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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八大产业”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21-02-0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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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八大产业”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本文简介:扬州市“八大产业”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提高产出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及保障措施的通知》(扬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财政每年安排不

扬州市“八大产业”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本文内容:

扬州市“八大产业”

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提高产出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及保障措施的通知》(扬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八大产业”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实施八大产业振兴行动计划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知识创新的骨干力量,推动高校院所在服务八大产兴振兴中做贡献。

重点设立科技攻关、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平台建设、产学研专项、国际合作、基地与联盟(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基地与市级以上技术创新联盟)及科技成果风险补偿资金、科技进步奖、专利专项资金及市政府明确的科技创新相关奖励等12个方面专项资助计划。其中科技成果风险补偿资金、科技进步奖、专利专项资金及市政府明确的科技创新相关奖励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以市辖区内为主的(包括邗江区、广陵区、维扬区、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和市直,下同)企事业单位,且必须为承担科技创新任务的第一单位。同时,为确保全市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继续较快增长,对县(市)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联盟等专项,可给予适当资助,资助金额由市、县(市)各半承担。

第四条

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计划下达及跟踪问效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评审监督及资金拨付与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

资助的范围、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

科技攻关(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项目资助计划

1、资助范围和条件

(1)在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组织,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其中企业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应不低于1%(以2009年度R&D清查填报数据为准)。

(2)申报项目的技术前瞻性、创新性、关键共性技术特征较强,能够获得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形式的知识产权。

(3)可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强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及目标产品,项目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

(4)具有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

(5)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团队或较强技术依托单位。

(6)单位经营和科研活动中的资信良好。

2、资助标准

(1)工业科技攻关项目资助标准: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2)农业科技攻关项目资助标准: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3)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资助标准: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4)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证明;

(5)项目科技查新报告(申报日前一年内有效);

(6)与科研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等。

第六条

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助计划。

1、资助范围和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我市注册经营的中方控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在3000万元以内,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并具备应有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

优先支持在省级以上创业服务中心注册经营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和创业投资资金介入的项目。

(2)计划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我市重点扶持的八大产业;技术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目标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研究开发、中试阶段或项目产品有小批量试销;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资助标准

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主要用于项目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3、申报材料

(1)《扬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4)能说明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如国家、省科技计划批准文件、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

(5)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6)与申报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需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书复印件)。

第七条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计划。

1、支持范围和条件

(1)围绕我市八大产业三年振兴目标,以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健全产业链为重点,对国内外重大的科技成果向我市进行转化与规模产业化的项目进行专项支持,对四大快速发展产业继续推动完善产业链,并尽快实现产业化,形成高新技术增长点;对四大振兴产业继续促进产业结构调优、调高,提升产业发展核心竞争能力。

(2)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要求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八大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要有重大创新、成熟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项目目标产品要求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优先支持获国家、省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成果转化,优先支持在市委、市政府各类重大产学研活动中签约的有实质性成果转化内容并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成果转化。

(3)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企业要求在扬州市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能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现代企业制度,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2、资助标准

每年通过形式审查、专业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程序,确定10-1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200万元的拨款资助,主要用于项目中试和产业化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工作,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八大产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可以给予滚动支持。

3、申报材料

(1)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并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各类会计报表(复印件);

(4)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第八条

高新技术产品资助计划

1、资助范围和条件

(1)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由八大产业的企业生产。

(2)产品于申报补助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已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省重点新产品、省自主创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

(3)该产品当年含税开票销售在1000万元以上。

2、资助标准

根据新产品销售收入和新增税收确定奖励金额,企业纳税关系所在地财政按1:1配套。

(1)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新增税收300万元以上,资助25-30万元。

(2)销售收入1亿元(含)-2亿元、新增税收200万元以上,资助20-25万元。

(3)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新增税收150万元以上,资助15万元。

(4)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5000万元、新增税收100万元以上,资助10万元。

3、申报材料

(1)专利授权证书,省高新技术产品、省重点新产品、省自主创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批准文件(证书)。

(2)经授权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该新产品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3)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该新产品当年入库税金证明。

第九条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计划

1、资助范围和条件

重点支持石油及化工、汽车船舶、软件及信息服务业、机械装备、新能源、新光源、智能电网、现代物流业等产业建设重点技术研发机构和重大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重点技术研发机构资助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我市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技术开发优势,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业研发人员20人以上。

(2)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年销售总额的5%以上,科技基础设施新增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3)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的场所,用于研发和中试场地大于1000平方米。

(4)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

(5)对于进入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多家联合建设并独立运行或是产学研联合的股份制体制、第一承担单位是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的单位优先支持。

重大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科技资源优势和公共服务业绩,开展公益研究与服务或公共技术服务业务不少于1年,拥有一支专业水平较高、专门从事公共服务的队伍。其中申报单位拥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2)鼓励研发能力较强的龙头骨干企业联合科教单位申报专业化社会化的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共享型的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功能配套项目。

(3)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的公共服务场所和相应的仪器设备等设施条件。项目组建后,其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0平方米。

(4)新增投资规模总额(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5)鼓励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产学研合作机制。

2、资助标准

重点技术研发机构资助标准: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25万元。

重大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标准: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研发机构建设可行性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2)承担单位上年度总结及财务报表;

(3)合作共建的相关协议;

(4)服务资质提升或形成服务品牌证明材料。

第十条

产学研资助计划

1、资助范围和条件

资助范围:

产学研资助计划主要支持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的产学研联合校企联盟建设;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以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科技成果为目标,在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性领域开展的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政府组织的重大产学研活动;扶持各类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资助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市区范围内的企业、高校院所或产学研战略联盟;

(2)产学研合作各方均有先期投入;

(3)产学研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合理界定知识产权共享及各自责任与义务,确保技术成果在扬州市区范围内企业应用转化;

(4)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相应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优势,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条件保障。

2、资助标准

每年全市择优支持当年新建的10个校企联盟项目,每个支持25万元;重大产学研活动专项经费200万元;中科院扬州中心专项资金250万元;扬州大学与扬州市合作资金100万元;培育5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每个支持40万元。

3、申报材料

(1)、校企联盟项目通过省科技厅管理部门审核,并获得登记编号;

(2)、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原件;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计划

1、

资助范围和条件

(1)主要面向与我市合作关系密切、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全球著名跨国公司,重点在八大产业领域内,支持我市企业联合境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技术应用和技术转移等合作。

(2)支持我市企业为引进世界领先技术和全球工程技术应用领域高层次人才而开展的合作项目。鼓励和支持市内有较好对外合作基础的企业牵头,联合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构建不同模式的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优先支持联盟中方牵头单位与海外联盟成员单位开展的实质性联合研发项目和技术对接洽谈活动。

(3)支持市内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与全球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外资研发机构进行合作研发。

(4)支持市内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以收购、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研发机构,利用境外人才、科研条件和环境等研发资源在境外开展研发活动。

(5)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和跨国技术转移对接洽谈活动。

2、资助标准

每类项目或国际合作活动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中外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交往历史,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原件;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省以上特色产业基地和技术创新联盟资助计划

1、资助范围和条件

(1)对市区新获批的省以上特色产业基地管理机构、技术创新联盟进行一次性补助,对县(市)按资助标准,由市、县(市)各按50%分摊。

(2)对在市区范围内的基地骨干企业、联盟会员单位制定重大标准、构建共性技术平台、定制培养高层次人才、国际科技交流进行补助。

(3)支持基地和联盟成立行业协会、建立展示中心、参加高层次展览与论坛。

2、资助标准

(1)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的管理机构、技术创新联盟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获批省级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2)鼓励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技术联盟中企业牵头,联合大学、科研机构等,共同研发制定技术标准,对获得立项或批准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市政府给予主要创制企业单项标准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3)支持基地管理机构和产业技术联盟的企业与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按照企业需求联合定制培养人才,政府根据校企合作协议以及实际到企业工作人数等情况,给予每家企业年度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4)支持基地管理机构和产业技术联盟注册成立行业协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开展专题调研、编写产业年度发展报告等专项工作,并支付相应费用。

(5)支持特色产业基地管理机构、产业技术联盟围绕产业链建立技术、产品及应用展示中心,以整体特装方式组织参加国际性展会,每年每项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

(1)省以上特色产业基地批文;联盟成立批准文件及正式运作证明材料;

(2)相关活动经费申请文件及活动证明材料。

第三章

项目申请、立项程序

第十三条

根据《扬州市扶持奖励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细则》(扬府办发〔2009〕117号)。本办法所确定资助扶持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集中申报受理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5月至6月,具体申请程序为:

(1)指南发布。每年5月份,市科技局依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扬州市实施八大产业三年振兴目标任务,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指导项目申报工作。

(2)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于每年6月底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室。

第十四条

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初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专家咨询评审。

(2)项目专家咨询。市科技局根据申报项目分类情况,从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选聘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咨询评审。单个项目参与评审的专家不少于3人,并提出明确的咨询意见。对于重大项目,可根据需要增加答辩、现场考察或可行性论证等程序。专家咨询全过程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参加评审的专家每年至少轮换三分之一以上。

(3)项目审定。市科技局依据专家组的咨询意见,结合年度资金预算,提出项目安排建议与市财政局会商。经审定的项目,采用适当方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行文,由市创新办汇总、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与相关责任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4)资金拨付。扬州市“八大产业”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项目申报单位依据科技计划立项批文和项目合同,到市或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由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四章

资金的监督与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在编制项目任务书时,应当细化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立项评审、论证过程中,应按照有关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总量、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政策相符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科技资金使用的监督约束机制,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定期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对于弄虚作假,擅自更改合同规定,骗取资助资金的单位,一经查实,将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合同等处理措施,对被取消合同的项目,由市财政局追回已下达的财政补助资金。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执行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并对项目经费决算进行审计后,向市科技局职能处室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在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仍未提出验收申请的,市科技局将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经市科技局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市科技局将对有关单位或负责人进行通报。其中,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和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未通过验收的,取消项目单位三年内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本办法自2010年度起执行,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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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扬州市施桥中心小学教学工作总结

扬州市施桥中心小学教学工作总结 本文关键词:扬州市,工作总结,中心小学,教学

扬州市施桥中心小学教学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扬州市施桥中心小学教学工作总结作者:jdc转贴自:点击数:1638本学期我处的教学工作是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打造特色教育的精品为目标,实施课程改革和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深化教研和科研为动力,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狠抓教育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我处工作的效率,

扬州市施桥中心小学教学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扬州市施桥中心小学教学工作总结

作者:j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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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我处的教学工作是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指引下,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打造特色教育的精品为目标,实施课程改革和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深化教研和科研为动力,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狠抓教育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我处工作的效率,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进课程改革。

本学期我处把各方面的工作都纳入到课程改革的体系中来,本着“实施课程改革,态度要积极,步伐要稳妥,作风要扎实,工作要深入。”的精神,切切实实地加强了对“实施课程”的指导。

1、加强学习,立足校本培训,全员参与。重点学习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新课程改革50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大纲)等文件,通过学习,明确了新课程的指导思想、教育观念、改革目标和任务,相关政策和措施以及新教材教学的具体操作等。

2、加强新设课程的实施研究。配合市教研室,重点进行了新课程任课教师的上岗培训,坚持做到了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本学期我处组织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综合实践、自然教师去如皋、市教育学院参加省、市新课程培训;组织了教师去宿迁、淮安、南京、江都等地听专家讲座;组织了教师到扬州育才小学、邗江实验学校、八里小学听课。在培训学习和实践探索中,特别重视研究了综合性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从而真正把新课程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要求逐步内化为教师的教学价值观和具体的教学行为。

3、大力宣传了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形成课程改革的共识,创设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本学期我处组织了镇小学语文青年教师赛课活动,我校刘莹老师获一等奖。组织教师参加了开发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青年教师赛课活动,我校张大勇、江岚老师获一等奖,李跃萍老师获二等奖。

二、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育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学校与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我们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本学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做了以下工作:

1、通过期初摸底,深入分析各班现状,根据各班教学质量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增强教师的质量意识,寻求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的对策。

2、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在备、教、改、辅、考等各个教学环节上,狠抓规范,落到了实处。

备课:要求教师在深入学习新课标的基础上写出规范的教案,坚决杜绝上无准备之课。新任教师备课要写详案,超前一周备课。教课:要求教师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把握好教学进度,大力推行教学现代化手段,结合教材实际,积极组织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在传授双基的同时,重视学习情感与学习能力的培养。本学期每位教师听课基本达到了13节,每位领导的听课达到了20节以上。

作业布置:我处也作了严格要求,作业要有明确性和针对性,注意作业的深广度和份量,教师做到了及时检查、批改评,没有出现无批改、或拖欠的现象。

3、抓好教研组建设,选配了教研组长,共同来参与、协调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各教研组长能认真组织教研活动,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主持人“五落实”。形成了良好的研究氛围,促进了教研活动质量的提高。开学初,还组织教师参加了开发区一、二、五、六年级集体备课。

4、本学期我处加大了教学检查的力度,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一学期定期检查四次教师备课和学生作业情况,了解教育教学中突出的问题,检查的结果与月考核挂钩。

5、认真组织了期中、期末考试,一学期来,我校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合格率100%,犯罪率为0,期末一次性考试,我校学生参考率100%,语文及格率达

%,优秀率达

%,

数学及格率达

%,优秀率达

%。体育锻炼达标施行面100%,达标合格率95%以上,学生体检合格率100%,新增近视率控制在2%以下。

6、抓好特色教育,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本学期举办了剑桥英语、奥数、电脑等兴趣班。组织了镇五、六年级作文竞赛,我校有

3名同学获一等奖,有

5

名同学获二等奖,有

5

名同学获三等奖;还组织了镇五、六年级数学竞赛,我校有

1名同学获一等奖,有

6名同学获二等奖,有

3名同学获三等奖。

三、大力抓好队伍建设。

良好管理体制和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是我们顺利实施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1、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重在全程管理。本学期有计划地做好了新上岗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江岚老师到扬州教育学院参加新教师培训班。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培训和自学考试。

2、抓好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本学期启用了一批既肯干又能干的骨干教师,把他们安排到教学的重要岗位上去挑大梁、压担子。通过组织理论学习,外出观摩,听取专家报告、进行学术交流等活动,为他们“充电加油”。

3、以科研为先导,以课题为载体,在教学与科研中优化师资队伍的业务素质。在教科研工作的运作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抓:

(1)抓重点研究。注意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集中力量抓好4个重点课题。本学期集中力量组织教师参与到国家“十五”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的研究。张大勇

、卞寿康老师的论文在该课题全国论文评比中分别获二等奖。张娅老师的两篇德育论文获省三等奖。刘莹老师的论文获市三等奖。

(2)抓群众性研究。本学期我处组织教师根据自身教学实际自选课题,深入到课堂领域,把课题研究与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建立了规范的教学秩序。

建立规范的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一所学校崭新的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

1、本学期我处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开设课程,安排课时,制订教学进度,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教师在具体执行时,不得随意变动课程、增减课时,坚决做到专课专用。

2、加强了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与落实,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常规的训练与课间活动的管理。努力创建一个洁净、文明的校园。

3、因地制宜地组织了体育课堂教学,体育教师在户外上课,基本上做到了各项体育达标训练与开展各类游戏活动作为主要的体育教学内容;户内上课,能上好健康教育课。此外,也能有序有效地组织了各类活动课。

本学期,在全面推行课程改革和理直气壮抓教学质量的新形势下,我处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不足,展望未来既面临挑战,又充满机遇。我们必须抢抓机遇,上下一心,负重拼搏,与时俱进,共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篇3: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服务建议书

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服务建议书 本文关键词:扬州市,建议书,网点,专项规划,商业

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服务建议书 本文简介: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服务建议书一、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简介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扬州编研中心”)成立于2006年,是扬州市规划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具有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现有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规划、项目策划、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等全职专业技术人员33人,博士1名,硕士

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服务建议书 本文内容:

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

服务建议书

一、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简介

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扬州编研中心”)成立于2006年,是扬州市规划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具有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现有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规划、项目策划、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等全职专业技术人员33人,博士1名,硕士8名,本科20名;其中高级规划师2名,高级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规划师4名,注册建筑师1名。

扬州市编研中心主要承担扬州市委市政府、扬州市规划局下达的科研课题、城市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等工作;承接设计任务的范围涉及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交通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居住区规划与设计、日照分析评价、地形图服务、城市建设项目策划与咨询、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等各类规划设计和咨询项目。

扬州市编研中心自成立之初就十分注重规划成果质量的提高,先后与同济规划院、扬州大学、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机构合作,完成多项规划项目,取得良好的行业口碑。近几年来完成了两百多项规划设计和科研项目,其中获得了市级奖10余项,获得省级奖2项。

二、资质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近年主要作品及获奖情况

1.论文及课题研究

《彰显特色,对接共赢》

(获2007年度扬州市社科联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一等奖)

《扬州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改造与更新》

(获2007年度扬州社科联社会课题研究三等奖)

《彰显扬州特色,构建秀美名城》

(获2008年科学协会优秀课题奖)

《彰显名城特色,提升城市品质》

(获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决策咨询奖)

《优化空间结构、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市政协2009年度“统筹城乡发展”论坛评比中,被评为优秀论文)

《构建便捷交通、提升城市品质》

《打造精美宜人空间,建设人文精致扬州》

《2010年度扬州经济社会发展蓝皮书》之《扬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2.规划设计

1)战略研究方面

扬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2)总规及概念规划

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扬州市近期建设规划

扬州市总体城市设计

扬州东部地区规划研究

宝应县泾河镇总体规划

江都小纪镇总体规划

江都浦头镇总体规划

泰安镇镇域空间布局发展规划

(2009年扬州市二等奖)

瓜洲古镇国际旅游度假区概念规划

(2009年扬州市三等奖)

扬州维扬区甘泉拓展片区概念性总体规划

(2010年扬州市三等奖)

瘦西湖风景区及周边区域整合规划

(2009年扬州市一等奖,江苏省三等奖)

茱萸湾核心景区规划

3)城市设计

扬州国际旅游精品线规划

杨庙镇南片区城市设计

(2010年扬州市一等奖,江苏省二等奖)

江都市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与同济规划院合作)

扬州火车站周边地段城市设计

扬州二道河街区邵庄改造规划

扬州明月湖周边地块城市设计

维扬路城市设计(合作)

四望亭路城市设计(合作)

东关街西段整合规划

扬州市凤凰街区城市设计

4)详细规划

扬州市南门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景观设计(与同济规划院合作)

扬州市紫线规划

E6地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S8地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宋夹城修建性详细规划

南空培训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

扬州市水利公园规划

扬州殡仪馆修建性详细规划

3.建筑设计

扬州市沿山河管理所建筑方案

扬州市曲江公园会所建筑方案

扬州市西区管委会建筑方案

扬州市漕河凤凰山庄方案

扬州市规划展览馆建筑方案

江都市新都路地块建筑方案

四、项目概况

1、规划背景

从外部环境看,扬州的发展既面临着难得机遇,也存在着严峻挑战。随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加快转变,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正在快速调整。长三角地区城市间经济联系更加紧密,资源和要素竞争也更为激烈。面对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市委五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审时度势,提出了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和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决策,对扬州城市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宁镇扬同城化发展的大趋势、大背景下谋划好扬州城市商业布局,提升扬州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扬州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是本次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任务。

其次,从内部情况看,原有商业网点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城市商业快速发展的要求。随着“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沿江开发战略的实施,城市发展框架迅速拉开,有必要站在新的高度,重新审视城市商业发展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苏中江都机场、连淮扬镇铁路、京沪高速南延及过江通道、沪陕高速扩容改造工程和宁启铁路复线改造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以及宁镇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提出,都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商业空间布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要求我们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做出相应的调整。

相关职能部门决定着手编制新一轮商业网点规划,加快构建指引城市商业长远发展的空间结构和政策框架,为实现扬州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2、规划思路

(1)总结以往发展经验,重新审视新的发展环境。

对上一轮《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进行实施评价,评估该规划对于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的指导作用,是否达到既定发展目标,是否形成扬州特色的商业体系,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本轮规划编制。

在回顾与总结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区域发展环境。从长三角、宁镇扬、大扬州区域发展着眼,重新审视扬州商业发展的背景、现状、平台、优劣势、自身特色等,建立起扬州特色的可持续的商业网络。

(2)扎实踏勘调研现状,梳理重点影响要素

对扬州商业网点建设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对城市网点进行分区、分业态调研,采取现场踏勘、问卷与座谈、部门协调等多种形式,作为规划编制的基础与依据。

同时对影响扬州商业发展的重点要素进行归纳总结,特别是从城市定位、城市发展战略、居民消费理念、基础设施条件以及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等多方面综合考量。

(3)科学借鉴国内外城市成功经验

多渠道了解、学习、调研国内外城市在商业体系与网点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商业体系构建、特色商业业态、商业环境打造、组织与运营、管理措施等方面,作为本规划编制的参考。

(4)合理制定城市商业网点总体发展目标

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为指导,结合扬州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合理制定城市商业网点总体发展目标,力求做到商业网点的布局与城市结构布局相协调,与城市人口的空间分布相一致,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业态类型与城市规模和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相适应。包括总量目标、总体目标、控制性指标等。近期为2012年-2015年,远期为2015年-2020年。

(5)商业中心体系规划与主要商业设施规划

在扬州市商业发展定位的基础上,确立扬州商业中心体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明确市级、区级商业中心的位置、规模、服务范围、业态以及建设时序,构建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业态结构优化、服务功能齐全的商业体系。

对零售商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特色商业街区以及其他商业设施的发展规模、功能、业态、布局进行科学规划。

(6)明确各类物流基地规划布局、功能定位与建设要求

依托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港口等交通设施和交通枢纽

3、规划范围与《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规划区范围基本保持一致,重点是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310平方公里。

五、成果内容

1、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文本10套;

2、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说明书10套(含A3缩图);

2、图纸

(1)

规划位置图;

(2)

商业网点现状分布图;

(3)

百货.超市.商业街现状分布图;

(4)

农贸市场现状分布图;

(5)

专业市场现状分布;

(6)

商业网点体系规划;

(7)

农贸市场布点规划;

(8)

专业市场布点规划;

(9)

超市.大型专业店.商业街布局规划;

(10)

物流园区规划;

(11)

宾馆旅游饭店规划图;

3、电子文件1套(成果完成时提供);

六、时间安排

1、现状调查阶段。从2011年7月上旬开始到2011年8月底结束,

两个

月左右时间。主要工作为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赴外地学习调研、商业网点现状调查、相关职能部门座谈、公众问卷调查。

2、规划编制阶段。从2011年9月初开始到2011年10月中旬结束,

一个半月左右时间。主要工作为规划图纸的绘制、规划说明书及文本的编撰。

3、征求意见阶段。从2011年10月中旬开始到2011年11月中旬结束,一个月左右时间。主要工作为召开专家评审会、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4、报会审批阶段。从2011年11月中旬开始到2012年2月中旬结束,

三个月左右时间。主要工作为,报市规委会评审,报上级职能部门评审,最终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

七、服务报价

2020年扬州市城区人口为155万人,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

以6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

。考虑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本次规划按照城市单项专业规划计费的50%收取。

本次规划取费:

87.5万50%=43.75万元;

本次规划服务费用共计42万元整。

八、本项目组人员

项目总负责:

盛长元

主任

项目负责人:

蒋献忠

副主任

主要规划人员:

朱向国

一所所长

徐莉君

二所所长

戴广平

规划师

规划师

规划师

陆大卫

规划师

规划师

建筑师

吴国丰

建筑师

九、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

本中心郑重承诺:扬州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将严格进行质量管理,充分体现本中心一贯的产品质量水准和技术创新风格。设计团队由规划领域内各种不同技术专长的专业人员构成,全面配合,共同打造精品。按照项目负责人制度,本项目的负责人将全程参与项目设计。

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联系人:陆大卫

MOB:15861325108

TEL:0514-87343261

FAX:0514-87343570

E-MAIL:[email protected]

ADD:扬州市淮海路33号

P.C.:2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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