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xnjao监测报告 本文关键词:监测,报告,Cixnjao
Cixnjao监测报告 本文简介: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乃书于纸上。毕而卧。凄然入梦。乙酉年七月初七。-----啸之记。2001年—2010年《两纲》妇幼卫生指标监测分析报告今
Cixnjao监测报告 本文内容:
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乃书于纸上。毕而卧。凄然入梦。乙酉年七月初七。
-----啸之记。
2001年—2010年《两纲》妇幼卫生指标
监测分析报告
今年是实施《两纲》的评估年。我院根据《南溪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的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措施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范和推动我县的监测工作,确保了“两纲”目标如期任务的如期完成。现将2001-2010年“两纲”监测指标分析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南溪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任务要求,院领导把
《两纲》监测作为院外保健工作的中心任务,制定了监测方案,由保健科负责具体工作;充分利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进行的分级分解监测;定期进行进行督导指导和信息反馈,使工作得到落实。
二.加强基础实施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为更好地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提高健康水平,结合《两纲》的贯彻实施,10年来,投资于妇幼保健设备和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500余万(如特有的阴道B超、脐血流图、微量元素检测仪、儿童电脑测评系统和新建的妇幼保健院),使妇幼保健院硬件设施和服务条件得到较好改善;并为保健科人员配备了电脑,使信息监测工作逐步迈向网络化;同时加强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始终坚持妇幼例会培训制度,不断信息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常规,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为切实有效落实《两纲》监测任务,制定了监测方案和工作考核标准,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以及工作常规,规范了各种妇幼信息登记帐
(册),各级各类统计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的使用标准,程序和报告时限,并有效实施。
四.加强监测评估,准确把握指标动态。为了保证《两纲》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做好“两纲”指标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随时发现问题,预测趋势,进行科学决策。10年来我院保健科始终坚持定期下乡督导,加强两系管理力度,对全县的监测情况和年报质量进行质量控制,漏报调查,保证收集的信息资料准确可靠,并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估,为全面准确掌握《两纲》中妇幼卫生相关指标和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提供了支持保障。
五.
2001年—2010年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完成情况:
——孕产妇死亡率从112.44/10万下降至0;
——
婴儿死亡率从13.6‰下降至5.57‰;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4.6‰下降至8.47‰;
——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从2.1%下0.47%;
——新生儿童破伤风发病率均为0;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57.1%上升到98.98%;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65%上升到99.71%;
——孕产妇系统管理从83.5%上升到91.9%;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从69.53%上升到90.74%;
——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从91.3%上升到98.98%;
——婚前医学检查率从45%上升到60.2%
——孕产妇保健率从95.53%上升到至96.04%。
六.指标分析:
1、孕产妇死亡率,是评价社会经济发展和孕产妇保健工作的要指标。2001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12.44/lO万,2010年为0达到《两纲》要求。孕产妇死亡1例,其死亡地点在级医疗机构因分娩,因娩出现羊水栓塞、呼吸衰竭导致产妇死亡.为此,提高加强产科量建设十分重要。
2.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是评估儿童健康状况的重要健康指标。两个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不高,该项指标受儿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儿童保健覆盖率影响较大,其准确性值得探讨。这三项指标均达到“两纲”要求。
3.住院分娩率,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是反映孕产妇保健工作质量,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指标,这二项指标呈逐年上升趋势,住院分娩率自2005年起由于新农合和“降消”项目的实施,有了显著的提高,到2010年分别达到《两纲》要求。对保障孕产妇健康,降低孕妇死亡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孕产妇系统管理,数据虽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由于我县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乡村医生责任心不强,加之待遇低,实际工作扎实情况不容乐观。
5.七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和保健管理率是反映儿童最基本的保健服务的工作指标,它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儿童的关心程度,体现卫生保健部门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数据虽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由于我县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乡村医生责任心不强,加之待遇低,实际工作扎实情况不容乐观。
6.婚前医学检查率是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我县至1998年7月开始,实行强制婚检,婚检率2001年为45%,2002年已达75%,
2003年下半年,《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婚检急剧下降,2004至2009年几乎为0,南府函【2010】10文件实施后,我县实施了免费婚检,使婚检率迅速提高60.02%,达到了《两纲》要求。婚检率的提高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七、主要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妇幼卫生经费不足: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经费匮乏,妇幼保健人员无政策保障,部分乡村妇幼保健网络不健全,影响妇幼保健人员积极性和基础工作的落实,工作质管理不高。建议增加妇幼卫生投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适当提高乡村医生报酬;加强基层妇幼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保健质量;配置基本设备,改善服务条件,不断提高两系管理率。
2.“两系”管理未真正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健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管理考核办法与标准;强化基层产科和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强化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加强监督指导与工作考核,奖惩兑现。
3.流动人口孕产妇及儿童管理不力。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工作的薄弱环节,落实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坚持居住地管理原则,把流动孕产妇、儿童纳入居住地妇幼保健的统一管理。二是平等的原则,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流动孕产妇、儿童提供同质、同量、同样温馨及时的服务。三是尽快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就近发现、就近管理、就近服务,使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落实到实处。
4.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为开展。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投入,保障工作经费;二是要加强健康教育力度,提高民众的保健意识;三是定期开展普查普治,对查出的疾病积极治疗,这对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降低妇女病发病率具有重要意义。
5.数据信息质量不高。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常规,规范各种妇幼信息登记帐
(册)、程序和报告时限;加强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妇幼例会培训制度,并有效实施,确保各种资料的准确。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篇2: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药害,不良反应,管理制度,监测,药品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程序,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因果关系和诱发因素,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同时也为评价淘汰药品提供服务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程序,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因果关系和诱发因素,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同时也为评价淘汰药品提供服务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的相关规定,医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相关定义
1.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ADR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依赖性、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等。
2.药品不良事件(ADE):是指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学事件,但该事件并非一定与用药有因果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群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有重要意义的ADE也要进行监测。
3.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4.
药品安全危害事件(以下简称药害事件):药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药品不良事件。泛指由药品使用导致的患者生命或身体健康损害的事件,包括药品不良反应以及其他一切非预期药物作用导致的意外事件。药害既包括非人为过失的不良反应,也包括人为过失导致的其他负面药物作用。
药害不良事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由于药品质量缺陷(假药、劣药)导致损害的事件;二是由于合格药品使用过错(超剂量中毒、用错药和不合理用药等)导致损害的事件;三是合格药品在按说明书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良反应损害,即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5.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是指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6.
药品重点监测:是指为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研究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开展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活动。
7.
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二、机构设置和职责
负责人:负责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临床药师及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
机构: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管理机构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的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及临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网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反馈及其相关工作。从事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能力。
1.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组:由主管行政领导、医学、药学、流行病学、统计学等相关的专家组成。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在所在地药监局和国家ADR监测中心的领导下,制定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全面指导医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工作,从法规及业务上协助并督促监测工作的落实。
(3)对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提供咨询和指导,如对新的、严重、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调查、分析、评价和确认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对特殊或疑难病例给予评判;对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
(4)审核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工作情况;了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
(5)负责协调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转和维护。
(6)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宣传、培训、咨询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方法的研究工作。
(7)起草或提请修订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应急预案。
(8)提请审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委员会的改组;提请审议相关的奖励和处罚事项。
(9)承担国家及所在地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委托的工作、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和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
2.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为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工作的核心机构,设在药剂科。职责如下:
(1)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承办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技术工作,在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组及药剂科的领导下工作。
(2)拟定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年度工作计划;掌握各项工作的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及时向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组汇报。
(3)拟定具体执行和落实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工作计划的实施方案,安排日常工作。
(4)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资料的收集、评价、上报和信息反馈;组织对疑难、复杂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病例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参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工作,了解和掌握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总体情况,及时进行调研。
(5)组织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并负责建立、保存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档案。
(6)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重复发生。
(7)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信息平台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3.临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网:医院临床科室的各级医、药、护、技人员。各临床科室(包括各病房、急诊科、门诊部)均设立两名兼职监测员(老总或科秘书及护士长),药剂科下属部门各设立一名兼职监测员(组长),与临床药师共同组成临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网。职责如下:
(1)各网点监测员会同各科室或部门主管,按照本管理制度对本部门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及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并实施。
(2)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收集、整理、初步分析评价及上报工作。
(3)对本区域内发生的药品严重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
(4)及时向原报告人反馈有关信息,提醒用药者注意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危害性,向医师和患者提供药品安全性方面的资料及用药注意事项。
(5)负责指导和培养本部门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意识,不断提高监测工作水平。
(6)参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工作会议,学术会议、学习和培训,参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宣传与教育工作。
三、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程序及要求
1、报表:按照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如发现ADR/ADE,应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再由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报告制度及程序、要求:
(1)制度:
1)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执行。
2)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本院有关科室和个人应立即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停药、抢救,对症处理,将危害降至最低。
3)本院任何科室和个人均有责任及时向院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药害事件的义务。医疗科室在获悉有关药害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药害事件信息需在1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4)医疗科室发现药害事件的信息事件后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事件的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害事件可越级上报。
5)根据药害事件的发展势态,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2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2
动态报告内容:根据药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药害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2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以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建议等。
6)各医疗科室在接到药害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药害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报卫生局。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
(2)报告程序与要求:
1)在本院范围内发生的ADR/ADE逐级、定期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护人员相互配合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非预期(新发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有原始记录。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并对事件进行积极地调查、分析。
3)各级医护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ADR/ADE需详细记录,及时汇报给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员。各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员调查、分析和初步评价ADR/ADE后,协助发现ADR/ADE的有关人员立即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如发生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则需填写《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及时上报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
4)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对收集的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评价、处理,每月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5)对新的、严重、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积极救治患者的同时应立即上报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并由办公室迅速提交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核实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6)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中心对各医院上报的ADR/ADE报表的填写质量、报告内容及归因分析进行评价,并向报告单位反馈评价内容,同时定期将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中心的整体情况反馈到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
7)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及时向部门监测员或原报告人反馈有关信息,提醒用药者注意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危害性,向医师和患者提供药品安全性方面的资料及用药注意事项。
8)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还将密切跟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通报的有关信息,对已通报需重点监测的药品,通知有关部门及监测员,密切跟踪监测,并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如暂停或停止药品购入等相应措施,防止或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重复发生。
3、报告范围和报告时限: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群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各科室部门需报告发现的所有药品的不良反应及可疑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按以下原则对院内收集的报告进行筛选、归类后,按要求上报。
1)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应当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事件。
2)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满5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事件。
3)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于发现或者获知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事件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四、奖励和处罚办法
为推动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工作的发展,提高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的质量和数量,调动全院各部门和人员参与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的积极性,真正落实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办法:
1.各级医护人员向监测办公室提供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表一经审核采纳,根据报告质量予以奖励。
2.如提供特别有价值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包括提供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或药品说明书上未收载的新的不良反应的报告),予以特别奖励。
处罚办法:在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工作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1.无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部门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工作的。
2.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者。
3.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匿而不报者。
4.隐藏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资料者。
5.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办公室及其有关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延误不良反应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重复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备注: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药害事件。指药害事件在全院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药害事件。指药害事件在医院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药害事件。指药害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药害事件
篇3:汶川地震灾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
汶川地震灾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 本文关键词:汶川,灾区,试行,地震,监测
汶川地震灾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 本文简介:汶川地震灾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一、监测目的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导致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发生剧变,对病媒生物及相关传染病产生未知影响。大量的尸体腐烂、废墟中的垃圾、遍地瓦砾、连续不断的降雨,为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孳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地震也破坏了正常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为及时掌握
汶川地震灾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 本文内容:
汶川地震灾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
一、监测目的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导致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发生剧变,对病媒生物及相关传染病产生未知影响。大量的尸体腐烂、废墟中的垃圾、遍地瓦砾、连续不断的降雨,为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孳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地震也破坏了正常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为及时掌握地震灾区病媒生物种类、密度动态,为病媒生物性疾病风险评估提供可靠依据,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地控制病媒生物,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保护灾区人民健康,特制定汶川地震灾区重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
二、监测范围和频次
1、监测范围
本监测方法适用于地震灾区,重点是安置点及其周围环境。
2、监测频次
蚊、蝇、鼠监测每周一次,一旦达到杀虫、灭鼠工作的参考指标,则建议实施杀虫灭鼠。每次杀灭后,要进行控制效果监测与评价。
三、组织机构与分工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监测与杀虫、灭鼠处理工作。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抗震救灾防病队协助实施蚊、蝇、鼠密度监测,并上报监测数据。四川省卫生厅抗震救灾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相关数据。
四、蚊、蝇、鼠密度监测方法
蚊、蝇、鼠等至少各选一种方法。建议每个安置点都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点首选重灾区,每个区、县(县级市)至少按方位设3-5个有代表性的灾民安置点进行监测。
1.蚊虫的密度监测:
(1)诱蚊灯法:每个灾民安置点配置1~3台诱蚊灯(1000人以下的灾民安置点配置1台,1000~5000人灾民安置点配置2台,5000人以上的灾民安置点配置3台)。
灯悬挂于帐篷、临时住所等室外,悬挂高度离地面约1.5米,挂灯位置要远离二氧化碳源(厨房、火堆等)环境,避开强光源(路灯等夜间长明灯),周边5米内没有大的遮挡物。灯布好后,于日落时开灯。次日日出时,先取下蚊笼(纱网),在笼上贴标记(日期、采集地点、灯的编号),然后关灯,收灯。将装蚊虫的蚊笼放入塑料袋内(切勿挤压),用乙醚麻醉后,做好标记,分拣蚊虫(或放置在通风阴凉且蚂蚁等昆虫爬不到的位置,送给专业人员分拣),填写记录表格(见附件1),计算密度指数。
注意:诱蚊灯放置在灾民安置点及其附近;
两个诱蚊灯之间相隔至少200米;
悬挂灯的地点要求周边5米内没有大的遮挡物,无强光源,无强二氧化碳源;
开灯时间为每天日落时,收灯时间为次日日出时。
蚊虫密度指数=诱蚊灯捕获蚊虫总数/灯数
(单位:只
/
灯·夜)
(2)人工小时法:每个灾民安置点选4个帐篷(活动房、临时住所等),日落1小时(或晚上亮灯之后),用电动捕蚊器,室内分别捕蚊15分钟,取下电动吸蚊器带有蚊虫部分,直接乙醚麻醉致死后,分拣蚊虫,计算捕蚊数目,填写记录表格。可以用电蚊拍代替电动吸蚊器。
注意:捕蚊时间为日落1小时(或晚上亮灯之后)。
蚊虫密度指数=捕蚊数目总和
(单位:只/人工·小时)
(3)目测法
每个灾民安置点选4个帐篷(活动房、临时住所等),日落后1小时,在帐篷、活动房或临时住所、圈棚等场所,借助手电观察墙壁、蚊帐后、床底下、悬挂的衣物上等部位,记录所看到的蚊虫数,一个房间(帐篷或临时住所的每12平方米左右为一个房间)观察15分钟。
蚊虫密度指数=观察蚊总数(单位:只/人工·小时)
2.蝇类密度监测:
(1)粘蝇条(纸)法:每个监测点(灾民安置点)选10个帐篷(活动房、临时住所等)(以12平方米左右为一个房间计算),分别悬挂3个粘蝇条,总计30个粘蝇条,24小时后查看粘蝇条上的蝇类数量,记录粘住蝇类总数。
注意:粘蝇条(纸)要放在没有纱窗的室内。粘蝇条的表面要保持清洁,避免水及灰尘。
蝇类密度指数=粘住蝇类的总数/粘蝇条总数
(单位:只
/
条·天)
(2)
目测法:每个监测点(灾民安置点)选①厕所和垃圾堆(桶)、②帐篷(活动房、临时住所等)内、③帐篷(活动房、临时住所等)外三类环境各5处,目测苍蝇数目。每处选一点站立,观察半径两米之内的蝇类数目,3分钟之内计数两遍,以数目较高者数字为准,除以12即为密度指数。观测时间为10:00~16:00。要注意,当蝇类数量超过50只,计数时间不以三分钟为限。三类环境的蝇类密度指数分别取平均数,作为相应环境类型的密度指数,以总均数作为监测点蝇类密度指数。
蝇类密度=观察到的苍蝇数/12
(单位:只/平方米)
3.鼠类的密度监测:
(1)毒饵盗食法:在灾民安置点室内外放置至少30堆灭鼠毒饵,每堆毒饵之间相距至少5米,24小时后观察毒饵是否被鼠类取食,记录被取食的毒饵堆数。
注意:毒饵要放在毒饵盒内,作醒目标志,做好宣传,勿让儿童触及。
毒饵放置范围为灾民安置点及其周围环境。
鼠密度=(被鼠类取食的毒饵堆数÷毒饵总堆数)×
100%
(单位:盗食率%)
(2)鼠迹法:检查灾民聚居区帐篷内、周边环境、垃圾站点、厕所等累计2000延长米的鼠迹(包括鼠洞、鼠粪、鼠咬痕迹及鼠道),记录鼠迹数目。
五、蚊、蝇、鼠等密度问卷调查
各个地区的消杀队伍每周进行蚊、蝇、鼠等的问卷(见附件2)调查。调查内容涉及群众对蚊、蝇、鼠等密度的反映,对蚊、蝇、鼠等控制的满意程度。调查问卷的结果可以作为实施和评价杀虫、灭鼠工作的参考依据。
六、实施杀虫、灭鼠工作的参考指标
灾区媒介生物控制的日常工作以控制孳生地为主,加强个人防护,对发现的蚊、蝇、蚤等进行局部、定向杀灭。对灾民安置点、救灾营地等部位进行空间喷雾等速杀,对垃圾收集点、厕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滞留喷洒等长效处理。采用简易、实用的方法,对蚊、蝇、鼠等开展定期、连续监测,当群众反应蚊、蝇、鼠较多,或当灾民安置点的灯诱法蚊密度超过15只/灯·夜或人工小时法蚊密度5只/人工·小时或目测法蚊密度10只/人工·小时,粘蝇条法蝇密度超过10只/条·天或目测法蝇密度超过1只/平方米时,鼠盗食率超过10%或鼠迹法鼠密度超过5处/2000米,建议对整个灾民安置点进行相应的杀虫、灭鼠处理。
七、杀虫、灭鼠效果的评价
灭效
=
[(处理前密度
–
处理后密度)÷
处理前密度]
×
100%
附件1:蚊、蝇、鼠密度监测记录表
附件2:灾民安置点蚊、蝇、鼠等调查问卷
附件1:蚊、蝇、鼠密度监测记录表
时间:
地点:
市
县(区)
镇(街道)
安置点
天气状况:
(晴、阴、雨、雪)
监测人:
蚊密度监测
(诱蚊灯法)
诱蚊灯1(只)
诱蚊灯2(只)
诱蚊灯3(只)
总计(只)
蚊密度=总计/诱蚊灯数
(只
/
灯·夜)
蚊密度监测
(人工小时法)
房间1
(只)
房间2
(只)
房间3
(只)
房间4
(只)
总计
(只)
蚊密度=总计
(只/人工·小时)
蚊密度监测
(目测法)
房间1
(只)
房间2
(只)
房间3
(只)
房间4
(只)
总计
(只)
蚊密度=总计/地点数
(只/人工·小时)
鼠密度监测
(盗饵法)
毒饵总堆数
被盗食毒饵数
鼠密度=被盗食毒饵数/毒饵总堆数
(盗食率)
鼠密度监测
(鼠迹法)
鼠
鼠洞
鼠粪
鼠咬痕
鼠密度=鼠迹数总数
(处
/
2000米)
蝇密度监测
(粘蝇条法)
粘蝇条总数(张)
捕获蝇类总数(只)
蝇密度=捕获蝇类总数/粘蝇纸总数(只
/
条·天)
蝇监测
(目测法)
1
(只/米2)
2
(只/米2)
3
(只/米2)
4
(只/米2)
5
(只/米2)
平均数*
(只/米2)
蝇密度#
(只/米2)
厕所、垃圾堆
帐篷内
帐篷外
备注:平均数*即各类环境蝇密度。蝇密度#即各类环境蝇密度的平均数。
附件2:蚊、蝇、鼠等调查问卷
时间:
地点:
市
县(区)
镇(街道)
安置点
记录人:
1.
昨天晚上睡觉是否撑了蚊帐或点蚊香?
是
否
2.
近一两天是否被虫叮咬?
是
否
什么虫?
3.
你的住所或帐篷是否使用过杀虫剂来灭蚊蝇?
是
否
4.
您的住所或帐篷里是否有苍蝇?
有(多
少
)无
5.
你家里的物品近期是否被老鼠咬过?
是
否
6.
你最近几天看到过:鼠粪
鼠洞
鼠脚印
听到过鼠叫
7.
最近几天是否见到过老鼠?
是(白天
晚上
)否
8.
你现在是否采取了灭鼠措施?
是(投鼠药
用鼠夹
鼠笼
)
否
9.
是否在聚居区内见到过粘蝇纸?
是
否
10.
是否在聚居区内见到过晚上诱蚊灯亮?
是
否
11.
您的住所或帐篷周围经常有小的积水或积水的瓶瓶罐灌吗?
是
否
,但有空瓶、罐可能积水
12.
您的住所和帐篷周围有河流、湖吗?
有(500米以内
500米以外
)无
不知道
是否发现河流等水域中有死鱼?
是
否
13.
您所在的聚居区内有简易厕所吗?
是
否
14.
您的住所或帐篷周围有露天垃圾堆吗?
是
否
15.
如有,是否见有人给垃圾堆喷洒过药剂?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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