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外派,管理制度,培训,公司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了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增长从业人员本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技巧,更新就业观念,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的管理,提高外派培训的效果,总办培训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意义通过外派培训,有利于员工综合素质、职业技能的逐步提升,有利于各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目的
为了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增长从业人员本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技巧,更新就业观念,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的管理,提高外派培训的效果,总办培训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意义
通过外派培训,有利于员工综合素质、职业技能的逐步提升,有利于各岗位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有利于提升中高层的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申请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且拥有国家培训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组织的所有外派培训。
4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至信集团(含药业、饮片、酒店)全体已转正的正式员工。
第二章
外派培训的管理
5
执行与管理
5.1
总办培训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制、执行、监督与改进;主导中高层领导培养、学历进修教育等层面的外派培训的实施。
5.2
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与配合总办培训部进行外派培训的推广、组织、实施、评价等。
6
申请原则
6.1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且自愿参加的原则,参训人员选择外派培训课程时应突出目的性、必要性,并结合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6.2
对于公司具有培训能力的课程,原则上不再申请公司外派培训。
6.3
各部门应于拟定部门年度培训规划时,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总办培训部备案,由总办培训部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时统一报批外派培训计划。
6.4
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批与执行。
6.5
公司管理干部、技术骨干、资深专业人员、内部讲师、特殊岗位员工及公司优秀员工等公司正式员工为优先外派培训对象。
7
适用情形(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均可申请)
7.1
国家规定的特种岗位人员的证件取得与复审(含职业资格认证)。
7.2
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等引进所需要的外派培训。
7.3
公司内部没有相关培训资质或讲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7.4
其它外派培训(如学历进修、外部理论学习、企业经理人进修等),视具体情况报批。
8
申请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申请)
8.1
人事关系在本公司,且已经转正的正式员工。实习生不参与外派培训。
8.2
具有长期服务于公司的意愿,愿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奉献力量。
8.3
申请理由充分,选择的培训项目需符合自身职业发展及所在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
8.4
根据外派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对外派人员进行知识及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定,选择最适当人选,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9
外部培训信息的收集
总办培训部负责收集培训信息,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求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由总办培训部组织评估与确定。外部培训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外部培训机构的信息:机构名称、成功案例或成功辅导企业、主要服务项目、师资力量、年度公开课或专项公开课计划、所在地区等。
(2)外部培训师的信息:工作背景、实践经验、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或成功案例等。
10
外派培训的申请和审核(见附件1《外派培训流程图》)
10.1
申请:部门或个人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及个人职业发展情况,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外派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2)或《外派培训个人申请表》(附件3)。
10.2
审核: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通过后交总办培训部。
10.3
复核:总办培训部根据公司实际及外派培训的适用情形、申请条件等进行评审,确定符合要求且有培训需要的人选。
10.4
批准:董事长根据总办培训部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批。
10.5
实施:申请经批准后,由总办培训部负责将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受训人所在部门及受训人,根据项目情况签订《外派培训协议》(附件4,以下简称《协议》)后参加培训。如有预支费用则向财务预支费用后参加培训。
11
培训期间管理
11.1
外训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中途退出培训者根据培训相关的纪律管理制度及签订的培训协议予以适当的处罚,并自付全部培训费用。
11.2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外训者,应提前向总办培训部及直属领导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由其所在部门另行安排人员或另择时间参加。
11.3
员工培训期间的考勤,视同正常出勤执行。
11.4
员工培训期间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依公司相关薪资制度执行。
11.5
员工培训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同时遵守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
12
培训后期管理
12.1
培训评估:所有的培训评估报告和心得报告由总办培训部负责存档,并对外派人员回公司后的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建立档案库,以上资料将作为外派培训的考核和后续安排外派培训的依据。
12.2
分享总结:受训人员培训结束返回公司一个月内,必须根据公司或部门需要安排受训人员将所学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分享,同时做培训总结。
12.3
考察与追踪:受训人员直属上司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学员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总办培训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
12.4
证书管理:受训人员在培训学习结束后拿到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需交回总办培训部统一保管,使用时再领发。离职时再交还给受训人员。
第三章
外派培训的合同及费用管理
13
外派培训合同的管理
13.1
培训协议
凡是由公司支付全额或部分费用的外派培训,均需在参训前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双方约定培训费用及服务期限等相关责任。
13.2
服务年限
(1)依据不同培训课程内容所对应培训费用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服务年限(具体规定见附件5《外派培训的服务年限规定》)。
(2)服务年限自培训之日起计算。当《协议》中规定的服务年限未满又签订新的《协议》,服务年限将进行累加,第二份培训服务年限从第一份培训服务年限履行完后进行计算。
13.3
服务年限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服务年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没有必然的关系,但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年限,不与劳动合同期限叠加,但会影响受训人必须服务公司的年限。
(3)在服务年限期内提出离职,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具体见协议规定。
14
外派培训费用管理
14.1
费用预支付
(1)可报销的费用:培训费、报考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
(2)预支付凭证:培训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培训协议、报名资料。
(3)支付方式:培训前可一次性预借报销的方式支付培训费、报考费、资料费(需补相关发票等报销凭证)等费用,即在员工参加培训前,公司预先支付其预算范围(标准)内的该项费用。
(4)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采取参训人员预先垫付、培训后一次性凭发票报销的方式支付,即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许可的范围标准内核票报销。
14.2
费用报销
(1)报销凭证:培训证书(或考核成绩)、培训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相关费用的有效发票等。
(2)报销程序:由受训员工本人到总办培训部办理审核登记后,再到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4.3
费用赔偿
(1)如受训人员培训成绩合格,由公司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如成绩不合格,员工重考的报名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若员工放弃重考则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员工须全额赔偿。无成绩的培训除外。
(2)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该次培训的全部费用。
(3)受训人员如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间主动提出辞职,或因严重过失被公司开除的,必须按比例赔偿公司为该次培训学习所支付的全部相关费用。
(4)受训人员需在培训协议服务期满或对培训费用做出赔偿后方可解除培训协议。
第四章
附
则
15
生效方式
本制度由总办培训部负责拟定和修改,报集团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16
生效时间
本制度于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17
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总办培训部所有;如有其他未尽事项,将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培训相关的规定。
18
附件
(1)附件1:《外派培训流程图》
(2)附件2:《外派培训项目申请表》
(3)附件3:《外派培训个人申请表》
(4)附件4:《外派培训协议》
(5)附件5:《外派培训的服务年限规定》
拟制:
审核:
核准:
篇2:【行政管理制度】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外派,董事,行政
【行政管理制度】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某科学研究院/集团外派董事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1第三章聘任3第四章工作方式、内容和报告4第五章考核和薪6第六章解聘、辞职和离任6第七章附则8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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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学研究院/集团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1
第三章聘任3
第四章工作方式、内容和报告4
第五章考核和薪6
第六章解聘、辞职和离任6
第七章附则8
附件一:某院/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任命书9
附表二:直属控股公司董事会决策议案审核表10
附表三:某院/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工作报表11
附件四:某院/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解聘书12
附件五:某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辞职申请/审批表13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建立和完善某院/集团法人治理机制,科学有效地管理外派董事,根据《公司法》,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某院/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2)
外派董事是指某院/集团对外投资时,由某院/集团提名并代表某院/集团在被投资企业出任董事的员工。
(3)
外派董事按照是否在被投资企业里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指在被投资企业里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在被投资企业里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
(4)
外派董事按照是否在某院/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专职董事和非专职董事。专职董事是指在某院/集团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非专职董事是指在某院/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
(5)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某院/集团,“院/集团总部”是指某院/集团北京总部,“控股子公司”是指某院/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6)
职责、权利和义务
(7)
院/集团总部的外派董事是院/集团总部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的受托者,应该严格履行其职责。外派董事的职责包括:
I.
代表院/集团总部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及时向院/集团总部汇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II.
参与制定控股子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方案和其他重要管理决议;
III.
指导和监督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实施直属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方案和其他重要管理决议;
IV.
参与制定控股子公司组织结构方案;
V.
代表院/集团总部提出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候选人;
VI.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和表决;
VII.
参与制定控股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VIII.
院/集团总部赋予的其他职责。
(8)
外派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外派董事的权利包括:
(9)
获知控股子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
(10)
获知院/集团总部有关其任职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
(11)
列席院/集团总部有关其任职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的权利;
(12)
出席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的权利;
IX.
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上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X.
提议召开控股子公司临时董事会的权利;
XI.
提出控股子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议案的权利;
XII.
院/集团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13)
外派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体现相应的义务。外派董事的基本义务包括:
(14)
遵守院/集团总部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院/集团总部利益,不得利用董事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15)
不得利用董事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院/集团总部的财产;
(16)
不得泄露院/集团总部秘密;
XIII.
作为院/集团总部的产权代表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时,要慎审行使表决权,不得损害院/集团总部利益;
XIV.
外派董事不得同所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7)
聘任
(18)
院/集团总部在选派和任命外派董事时,要遵循“程序规范”、“标准透明”、“用人唯贤”等用人原则。
(19)
外派董事的基本任职资格包括:
(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XV.
承认并信守院/集团总部章程,承诺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的管理制度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XVI.
具备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
XVII.
具备一定的所任职控股子公司的行业背景和行业知识;
XVIII.
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包括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专业能力包括研究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表达能力等;
XIX.
年富力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2)
外派董事的选拔和任命流程如下:
(1)
某院/集团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委派外派董事的需求计划;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外派董事需求计划,按照外派董事人员的基本要求,组织初步选拔,根据初步选拔结果提出外派董事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数应至少多于实际外派人数,条件允许是应按照实际外派人数的2—3倍进行提名);
(3)
分管人事的院领导/集团董事会董事对外派董事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4)
院/集团分管的领导/董事同意后,由院领导办公会/集团董事会对其进行审议,形成院/集团关于外派董事的决议(决议中的董事人数等于拟外派的董事人数);
(5)
在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外派董事提名议案进行表决;
(6)
外派董事提名议案经过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后,由某院/集团董事长签发外派董事任命书(参看附件一《某院/集团外派董事任命书》);
(7)
外派董事收到外派董事任命书之后正式就职。
(8)
外派董事既可以是专职董事,也可以是兼职董事。
(9)
外派董事应该要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切实履行其职责,专职董事最多可以同时在不超出3家控股子公司担任外派董事,兼职董事最多可以同时在不超出2家控股子公司担任外派董事。
(10)
工作方式、内容和报告
(11)
兼职外派董事的日常办公地点在院/集团总部。
(12)
专职外派董事的日常办公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既可以在院/集团总部办公,也可以在控股子公司办公。
(13)
外派董事如果在院/集团总部办公,应该遵守院/集团总部的日常管理制度,如果在控股子公司办公,应该遵守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
(14)
外派董事应该按照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准时出席董事会,如果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出席董事会,应该以书面形式委托院/集团总部其他外派董事代为投票,并及时向院/集团总部汇报。
(15)
外派董事在出席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
(1)
主动向控股子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和相关部门了解和获取董事会议题的相关信息;
XX.
对董事会拟审议的议题,外派董事之间要及时进行内部沟通,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决策议案;
XXI.
外派董事根据所获得的信息以及初步决策议案填写控股子公司决策议案审核表(参看附表二《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决策议案审核表》),并及时地转交给院/集团总部战略发展部;
XXII.
外派董事应该大力配合院/集团总部战略发展部和相关领导对拟审议的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必要时列席某科学研究院/集团和董事会会议。
(2)
外派董事根据院/集团总部的决议,代表院/集团总部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上进行表决,并及时把表决结果向院/集团总部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3)
外派董事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必须遵循院/集团总部的决议。
(4)
外派董事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研究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趋势,提交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建议报告;
(2)
了解控股子公司管理现状,向控股子公司提交管理改善建议报告,并及时反馈到院/集团总部;
(3)
指导和监督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4)
配合院/集团总部相关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管理。
(5)
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实行工作汇报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1)
外派执行董事每月汇报一次,通过列席院领导办公会/集团董事会进行汇报;
(2)
外派专职董事每月汇报一次,通过列席院领导办公会/集团董事会进行汇报;
(3)
外派兼职董事和外派非执行董事每季度汇报一次,通过列席院领导办公会/集团董事会进行汇报;
(4)
对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汇报,既可以是单独对院/集团领导进行汇报,也可以列席院领导办公会/集团董事会进行汇报;
(5)
外派董事工作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汇报期内个人主要的工作内容及其取得的工作业绩;
XXIII.
汇报期内控股子公司的重要决策及其实施情况;
XXIV.
汇报期内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XXV.
院/集团总部要求控股子公司执行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XXVI.
本人对控股子公司改进经营管理的各项建议;
XXVII.
院/集团总部所要求的其他汇报内容。
(2)
外派董事列席某院/集团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进行年度述职报告,年度述职报告是对外派董事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外派董事工作汇报既要按要求进行当面的述职汇报,也要提交书面的工作报表,书面工作报表(参看附表三《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工作报表》)是对外派董事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4)
考核和薪酬
(5)
院/集团总部对外派董事实施定期考核,详细的考核办法详见《某科学研究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
(6)
院/集团总部实施外派董事补贴制度,外派执行董事补贴标准可以由控股子公司发放,也可以由院/集团总部发放,其他外派董事补贴由院/集团总部发放,在院/集团总部管理费用列支。
(7)
外派董事补贴标准如下:
(1)
如果外派执行董事的补贴由控股子公司发放,其标准由控股子公司提出,院/集团总部审核通过后执行;
(2)
其他外派董事年度补贴标准为XXXX元,同时兼任多家公司的外派董事每增加一家公司年度补贴增加XXXX元。
(3)
外派董事补贴在董事任期满整年时以现金形式发放。
(4)
任期不满整年的外派董事如果是正常离任,补贴标准按任期月度进行折算;如果是非正常离任,取消当期补贴。
(5)
解聘、辞职和离任
(6)
外派董事实行任期制,具体任期由其所任职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7)
外派董事如果不能胜任工作,院/集团总部应该及时予以解聘。
(8)
外派董事解聘方案由院/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报某科学研究院/集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审核通过,提交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的流程如下:
(1)
人力资源部根据外派董事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对于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外派董事提出解聘方案;
(2)
分管人事的院领导/集团董事会董事负责对外派董事解聘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
院领导办公会/集团董事会对外派董事解聘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院/集团总部关于外派董事解聘的决议;
(4)
根据某院/集团关于外派董事解聘的决议,在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外派董事解聘决议进行表决;
(5)
外派董事解聘决议经过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后,由董事会主席签发外派董事解聘书(参看附件四《某院/集团外派董事解聘书》)。
(6)
外派董事在任期内可以提出辞职,但是辞职方案须经院/集团总部审核通过之后提交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
外派董事提出辞职方案;
(2)
院/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对外派董事辞职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3)
院/集团总部人力资源副总裁审阅辞职方案,并出示意见;
(4)
某科学研究院/集团审议辞职方案,并出示意见
(5)
某院/集团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审议辞职方案,并形成院/集团总部关于辞职方案的决议;
(6)
某院/集团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主席根据院/集团总部决议在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7)
外派董事的非正常离任是指被解聘或者任期主动辞职而离任,其他情况均为正常离任。
(8)
外派董事离任时,由审计监察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9)
外派董事离任前要把有关档案材料、正在办理的事务及其他遗留问题全部移交。
(10)
附则
(11)
本制度由院/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起草和修订,由院/集团总部院领导办公会/集团董事会审议,某院/集团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审批后发布。
(1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3)
本制度由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某院/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任命书
先生(女士):
经某科学研究院/集团研究,经某院/集团院长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并由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决定由你自*年*月*日起开始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任期
年。
特此任命。
某科学研究院/集团
(盖章)*年*月*日
附表二:直属控股公司董事会决策议案审核表
直属控股公司名称
议案提交时间
议案名称
议案主要内容
(附上议案书)
外派董事意见
责任者(签名)
时间
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责任者(签名)
时间
分管领导意见
责任者(签名)
时间
院/集团总部最终决议
责任者(签名)
时间
附表三:某院/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工作报表
姓名
直属控股公司名称
报告期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业绩
重要决议实施情况
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其他
附件四:某院/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解聘书
先生(女士):
经某科学研究院/集团研究,经某院/集团院长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并由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决定你自*年*月*日起开始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
特此通知。
某科学研究院/集团
(盖章)*年*月*日
附件五:某院/集团总部外派董事辞职
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提交时间
所属控股公司名称
1
2
3
原外派董事任期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辞职原因概述
(审批表后附上任职期间工作总结)
辞职人(签名)
时间
院人力资源部意见
是否同意辞职
□
同意
□
不同意
负责人(签名)
时间
院/
集团分管领导意见
是否同意辞职
□
同意
□
不同意
责任者(签名)
时间
院/
集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意见
是否同意辞职
□
同意
□
不同意
责任者(签名)
时间
子公司股东大会最终表决结果
□
表决通过
□
表决不通过
表决日期
20*年*月*日
通知日期
20*年*月*日
篇3: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外派,管理办法,人员,集团,万科
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MHKG-RL-ZD-007)1.目的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
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MHKG-RL-ZD-007)
1.
目的
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外所属公司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分一般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用人单位(各子公司)
4.1.1.
提出外派人员需求
4.1.2.
推荐外派人员
4.1.3.
参与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4.2.
集团人力资源部
4.2.1.
形成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4.2.2.
组织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
4.2.3.
安排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4.2.4.
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考核
4.2.5.
负责外派人员的岗位工资的发放
4.3.
用人单位董事会/总经理
4.3.1.
对提名的外派人员进行聘任
4.4.
集团人事行政副总裁
4.4.1.
推荐外派人员
4.4.2.
组织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4.4.3.
审核入围外派人员
4.4.4.
参加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4.5.
集团总裁
4.5.1.
审批外派入围人员
4.5.2.
对外派人员提名
4.5.3.
审批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5.
程序和内容
5.1.
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管理
5.1.1.
外派人员的选拔标准
5.1.1.1.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万科事业;
5.1.1.2.
服从万科集团管理,贯彻执行集团下达的指令;
5.1.1.3.
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处事公正;
5.1.1.4.
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
5.1.1.5.
具有创新精神,思维灵活,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提出新设想、新方案的能力,或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能力。
5.1.1.6.
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管理经验,尤其对本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与经验;
5.1.1.7.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1.2.
外派人员需求信息的确定
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
5.1.3.
确定入围人选
5.1.3.1.
集团人力资源部、外派人员需求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岗位职责描述,确定岗位职责及选拔标准。
5.1.3.2.
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的确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推荐;人员需求单位的推荐;集团人才库中在任人员选择产生。
5.1.3.3.
候选人资料收集。人力资源部向相关部门收集候选人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候选人的《标准简历》,历年的绩效考核纪录、能力素质评价结果等。
5.1.3.4.
考察候选人,提出考察意见。集团人力资源部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附表1),并确定入围人选。
5.1.4.
候选人筛选与审批
5.1.4.1.
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总裁报送入围者的背景资料。背景资料包括《外派人员需求表》、入围者《标准简历》、绩效考核结果、能力素质评价结果、《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等,由总裁进行审批。
5.1.4.2.
候选人员多于三人时,可安排内部竞聘的方式进行筛选。
5.1.5.
任命/提名。根据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实际情况确定直接任命还是提名,如提名,由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5.1.5.1.
对集团全资子公司的人员任命,通过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由总裁直接任命。
5.1.5.2.
集团参控股公司高管人员,由总裁进行提名,提交参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由参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审议、批准。
5.1.5.3.
集团参控股公司其它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名,由参控股公司的总经理任命。
5.1.5.4.
外派人员的任命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在正式任命下达的同时,通知各外派人员主管部门和外派人员部门。
5.1.6.
上岗前培训。根据需要,人力资源部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组织培训。
5.1.7.
派出前谈话。外派人员派出前,人力资源部组织总裁、人事副总裁、主管副总裁及其他相关人员与拟外派人员进行派出前谈话。谈话内容包括:介绍拟派单位基本情况;提出要求和期望;提供的支持、指导;外派人员个人的认识和表态等。
5.1.8.
任命的宣布。根据外派人员的岗位不同,集团总裁、人事行政副总裁或人力资源部经理到拟任职单位宣布任命或提名决定。
5.1.9.
上岗后的动态考核。外派人员上岗后,集团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绩效管理。
5.2.
外派人员的培训管理
5.2.1.
各子公司负责人的培训管理工作,纳入到集团高层管理的范畴之内,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见《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5.2.2.
其他外派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据所在子公司的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5.3.
外派人员的绩效管理
5.3.1.
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三个部分:管理绩效(10%)、周边绩效(10%)与任务绩效考核(80%)
5.3.2.
管理绩效考评
5.3.2.1.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由被考核人的上下级进行评价。
5.3.2.2.
考核的维度包括:沟通效果、工作分配、下属发展、管理力度。
5.3.3.
周边绩效考评
5.3.3.1.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由被考核人的同级进行评价。
5.3.3.2.
考核的维度包括:主动性、解决问题时间、信息反馈及时、服务质量。
5.3.4.
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务绩效考核
5.3.4.1.
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务绩效考核通过其对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
5.3.4.2.
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中的指标,结合述职报告由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从“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任务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5.3.5.
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助理的任务绩效考核
5.3.5.1.
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助理的任务绩效考核通过其对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
5.3.5.2.
根据年初公司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通过与总经理沟通制定相应的《工作责任书》,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
5.3.5.3.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责任书》和述职报告,从“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任务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核。
5.3.6.
集团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务绩效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为年初与总经理签订的《工作责任状》。
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两个考核主体构成:所在公司的领导班子(60%)和集团相对应的职能部门(40%)。
5.3.7.
集团子公司一般人员的任务绩效考核
集团子公司一般人员的任务绩效考核与所在公司一般人员的绩效考核相同。
5.3.8.
“德能勤廉”考评
5.3.8.1.
主要是对被考评人的品德、能力素质、敬业、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评;
5.3.8.2.
德,政治素质、理论修养、道德品质、是否符合企业理念;能,运用理论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与管理能力;勤,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3.8.3.
通过对与被考核对象工作关系联系紧密的上级、同级与下级进行书面评价;同时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来对被考核者进行“德、能、勤、廉”方面的考察。
5.3.8.4.
考评的主体由被考核者的上级、同级、下级共同组成。
5.3.8.5.
考评的结果作为集团对外派人员考察与调配的重要依据。
5.4.
外派人员的薪酬与福利管理
5.4.1.
外派人员的薪酬结构与标准
集团外派人员原则上按原薪酬标准执行,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结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确定,具体参考《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5.4.2.
外派人员的薪酬发放
凡外派人员原薪酬标准(包括交通费补助)高于子公司相应标准的,其工资按所属公司工资标准发放,高出部分由集团给予补差。原薪酬标准低于子公司的,按所属公司的工资标准发放。
5.4.3.
外派人员的社保关系
外派人员原社保关系在北京的,按原关系保留,个人应缴纳的相关社保费用,由集团统一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5.4.4.
驻外津贴
集团对外派人员采取驻外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参照附表《万科集团外派人员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由各子公司根据集团标准直接发放。
5.4.5.
交通费补助
作为薪酬总额的一部分,集团对外派人员的交通费补助分为职务补助与使用补助两类。子公司配车的外派人员不享受使用补助。
5.4.6.
租房补助
集团采取统一租房的方式为外派人员解决住房,房屋统一要求为普通民宅、中等装修,具体租房事宜由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级别
租房标准
备注
1
总经理助理(含)以上级别
两室一厅
不超过100平米
二线城市不超过(
)元;三四线城市不超过(
)元
2
经理及副经理级别
一室一厅
不超过80平米
二线城市不超过(
)元;三四线城市不超过(
)元
如有特殊情况,超过所定标准的,需上报集团进行审批。
5.4.7.
通讯费
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的通讯费由各子公司实报实销,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其它人员的通讯费按子公司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5.4.8.
探亲费
外派人员驻外工作期间,利用节假日或会议可享受每月一次的回家探亲路费报销(包括集团参加会议或活动)。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子公司实报实销,并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
外派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每年可享受两次探亲路费报销。探亲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子公司实报实销,并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
外派人员及外派人员配偶和子女的探亲路费标准,参考集团员工出差相关标准。
5.4.9.
其它福利待遇
集团本部员工享受的购房无息贷款、购车无息贷款以及内部住房基金,外派人员仍然正常享受,具体办法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注:由子公司本地聘用且享受外派人员待遇者,薪酬福利按本法执行,但不享受驻外津贴、租房补助、探亲费等福利。
5.5.
外派人员的回任管理
5.5.1.
外派人员因公司情况变化、个人提出离任申请及未通过公司考核等原因调回集团,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调配。
5.5.2.
外派时间终止后,集团下属公司对外派员工的表现进行鉴定,并填写《员工外派期间鉴定表》。
5.5.3.
对于合同到期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其填写就职意向表:继续担任外派职务或申请到其他部门工作,并上报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或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
5.5.4.
对于因未通过下属公司考核而调回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其填写就职意向表:申请其他外派岗位或其他部门,并连同其考核资料一同上交总裁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或办理辞退手续。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
5.6.
附则
5.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施行
5.6.2.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并修改
6.
支持性文件:无
7.
相关记录
7.1.
《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MHKG-RL-BD-031
7.2.
《员工外派期间鉴定表》MHKG-RL-BD-032
7.3.
《外派人员驻外津贴标准》MHKG-RL-BD-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