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关键词:江苏省,考评,试行,安全生产,建筑施工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简介: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江苏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江苏省关于促进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内容:
附件1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江苏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江苏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监督指导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管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考评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第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以下简称“省标化星级工地”)创建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并定期公开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第二章
项目自评和考评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组织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以现场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适时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一般项目每年在3月、7月、11月不少于3次,特殊项目应适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
第八条
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应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用语标准及数据交换标准》(DGJ32/TJ218-2017)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附件)。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为优良且自愿申报“省标化星级工地”的项目,应当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提出申请。
第九条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中签署意见。
第十条
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施工项目,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将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纳入对建筑施工项目日常安全监督的内容,依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抽查,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应当不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
第十一条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辖县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书面报送监督检查及考评情况。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省标化星级工地”的项目,在形象进度达到60%及以上时,施工企业组织项目部应及时将载明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申请表》(附件)报送至县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市级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县、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规定项检查无不符合项,检查项符合率在80%及以上的项目,且达到一定规模要求,可以在建议名额范围内推荐为“省标化星级工地”目标项目。
第十三条
对申报“省标化星级工地”目标创建的的项目,省、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动态监管,对不符合创建条件的,及时在建议名额范围中取消。
第十四条
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附件)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二)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
(三)项目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用语标准及数据交换标准》(DGJ32/TJ218-2017)和《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检查表》等进行自评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四)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的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五)因施工现场管理问题,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或未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任何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六)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及处理情况;
(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标准化星级工地考核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附件)。
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其中优良项目分设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三星级为“省标化星级工地”最高等级。
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告知书中应说明理由及项目考评不合格的责任单位。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每月下旬由项目部组织1次);
(二)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
(三)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在一年内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次及以上停工整改的;
(四)因项目存在安全管理类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省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还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视同项目考评不合格。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不得评定为优良:
(一)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传染病疫情以及治安事件的;
(二)发生施工扬尘污染、渣土运输遗撒、噪声超标等环境问题造成较大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在防火、防汛以及周边道路管线防护等方面存在过失造成较大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因项目存在安全管理类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因施工现场管理问题,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省准化星级工地”目标创建项目,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现场复核中,检查项符合率达不到80%,或者规定项检查有不符合项的。
(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定期按一定比例对申报创建“省标化星级工地”进行现场复核,规定项无不合格项,总体符合率(检查项、加分项之和)达到95%及以上的可以评定为省标准化“三星级”工地,总体符合率达到90%及以上95%以下的可以评定为省标准化“二星级”工地,总体符合率达到80%及以上90%以下的可以评定为省标准化“一星级”工地。其中,“二星级”、“三星级”工地除符合率达到要求外,加分项应不少于5项。
第十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和“省标化星级工地”的工程项目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每年1月底、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半年的项目考评结果和“省标化星级工地”项目名单。
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建的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项目的考评结果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考评结果转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纳入进苏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第三章
企业自评和考评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每年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表》(附件),形成企业考评年度自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二十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时同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表》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二)企业承建项目台账及项目考评结果;
(三)企业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结果;
(四)企业近三年内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五)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处理情况;
(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和企业自评结果复核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附件)。
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责令限期整改。
企业三年内无施工项目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
第二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
无自评管理制度且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
(二)
企业自评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项目考评不合格数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1月对上一年度本省行政区域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的优良率进行大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排名在前10%的企业的最低优良率作为本年度企业考评优良等级的参考标准。通过初评考核的建筑施工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的优良率达到参考标准的,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等级。
第二十八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建有工程项目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照本细则对该企业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九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市场行为评价、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应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三十二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启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机制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可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通过一年后申请考评结果核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核验。核验评价等级为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在网站上将该企业的考核等级及时更新为“合格”。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优良或取得“省标化星级工地”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取消星级等级,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
受监编码: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地址
所属区县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
优良□
合格□
自评时间
项目自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部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部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部章:*年*月*日
备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进行自评,自评相关资料附后。
附件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申请表
受监编码: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地址
所属区县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
优良□
江苏省标准化星级工地□
施工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负责人:*年*月*日
施工单位上级意见(建筑集团公司或检查组)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主管部门初评意见:
办理人:*年*月*日
备注: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附件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
受监编码: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地址
所属区县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
优良□
合格□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情况
标准化执行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奖惩情况
所提交自评材料目录:
1、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2、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4、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5、因施工现场管理问题,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或未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任何行政处罚的承诺书;6、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企业处理情况(未发生事故单位可不提交);7、其他。
工程项目自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年*年*月*日
备注:请将自评材料目录下内容附后。
附件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受监编号:
)
(施工单位)
: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在你单位自评基础上,依据日常监管情况,经考评,你单位承建的
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
。达到
星级水平。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许可证编号
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编号
专业分包单位一
项目负责人
……
(以下为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填写)
考评为不合格的理由及责任单位:
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
注:本告知书考评主体、施工企业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各一份。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表
(_年_月至_年_月,年
周
期)
企
业
名
称
企业考评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有效时间
企业注册地址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情况
一、标准化执行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及企业处理情况
施工企业自评结果
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企业此周期自评结果为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企业总经理(签字):*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施工企业、考评主体各一份。自评材料附后。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企
业
名
称
企业考评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有效时间
企业注册地址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
施工企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情况
一、标准化执行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及企业处理情况
施工企业自评结果
近三年每年周期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年周期自评结果分别为:
、
、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结果为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企业总经理(签字)*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施工企业、考评主体各一份。自评材料附后。
附件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编号:
)
: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在你单位自评基础上,依据日常监管情况,经考评,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
。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考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
(以下为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填写)
考评为不合格的理由:
现限你单位于
日前整改完毕。
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施工企业、考评主体各一份。
—
21
—
篇2:江苏省20XX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考试试题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考试试题 本文关键词:江苏省,建设工程,隐蔽,上半年,考试试题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考试试题 本文简介: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天内订立书面合同。A:10B:20C:30D:40E:专业监理2、某分部工程有3个施工过程,各分为3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考试试题 本文内容: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A:10
B:20
C:30
D:40
E:专业监理
2、某分部工程有3个施工过程,各分为3个施工段组织加快的成倍节拍流水施工,各施工过程在各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分别为6天、4天、6天,则专业工作队数应为个。
A:3
B:5
C:6
D:8
E:自我评定
3、某混凝土结构工程,工程量清单中估计工程量为,合同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综合单价为600元,并且当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10%时,应调整单价,单价调为550元。工程结束时承包商实际完成混凝土结构工程量为,则该项工程结算款为万元。
A:3575
B:3825
C:3737.5
D:3850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4、某建筑物基础工程的施工过程、施工段划分和流水节拍(天)见下表。如果组织非节奏流水施工,则基础二浇筑完工时间为第天。
A:9
B:11
C:14
D:15
E:自我评定
5、下列监理工作措施中,属于进度控制技术措施的是。
A: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
B: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
C:建立多级网络计划体系
D:正确处理工程索赔事宜
E:工程保险金
6、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执行监理业务过程中__不违反监理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
A.向其他人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
B.从承包方获取提前工期奖金
C.帮助承包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D.鼓动承包人就发包人的违约行为索赔
7、某施工合同对工程拖期竣工的日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金额均作出了约定。合同履行中,发生了承包商分阶段移交工程拖期竣工的情形。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列关于计算拖期违约赔偿金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日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金额均应折减
B:日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金额均不折减
C:日拖期赔偿额折减,最高赔偿限额不折减
D:最高赔偿限额折减,日拖期赔偿额不折减
E:专业监理
8、下列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措施中,属于组织措施的是。
A: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B:编制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C: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D:对投资支出作出分析与预测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9、采用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时,关于评标价和投标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A:按评标价确定中标人,按评标价订立合同
B:按评标价确定中标人,按投标价订立合同
C:按投标价确定中标人,按投标价订立合同
D:按投标价确定中标人,按评标价订立合同
E:专业监理
10、由于业主原因导致承包商自有机械停工,则台班窝工费一般按计算。
A:台班单价
B:台班折旧费
C:台班人工费
D:台班维护费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11、竣工验收合格,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天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A:7
B:14
C:28
D:56
E:专业监理
12、施工合同实行过程中,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完成了变更工作,但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的报告,关于承包人完成该项变更事项发生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A:视为不需要补偿
B:工程师应主动确定变更价款予以补偿
C: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协商补偿的变更价款
D:工程师应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应予补偿的价款
E:专业监理
13、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A.监理工程师
B.监理员
C.技术负责人
D.总监理工程师
14、某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承担办公楼设计任务,设计院在完成设计任务30%时,由于某种原因,办公楼项目停建,建设单位向设计院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依据设计合同示范本本的规定,承担解除合同后果责任的方式应为。
A:设计院没收建设单位支付的定金
B:建设单位支付合同设计费的50%
C:设计院没收定金,建设单位再支付合同设计费的50%
D:设计院没收建设单位支付的定金,建设单位再支付合同设计费的30%
E:专业监理
15、生产单位提前进厂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的人员,其工资、工资性补贴等费用应从中支付。
A:建筑安装工程费
B: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C:建设单位管理费
D:生产准备费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16、项目监理机构中操作层主要由组成。
A:监理员
B:专业监理工程师
C:总监理工程师
D: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E:工程保险金
17、建设工程合同的公证与签证,在法律上的相同之处是__。
A.性质相同,都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工程合同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B.效力相同,即经过法定程序公证和签证的合同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
C.适用范围相同,即在国内国外均可采用签证和公证任何一种合同审查方式
D.申请原则相同,都是合同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进行合同的签证和公证
18、设计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__。
A.退还定金
B.退还定金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C.双倍返还定金
D.支付设计费的2%的违约金
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7
B:15
C:30
D:60
E:工程保险金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__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A.报价最低
B.报价合理
C.公平、公正、独立
D.公开、公正、平行竞争
21、按我国目前的建设程序,大中型项目的建设过程大体分为__和项目实施两大阶段。
A.可行性研究
B.项目建设方案
C.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D.项目决策
22、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的特点之一是。
A:服务对象的多样性
B:通过经济手段引导推行的制度
C:具有完善的诚信体系
D:具有监督功能
E:工程保险金
23、【例4·单选题】世界银行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对项目的总建设成本做了统一规定,内容包括项目直接建设成本、间接建设成本及。
A:未明确项目的准备金和建设成本上升费用
B: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C:应急费和建设成本上升费用
D:未明确项目的准备金和不可预见准备金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24、在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中,计算利息备付率这一评价指标的目的是要对项目的进行分析。
A:负债水平
B:偿债能力
C:盈利水平
D:保障能力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25、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订立合同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为。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分包人
E:专业监理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履行中,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
A.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B.监理人因过失承担的赔偿额按实际损失计算
C.监理人因过失承担的赔偿额以扣除税金的监理酬金为限
D.监理人对责任期以外发生的任何事情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E.监理人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不承担责任
2、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关于工程师及其职责提法正确的有__。
A.如果发包人须更换工程师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履行前任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
B.因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顺延
C.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其他约定义务
D.工程师未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所需指令时,工程师应承担由此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E.对于工程师要求立即执行的指令承包人有异议时,若工程师不能更改决定,则承包人仍应继续执行
3、下列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鉴定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是__。
A.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基础上进行验收
B.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办理交工验收文件,组织各有关单位会签
C.涉及结构承载力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需要做必要的试验和检验鉴定工作
D.即便是不需要进行专门处理的质量事故,也应出具书面结论
E.对于处理验收合格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事故调查组应注明责任方主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4、某工程双代号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图中已标出每项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迟开始时间,该计划表明()。
A.关键线路有2条
B.工作13与工作36的总时差相等
C.工作47与工作57的自由时差相等
D.工作26的总时差与自由时差相等
E.工作36的总时差与自由时差不等
5、建筑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包括生产工人__。
A.劳动保险费
B.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
C.培训期间的工资
D.劳动保护费
E.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
6、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有。
A:内陆交货
B:目的地交货
C:场址交货
D:装运港交货
E:海上交货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内容应包括__。
A.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签认由总监负责
B.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对其进行调整
C.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D.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E.经建设单位批准,工艺复杂的工程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8、某新建大型工业项目由办公楼、生产区、总图运输等部分组成,其办公楼的综合概算包括该楼的。
A:建筑工程费
B:土地使用费
C:设计费
D:安装工程费
E:设备购置费
9、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__。
A.有利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B.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C.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
D.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E.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10、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的有。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1、在下列双代号网络图中,互为平行工作的有。
A:工作A和工作B
B:工作A和工作E
C:工作A和工作G
D:工作B和工作G
E:工作B和工作C
12、关于Partnering模式下Partnering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A:Partnering协议由工程参与各方共同签署
B:Partnering协议的参与者须一次性到位
C:Partnering协议应由业主起草
D:Partnering协议与工程合同是完全不同的文件
E:Partnering模式提出后须立即签订Partnering协议
13、为了使施工单位熟悉设计图纸和工程特点,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的内容包括__。
A.设计依据及参数
B.设计意图
C.结构特点
D.设计计算方法
E.施工要求
14、材料、通用型设备采购招标.应当具备条件。
A: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B:按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审批
C: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D: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E:有相应的技术人员
15、下列关于监理招标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是__。
A.招标宗旨是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
B.报价占主要地位
C.报价占次要地位
D.邀请的投标人较多
E.邀请的投标人较少
16、下列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中,属于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有。
A:总投资收益率
B:财务内部收益率
C:利息备付率
D:财务净现值
E:资产负债率
17、设计合同示范本本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__的需要。
A.设备材料采购
B.施工图会审
C.施工
D.非标准设备制作
E.设计交底
18、监理文件资料可以按照组卷。
A:专业
B:分部工程
C:单位工程
D:阶段
E:文件的形成单位
19、下列关于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工作箭线左端节点中心所对应的时标值为该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
B:工作箭线中波形线的水平投影长度表示该工作与其紧后工作之间的时距
C:工作箭线中实线部分的水平投影长度表示该工作的持续时间
D:工作箭线中不存在波形线时,表明该工作的总时差为零
E:工作箭线中不存在波形线时,表明该工作与其紧后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为零
20、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年检时,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__等资料。
A.《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
B.《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C.《监理业务手册》
D.企业章程
E.《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归纳起来应当包括。
A:监理工作制度
B: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C:监理大纲的编写
D:组织协调
E:合同与信息管理
22、某分部工程时标网络计划如图4-14所示。当该计划执行到第5天结束时检查实际进展情况,实际进度前锋线表明。
A:工作C实际进度拖后,但不影响总工期
B:工作D仍有总时差2天
C:工作E仍有总时差1天
D:工作G的最早开始时间将会受影响
E:工作H的最早开始时间不会受影响
23、【例5·多选题】下列关于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最小工作面限定了每班安排人数的上限
B:每天的工作班数应根据安排的工人数和机械数确定
C:最小劳动组合限定了每班安排人数的下限
D:施工顺序通常受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两方面的制约
E:应根据施工图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每项工作的工作量
24、下列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程变更是在施工准备阶段出现了与签订合同不一致的情况,需要进行的非实质性改动,属于正常的合同管理
B.不允许用变更指令的方式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变更给其他的承包商
C.应以变更指令的形式,要求承包商使用超过其目前使用或计划使用的施工设备范围,形成新增工程
D.可以以变更指令的方式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E.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布变更指示或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的任一种方式提出变更
25、施工合同示范本本规定,属于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有__。
A.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
B.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
C.按规定办理施工噪声有关手续
D.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
E.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篇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 本文关键词:江苏省,立案,试行,工作流程,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 本文简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为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规范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4月29日,江苏高院印发了《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及其附件文书样式,全文如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 本文内容: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
为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规范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4月29日,江苏高院印发了《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及其附件文书样式,全文如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
(试
行)
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江苏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实行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
第二条
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负责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
登记立案制适用范围不包括破产申请、强制清算以及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第三条
登记立案工作由法官负责立案材料的审核与案由的确定,由书记员或司法辅助人员等负责立案信息的录入工作。
第四条
对当事人的起诉和自诉、申请,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该当场登记立案,并出具材料收据。
登记立案后,应该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立案信息和案件查询密码等。
第五条
对当事人的起诉和自诉、申请,不能当场登记立案的,均应接收诉状和申请书,并出具材料收据,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第六条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和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先行立案的案件,应该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
第七条
材料收据应当编立“收”字号,注明系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加盖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或人民法庭的印章。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该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便民服务区,张贴和提供诉状和申请书样本,在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法院政务网上公布诉状和申请书样本。
第九条
当事人书写诉状和申请书确有困难,口头提起诉讼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记录,不得以当事人没有诉状和申请书为由拒绝登记立案。
人民法院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律师志愿者或其他志愿者服务岗,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和申请书等服务。
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当事人的诉状和申请书进行审核,发现提交的诉状和申请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
第十一条
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被告和被申请人完整信息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向原告和申请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出具诉前调查令,方便当事人查询被告和被申请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有条件的法院可以与公安、工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通被告和被申请人信息查询便利窗口,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被告和被申请人完整信息的,引导当事人到服务窗口通过身份证查询系统和工商信息平台查询补正。
第十三条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等诉讼材料欠缺或有其他错误的,能够当场补正的,应当指导当事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应该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内容、不予补正的法律后果和期限(一般不超过十日)等。
第十四条
能够当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应当立即发出,不得通过多次发出通知书的方式拖延立案。《补正材料通知书》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有内容。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期限从当事人材料补正后起算。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补正材料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当事人虽然逾期补正材料,但符合起诉和自诉、申请条件的应该登记立案。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经人民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同意退回诉状和申请书的,可以退回诉状和申请书。退回诉状和申请书的,人民法院应该做好书面记录。
当事人不接受退回诉状和申请书的,不予登记立案。
第十七条
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不予登记立案情形外,当事人起诉、自诉和申请不符合法定起诉、自诉和申请条件的,经人民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坚持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立案)的裁定(决定)。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不予登记立案的案件进行审查。不予受理(立案)的裁定(决定)应当详细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登记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出具《缴费通知书》,明确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和缴费期限。不得以当事人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为由对当事人的起诉和申请不予登记立案。
第二十条
当事人在起诉和申请时,提交缓交诉讼费申请的,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的,登记立案后移送审判业务庭审理;不同意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的,经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催费后,移送审判业务庭。
第二十一条
对于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依法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向受诉人民法院和上级法院投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情况,并将结果反馈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对符合条件的起诉,人民法庭不予登记立案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后,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附件一:
××××人民法院
材料收据
(法院代字)收××××××号
今收到×××(提交材料的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提交的诉状(申请书)和××材料××(如材料较多,可表述为参见附录)一式××份。
签收人:×××
(诉讼服务中心或者立案庭印章)
××××年××月××日
附件二:
××××人民法院
补正材料通知书
(法院代字)收××××××号
××:
你(单位)关于××一案的起诉(自诉、申请),尚需要提供以下诉讼材料:
1、××。
2、××。
3、××。
……
请你(单位)于××(年份)××(月份)××(日)前将需要补正的材料递交××××人民法院。如你(单位)不补正的,我院将按照确认的送达地址退回诉状。
(诉讼服务中心或者立案庭印章)
××××年××月××日
注:补正材料通知书和与其相对应的材料收据采用相同的编号。
附件三:
民事(行政)起诉状(样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诉讼代理人:姓名、单位等基本情况。
被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请求事项:写明诉讼请求(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应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等。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证据清单。
附件四:
刑事自诉状(样本)
自诉人(代为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诉讼代理人:姓名、单位等基本情况。
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案由:
写明控告的罪名
请求事项:写明具体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情节、罪证和危害后果,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等。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代为告诉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证据清单。
附件五:
强制执行申请书(样本)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诉讼代理人:姓名、单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申请执行事项:写明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以及申请执行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材料。
附件六:
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样本)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申请赔偿事项:写明申请国家赔偿的请求内容。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国家赔偿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