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滚动暂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暂行办法,奖学金,滚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滚动暂行办法 本文简介: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关于在硕士研究生中实行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的暂行办法为了建立新型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创新,真正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科研能力等各方面都得到提高和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滚动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关于在硕士研究生中实行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的暂行办法
为了建立新型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创新,真正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科研能力等各方面都得到提高和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由学院分党委书记、院长、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组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2、由各二级学科研究生指导组组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组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二、评定对象
本办法从201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科学型和专业型)开始实行。
三、奖学金类别
1、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以下三类:
一等(全额奖学金):免交学费(每年8000元),享受每月普通奖学金。
二等(半额奖学金):交一半学费(每年4000元),享受每月普通奖学金。
三等(半额奖学金):交一半学费(每年4000元),不享受每月普通奖学金。
2、入学后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同样分为上述三个类别。
四、奖学金滚动评定原则
1、新生于招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成绩、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7月份,根据上一学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及科研成果等情况重新评定,从当年9月开始实行奖学金滚动制,执行入学后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标准。
2、以二级学科硕士点为单位进行评定,各硕士点的公费指标总数不变,按照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没有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学费全额自费,不享受每月普通奖学金;受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各二级学科硕士点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的调整幅度原则上不低于该硕士点年级总人数的10%。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个人申请
研究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提交)。
2、附件材料
在提交申请表的同时,还须提交2010年9月—2011年9月期间的下列附件材料:
①科研成果原件;②奖励证书原件及各种荣誉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均上交到研究生辅导员处汇总。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评定程序
综合成绩由德育考核成绩(10%)、学习成绩(60%)、导师组综合考核成绩(30%)三部分构成。
1、
德育考核成绩(10%)
由院德育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道德和集体活动表现进行考核。
2、学习成绩(60%)
主要是对申请者在2010年9月—2011年9月期间,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进行考核。
所学课程由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和学位专业课)、专业必修课、任意选修课三部分组成,其中,任意选修课限填1门,填写成绩最高的课程。
专业课程成绩按标准分计算,具体计算办法为:每一门课程成绩乘以课程学分即为该门课程标准分,学年各门课程成绩的标准分数之和除以本学年所修课程学分总数所得分数,即为专业课程成绩。
申请者在申请表上如实填写上述时间内所学课程、学分及成绩,按照成绩标准分计算办法,计算出自己的课程标准分,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并按专业进行成绩排名。
3、导师组综合考核成绩(30%)
由导师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和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①以第一作者名义完成的1篇学术论文权重为1;以第二作者名义与导
师第一作者合作的学术论文,可以视为第一作者论文,但其权重为0.5;其他情况的学术论文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②一般CSSCI来源期刊、重点CSSCI来源期刊、权威CSSCI来源期刊以
学校社科处2010年确定的目录为准,其中CSSCI扩展版及CSSCI辑刊、正式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视为一般CSSCI来源期刊。
③科研成果加分的评定标准为:
A.以第一作者名义、且署名“华中师范大学”,在一般CSSCI来源期刊上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者,加10分;
B.在重点CSSCI来源期刊上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者,加20分;
C.在权威CSSCI来源期刊上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者,加40分;
D.普通期刊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4、导师组根据研究生的总得分,确定其学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
5、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定并及时公示。
七、其他
1、凡违反奖学金评定办法者,取消其评定资格;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2、对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疑义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申诉和咨询。
3、滚动奖学金评定的结果公示确定之后,当年9月至次年8月执行评定的奖学金标准。
4、少数民族骨干生、单考生不参加滚动奖学金的评定。
5、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6、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另行研究决定。
历史文化学院
2011年6月22日
4
篇2:《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
《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 本文关键词:申请表,师范,毕业生,华中师范大学,在职攻读
《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 本文简介:申请学院所历史文化学院申请专业方向学科教学(历史)照片姓名哈云山性别男证件号码622326198904010556出生日期1989.04.01民族土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本科就读学院及专业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师范)毕业证书编号105111201405002687学位证书编号1051142014003324
《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 本文内容:
申请学院所
历史文化学院
申请专业方向
学科教学(历史)
照片
姓名
哈云山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622326198904010556
出生日期
1989.04.01
民族
土族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本科就读学院及专业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师范)
毕业证书编号
105111201405002687
学位证书编号
1051142014003324
工作单位及邮编
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天祝二中
733200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天祝二中
733200
联系电话
1860935714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获奖励处分情况(本科期间和工作期间)
2011.06
获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迈向名师活动中“优秀学员”;
2012.05
获“中国扶贫基金会荣誉证书”;
2012.06
获“2011-2012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2012.09
获校级“树人二等奖学金”;
2012.11
获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第五届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
2013.11
获校级“优秀实习生”称号。
学术成果及科研情况(本科期间和工作期间)
无
申请人承诺
本人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完全真实。如有不真实或故意隐瞒,同意华中师范大学取消本人的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工作单位审核意见
该申请人在我单位工作期间,工作考核
□合格
□不合格。
负责人签字:
工作单位公章*年*月*日
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年*月*日
招生单位录取意见
招生单位公章*年*月*日
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