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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原理【复旦陈周旺】骨灰版超精致笔记

日期:2021-01-20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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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原理【复旦陈周旺】骨灰版超精致笔记 本文简介:一、相关原理/范围/重点。中外各种关于政治的定义,特别是孙中山与戴维·伊斯顿的定义◆迈克尔·曼关于权力的四个纬度海伊对权力“语境塑造“的分析公民不服从马克思·韦伯三种合法性类型(尤其是克里斯玛型合法性)合法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关系)国家形成与国家崩溃各种理论曼瑟·奥尔森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论述(固定的匪

政治学原理【复旦陈周旺】骨灰版超精致笔记 本文内容:

一、相关原理/范围/重点。

中外各种关于政治的定义,特别是孙中山与戴维·伊斯顿的定义

迈克尔·曼关于权力的四个纬度

海伊对权力“语境塑造“的分析

公民不服从

马克思·韦伯三种合法性类型

(尤其是克里斯玛型合法性)

合法性与有效性

(之间的关系)

国家形成与国家崩溃各种理论

曼瑟·奥尔森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论述

(固定的匪帮和流动的村庄)

公共舆论

(什么叫公共舆论)

马克思的阶级定义

(注意:不是马克思主意主义的阶级定义,列宁的你不要背哦)

西方政体思想源流

(从希罗多德的讲起)

威权主义

(是什么)

议会制、总统制、委员会制的特征及其比较。

(复习内容还要适当的拓展,写自己的想法;鼓励自己的观点;不要反党反人民。)

U1

绪论

P1~P10

中外各种关于政治的定义,特别是孙中山与戴维·伊斯顿的定义

一、政治内涵在中国的演变。

1.古代的“政”与“治”

“政者,正也”

“治”,秩序之意

2.西学东渐对“政治”的重新解释

1.

孙文: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

2.

马克思、恩格斯: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

3.

邓小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最大的政治

二、政治内涵在西方的演变

1.古希腊罗马——伦理政治观

政治:至善的生活

少数人的政治

2.近代——权力政治观

政治:敌我斗争

多数人的政治

学者定义:

1.政治是至善(亚里士多德)

2.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夺取和维持政权的行为(马克思、韦伯)

3.政治是公共管理活动。

4.政治是对权力的追求和运用(戴维·伊斯顿)

三、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定义

1.马克思、恩格斯:

·

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

·

人们的政治关系同人们在其中相处的一切关系一样,自然也是社会的、公共的关系

2.列宁

·

政治就是各阶级的斗争

·

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

·

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

·

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

【拓展】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国家和国家活动;政治制度;社会公共权力(社会公共权力是以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即社会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公共事务;政治行为

四、总结

1.

政治表现为一种统治方式

2.

政治具有公共权威性质

3.

政治是公共秩序的安排

U2

政治权力

P34~P55

迈克尔·曼关于权力的四个纬度

海伊对权力“语境塑造“的分析

马克思·韦伯三种合法性类型

(尤其是克里斯玛型合法性)

合法性与有效性

(之间的关系)

一、迈克尔·曼关于权力的四个纬度

P43

1.

广泛性(extensive)权力指权力的广度,涉及把分布在辽阔领土上的大量人民组织起来从事最低限度稳定合作的能力。

2.

集约性(intensive)权力指权力的精度,涉及紧密组织和指挥高水平动员或使参加者承担义务的能力。

3.

权威性(authoritative)权力是指来自集团或制度的明确的命令和有意识的服从所构成的权力。

4.

弥散性(diffused)权力是指以一种本能的、无意识的、隐蔽的方式散布于人口之中,让人服从于它而浑然不觉的权力。

权威性

弥散性

集约性

军队指挥结构

总罢工

广泛性

军事帝国

市场交换

二、海伊对权力“语境塑造“的分析

海伊(Hay)的权力目的论

·

行为塑造(conduct-shaping):A通过专制或者操纵直接改变B的行为

·

语境塑造(context-shaping):A通过塑造语境间接控制B未来的行为

三、

马克思·韦伯三种合法性类型

合法性的定义:是指政治权力是否能获得被统治者无条件的认可与支持。

马克思·韦伯三种合法性类型:

1、传统型

·

传统型合法性:风俗习惯、传统惯例具有无上的权威性,只要人生活在这个传统之中,他就得无条件恪守这一传统。统治者的统治地位来自于这个传统,从而让人无条件去服从。

2、法理型

·

法理型合法性:在这种政治权力体系中,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由于法律是人们长期以来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磨合而成,所以能最大限度体现人们的基本权利与利益。由这一法律所产生的结果,就应该得到无条件的遵从。

3、克里斯玛型

·

克里斯玛型合法性:统治者除了依靠传统或者法律来求得合法性,他还可以凭自己的个人魅力来赢得被统治者的支持。古今中外无数的领袖人物都具有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或者英雄气概,去吸引他的追随者。

三种合法型类型的特点:

·

传统型与法理型合法性相对都比较稳定,有利于建立一个持久的政治秩序;克里斯玛型则将合法性维系在领袖人物的肉体生命上,所以一旦领袖人物健康出现问题,政治危机就随之产生

·

传统型与法理型合法性都比较重视制度建构,领袖人物在其中毫无个性,或者说个性不起作用。克里斯玛型合法性则无法容忍制度对个性的压抑,它不仅无意于将统治制度化,反而一心要破坏制度

·

传统型与法理型合法性都具有可延续性,权力的继替不会危及政治权力体系本身的合法性;克里斯玛型合法性则无法遗传和继承,一旦魅力领袖的生命终结,政治权力体系的合法性就土崩瓦解。

合法性与有效性

1.

有效性是指国家政权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程度。合法性是指政治权力是否能获得被统治者无条件的认可与支持。

2.

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区别:

·

第一,有效性是有条件的,合法性是无条件的

·

第二,有效性是物质上的,合法性是信仰上、精神上的

·

第三,有效性依靠的是政治权力对资源的垄断能力,合法性依靠的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

3.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关系——李普塞:

·

“双高”型即合法性和有效性都很高,如美国、瑞典和英国

·

“一高一低”型,即合法性高但有效性低,如解体前的匈牙利和东德

·

“一低一高”型即合法性低但有效性高,如二战时期的法国傀儡政府

·

“双低”型即合法性和有效性都很低,如一战后的德国和奥地利

U3

国家

国家形成与国家崩溃各种理论

曼瑟·奥尔森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论述

(固定的匪帮和流动的村庄)

公共舆论

(什么叫公共舆论)

马克思的阶级定义

(注意:不是马克思主意的阶级定义,列宁的你不要背哦)

国家形成与国家崩溃各种理论

一、现代国家形成的共同条件

P59~62

·

资源的大量获取

·

安全的地缘政治

·

持续的政治人才供给

·

战争中获胜

·

地方权贵力量式微

二、国家崩溃

P76~77那一小段——国家的自主性{社会内部危机、战争时期、政治权力结构}

·

斯卡切波:战争与国家崩溃。(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能发生革命,那就是战争失败。为了弥补战争失败,国家不得不提高税收和厉行改革,对传统农业社会造成破坏而引起地方势力的抵制,从而引发革命。)

·

戈德斯通:最后一个宏大叙事者。(传统农业对人口增长特别敏感,土地不足的条件下,流动人口增加,向城市转移的反叛的年轻人集中在一起。税收能力下降造成国家的经济笼络能力下降,国家精英与知识精英的距离拉大,一些知识精英开始创造出异端意识形态,为革命提供思想武器;国家精英内部的分化和权力斗争加剧。)

·

【网上拓展】:缺少土地;强制劳动;高压政策;社会不公;权力垄断、腐败;精英阻碍新技术发展;秩序混乱,无法度;羸弱的政府;糟糕的公共服务、公共设施;体制僵化……

三、曼瑟·奥尔森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论述

(固定的匪帮和流动的村庄)

1.“固定的匪帮与流动的村庄”

隐喻

P76

——曼瑟·奥尔森《权力与繁荣》

(对于社会来说,来自国家的干预不可避免,关键在于这种干预是以强取豪夺为目的还是以合作共“强化市场型政府”为目的。根据这一理论,国家干预在于国家干预的质量是强化市场的还是压榨市场的。)

2.自己归纳的

·

国家是一个被人为塑造出来的现代政治组织;社会则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

·

社会先于国家而存在;

·

国家在近代的异军突起,如前所述,它从各方面向社会进行权力渗透、扶持和控制,使社会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当然也相应地引起了社会的反弹。

3.国家-社会关系的两种倾向/关于现代国家的两种对立

理论倾向:P75

·

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社会合作,从而在根本上改善了社会生活。吗,

·

国家由于野心勃勃,一心向社会扩张自己的力量,所以也在相当程度上破坏了社会内聚力和传统社区的社会网络,削弱了原本就存在的一些社会合作。

四、公共舆论

(什么叫公共舆论)

市民社会结构:

·

政治领域:国家、政府

·

公共舆论领域:由非政府和非经济组织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包括教会、文化团体和学会,以及独立的传媒、运动和娱乐协会、辩论俱乐部、市民论坛和市民协会,甚至还包括职业团体、政治党派、工会和其他团体。公共舆论领域以公共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进行调节,国家通过公共舆论领域而获得合法性,市民社会则通过公共舆论领域去挑战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并提出利益诉求。

·

市民社会:由商品流通领域和社会劳动领域所组成

·

家庭

:不具有生产功能,是个人爱好和道德自律的空间

五、马克思的阶级定义

(注意: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定义,列宁的你不要背哦)

一、经典定义

【马克思】当千百万个家庭在一定的经济结构下形成一个与其它社会群体不同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文化的时候,并且当这一群体与社会其它群体形成了冲突性关系的时候,这一群体就形成了一个阶级。

二、阶级与阶层的区别:阶级是一种相对封闭的、自我循环的社会组织,相反阶层是建立在职业、收入等基础之上的可流动的组织。

U4

西方政体思想源流

(从希罗多德的讲起)

威权主义

(是什么)

议会制、总统制、委员会制的特征及其比较。

一、西方政体思想源流

(从希罗多德的讲起)

1.

政体:政体是指国家的组织形式。国家政权由一定的实体所组成,这些实体分化组合的原则、方式和相互关系,就构成了一国的政体。

2.

米利都的希波达摩是最早研究政体类型的人

3.

希罗多德《历史》:

o

欧塔涅斯:个人独裁是任性,应实行民主政治(平民)

o

美迦比佐斯:民众是盲目的,应实行寡头制(贵族)

o

大流士:民主与寡头都容易导致分裂,应实行君主制(君主)

4.

梭伦政改

5.

柏拉图的政体衰败理论

:P85

但是柏拉图不赞同政体循环更替理论。

·

统治人数的多少——君主政体、贵族~、平民~;是否实行法治——僭主政体、寡头~、暴民~。

·

关于政体的划分及优劣,柏拉图《政治家篇》已有所论述:君主政制是有可能存在的统治形式之一;在君主政制之后,人们自然会提到由少数人行使权力的统治政制;第三种类型一定是多数人的统治——叫做民主政制。此即三种最主要的体制,如果考虑到接受统治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是由穷人还是富人实行统治,是依法治理的还是无视法律的,那么,三种主要体制可以被划分:君主政制可以被分成两种,分别称为僭主政制和君主立法的政制;由少数人掌权的政制分成贵族政制和寡头政制;至于民主政制,也是双重的,即依据法律而治理的民主制与不依据法律而治理的民主制。

·

通过以上所引,可以发现,在柏拉图政治理念中,遵循法律的政制是好的,不遵循法律的政制是坏的,遵循法律的政制有三种:君主制、贵族制、依法统治的民主制;不遵循法律的政制也有三种,即僭主制、寡头制与不依法统治的民主制。六种政制,其优劣次序是:君主制、贵族制、依法统治的民主制、不依法统治的民主制、寡头制、僭主制。其中君主制与贵族制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蜕变为僭主制与寡头制,僭主制与寡头制则除非通过革命,否则很难转化为君主制与贵族制,而民主制无论如何变化总是民主制,显然,在民主制下生活即使不是最幸福的,也是最能够忍受的。

6.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划分:

·

统治者的人数:一人、多人、众人

·

统治的目的:为公抑或为私

一人统治

少数统治

多数统治

为公

君主制

贵族制

宪政

为私

僭主制

寡头制

民主制

7.波利比乌斯的混合政体(西塞罗的在书上。P89)

分权学说的古代先驱

1、国家的发展是自然规律支配下的循环过程

2、原始专制主义——君主制——暴君制——贵族制——寡头制——民主政体——暴民政体(循环)

3、每种政体都会腐化,所以最好就是建立一种混合政体

君主制(执政官)、贵族制(元老院)、民主制(平民大会)混合

8.洛克的政府论:P93

·

分权学说

·

立法权、执行权与对外权三权分立

·

如果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就会给人类的弱点极大的诱惑.

·

·

政体分类

o

民主政体:立法权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o

寡头政体:立法权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

o

君主政体:立法权掌握在一个人手中

9.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P94

1).三种制度。

·

共和制:

o

人民全体或者一部分拥有至高权力。

o

其中共和政体包括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

民主制:至高权力由人民全体拥有;统治者抽签产生;

贵族制:至高权力由一部分拥有;统治者由选择产生。

·

君主制:一人通过法律统治(立宪君主制)

·

专制制度:一人通过个人意志统治

2.)政府的原则

·

民主——平等(品德)

·

贵族制——节制

·

君主制——荣誉

·

专制制度——恐惧

3.)三种政府原则的衰败:

·

民主制:追求极端平等;或者极端不平等都会损害民主制

·

贵族制:贵族的权力走向独裁;贵族走向世袭就会腐化

·

君主制:君主索取无度,剥夺了团体或者城市的权利,就会腐化

·

专制制度:不断腐化

·

只有在环境符合统治秩序的情况下,原则才能维持

4.)保持三种原则的方法:

·

共和制只能在小国实行

·

君主制应节制

·

大帝国比较容易形成专制统治

·

如果一国比较小,容易被吞并;如果比较大,容易毁于内部的不完善

·

最好是由一些小的共和制结成联邦

5.)三权分立

·

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

·

行政权: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

·

司法权: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三种权力必须置于不同机构,由不同的人分别行使。如果立法权与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和同一机构之手,自由就不复存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在一起,法官就是立法者,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行政权与司法权合一,法官就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立法权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行政权掌握在国王手中,司法权应由选自人民阶层中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来行使,不由任何人或者阶层所专有。

10.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

·

好政府的标准:

增加社会利益;一方面是增进人民的才智,另一方面是管理公共事务得好。

·

代议制政府:

o

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控制权。他们必须完全握有这个最后权力,无论何时都是支配政府一切行动的主人.

o

代议团体保持的是最后控制权,但不应当管理国家事务。

o

议会对于行政的职责是:保证那些决策者是胜任的。

·

代议制的危险:

消极的表现是不把执行政府职务的足够权力集中于政府,使人民的能力无法充分发挥;积极的表现是议会中普遍无知无能;受到社会不同利益的影响,不应由任何一种利益有压倒性的影响。

·

什么条件下不适宜施行代议制?

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人民乐意接受;人民愿意维持它,并为之做事情;人民愿意做为实现它的目的而需要他们做的事情。人民如果不愿意为代议制斗争,消极无为,就不宜实行代议制。

·

多数暴政:

o

仅仅代表简单多数统治的政府是虚假的民主制。

o

多数统治会损害少数人的权利,多数人会利用自己的地位追求邪恶的利益。多数统治和少数统治一样,是以不平等和特权为特征的。在代议制政府中,如果缺乏与多数有效的抗衡声音,就会导致政府的平庸和无能。

o

对自由的危险不在于政府,而在于多数。应“保护少数”,依靠少数有教育的人来平衡多数。

二、威权主义

(是什么)P107

1.威权政体:

1、缺乏一套占统治地位的系统意识形态,有效性成为政府的唯一合法化来源

2、大多数政权存在一套有名无实的宪法或选举制度

3、统治集团通过一个独霸性政党或个人关系操纵选举而上台执政

4、个人或小集团对政权的有限垄断

5、大众的参与受到压制

2.威权政体分类:

·

传统君主政体:传统政体的现代延续

·

一党威权政体:政党独裁与寡头专制

·

军事独裁政体:军事政体与官僚权威主义

·

个人独裁政体:个人及其家族统治国家

三、议会制、总统制、委员会制的特征及其比较。P101

1.议会制(内阁制)

·

议会是国家政权的中心,内阁由议会产生,向议会负责

·

总统或君主是国家的“虚位元首”,在礼仪上代表国家

·

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掌握一切行政大权

·

内阁与总理连带

·

只举行一次大选,即议会选举

·

议会拥有倒阁权

2.总统制

·

三权鼎立:议会、总统和最高法院分别掌握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

总统由普选产生,集国家元首与行政首脑于一身,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免,对总统负责。

·

总统独任,内阁不连带,也不完全由总统任命

·

议会没有倒阁权,但可以对总统进行弹劾。

·

权力交错设置,形成三权分立

3.委员会制

·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为委员会,委员会由议会选举产生,向议会负责

·

国家元首(行政首长)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一切政务均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

“神奇公式”(反讽)

4.议会制与总统制比较

·

议会制的行政立法权限清晰,有利于各方力量合作;内阁自由裁量权更大,因为不需要与立法机关谈判;

·

总统制容易造成僵局,立法机关和总统没有合作动机,总统的任期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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