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制度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制度 本文简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制度 本文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包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11.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急救120。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
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
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
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
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
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治安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分清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4.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5.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7.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8.在新建高层及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或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监控设施,破坏工地监控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500元,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与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全体参施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地墙、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设备、各种管线及其它成品,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炒菜,卧床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17.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8.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9.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0.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并没收其电器用具。
21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出入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2.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3.家属及未成年儿童,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否则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4.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入场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2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监控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奖励100元或视情奖励。
(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文明施工措施
一、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文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文明措施、制度,组织文明教育宣传活动及文明技术培训,监督文明措施的执行,组织定期检查。
二、文明施工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各种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证照整齐悬挂上墙,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佩证上岗,并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文明施工标语,营造文明施工气氛增强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2、施工平面布置合理,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区域挂牌制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3、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同时进行岗前培训,加强文明施工意识、消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的教育。
4、实行门前三包,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绿化、秩序及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5、按现场各部位使用功能划分区域,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所辖区域有关人员须健人全岗位责任制。
6、排水系统良好;污水进行沉淀排放。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和施工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回填土方。
7、设置洗车台,对车身、车轮较脏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设专人清扫;专人管理;严禁破损车箱和无后门的车辆清运渣土。
8、现场机械管理实行挂牌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有减噪声的措施对施工高空废弃物,有措施防止和控制扬尘。
9、施工现场建有临时厕所,保持清洁,定期施放药物,无臭味。施工现场民工生活垃圾按卫生要求随时清运或妥善处理。
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内主要环境污染因素特征
1、噪声
这些噪声源有的是固定源,有的是现场区域内的流动源。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
2、空气污染
挖土、拆除、装卸、运输、回填、夯实等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扬尘在大风天气和旱季较为严重,是本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此外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也排放废气。
3、水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地下水、雨水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工程弃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环境保护措施
1、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①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合理选用低噪音的先进机械设备。
②对产生噪音的重点设施、设备采取加强润滑和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等噪音大的作业,防止施工扰民。
③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避免人为噪音,做到施工不扰民。
2、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1)扬尘管理
①加强对可能产生扬尘的物资管理,袋装水泥、粉煤灰、石灰等在装卸及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从高处摔落,应轻拿轻放,不应用力摔打。
②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③在切割瓷砖、砼等块体材料时采用湿作法。
④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在连续高湿地面干燥时,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
⑤散体物料、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要严格控制搅拌机械的扬尘。脚手架等设施要先除尘后拆除,并做到拆除时有人监控安全和环保。
⑥采取喷淋、洒水、遮盖等有效措施,将施工引起的扬尘降低到最低限度。
⑦每天安排不少于六次对扬尘点进行洒水、喷淋。
(2)烟尘管理
①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②工地严禁焚烧垃圾和废物料及油毡、塑料等,更不得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3、防止水污染措施
施工区合理设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
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地,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所有排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4、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落实分工包干。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设立专门垃圾箱,并加盖,每日清运。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
合理修建临时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冲水设施。
保护好施工周围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
如在挖土等施工中发现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局等有关单位。
多余土方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弃土,严禁乱倒乱堆。
篇2: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30号)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30号) 本文关键词:脚手架,附着,升降,建筑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30号) 本文简介: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30号) 本文内容: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建[2000]23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
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
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三条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本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统一管理。各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附着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计计算
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J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
第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进行设计计算,
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
0≤S
R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
S-荷载效应;
R-结构抗力。
第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执行本规定和有关起重吊装的现行规范,计算表达式为:
σ≤[σ]
式中:σ-设计应力
[σ]-容许应力
第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组成部分应按其结构形式、工作状态和受力情况,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
恒载标准值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
0.35
KN/平方米。
2.
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
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m2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
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m2计算,
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
3.
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S·μZwO
式中: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背靠建筑物状况
全封闭
敞开、开洞
μS
1.0φ
1.3φ
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φ=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范取用;
wO——基本风压,
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平方米。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设计项目
应计入的计算系数
设计方法
使用工况
升降及其坠落工况
架体结构
构架
(γGγQψ),γ′m
—
概率极限状态法
竖向主框架
γ1(γGγQψ)
γ2(γGγQψ)
水平梁架
附着支承结构
防倾、防坠落装置
升降动力设备
—
γ2
容许应力法
索具、吊具
γ1
γ2
表中: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但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
γ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ψ-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
γ′m-结构抗力调整系数,
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确定;
γ1,γ2-荷载变化系数,γ1=1.3,γ2=2.0
第十一条
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时,
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设计值;按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标准值。
第十二条
索具、吊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其安全系数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但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第十三条
对于升降动力设备,
其容许荷载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当无规定时可取其额定荷载。
第十四条
螺栓连接强度的设计值应按表3取用;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mm2)
表3
钢号
抗剪
抗剪
Q235
170
130
第十五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50。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
表4
构件类别
容许挠度
大横杆
、小横杆
L/150
水平支承结构
L/200
其他受弯构件
L/300
第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脚手架构件部分的设计执行
《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
第十七条
附着支承结构的平面布置必须依据安全要求和工程情况审慎设计,避免出现超过其设计承载能力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
构造与装置
第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
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
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4.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5.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
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6.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第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应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
第二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并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之间的导向构造不得采用钢管扣件、碗扣架或其它普通脚手架连接方式;
2.
架体水平梁架应满足承载和与其余架体整体作用的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当用定型桁架构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连接刚度和强度不低于桁架梁式结构。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3.
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4.
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5.
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采用直线形架体。
第二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
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2.
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
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
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
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
架体因碰到塔吊、
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
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第二十二条
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工况下,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单独升降,并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二十三条
附着支承结构必须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的支承、防倾和防坠落的承力要求,其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附着支承结构采用普通穿墙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固定,
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垫板尺寸应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8mm;
2.
当附着点采用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
应具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3.附着构造应具有对施工误差的调整功能,以避免出现过大的安装应力和变形;
4.
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单独进行设计,确保相应工程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的安全;
5.
对附着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要求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C10;
6.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
确保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单独承受该跨全部设计荷载和倾覆作用的附着支承构造均不得少于二套。
第二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并遵守以下规定:
1.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2.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位于在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3.
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
第二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2.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
防坠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
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
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
第二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工作性能的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时,不能使用手拉葫芦。升降动力控制台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程。
第二十七条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
第二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800目/100cm2)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
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
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
3.
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
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过程中,必须确保升降平稳。
第四章
加工制作
第三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
必须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规则;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一条
制作构配件的原、
辅材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和检验。
第三十二条
加工构配件的工装、
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第三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加工工艺,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应规定,所用的螺栓连接件,严禁采用钣牙套丝或螺纹锥攻丝。
第三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落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要有可追溯性标识,
加工件必须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第五章
安装、使用和拆卸
第三十五条
使用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附着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备齐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十六条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
第三十七条
组装前,
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十条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第四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
和60mm;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第四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1.
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承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3.
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全部检验合格;
4.
电源、
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
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
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
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8.
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10.
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12.
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3.
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4.
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
第四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
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
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5.
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
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6.
应设置安全警戒线,
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7.
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
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8.
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
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9.
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的,
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10.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必须通过以下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状况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
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
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
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第四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必须遵守其设计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
第四十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
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
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3.
在架体上推车;
4.
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
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
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7.
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
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9.
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四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
应按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改正。
第四十九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预计停用超过一个月时,停用前采取加固措施。
第五十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必须按第四十四条的要求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
螺栓连接件、
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等应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第五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拆除工程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扔物料。
第五十三条
拆下的材料及设备要及时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予以报废:
1.
焊接件严重变形且无法修复或严重锈蚀;
2.导轨、附着支承结构件、水平梁架杆部件、竖向主框架等构件出现严重弯曲;
3.
螺纹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
4.
弹簧件变形、失效;
5.
钢丝绳扭曲、
打结、断股,磨损断丝严重达到报废规定;
6.
其它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第五十四条
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第六章
管
理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施工;
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
第五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审查手续。
第五十七条
新研制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符合本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只可批在一个工程上试用,试用期间必须随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试用成功后,再按照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取得认证资格,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十八条
对已获得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注销资质证书:
1.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者;
2.
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者;
3.
严重违反本规定,多次整改仍不合格者;
4.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或事故累计死亡达3人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异地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
使用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六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发生重大事故后,
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组织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抢救人员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相。
第六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解释。
附录一:
名词
、术语
1.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装置和设备,可紧随结构施工逐层爬升,并能实现下降作业的外脚手架。
2.附着支承结构
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
3.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有两个提升机位装置并独自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有三个以上提升装置的连跨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5.架体结构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结构,一般由架体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等三部分组成。
6.架体竖向主框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7.架体水平梁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承结构的水平结构。
8.架体构架
采用钢管杆件搭设的与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连接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部分。
9.架体高度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离。
10.架体宽度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11.架体支承跨度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
12.悬臂高度
架体的附着支承结构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
13.悬挑长度
架体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边跨架体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14.防倾覆装置
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
15.防坠落装置
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的制动装置。
16.
升降机构
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
17.荷载控制系统
能够反映、控制升降动力荷载的装置系统。
附录二: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标准名称和型号
1.标准名称
(1)组成
标准名称=附着支承形式+动力类型+升降方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2)附着支承形式
①导轨式(附着支承、防倾共用导轨的附着支承形式);
②导座式(附着支承、导向共用支座的附着支承形式);
③套框式(附着主框架和套框架的附着支承形式);
④吊拉式
(附着挑梁和斜拉杆、防倾导轨单设的附着支承形式);
⑤吊轨式(附着挑梁和斜拉杆,防倾导轨固定于挑梁上的附着支承形式);
⑥挑轨式(附着带导轨挑梁的附着支承形式);
⑦套轨式(附着主、套框导座的附着支承形式);
⑧吊套式(附着带斜拉杆主、套框的附着支承形式);
⑨锚轨式(拉结锚固带防倾导轨的附着支承形式)。
(3)动力形式
①手动(采用手拉环链葫芦);
②电动(采用电动环链葫芦);
③卷扬(采用电动卷扬设备);
④液压(采用液压动力设备)。
(4)升降方式
仅组合“互爬式“这一种升降方式。具有单跨、多跨和整体升降方式者不组合于名称中。
(5)例子
如:套轨式液压升降脚手架,导轨式电动附着升降脚手
架,锚轨式互爬手动附着升降脚手架。
2.型号
型号=厂家代号(或2个英文字母)
+鉴定年份+型别号(阿拉伯数字)
3.名称型号
如
XH95-1型
名称型号=标准名称+型号。
篇3:屋顶钢结构施工脚手架方案
屋顶钢结构施工脚手架方案 本文关键词:脚手架,钢结构,屋顶,施工,方案
屋顶钢结构施工脚手架方案 本文简介:杭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屋顶钢结构施工脚手架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二医院医疗综合楼工程项目部二00七年五月脚手架专项方案目录一、编制说明二、工程概况三、编制依据四、脚手架形式五、脚手架组成的基本参数六、悬挑脚手架结构验算七、垂直编制:审核:批准: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
屋顶钢结构施工脚手架方案 本文内容:
杭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
屋顶钢结构施工
脚
手
架
方
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二医院医疗综合楼工程项目部
二00七年五月
脚手架专项方案目录
一、
编制说明
二、
工程概况
三、
编制依据
四、
脚手架形式
五、
脚手架组成的基本参数
六、
悬挑脚手架结构验算
七、
垂直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二医院医疗综合楼工程项目部
二00七年五月
一、
编制说明
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屋面的钢架结构工程由我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由于屋面钢构架设计与主体结构设计不是同一家设计单位,而且屋面钢构架施工图到2007年4月底才出台,因此,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主体施工脚手架设计时,无法事先在无施工图的情况下给予满足屋面钢结构架施工的考虑,故而总承包单位的主体施工脚手架不能用作屋面钢架结构施工时的脚手架,我们必须针对屋面钢架结构施工的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遵照屋面钢结构架施工图的要求,重新设计,服务并能满足于屋面钢架结构施工安装的施工脚手架。本方案就是出于上述原因和要求编制的。本方案所采用的建筑脚手架可靠度的校核方法,均按极限状态设计计算的结果进行验算。
二、
工程概况
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工程主概况详见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本方案所述的工程概况,主要简述屋面钢结构架的基本情况。
根据主体结构施工图的设计,本工程在79.800米标高的屋面处,在2轴~9轴、(1-P)轴~(1-G)轴/(2-G)轴~(2-P)轴、(1-2)轴~(1-4)轴/(2-1)轴~(2-3)轴位置设置钢结构架。钢结构架由西安飞机工业装饰装修公司设计,钢结构架(后面简称“钢架”)主体高度13.61米,完成高度为标高96.960米。钢结构采用:□150*5、□150*100*5矩形方钢,Ф89*3.5、Ф63*3.5无缝钢管制作成三角形钢结构网架,每榀三角形钢架的间隔距离4米左右,钢结构周边采用背栓式石材幕墙装饰,净空部位采用与石材面板相同颜色的2.5㎜纯铝板和铝合金百叶片装饰。南立面和东西立面钢结构中部采用医院广告招牌装饰。本工程采用的结构简洁、合理的钢结构造型,与整体外墙装饰相呼应,充分体现整体的美观、新颖、别致。
三、
编制依据
1、西安飞机工业装饰装修公司设计的屋面钢架结构施工图。
2、《高层建筑施工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
4、《建筑施工脚手架实用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5、《钢结构设计规范》
6、《建筑施工计算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四、脚手架形式
1、综合分析
前面提到,总包单位在搭设主体结构施工外脚手架时,屋面钢结构施工图还没有出台,主体施工脚手架的内侧立杆离外墙上有25㎝,而屋面钢架的施工脚手架除了要考虑钢架主体的安装外,还必须考虑到钢架外侧须留有干挂花岗岩的结构尺寸和施工空间,根据计算:服务于钢架施工的脚手架,其内立杆离外墙面的距离必须要有750㎜,为此,主体结构的脚手架在安装屋面钢架时就不能借用,只能重新搭设。
2、架子从主楼第21层楼面开始搭设,采用16#槽钢悬挑式,单管双排全封闭扣件钢管外脚手架。共9步架,步距1.8米,垂直高度16.69米,立杆间距1.5米,最后一步高出钢架顶30㎝。外立杆高出最后一步架面1.8米。
详见附图1
五、
脚手架组成的基本参数
1、
脚手架立杆横向间距1.05米,纵向间距1.5米,步距1.8米;
2、
内侧立杆高度16.6米(步架),外侧立杆18.16米;内侧立杆离墙750㎜;
3、
16#槽钢外挑1846,室内长度2200;
4、
钢管,采用Q235A(3号)钢,外径d48㎜,壁厚t=3.5m(38.4N/m);扣件采用可锻铸铁扣件(15N/只)。脚手片选用1.5m×1m新毛竹片(100N/㎡).密目阻燃安全网6m×1.8m(5N/㎡)
5、
悬挑架示意图(附图1)
六、
悬挑脚手架结构验算
1、
结构布置见悬挑示意图
2、
悬挑架组成的基本参数:
悬挑脚手架立杆横向间距1.05米,纵向间距1.5米(16号槽钢间距1.5米),高度16.7米(9步架),步距1.86米,钢管38.4N/m,扣件15N/只,安全网5N/㎡,脚手片100N/㎡,活载2.0KN/㎡,要求二步架同时施工。脚手片层层满铺,为考虑干挂花岗岩需要脚手架离墙774。验算:16号槽钢的抗弯、抗剪强度,变形和Ф16钢筋环的强度。钢丝绳采用6×9Ф12.5㎜多股钢丝绳。
3、
悬挑结构计算
a、
荷载计算
静载
扣件重:Q1=15×7×10=1050(N)
钢管重:Q2=38.4×(18.16×2+1.55×10+1.5×6×10)=5480(N)
安全网重:
Q3=5×1.5×18.16=136(N)
脚手片重:
Q4=100×1.8×1.5×10=2733(N)
16#槽钢重:
Q5=2.046×197.4=404(N)(悬挑长度2.046米)
剪刀撑重:
Q6=1.8×1.414×2×38.4=196(N)
活载:
Q7=1.822×1.5×2×2=11(N)
b、
验算16号槽钢抗弯强度:
(1)、计算简图如下:
F
P2
P1
A
P3(钢丝绳产生的竖向拉力)
1800
774
1048
P2=(Q1+Q2+Q3+Q4+Q5+Q6+Q7)/2=(1050+5480+2733+404+11000)÷2=20667(N)÷2=10334(N)
P1=P2+Q3=Q6=10334+136+196=10666(N)
(2)、强度验算
16#的截面特性
A=25.15㎝2、IX=934.5㎝4、WX=116.8㎝3、ix=6.10㎝、rx=10.0、SX=70.3㎝3、tx=10㎜
对A点取力矩:
MA=P2×774+(P1-P3)×1822=10334×774+(10666-8359)×1822=122.02×105N·㎜
δ=M/WX
δ=MA/ΥxWX=122.02×105÷(116.8×103)÷1.0=105N/㎜2
δNH=18.309KN
结论:
连墙杆采用Ф48×3.5钢管,LH=1000㎜时其稳定承拉能力足够安全。
4、扣件连接抗滑移:为提高抗滑移承载力,连墙杆件采用直角扣件与脚手架的内外排立柱连接另一段固定在钢架立柱上。为确保扣件抗滑移要,每端采用双扣件卡固。
八、脚手架施工
A、施工准备
1、技术负责人应督促上述管理网络方框图中总施工以下一级,将本脚手架工程的要求按递属关系逐级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前应按JGJ130-2001第8.1.1~8.1.5条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配件不得使用。经检查合格的构配件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1)钢管的长度不能过短,钢管应无裂纹,两端面应平整,钢管上严禁打孔。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钢管采用Ф48×3.5规格。钢管应涂防锈漆。扶手钢管和围护栏杆须涂黄黑相间的警示标志颜色。
(2)扣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缩松、砂眼或其它影响使用的铸造缺陷,并应将粘砂、浇冒口残余、披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净。
(3)扣件的螺栓不得滑丝,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4)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
(5)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6)扣件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
(7)脚手片宜用新毛竹制作,尺寸长×宽为1.1×0.95m,每块重量不准大于0.09KN/㎡。
3、76.27m楼层地砼必须达到100%强度要求,清除地面杂物,平整搭设场地,铁压板及Ф16㎜螺栓须达到强度要求。
说明:
根据中南建设集团承担屋顶钢架结构施工的现场负责人告知,钢架结构施工完毕在92.96m钢架上和立柱位置干挂花岗岩施工时,尚需在屋顶沿外墙轴线搭设宽4.5m×6m,高10.8m(6步架)的装修施工脚手架。该脚手架纵横立杆间距1.5m,步架高1.8m,共六步架。沿屋顶栏板一圈搭设成环形闭合圈,然后与悬挑架拉接成整体。这样既加强了悬挑架的稳定性也满足了钢架装饰施工要求。
B、施工管理
1、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必须持有特殊行业施工上岗证才能操作。
2、在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以前,项目部要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在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或分段搭设),必须经过公司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投入使用。要做到分段搭设、分段验收,定期检修和维修。特别要强调定期由专人负责检查和整修。
4、脚手架的搭设进度应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随结构升高而增高,永远保持工作面超出一步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5、项目部指派安全员专门负责脚手架搭拆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经过公司批准的脚手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C、脚手架的搭设
1、本工程是公司拟定创标准化管理的工地,场内必须清洁、畅通,为保证架子的稳定性,当脚手架立杆高出屋面栏板时必须与栏板按图示要求拉接。当脚手架立杆超出屋面三步架时,必须按图示要求设置落地抛撑。
2、按脚手架设计方案中定的柱距、排距放线、定位。
3、当楼面地坪砼达到强度后,搭设架子,立柱不得悬空。
4、脚手架搭设顺序如下:安装悬臂16#槽钢
(立柱)放置纵向扫地杆
立柱
横向扫地杆
第一步纵向水平杆
第一步横向水平杆
加临时抛撑
第二步纵向水平杆
第二步横向水平杆
临时连墙拉结
第三步纵向水平杆
第三步横向水平杆
(80.07
m标高处)拉第一道硬拉接连墙杆
……(周而复始)。按设计要求设置剪刀撑。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JGJ130-2001》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5、搭设立柱的注意事项: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2跨与立杆固定,高底差不应大于1m。
(1)相邻立柱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两个相邻立柱接头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两相邻立柱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2)开始搭设立柱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临时抛撑或临时连墙拉接点,直至连墙杆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当立柱搭到有连墙杆件的构造层时,搭设完该处的立柱,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杆。
(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以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并没有必须采用对接扣连接。顶层立柱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立柱顶端应伸出建筑物高度1.5m。
(5)内排立柱离开墙的距离750㎜。
6、搭设纵、横水平杆的注意事项:
(1)纵向水平杆设于横向水平杆之下,在立柱内侧,并采用直角扣件于立柱扣紧,其长度不宜不小于3跨。
(2)为便于挂安全网,纵向水平杆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且不能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并应避免设在纵向水平杆的跨中。
(3)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
(4)封闭型脚手架要求在同一步的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柱固定。
(5)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
(6)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
(7)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片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7、搭设连墙、剪刀撑、横向支撑、抛撑的注意事项:
(1)、钢管扣件组成的连墙杆,由于一个扣件的抗滑移承载能力仅有8.0KN,因此连墙杆的连接点处须采用2只扣件扣紧以增加抗滑移能力。
(2)连墙杆应按设计方案均匀布置,采用交叉梅花形排列的方法较好。
(3)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
(4)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杆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至连墙杆搭设完后方可拆除。
(5)剪刀撑、横向支撑应随立柱、纵向、横向水平杆同步搭设。
(6)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柱的根数控制在7根以内,但不能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手宜在45度~60度之间,本方案定45度~50度之间。
(7)脚手架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8)剪刀撑斜杆的接头必须采用搭接。
(9)剪刀撑必须用活接扣件固定在与剪刀撑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柱上,活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
(10)横向支撑的斜撑杆应在1~2步内,由底层至顶层连续布置,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柱或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
(11)脚手架两端应设置横向支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8、扣件安装的注意事项:
(1)本工地统一使用Ф48钢管扣件。旧扣件使用前须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2)扣件螺栓须拧紧,但要防止过紧造成破坏,拧紧的扭力矩控制在40N·m~65N·m之间。
(3)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或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扣件的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
(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
9、铺设脚手板的注意事项:
(1)每隔三层满铺一层脚手板(网架施工安装脚手片只须在操作层铺一层脚手片和操作层下铺一层保护层脚手片)。脚手板要铺平整不得翘头,不得叠铺,要铺稳实,靠墙一侧离墙面距离不得大于150㎜。
(2)每块脚手板四只角必须用12#铅丝绑扎固定在纵向水平横杆上。
(3)在转角处和进料平台处的脚手片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以防止滑动。
10、搭设栏杆、挡脚板的注意事项:
(1)、栏杆和挡脚应搭设在外排立柱的内侧。
(2)上栏杆的高度1.2m,中栏杆高度在65㎝。
(3)挡脚板高度不得小于150㎜,本工地统一使用脚手片挡脚。
11、安全网挂设注意事项:
(1)密目安全网必须使用阻燃型安全网。
(2)安全网要随楼层施工进度紧跟上升,采用绳扣,安装必须平整、整齐。
(3)安全网挂在脚手架的外排外侧,且必须与外排架结扎牢固。
12、脚手架搭设标准:
整个脚手架搭设除达到前述注意事项外,还必须达到全部杆件横平竖直,整齐清晰美观,造型一致,平竖通顺对直,连接牢固,受荷安全,有安全操作空间,不变形、不摇晃、不积水,并做好避雷接地的要求。
D、脚手架的拆除:
1、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一遍脚手架扣件、连接件、连墙杆、支撑体系、抛撑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项目安全员向操作人员作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交底。
(3)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在拆除区域设好警戒线,指定专人负责警戒看管。
2、拆除
(1)脚手架拆除必须逐层由上而下按搭设程序的反程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不允许先拆除立杆。
(2)所有连接杆均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杆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若分段拆除,其高差不应大于2步。
(3)当脚手架拆到最下部最后一根钢管高度时(6
m),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然后才能拆除5.8
m高处的连墙杆。
(4)所有杆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卸到地面或两根杆件连在一起同时送到地面。
(5)各种拆除的杆件、配件必须及时运到地面分规格、品种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抛扔和在现场杂乱堆放。所有的脚手板拆除时应自外向里水平搬运,然后竖向传递,严禁自里向外翻起脚手片,将脚手片上的垃圾直接从高处坠落下来。
(6)运至地面的构件应按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堆码存放并加盖防雨布,防止生锈。
(7)脚手架拆除的基本顺序: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自上而下逐层由高处往下拆除。拆除顺序:栏板
挡脚板
脚手板
剪刀撑
斜撑
小横杆(横向水平杆)
大横杆(纵向水平杆)
连墙杆
立柱。拆到最后一根时,严禁采用推倒和拉倒的方法进行拆除。
(8)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JGJ130-2001第6.4.2条第4款、第6.6.3条第1、2款的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八、安全措施
1、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必须由经过安全教育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合格上岗证的架子工承担。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设和拆除架子时,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内,衣服袖口、裤口要扎紧。
3、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行设置。
4、遇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下雪、有雾等特殊气候,停止脚手架搭设施工或拆除,且要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5、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大于2.0KN/㎡的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严禁将模板的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6、脚手架的搭设应配合施工标高层的进度逐层升高,永远保持比施工标高层高出一步距,不宜一次搭设过高。
7、指派专人负责对脚手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保修。脚手架在使用期间,未经项目总施工及技术负责人同意,严禁任意拆除任何杆件。安全员对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等更应严加管理和重视。
8、施工现场带电线路如无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一律不准通过脚手架,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措施和避雷装置。
9、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看守,并要有良好的防火措施。
11、严禁任意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12、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钢管、木材、翻斗车等施工多余的材物料和工具,确保脚手架畅通及防止堆物超载。
13、搭拆时,吊运脚手架钢管等须用专用保险吊钩,严禁单点起吊,要堆放平稳。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避雷措施。
15、再强调一遍,本设计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为2KN/㎡,外装饰时,52m以下只允许二层步架同时施工。52m以上只准一只步架施工。
16、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九、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
1、所有钢管、扣件等涂刷防锈漆二道。
2、凡通道口、扶梯栏杆等处扶手栏杆,需漆成黄、黑二色隔间色。
3、脚手架每层进行挂牌验收制度。
4、施工层必须层层每天脚手架上落手清。
5、项目部派专职安全员对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交底,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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