低保,事迹材料,公务员,优秀
市低保办优秀公务员个人事迹材料起草 本文简介:市低保办优秀公务员个人事迹材料尽职尽责倾心服务甘当困难群众生活守护者*同志自担任低保办主任以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团结和带领全科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从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将市委、市政府勾画的“十位一体”综合救助体系落实成具体的救助-措施,使
市低保办优秀公务员个人事迹材料起草 本文内容:
市低保办优秀公务员个人事迹材料
尽职尽责倾心服务
甘当困难群众生活守护者*同志自担任低保办主任以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团结和带领全科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从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将市委、市政府勾画的“十位一体”综合救助体系落实成具体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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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使**市城乡低保工作多项救助措施位居全国前列、开创全省先河,在保障特困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同志自以来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评为全市民政系统模范工作者、和连续两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改善发展环境百面旗”竞赛先进个人、被授予**市直属机关先进女职工、被市政府授予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党员、被市委
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先进个人、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低保基层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功人员等光荣称号。其主要事迹表现在:
一、服务大局,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同志能够切实从特困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经常深入基层,多次开展大规模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低保家庭实际困难,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向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所完成的900多万条各类统计数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并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理念指导(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16fw.com)工作,带头研究制定实施了《关于大中型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纳入低保救助实施意见》、《关于将连续6个月未足额领取“应得收入”人员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救助的实施办法》及保障并轨企业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等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关键作用。经过她及所带领人员的扎实工作,市政府先后五次调整低保政策、提高低保标准,建立并实施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发放困难群众医疗补贴40多项制度和政策,特别是在完善“十位一体”综合救助政策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分类动态管理、资金筹措监管、责任监督、政策支撑等一系列城乡低保救助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尽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她力求把各项救助政策惠及成果最大化,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得尽得”,经过不懈努力,使我市保障人数达到11.62万人,累计发放资金6.44亿元;实施多层次医疗救助,救助低保患者30多万人次;救助贫困学生,为19689人次市区低保家庭子女发放教育补贴680多万元,1559名城乡低保家庭的大学生得到助学救助;138户低保家庭入住廉租房;27574户低保家庭得到供热、物业费救助;累计为182万多户低保家庭发放用电补贴资金470万元;有效解决450多名低保对象就业;为36532户低保家庭一次性发放燃气补贴53.9万元;建立灵活应急救助机制,开展临时专项救助,共有10.3万户城乡低保家庭得到节日救助,累计支付节日救助金2211.535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增加临时生活补贴,每月增资140多万元,切实保障和维护了特困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沟通协调,努力顺畅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关系。为了实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她动脑筋、想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与上级业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顺畅和谐的工作关系,使**市的城乡低保工作得到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得到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和配合。积极向上争取低保专项资金,极大程度减轻市区两级财政压力,同各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十余项综合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
四、敬业奉献,身体力行带动优秀低保团队。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她始终以身作则,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放弃双休日、节假日是常有的事,经常因为思考工作彻夜不眠,经常因为加班将女儿托付给朋友,公伤骨折后仅修养40天就回到工作岗位,母亲多次患重病住院都只能匆匆探望,母亲病故时她正走在去往省厅汇报的路上。就是在她身体力行的带动下,低保办的全体同志都以忘我的精神对待本职工作,不论白天、夜晚,无论刮风下雨,全体人员都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成为民政系统一支强有力、能战斗的优秀团队。
她在工作中不仅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婉拒说情,用实际行动公平维护了特困群体的利益,带头树立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而且还善于调和群众矛盾,平均每年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00余件,经过耐心讲解、热情服务,几乎件件都能达到群众满意。她的表现得到各级领导、同志和困难群众一致好评。
××现为××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几年来,他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积极肯干,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组织能力,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该同志平时能够坚持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在工作中能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同时他刻苦钻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凭着一股韧劲和对民政事业的追求,他学习了大量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知识,并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使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了
……
他组织起草了《城乡生活困难居民应急救助试行办法》。我市城乡居民,在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救助、就学援助、住房救助、采暖费减免、农村灾民救济等项社会救助政策后,家庭又遇突发性灾害损失或其他特殊困难造成生活一时难以维计,实际生活水平降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可以得到政府的款物救助。应急救助的实施使城乡居民因某种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生活困难得到及时救助。
为了解决城市特困居民医疗难的问题,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到××、××等市地学习先进经验,组织起草了《××市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市城市特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及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对城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实施门诊、住院医疗即时救助和重大疾病的事后救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难问题。
为了推进依法保障,防止和减少低保审批过程中的行政过错,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他创新地提出了建立低保工作问责制度,并起草了《××市城乡低保工作人员问责暂行规定》。规定对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低保工作职责,损害公共利益或管理、服务相对人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予以过问并追究其责任。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保障城乡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为了解决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难的问题,他积极协调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申请人和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提供更多机会实现就业,对低保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或进入集贸市场经营的,_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低保家庭的生活困难问题。
作为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同志不仅直接负责城市低保的制度相关法规政策的制订、实施和管理,还要指导各县(市)、区的开展好城市低保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因此他工作十分繁重,每天早来晚走,还经常利用休息日上班。他创新地在各县(市)、区、街
……(未完,全文共1912字,当前只显示11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民政局低保处处长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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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河州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红河州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文关键词:工作情况,低保,农村,报告,红河州
红河州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文简介:红河州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2008年10月20日在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普绍忠一.(一)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我省农村居民最低.关键词:农村,报告(2008年10月20日在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普绍忠一.(
红河州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文内容:
红河州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摘要:(2008年10月20日在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普绍忠一.(一)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我省农村居民最低.
关键词:农村,报告(2008年10月20日在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普绍忠一.(一)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
类别:论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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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10月20日在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普绍忠
一、农村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农村低保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民心工程”,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工程”。2007年4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保障资金,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我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是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省政府根据农村贫困状况监测的结果,按照693元的绝对贫困标准,综合考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了各州市以及各县市区的低保人数。2007年4月,省政府认定我州的农村低保人数为28万人,今年9月,省政府又增加了我州农村低保人数5.03万人,目前省政府核定我州的农村低保人数共计33.03万人。州政府根据我州实际将省政府核定的低保人数分配到各县市,具体为:蒙自县1.4万人,个旧市0.6万人,开远市0.9万人,弥勒县1.05万人,泸西县2万人,建水县1.65万人,石屏县1.06万人,屏边县2.04万人,绿春县4.8万人,元阳县6.45万人,金平县6.93万人,红河县3.45万人,河口县0.7万人。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州里确定的低保人数,结合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人数和摸底调查等情况,准确确定具体的低保对象,切实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科学确定保障标准。按照保障标准实施救助,是低保制度区别于传统社会救助的重要标志。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是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关键环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以月人均补差不低于30元的标准,结合农民家庭收入的情况,差多少补多少,不搞平均发放”的原则进行补助。农村低保实行“分档分类施保”管理。“分档”就是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情况将补差标准划分为若干档次,按照就近靠档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补差标准,是对补助标准的分档;“分类”就是根据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的不同原因划分为若干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分类保障。
(三)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农村低保实行属地管理,以户为单位。采取合理核定家庭收入和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准确核定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提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报村民委员会;经村民小组讨论、村民委员会核实并进行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到确定低保对象工作的各个环节,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农村低保由县市民政部门逐户登记保障对象情况,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时,逐级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四)认真落实保障资金。省政府根据“农村低保资金坚持分级负担、多方筹措”以及重点向边境地区、藏区倾斜的原则,将全省16个州市划分为五类地区,我州列为二类地区,中央和省补助比例为50%、月人均补差标准为15元;在边境地区和藏区中,中央和省对8个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河口)的保障资金补助85%,对其他22个县(包括金平、绿春)的保障资金全额补助。通过积极争取,省政府将屏边视同边境县给予全额补助。州政府按照“结合保障人数和所需资金,参照财力,不分类别,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全部按比例留给县市,其余资金州县共同承担、州级承担大部分,财力好的县市多承担,困难县少承担,边境县不承担”的原则,将各县市承担农村低保资金的比例确定为:金平、绿春、屏边3县,由中央和省全额补助;河口县,由中央和省补助85%,县承担15%;其余9个县市,由中央和省按各县市所需低保资金总额分别补助22%,个旧、开远、弥勒各承担78%,蒙自承担68%,建水承担35%,石屏、泸西各承担20%,元阳、红河各承担5%,不足部分由州级承担。2007年省政府核定我州农村低保对象为28万人,每月人均补助30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0080万元,其中:中央、省承担补助资金5487万元,州级承担3226万元,13个县市承担1367万元,分别占全部资金的54%、32%、14%。从2008年1月开始,对农村低保对象每月人均增发10元的临时性补助金,从7月起每人每月再增发10元的临时性补助金,因此,今年下半年我州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已达月人均50元。1-9月共为28万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10920万元。今年新增加的5.03万农村低保对象所需资金州级应承担的466万元已落实,省和县市应承担部分正在落实中。
(五)规范资金监管和发放。低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经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资金安全运行。全州农村低保资金统一从2007年1月开始发放,按季度发放。积极探索准确规范、便捷易行的发放方式,2008年开始在有金融网点的地方基本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县市民政部门设立了相应专账,用于办理资金支付和发放业务。
(六)坚持实行动态管理。对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定期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其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标准或办理停保、退保手续,避免了“一保定终生”、“养懒汉”等现象,提高了农村低保的整体效力。
(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低保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为适应低保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州、县市加强了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低保标准确定、家庭收入核算、申报审批、资金发放、资金监督管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制度,2007年8月,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红政发〔2007〕61号),各县市政府也相继制定出台了《农村低保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确保低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以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为主体,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济等为辅助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了齐全完善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加快了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全面提高低保工作服务效率,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八)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政策及有关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全州各级低保工作机构虽已经成立,但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县市级低保科(股)只有2至4名工作人员。乡镇一级有的还未按州政府的要求成立民政所,有的虽然成立了民政所,但因乡级总编制数不多,人员落实起来有一定难度,有的乡镇除了一个专职民政助理员外,其余都是兼职的。随着社会救助范围的扩大,工作任务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低保工作乃至整个社会救助工作的瓶颈。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使整个社会保障工作无法正常运转,会导致工作粗放从而留下隐患,增加基层专职工作人员势在必行。其次是现有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再次是基层工作经费缺乏,管理手段落后。目前还有许多乡镇民政助理员至今没有微机等办公设备,上万人的管理对象都是靠手工操作来完成,远远适应不了工作的需要。
(二)保障资金压力大
我州属于欠发达地区,目前尚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50多万人,由于贫困人口数量大,保障资金需求与供给矛盾非常突出。2007年,全州28万低保对象共发放保障金10080万元,人均月补助水平为30元。今年由于1月和7月两次增发临时性补贴以及从下半年起新增5.03万低保对象,全年共需发放低保金16629万元。除了上级补助11568万元外,州、县市两级需配套5061万元,才能保障发放所需资金。我州财力有限,特别是县市财政较为困难,难以满足农村低保资金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导致农村低保工作压力大
一是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核心部分的社会保险不健全,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上还处于缺失状态,导致我州社会救助的任务十分繁重。二是救助资源分散,未形成合力,影响了救助效益的最大化。目前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农村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以及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其保障标准、实施方式、资金来源都不相同,难以形成整体合力。三是覆盖范围小,补助标准偏低。目前我州农村低保未能全面覆盖农村贫困人口,而且补助标准低,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难以有效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四是有些群众平均主义思想极为严重,出现竞争参保、甚至无理取闹等现象。有的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收入,骗取低保资格。少部分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优亲厚友等现象,导致群众不满。
三、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一)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探索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各种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人口老龄化已经到来的今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已势在必行。二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在国家尚无力将全部农民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情况下,新农合无疑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好制度,我们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农村低保制度作为一项兜底的救助制度,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还要靠扶贫攻坚、社会力量帮扶以及农民自身的奋斗。
(二)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和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随着财力增加而逐步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的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发放的需要。尤其尽量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加大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适当减少这些地区的保障资金配套比例。二是努力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保障资金,如争取将彩票公益金、土地收益金等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低保。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互助新风,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捐赠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对参与募捐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从政策上、税收上给予优惠,并从精神上给予表彰和鼓励。四是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上严格坚持财政有专户,民政有专账,审计等部门定期审核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州农村低保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在有金融机构的地方,力争由金融机构发放低保金,无金融机构的乡镇要完善发放手续,保证资金的安全发放。
(三)构建统一、协调、高效的农村低保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低保工作联动机制,实行低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将现行的农村低保与农村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救灾救济、扶贫等制度衔接统一起来,全面覆盖农村人口,使广大农村贫困群众能够充分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加强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提高医疗、教育、法律等保障制度之间的关联度,使这些制度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效益。
(四)积极探索分类施保的有效办法
针对部分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平均主义思想、都想挤进低保范围的问题,科学合理地设定档次,重点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年老体弱致贫、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因生存条件恶劣长期贫困等人员倾斜,其他人员严格控制,尽量靠较低的档次上,防止“养懒汉”,使农村低保能更好地激励低收入者尽量自力更生。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村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优亲厚友现象。
(五)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
随着民政业务的拓展,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越来越来突出,已成为农村低保乃至整个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我们将逐步增加县级低保科(股)人员编制,并积极探索在州、县成立城乡低保局(社会救助局)作为民政下属的二级局。在乡镇一级完善民政所建设,编制数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按比例进行配置,每个乡镇最低不少于3人。在社区、村委会一级设立民政员。同时,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州、县两级定期举办培训班,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加基层民政机构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