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铁炉及钢铁包包壳测温制度 本文关键词:测温,混铁炉,包包,钢铁,制度
混铁炉及钢铁包包壳测温制度 本文简介:文件名称运转车间包壳及混铁炉测温管理制度部门运转车间发布日期2013年2月1日文件编号LGYZ-02-1002版本号2013编制:技术员审核:车间副主任批准签发:车间主任共3页1、目的:为规范三包(钢包、铁水包、兑铁包)包壳及混铁炉外壳测温作业,避免因日常检查不到位或操作不当造成穿包漏包、漏炉事故,
混铁炉及钢铁包包壳测温制度 本文内容:
文件名称
运转车间包壳及混铁炉测温管理制度
部
门
运转车间
发布日期
2013年2月1日
文件编号
LGYZ-02-1002
版本号
2013
编制:技术员
审核:车间副主任
批准签发:车间主任
共
3
页
1、
目的:
为规范三包(钢包、铁水包、兑铁包)包壳及混铁炉外壳测温作业,避免因日常检查不到位或操作不当造成穿包漏包、漏炉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运转车间管理的钢包、铁水包(含兑铁包,下同)、及混铁炉日常测温作业
3、
职责划分:
3.1大包组滑板工:负责在线使用的钢包外壳测温作业,大包组班长每班至少测温1次。
3.2混铁炉混铁工:负责在线使用时铁水包(含兑铁包)外壳、混铁炉外壳测温作业,混铁炉班长每班至少测温1次。
3.3三修翻包工:负责翻包后中间包包壳破损情况检查。
4、
管理细则
4.1、钢包测温要求
4.1.1测温站位要求:钢包浇注完毕倒完渣后平放在热修位之后5分钟内完成测温,要求测温者站在钢包2-2.5米安全位置,注意行车摘挂钩时禁止测温,手持便携式测温仪进行测温,便携式测温仪前端距离包壳约1.5米。
4.1.2测温点规定:测量钢包外壳温度,上部(渣线位置)、中部(耳轴水平方向包壁位置)、下部(耳轴筋板以下)、包底。每个部位进行不间断连续测量一周,记录最高温度。钢包吊起后测量倒渣面包壳温度。
4.1.3要求每包均要测温并进行记录。
4.1.4除透气砖部位以外要求钢包外壳任一点温度≥350℃甩包处理。包底透气砖部位包壳温度由于导热系数及反吹等原因影响,上限温度定为≥400℃甩包。
4.1.5
当包壳温度达到甩包标准但由于生产原因无法立即甩包的,安排该包不得过精炼并通知调度要求各单位注意高温点部位。浇注完毕后立即甩包。
4.1.6要求每包均要测温并进行记录。
4.2铁水罐测温要求
4.2.1测温站位要求:火车进站之后(重包)在北侧完成测温,要求测温者站在铁水罐2-2.5米安全位置,注意行车摘挂钩时禁止测温,手持便携式测温仪进行测温,便携式测温仪前端距离包壳约1.5米。南侧温度待第二个铁水罐吊走之后测量第一个铁水罐温度,第二个铁水罐放好行车离开后测量第二个铁水罐包壳温度。
4.2.2测温点规定:测量铁水罐外壳温度,上部(筋板以上位置)、中部(耳轴水平方向包壁位置)、下部(筋板以下)、包底。每个部位进行不间断连续测量一周,记录最高温度。
4.2.3要求每包均要测温并进行记录。
4.2.4要求铁水罐外壳任一点温度≥400℃甩包处理。
4.3兑铁包测温要求
4.3.1测温站位要求:出铁后混操工指挥行车将满包吊运至回炉车道轨东侧,包底距离地面2米位置后保持静止,要求测温者站在兑铁包2-2.5米安全位置,手持便携式测温仪进行测温,便携式测温仪前端距离包壳约1.5米。
4.3.2测温点规定:测量兑铁包外壳温度,上部(筋板以上位置)、中部(耳轴水平方向包壁位置)、下部(筋板以下)、包底。每个部位进行不间断连续测量一周,记录最高温度。
4.3.3要求每2小时均测温一次并进行记录。
4.3.4要求兑铁包外壳任一点温度≥400℃甩包处理。
4.3.5禁止空包测温避免数据不准。
4.4混铁炉测温要求
4.4.1测温站位要求:要求测温者站在距离混铁炉2-2.5米安全位置,手持便携式测温仪进行测温,出铁、兑铁期间禁止测温。
4.4.2测温点规定:后墙、炉底、东西两侧端墙、两侧前墙、出铁口两侧。
4.4.3要求每1小时均测温一次并进行记录。
4.4.4要求混铁炉外壳任一点温度≥220℃或同一部位两次测温升温≥50℃立即汇报。
5、
考核
5.1未按照要求进行测温每少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连带班长100元、大班长50元。
5.2测温不规范少测一部位或少记录一项考核责任人20元,温度异常未及时甩包或汇报考核责任人500元。
5.3没有测温随意填写假数据按照弄虚作假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连带班长200元,大班长100元。
5.4测温时没有安全站位、天车摘挂钩期间、翻铁、兑铁期间进行测温的按照违章考核责任人100元。
5.5其它违反本制度导致三包或混铁炉发生穿包、漏包、漏炉事故,根据造成损失及情节轻重酌情予以考核。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运转车间。
炼钢厂运转车间
二0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