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测评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测评,标准化,煤矿安全,制度,质量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测评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大雁煤矿安测评奖罚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一、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和九个专业组,办公室设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测评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大雁煤矿安测评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和九个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艾玉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刘小军、刘宝军、王宏卫、马贵辉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工作。
九个专业组分别是:采煤及掘进组、机电运输组、一通三防组、地测防治水组、安全管理组、信息调度组、应急救援组、职业健康组和地面设施组。各专业组组长由专业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各专业科室或区队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单位月度自检及各专业每旬督查
(一)单位月度自检
为确保各专业实现动态达标,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班组安全质量交接验收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三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单位自检,各类原始资料齐全、正规,并分类归并存档,每月组织自检情况要按旬上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的组织与评定情况,以及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情况。
2.自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及复查情况。对屡查屡出而又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3.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的主要经验、教训。
4.制定下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规划和措施。
同时,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每月底对各生产、辅助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情况,日常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整改情况、日常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岗位技术培训记录、事故分析处理记录等。根据专业划分的特点,检查考核由安全质量办公室共同组织、调度室、技术科
、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安监科、基建科、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单位参与检查考核。检查结果汇总后每月底安监科留存,作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贯彻依据之一。
(二)各专业组每旬督查
各专业组必须坚持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各类原始资料齐全、正规,并分类归存档,每旬组织自检情况要“三定五落实”,于每旬下班前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三定”表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对查出的问题拿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上旬问题整改情况。
2.及时监督反馈未整改的问题,对未按要求整改问题的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罚。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评级
1.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达标是矿井全面达标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与上级对口管理所决定的。因此。各专业组组长对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责,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境界、重新学习、全面规划、上档次、创水平。统筹协调本组的内部工作,认真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推进。
2.各专业组牵头部门负责每月对所辖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矿安监科在此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全面自检,由分管领导牵头,各专业组长安排本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1)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集中检查坚持“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路线”的原则。
(2)矿井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时,必须对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线路、硐室等进行全面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专业检查人员对沿线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检查结果负责。
(3)所查问题一律以问题通知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不少于30%覆盖面的复查,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追踪检查,直至彻底解决。
(4)检查验收的频次和覆盖率达到矿有关规定。采、掘工程质量、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及地测防治水每旬一次,其他每月至少一次,覆盖面100%。
3.各专业组牵头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各职责范围内的本月度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计划安排下一个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措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向纵深发展。每小组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小组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及上报。
4.各专业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达标考评前,要对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总结。联络员将各专业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自检表、相关支持性资料和季度总结材料整理后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整理上报。
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大力开展“精品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和培育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好的典型,及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不断创新和发展,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档次、创水平。
6.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依据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规定
奖罚范围: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牵头单位、工作组成员、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单位。
考核原则:对各专业组在矿月度达标参评的9个专业排名、分数两项同时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奖罚。
奖罚标准:
1.月度达标验收工作中,每上升一位时,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给予300、200元的奖励,工作组成员每人分别给予150元的奖励,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区队人均奖励100元,依次累加。
2.在矿2014年月度达标验收工作中,得分以第一月考核结果为起点,进行逐月对比考核:
得分±1分: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对等奖罚300、200元,工作成员150元,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区队人均奖罚20元;
得分±2分,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对等奖罚400、300元,工作成员分别对等奖罚260元,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区队人均奖罚30元;
得分±3分及以上,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对等奖罚500、40元,工作成员分别对等奖罚350元,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区队人均奖罚50元;
得分与上月相同时,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达标单位不奖不罚;
1.2014年1月按平均值进行考核。
2.以上各专业得奖前提:各专业单项考核得分大于90分,即专业考核结果达到一级行业标准。
3.工作成员人数按照各专业分值和各专业所辖区队数量考虑。
4.考核评比提高或降低不足1分者,将按1分进行奖励或处罚。大于1分者,将按四舍五入进行奖励或处罚。
5.每月将依据矿井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中过程控制、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对考核办公室成员分别进行如下处罚与奖励:
6.各专业组每旬专业自检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项次罚责任者50元。
7.各专业组月度、季度评分结果和总结材料不及时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次罚联络员30元。
8.各专业组不按要求召开小组会议,罚各专业组正、副组长各100元,记录每缺少1次罚联络员20元。
9.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奖罚以矿书面通报为依据。在兑现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时,如遇到产量、效益较低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经矿领导研究后可暂缓执行。
以上奖励及罚款,由各专业组长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汇总制表,经分管安全矿长、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安监科、人事科、财务科兑现。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14年第1月份起执行。
2.本实施意见由大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2: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
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 本文关键词:评奖,研究成果,评审,申报
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 本文简介:编号:重庆市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成果名称结题证书编号成果单位课题主持人填报日期重庆市教育学会2011年6月印制一、课题主持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教龄最后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办公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住宅电子邮箱手机身份证号码在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工作二、课
题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 本文内容:
编号:
重庆市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评奖
申报评审书
成果名称
结题证书编号
成果单位
课题主持人
填报日期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11年6月印制
一、课题主持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最后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办公
通信地址及
邮政编码
住宅
电子邮箱
手机
身份证号码
在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工作
二、课题组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三、课题组主要成员分工
姓名
三、成果内容简介
1.基本观点;2.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3.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3000字以内)。
注:本页可另加页。
四、主要相关成果
序号
名称
刊物、出版社名称
发表、出版时间
五、评审标准
评审指标
评分参考标准(百分制)
实际打分
研究内容意义和前沿性
很大
(20~16分)
较大
(15~11分)
一般
(10~6分)
较小
(5~0分)
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
很大
(30~24分)
较大
(23~17分)
一般
(16~10分)
较小
(9~0分)
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
很大
(30~24分)
较大
(23~17分)
一般
(16~10分)
较小
(9~0分)
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
很好
(20~16分)
较好
(15~11分)
一般
(10~6分)
较差
(5~0分)
小
计(满分:100分)
六、初审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教育学会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七、评审组意见
评审组人数
参加投票
人数
有效票数
赞成票数
是否同意授奖:
建议奖励等级,并简单说明理由
评审组组长签字:
评审组成员签字:*年*月*日
7
篇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评奖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评奖细则 本文关键词:评奖,细则,大学研究生,中国海洋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评奖细则 本文简介:管理学院2011年9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0级研究生2011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评定范围和内容类别评定范围评定内容博士2010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硕士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评奖细则 本文内容:
管理学院2011年9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0级研究生2011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范围和内容
类别
评定范围
评定内容
博士
2010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
硕士
2010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评定标准和比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比例(单位:元/年·生)
培养
层次
学费
标准
等级
比例
奖励
额度
奖学金构成
博士生
9000元
一等
15%
20000元
全额学费+11000元生活补贴
二等
30%
18000元
全额学费+9000元生活补贴
三等
55%
17000元
全额学费+8000元生活补贴
硕士生
7000元
一等
55%
10000元
全额学费+3000元生活补贴
二等
25%
6500元
50%学费+3000元生活补贴
三等
20%
3000元
3000元生活补贴
三、评定条件和办法
1、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3)学业态度认真,学风端正,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良好进展。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等级评定: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和社会活动等综合评定,以综合成绩高低按比例分等级评定。思想品德为定性评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若评定年度有不及格课程(学位课70分以下,其他课程60分以下,含缺考情形),则不能评定一等奖学金。
若评定年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无论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时间是否在评定年度),只能评三等奖学金。学术不端行为的鉴定、处理程序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海大学位[2010]8号)。
3、综合成绩构成
1)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三部分构成:
(1)对于2010级硕士研究生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
6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30
%
+
社会活动成绩
(2)对于2010级博士研究生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
3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60
%
+
社会活动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
(1)学习成绩:
为申请学业奖学金年度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
其中:
研究生成绩只针对选课成功的课程(即显示学年学期的课程)进行计算,列入培养计划但未进行选课的课程不进行计算;
缺考的课程成绩按0分计算,学分按照该课程的预计学分进行计算;
不及格课程在重修以前按实际分数计算,重修以后按重修后分数计算;
若课程成绩为“及格”,不对该课程进行计算;若为“不及格”,不对该课程进行计算,但不得评定一等奖学金;
教学实践、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硕士前沿讲座、博士前沿讲座、专业英语、
硕士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博士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的成绩不进行计算,但不及格不得评一等奖学金。
(2)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包括(ⅰ)论文发表情况(ⅱ)参与科研项目或创新课题及取得成果情况、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及表现情况等。
(2010级研究生以2010年的9月1日到2011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准,会议论文以相应期间出版的论文集为准,用稿证明不作为计分依据)。
(ⅰ)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
刊物类别
作者
顺序
SSCI及
国内重点期刊
其他CSSCI
中文核心期刊
国际会议论文
中文期刊
国内会议论文
1
直接获得一等
学业奖学金
40
20
5-10
2
30
15
10
1-5
国内重点期刊包括:
《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新华文摘》、《中国工业经济》、《会计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管理科学学报》、《旅游学刊》等。
同一位研究生发表多篇论文,发表论文计分最多为80分,超过80分以80分计算。
其中:
①、一般中文期刊(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的学术刊物)、国内会议论文(具有国际或国内统一书号ISBN,不含论文摘要集)由学科专家组根据该学术成果的实际学术水平在规定范围内计分;
②
、署名顺序认定标准:
第一作者: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第二作者:本人第二(但导师不是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三。
③、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由学科组根据专著学术水平划分到相应类别的刊物进行计分;
④、研究生参编专著如果执笔5万字以上,可认定为第二作者,研究生需要向专业学科组提供参编专著执笔5万字以上的书面证明材料;
⑤、所有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海洋大学(指的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是海大,同时奖学金评定者的第一署名单位是海大);
⑥、同一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时,同一研究生至多提交三件作为第2作者的学术成果;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海大学位[2010]8号),未参加实际研究而在他人成果上附加署名为学术不端行为。
⑦、发表“SSCI及国内重点期刊”的第一作者研究生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例如课程成绩及格情况等条件);
⑧、关于期刊增刊、副刊的认定:
在各个类别学术期刊的增刊、副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按照该期刊所在类别进行计算由各个专业学科组认定;如该学术成果经认定达不到该期刊的水平,可对增刊、副刊降一或两个档次进行计算或不予计算。
各个专业也可以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采取对本专业所有研究生提交的所有学术成果统一打分的方式进行计分。每件学术成果计分范围为第一作者:0-30分,第二作者0-15分。
同一学术成果第二作者的计分不得超过第一作者计分。
所有参与统一打分的学术成果,都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中文学术期刊(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的学术刊物)或国内会议论文(具有国际或国内统一书号ISBN,不含论文摘要集)。
采取统一打分的专业,须按照上述关于学术成果的①、②、④、⑤、⑥、⑦条进行;对各个类别学术期刊的增刊、副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进行计分,如何计分,由各个专业根据该学术成果的实际水平计分。
(ⅱ)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由导师和学科评审组分别打分,按照导师评定分*0.5+学科评审组评定分*0.5,一等50-60分;二等40-50分;三等30-40分。
发表论文和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两项的总成绩上限为120分,超过120分,以120分计算。
(3)社会活动成绩:
社会活动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系、所)和班级学生工作以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情况等。社会活动成绩=评议分+加分,社会活动成绩上限为15分,超过15分,以15分计。社会活动成绩由研究生班委组织班级对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中思想态度以及组织协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分范围7-10分,加分由个人申请,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认定、汇总。
加分参考标准:
A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加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5、2.5、1.5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1.5、1分;
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注:同一作品以所获最高分计。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
B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奖者加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注: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
C在校级以上学习或文化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注: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
D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成绩者加分: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0-3.5,院研究生会主席、校级部长0-3;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支部书记0-2.5,院级部长0-2;一般干部或担任其他社会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加0.5-1分。
干部兼职,加分以最高分计、不能叠加。
E积极参加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并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及等次,参照第C条加分。
F积极向正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投稿,稿件在千字以上并被采用者,按刊物级别,校、市、省、国家级每篇加0.5-2分。注:科研类稿件不计。
G其它情况酌情加分。
H三人以上视为集体参赛,每人按照相应加分减半处理,不明事宜由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四、组织领导和评定程序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党委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各学科主要负责人、导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附件),负责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指标,协调解决各学科专业评定中出现的问题,审定全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结果;学院成立以党委负责人、学院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负责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各学科专业点成立由至少五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学科评审组,在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点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评定程序:
(1)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年度各专业学科点的评定指标,下达各专业学科点;
(2)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实施细则,书面版和电子版同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批备案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审批后确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
(3)学院团委、研究生秘书共同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对研究生本年度的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对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给出具体评分;
(4)学院团委组织各学科专业点同学根据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供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研究生的平均学分绩,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
(5)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申请表、相关见证材料,结合研究生社会活动的表现情况,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
(6)各学科评审组对本学科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的发表论文进行审核并参照评定细则进行计分;根据研究生的个人申请表、相关见证资料及导师意见对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的成绩进行评定,每人分别给出独立评分,然后计算平均分;按照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计算办法核定每位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最后,汇总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计算每位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本学科专业点研究生的评定推荐意见,上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7)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意见,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教育中心。
五、附则
本办法仅适用于管理学院研究生2011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其解释权归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1-9-15
附件一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权锡鉴
副组长:王竹泉
刘召芳
成
员:王
淼
崔
迅
张广海
罗福凯
高
强
张勤生
姜忠辉
房巧玲
许玲玲
马
崑
管理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召芳
成员:许玲玲
薛清元
杜红凯
张景琛
沈守琴
韩莎莎
于森林
李菲
沈继军
张
润
附件二
2011年9月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日程安排
完
成
时
间
完
成
事
项
负责人
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年度各专业学科点的评定指标,下达各专业学科点
分管副院长、
研究生秘书
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
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实施细则,书面版和电子版同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批备案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审批后确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
分管副院长、
研究生秘书
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
向2010级各班提供2010级研究生成绩
研究生秘书
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
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对研究生本年度的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对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给出具体评分
学院团委、研究生指导教师
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
组织各学科专业点同学根据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供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研究生的平均学分绩,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
学院团委
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
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申请表、相关见证材料,结合研究生社会活动的表现情况,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
学院团委
2011年9月26日(周一)上午10点前
各学科评审组对本学科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的发表论文进行审核并参照评定细则进行计分;根据研究生的个人申请表、相关见证资料及导师意见对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的成绩进行评定;按照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计算办法核定每位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最后,汇总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计算每位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本学科专业点研究生的评定推荐意见,上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科评审组
2011年9月27日(周二)10点前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意见,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教育中心
分管副院长、
研究生秘书
附件三: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导师姓名
一寸免冠
正面照片
专业
年级
出生年月
研究生类别
博士(
)、学术型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
政治面貌
本学年是否有不及格课程
是(
)否(
)
本学年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是(
)否(
)
本
学
年
个
人
总
结
(包括课程学习、学术与科研活动、主要学术成果等情况)
本
学
年
个
人
总
结
本人签字:
导
师
评
价
导师签字:
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
(1)学习成绩:
(由各个专业根据学生测算出的成绩统一进行填写)
(2)社会活动成绩:
负责人签字:
(3)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成绩(导师评定):
导师签字:
(以下由各个专业负责老师填写)
学术成果得分(学科组评定):
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成绩(学科组评定):
学术与科研活动总成绩:
专业负责人签字:
综合成绩:
专业负责人签字:
总成绩:
专业排名:
专业
意
见
经过本专业综合评定,该同学被评为(
)等学业奖学金。
专业负责人签字:
备注
1、本表一式3张侧面装订,签字处必须手写;2、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到本表后一齐装订,学术成果原件由导师审核,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全文,要包含带有刊号的一页),请研究生导师核实后在封面复印件右上角签名,学生注明姓名、学院、专业、学号;3、评定结束后本表及所附材料由各个专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