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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四句话十六字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日期:2021-01-13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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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四句话十六字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内容:

公安四句话十六字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公安四句话十六字心得体会一

我们学习英模精神,就要见行动见成效。要组织民警紧紧围绕向公安英模学什么、怎么学这个主题,引导广大民警从公安英模身上汲取精神营养和奋进力量。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实战,深化警星评选机制,完善战时奖励、一线授奖等制度,激发广大民警岗位建功的热情,引导广大民警以英模为榜样,比付出、比担当、比贡献,切实在全局形成学先进、比奉献的浓厚氛围和拼搏进取、真抓实干、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

要用公安英模精神来涵养我们的公安职业精神,按照“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紧紧围绕“战士勇士卫士”职责定位和“民警就在身边,安全就在身边,公正就在身边,满意就在身边”工作目标,把公安英模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对警察职业的执着热爱、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对法律的忠贞坚守以及一身正气敢碰硬、两袖清风不染尘的品质,内化为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公安民警职业操守,形成与时代精神相统一、与公安特质相统一、与职业要求相统一的天津公安精神,凝聚为公安事业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要把“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贯彻落实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必须大力学习维护稳定的本领,在保障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上大有作为。当前,我们尤其要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勇于举旗帜、打头阵、当先锋,全力做好矛盾排查化解,以天津之稳保首都安全,为全国稳定作出贡献。

公安四句话十六字心得体会二

当前,我们党正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中国精神,伟大的征程需要伟大的中国力量。公安英模不仅是全国公安系统的学习榜样,也是全社会崇尚的英雄模范;公安英模精神不仅是全国公安队伍的宝贵财富,也是激励全国人民砥砺奋进的强大动力。

对于此我们必须大力学习执法为民的本领,在公正执法和服务群众上大有作为。牢固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按照“情况全掌握、信息全采集、矛盾全化解、服务全到位”要求深入推进“四实”管理和社区警务工作,推进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公安“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互联网+公安警务”创新,持续推出便民服务举措,使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要走“阳光警务”之路,下力量解决有案不立、立案不侦等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大力学习保卫平安的本领,在推进平安天津建设上大有作为。强化公安主业意识,通过深化喜迎十九大平安系列行动和“三打击一整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盗抢骗”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非法加油加气违法犯罪行为,严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发案下降、破案打处倍增,以及隐患整改到位、事故压降到位的目标。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和大型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城市公交、地铁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确保全市消防、交通形势明显好转,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高扬起理想信念的旗帜,树立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激荡惩恶扬善、崇德向善的社会正气,不断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信仰就有力量,有担当就有作为,有正气就有希望。用公安英模精神鼓舞人、激励人、感召人,坚持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我们必将汇聚起全国各族人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

篇2: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范本多篇汇编四

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范本多篇汇编四 本文关键词: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班子,汇编,党员

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范本多篇汇编四 本文简介: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范本多篇汇编四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依法治国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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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范本多篇汇编四

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关新十六字方针的段落,是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纲领。它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对法治的基本定位,即“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次是法治的基本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再次是法治的基本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体现了党在法治建设中一贯的基本理念,也是对报告中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的呼应。

新十六字方针体现了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之间的连续性,也突出了法律实施在依法治国中的优先地位。可以说,从34年前的十六字方针到今天的新十六字方针,不仅是从法制到法治、从法制建设到依法治国的概念递进,更是从基础打造到系统建构的理论演进,以及从局部突破向全面展开的战略推进。实现有法可依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基础,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任务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十六字方针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科学立法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在新阶段,立法工作要解决的不再是“有没有”以及“有多少”的问题,而是“优不优”以及“有多优”的问题。例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重点领域,都有大量的立法和修法工作要做。新阶段的立法,强调的是质量,讲究的是科学性,并且科学性要建立在民主性的基础上。充分吸收法律科学的成果,广泛听取各种利益群体的意见,是提高立法科学性的必要条件。

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在严格执法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基本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运用公共资源,行使行政职能,有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执法,主要针对的是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运用资源方面的失职、渎职、滥权、越权和以权谋私等现象。公正文明执法,主要针对的是在处理涉及社会各阶层公民利益的事务以及利益分配、违法矫正、纠纷处理的过程中的偏私、草率、疏忽、懈怠、粗暴、专断、傲慢、冷漠等行为。总之,就是要用法律界定权力边界、约束权力任性、防止权力滥用、杜绝权力异化。

补充:依法行政的内容包括:(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

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公正司法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里的“确保”具有深刻含义。“确保”的目的是树立社会的“确信”,即确定的公正预期。这实际上是一个司法公信力问题。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表征,也是司法公信的基本保证。诚然,在司法依法独立及不独立的情况下都可能有不公正情况出现。不公正虽然可以由司法制度本身加以救济,但却给社会带来司法公正的不确定预期,其结果只会是司法公信的流失。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

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全民守法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与以往两届全国党代会的报告相比,这里有两个变化之处。一是在“学法守法用法”中增加了“尊法”,强调树立“以法为尊”的公民意识。二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落实到了实际工作层面,特别是强调在各方面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得更加具体也更加深刻。

五、在法治实践中,处理好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依法执政”的理念,并在论述依法治国时鲜明地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段论述可以说是对长期以来推行依法治国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人们在“人治还是法治”、“党大还是法大”问题上的疑惑与争论的进一步澄清。

实践证明,摆正党与法的关系,确定宪法和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至尊地位,是我党保持执政地位的根基所在,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任何人以任何口号、任何方式淡化或削弱宪法和法律的至高权威,假“党的领导”之名把个人或小集团意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应该受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批评和抵制,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和制裁。

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

“奉法者强则国强”,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从“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到要求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断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出炉了,这十六字方针是什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今天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与过去的十六字方针相比更具有时代感,更符合中国当代的国情。过去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呢?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邓小平同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也是我国1982年宪法的第三个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中,一个非常重大的改变,就是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其第十三条修正案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的内容就包括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

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为建设法治中国了打造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为强大中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过去这依法治国的十六方针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其功勋卓著,尤其是为各项改革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今天时代不同了,依法治国就要增加新的内容,这新内容必须要有时代感,必须要与中国现在的国情相吻合,毕竟时代不同了,法治建设也需要与时代跟进,而如今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来讲更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什么会这样说呢?现在的国家立法讲究的是科学性,讲究司法在落实时要公平公正,讲究制订和落实以人为本。还有就是针对法律的遵守行为,不仅仅提倡百姓要守法,更要做到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更向执法者在执法时提出新要求,那就是在执法时更要做表率。

时代在发展,中国的各项改革就要全面发力,如今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出炉了,更体现了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中国一直在努力,并且这努力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特色,这特色就是法律永远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永远是为中国的各项改革事业顺利进行保驾护航的。

近段时间,通过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等一系列精神的学习,让我对依法治国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有了更进一步地理解。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体现,是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规范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虽然通过“五五普法”、“六五普法”等多年来的普法工作,社会的普法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我们基层干部对相关法律的掌握还是一知半解,更谈不上熟练运用法律。近年来,基层巨大的维稳压力更是折射出群众在维权方面的不知法、不懂法和对国家法律的藐视,依靠公然犯法等“办蛮”行为来吸引公众眼球,借以表达诉求,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对社会的普法水平进行本质性地提升。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在盐渠乡红岩村发生的一件真实的故事。一个叫“黑汉”的村民,因与他人打架入狱刑满释放回家务农,同院坝村民黄成军认为“黑汉”是劳改犯,内心非常蔑视他,经常性对他进行言语欺侮,强行占用“黑汉”清理打扫的多年不用的集体“红苕窖”,“黑汉”提出适当补点工钱也不予理睬。黄成军还到处扬言,“黑汉”就是劳改犯,没人会帮他出头。由于以前我们社会确实对劳改释放犯存在着蔑视心理,“黑汉”认为没人会帮助自己,长期受黄成军欺侮,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趁黄成军夫妻下地干活,用锄头将黄成军的独子打昏死。后经过抢救,刘家孩子命虽然保住了,但也成了半个植物人,“黑汉”也因此重新被判刑进监。

这件事无疑对两家人都是悲剧,但是我们通过现象看本质,对我们却是有着重大的启示。首先是在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较低,认为刑满释放人员就是低人一等,一些人公然横行乡里,私下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野蛮残忍;其次是群众遇到困难了,第一时间是希望有人帮他出头,姑且认为这里希望帮助自己出头的人是我们的基层干部,说明群众把解决问题的希望是放在某个人的身上,“人治”观念根深蒂固;然后是当时缺乏不受个人意志左右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再次就是当时法律体系,只注重打击,缺乏对犯罪行为预防干预性措施。所以说,如果还不加以改变,社会积累的问题会越来越多,管理难度更大。

直到现在,在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治”现象,村干部依靠着个人的权威和能力,干预指导当地各项工作和事业的开展。这样就存在很大的风险,村干部的素质高、能力强,地方发展就好,反之,当地就是一幅“万马齐喑”、“愁云惨淡”的景象,群众的生活就可想而知。这些实例,都是我们基层政府执政经常遇到的问题,这都为“人治”治理方式亮起了红灯。从实际需要上讲,我们也需要切实落实“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的相对独立特性,改变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人治”管理方式,将个人意志、决策失误等对社会发展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同时,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的觉醒,“人治”的管理方式越来越不得人心,“人管人”是一条激化社会矛盾的死路,只有依靠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实现制度化管理,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所以“法治”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管理和发展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新时期执政中面临的两大难题,也只有解决了这两大难题,方能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实现百年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解决方法,那就是“依法治国”。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这个过程也是一条艰辛的探索过程,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党员班子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

“奉法者强则国强”,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从“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到要求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断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出炉了,这十六字方针是什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今天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与过去的十六字方针相比更具有时代感,更符合中国当代的国情。过去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呢?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邓小平同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也是我国1982年宪法的第三个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中,一个非常重大的改变,就是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其第十三条修正案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的内容就包括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

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为建设法治中国了打造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为强大中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过去这依法治国的十六方针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其功勋卓著,尤其是为各项改革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今天时代不同了,依法治国就要增加新的内容,这新内容必须要有时代感,必须要与中国现在的国情相吻合,毕竟时代不同了,法治建设也需要与时代跟进,而如今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来讲更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什么会这样说呢?现在的国家立法讲究的是科学性,讲究司法在落实时要公平公正,讲究制订和落实以人为本。还有就是针对法律的遵守行为,不仅仅提倡百姓要守法,更要做到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更向执法者在执法时提出新要求,那就是在执法时更要做表率。

时代在发展,中国的各项改革就要全面发力,如今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出炉了,更体现了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中国一直在努力,并且这努力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特色,这特色就是法律永远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永远是为中国的各项改革事业顺利进行保驾护航的。

党员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新老方针的变化看,实则是从法律文化向法治文化的转变。“新十六字方针”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对于坚定务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有法可依”是从引导国家进入依靠法律制度实现管理秩序的规范而言的,使对国家的治理有法律可以依循。而“科学立法”的目的是要通过立法筑牢制度和权力笼子,不是仅仅有法律依据,而是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确保人民通过法律将国家权力固定下来,把国家权力关进笼子里面去。同时,科学立法更能保证法的正当化,减少恶法现象的存在。从而真正做到“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从“有法必依”到“严格执法”。“有法必依”强调的是对法的依循,侧重于对执法过程的要求。而“严格执法”既突出了执法遵循,又强化了对法的实施。明代张居正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时曾提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只存在于纸上和墙上而不能严格去落实,这样的法律岂不变成“没有牙齿的老虎”。因此,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据统计我国现有的200多部法律的80%以及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是靠行政执法去实施的。可以说“严格执法”既包含了行政执法,也包含了公民的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是对法律权威和尊严的维护,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因此,执法者定当“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从“执法必严”到“公正司法”。过去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是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今法治建设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从近年一些典型的执法、司法案例看,人民群众已经不仅仅满足执法必严,而对公正司法有了更高的渴求。“公正司法”不仅体现了执法必严,也强调了执法的公正性,更能体现执法为民与秉公执法这一法治精神的统一,满足法治服务于公正的价值要义。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违法必究”到“全民守法”。“违法必究”强调的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而“全民守法”体现的不只是这一平等,还明确了全民作为守法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讲更能表达法不是为了治谁而设的,而是全民都应当自觉遵守的规则,成为约束全民言行规范的红线和底线。“全民守法”重指全民,不仅包括每个公民,也包括了法律的制定者,当然这里面还有党政机关、执法机关。从而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党员学习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

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有法可依”是从引导国家进入依靠法律制度实现管理秩序的规范而言的,使对国家的治理有法律可以依循。而“科学立法”的目的是要通过立法筑牢制度和权力笼子,不是仅仅有法律依据,而是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确保人民通过法律将国家权力固定下来,把国家权力关进笼子里面去。同时,科学立法更能保证法的正当化,减少恶法现象的存在。从而真正做到“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从“有法必依”到“严格执法”。“有法必依”强调的是对法的依循,侧重于对执法过程的要求。而“严格执法”既突出了执法遵循,又强化了对法的实施。明代张居正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时曾提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只存在于纸上和墙上而不能严格去落实,这样的法律岂不变成“没有牙齿的老虎”。因此,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据统计我国现有的200多部法律的80%以及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是靠行政执法去实施的。可以说“严格执法”既包含了行政执法,也包含了公民的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是对法律权威和尊严的维护,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因此,执法者定当“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从“执法必严”到“公正司法”。过去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是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今法治建设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从近年一些典型的执法、司法案例看,人民群众已经不仅仅满足执法必严,而对公正司法有了更高的渴求。“公正司法”不仅体现了执法必严,也强调了执法的公正性,更能体现执法为民与秉公执法这一法治精神的统一,满足法治服务于公正的价值要义。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违法必究”到“全民守法”。“违法必究”强调的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而“全民守法”体现的不只是这一平等,还明确了全民作为守法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讲更能表达法不是为了治谁而设的,而是全民都应当自觉遵守的规则,成为约束全民言行规范的红线和底线。“全民守法”重指全民,不仅包括每个公民,也包括了法律的制定者,当然这里面还有党政机关、执法机关。从而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017年关于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关新十六字方针的段落,是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纲领。它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对法治的基本定位,即“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次是法治的基本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再次是法治的基本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体现了党在法治建设中一贯的基本理念,也是对报告中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的呼应。

新十六字方针体现了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之间的连续性,也突出了法律实施在依法治国中的优先地位。新十六字方针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科学立法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在新阶段,立法工作要解决的不再是“有没有”以及“有多少”的问题,而是“优不优”以及“有多优”的问题。例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重点领域,都有大量的立法和修法工作要做。新阶段的立法,强调的是质量,讲究的是科学性,并且科学性要建立在民主性的基础上。充分吸收法律科学的成果,广泛听取各种利益群体的意见,是提高立法科学性的必要条件。

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在严格执法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基本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运用公共资源,行使行政职能,有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执法,主要针对的是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运用资源方面的失职、渎职、滥权、越权和以权谋私等现象。公正文明执法,主要针对的是在处理涉及社会各阶层公民利益的事务以及利益分配、违法矫正、纠纷处理的过程中的偏私、草率、疏忽、懈怠、粗暴、专断、傲慢、冷漠等行为。总之,就是要用法律界定权力边界、约束权力任性、防止权力滥用、杜绝权力异化。

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公正司法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里的“确保”具有深刻含义。“确保”的目的是树立社会的“确信”,即确定的公正预期。这实际上是一个司法公信力问题。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表征,也是司法公信的基本保证。诚然,在司法依法独立及不独立的情况下都可能有不公正情况出现。不公正虽然可以由司法制度本身加以救济,但却给社会带来司法公正的不确定预期,其结果只会是司法公信的流失。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

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全民守法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与以往两届全国党代会的报告相比,这里有两个变化之处。一是在“学法守法用法”中增加了“尊法”,强调树立“以法为尊”的公民意识。二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落实到了实际工作层面,特别是强调在各方面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得更加具体也更加深刻。

五、在法治实践中,处理好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依法执政”的理念,并在论述依法治国时鲜明地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段论述可以说是对长期以来推行依法治国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人们在“人治还是法治”、“党大还是法大”问题上的疑惑与争论的进一步澄清。

实践证明,摆正党与法的关系,确定宪法和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至尊地位,是我党保持执政地位的根基所在,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任何人以任何口号、任何方式淡化或削弱宪法和法律的至高权威,假“党的领导”之名把个人或小集团意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应该受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批评和抵制,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和制裁。

篇3: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篇

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篇 本文关键词:心得体会,方针,六字,公安

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篇 本文简介: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3篇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一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以来,法治成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关键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视法治的精神贯穿始终,“法治思维”等新提法引发法学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11月12日,“依法治国新节点”——著名法学家谈十八

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篇 本文内容:

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3篇

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一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以来,法治成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关键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视法治的精神贯穿始终,“法治思维”等新提法引发法学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11月12日,“依法治国新节点”——著名法学家谈十八大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多位法学家共聚一堂,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法学家们围绕如何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展开讨论。

政改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厉行法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针对扩大民主、民主与法治关系,法学家们各抒己见。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发展民主。”陈光中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陈光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深刻的意义。因为,法治决不能离开民主,法治应是民主的前提。没有民主的法治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更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而是容易走向专制的“法治”。

陈光中认为,扩大民主包括扩大党内民主,通过依法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建议尽早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马怀德认为,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有可能沦为暴民政治。法律与政治共生共存,在推进法治的同时,也要健全民主制度,这是下一步政改的前提性共识。

马怀德注意到,法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凸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决心。

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认为,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依法治国离不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表示,在前两轮司法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回过头来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确界定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厘清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陈光中则提出,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范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深刻分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守法、执法短板,并对依法治国未来的发展寄予期待。

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表示:“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只有打破垄断经济、权贵经济,强调独立、平等、自由等法治经济的价值,才能真正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二

“奉法者强则国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

从“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到要求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断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法治是全世界治国理政的普遍趋势,走向法治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走向现代化所避免不了的历史必然。新十六字方针与时俱进,紧跟社会形势,富有新意,充满创新意味和理论内涵。

立法的根本目标在于使法律成为公民的行动准则,指引人的行为;执法是由行政主体主动执行法律规范,使“纸面上的法”在生活中得以实施;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对法律进行适用,定纷止争、平息纠纷,以促进社会和谐。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最终落脚点都在于使法的统治获取至高权威,任何公民和组织都不得逾越法律之上。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都能够遵守法律,这便是“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既是立法、执法、司法的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想追求。

总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一个全面协调、互相联系的整体,也是一个重点突出、立意鲜明的整体。认真地实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是我国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只有强调贯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我国的法制建设才能保持自身的统一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才能井然有序地展开,并健康活泼的向前发展。我们要全面学习、深入思考、准确把握新十六字方针,不断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完善,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境界。

公安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三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新老方针的变化看,实则是从法律文化向法治文化的转变。“新十六字方针”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对于坚定务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有法可依”是从引导国家进入依靠法律制度实现管理秩序的规范而言的,使对国家的治理有法律可以依循。而“科学立法”的目的是要通过立法筑牢制度和权力笼子,不是仅仅有法律依据,而是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确保人民通过法律将国家权力固定下来,把国家权力关进笼子里面去。同时,科学立法更能保证法的正当化,减少恶法现象的存在。从而真正做到“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从“有法必依”到“严格执法”。“有法必依”强调的是对法的依循,侧重于对执法过程的要求。而“严格执法”既突出了执法遵循,又强化了对法的实施。明代张居正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时曾提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只存在于纸上和墙上而不能严格去落实,这样的法律岂不变成“没有牙齿的老虎”。因此,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据统计我国现有的200多部法律的80%以及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是靠行政执法去实施的。可以说“严格执法”既包含了行政执法,也包含了公民的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是对法律权威和尊严的维护,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因此,执法者定当“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从“执法必严”到“公正司法”。过去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是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今法治建设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从近年一些典型的执法、司法案例看,人民群众已经不仅仅满足执法必严,而对公正司法有了更高的渴求。“公正司法”不仅体现了执法必严,也强调了执法的公正性,更能体现执法为民与秉公执法这一法治精神的统一,满足法治服务于公正的价值要义。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违法必究”到“全民守法”。“违法必究”强调的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而“全民守法”体现的不只是这一平等,还明确了全民作为守法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讲更能表达法不是为了治谁而设的,而是全民都应当自觉遵守的规则,成为约束全民言行规范的红线和底线。“全民守法”重指全民,不仅包括每个公民,也包括了法律的制定者,当然这里面还有党政机关、执法机关。从而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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