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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润煤业提升运输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湖南华润煤业公司矿井提升运输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事故风险分析我公司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可能发生的提升运输事故类型主要有斜井跑车事故。斜井(巷)运输中,由于提升钢丝绳断裂、防跑车设施不全或失效、绞车制动或保护装置故障、矿车之间的连接损坏、作业人员误操作等因素,会导致发生斜井(巷)跑车事故。2应急指挥
湖南华润煤业提升运输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湖南华润煤业公司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我公司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可能发生的提升运输事故类型主要有斜井跑车事故。
斜井(巷)运输中,由于提升钢丝绳断裂、防跑车设施不全或失效、绞车制动或保护装置故障、矿车之间的连接损坏、作业人员误操作等因素,会导致发生斜井(巷)跑车事故。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公司成立矿井提升运输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调度室。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技术总监、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运营副总监、安全副总监、运营部、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综合部、运销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2.2指挥部职责
1)督促各矿制定和落实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统一协调矿井提升运输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矿井提升运输事故,控制事故的扩大。
2)督查各生产、基建矿井的应急救援演练。
3)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决定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
5)批准或调整现场抢救方案。
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
7)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抢救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8)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质和救援队伍。
9)对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0)督促各矿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矿井提升运输事故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处置程序
3.1
预防与预警
3.1.1
危险源监控
公司安监部组织对所属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进行抽查,对提升运输系统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实施重点监控和跟踪落实整改。基层单位应加强对关键岗位和要害工种操作过程的监督,通过动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并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职工自觉规范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一线工人安全自保和互保意识,避免和防止发生事故。
(2)公司所属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开工安全验收制度,严格项目开工前的验收工作。项目开工前由各单位组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提升运输系统安装质量、斜井防跑车设施、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等,正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开工。
(3)提升系统各部分,包括提升绞车及其各项保护装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装卸载设施、天轮和钢丝绳,信号系统等每天必须检查一次,每月还须由机电科(队)长组织检查一次。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4)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并持证上岗。交接班升降人员时,必须由正司机操作,副司机在旁边监护。
(5)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使用期间加强维护和定期维修。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22kg/m的钢轨,同一线路使用同一型号钢轨,轨道连接扣件齐全、牢固,轨面高低差、轨道接口间隙符合规程规定,轨枕间距符合要求,道床应及时清理。
(6)斜井运输应按照规定设置可靠的防跑车保护装置和一坡三挡,并加强检查和维护。钢丝绳、保险绳和连接装置必须设专人定期检查试验,矿车间、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装置。斜井(巷)专门运送人员提升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信号、防跑车的各项规定。
斜井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瞪、扒、跳。绞车操作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操作中注意防止松绳冲击现象。把钩工发出信号前必须认真检查有关装置的安全功能,严禁打开挡车装置后进行挂钩操作和没有运行到安全停车位置就提前摘钩等行为发生。
(7)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信号。同方向推车,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规定。
3.1.2预警行动
当出现提升运输系统故障或事故隐患时,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同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和有危险的作业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故障原因,研究制定排除故障的措施和现场的安全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3.2信息程序报告
公司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发生重特大提升运输事故时,按照如下信息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单位负责人,采取自救、互救措施。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煤矿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公司调度室接事故信息后,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通知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3)现场报警方式:电话报警等方式。
(4)公司调度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35-2233636
(5)矿用电话向公司报告事故信息,事故信息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
(6)应急资源不足,需对外求援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向当地应急救援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3.3
应急处置
3.3.1响应分级
公司所属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的提升运输事故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级,详见综合应急预案的响应分级。
3.3.2响应程序
3.3.2.1应急响应
公司所属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发生Ⅲ级及以下提升运输事故,立即启动矿事故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发生Ⅱ级及以上事故时,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发生Ⅰ级提升运输事故时,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请集团公司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3.3.2.2应急指挥
发生Ⅲ级及以提升运输下事故,由矿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应急行动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生II级事故,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应急行动和应急处置工作。
3.3.2.3应急行动
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立即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及处置措施,调动和协调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护,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和应急处置情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及成员单位立即到达指挥中心,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3.2.4资源调配
应急指挥部负责调动本企业及相邻单位救援队伍和物资,必要时向所在地救援机构和地方政府求助。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资源调配,必要时协调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或矿山救援基地调配应急资源。
3.3.2.5应急避险
事故发生单位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组织人员撤离,避免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避险和救援工作。
3.3.2.6扩大应急
当事故超出本单位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由指挥机构决定并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
处置措施
4.1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1.1
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上级部门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3)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本专项预案在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挥下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4)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5)紧急救护原则。救护队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6)通讯畅通原则。设立抢险救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4.1.2
注意要点及问题
(1)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重程度、受灾人员等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制定抢救方案,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2)首先恢复斜井(巷)的通讯系统,保证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联系。
(3)恢复通风系统,保证正常的通风,防止因通风问题造成瓦斯、有害气体积聚,避免发生不应有的人员伤亡。
(4)根据井下人员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组织人员安全升井或通过其他出口安全撤离。
(5)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人员。
(6)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7)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领导小组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4.1.3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1)公司所属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要按照要求和结合本单位实际,保证必要的应急物资与装备,满足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包括通讯装备、运输工具、照明器材、防护装备及有关专用设备等)。
(2)公司所属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准备应急物资与装备,由各单位集中统一调配,加强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管理,不得随意挪用。
(3)公司所属煤矿生产、建设和施工单位与附近的救援机构签定救护协议,有效地使用应急资源,为事故救援提供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此外,与地方政府及临近的单位保持良好的联系,保证及时得到有关单位的援助。
(4)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详见各煤矿和煤矿建设企业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