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指挥部火工品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指挥部,突发,铁路工程,事件应急预案,火工品库
铁路工程指挥部火工品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中铁一局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火工品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孟繁家审核:批准:实施日期:2007年3月20日中铁一局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2007年3月20日2火工品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铁一局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下设第一和第二两个项目部,施工管段为陕西省横山县魏家楼乡至双城乡,跨三乡十三村
铁路工程指挥部火工品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中铁一局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
火工品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
制:
孟繁家
审
核:
批
准:
实施日期:
2007年3月20日
中铁一局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
2007年3月20日
2
火工品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铁一局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下设第一和第二两个项目部,施工管段为陕西省横山县魏家楼乡至双城乡,跨三乡十三村,全线十五公里多,共建火工品库五座,各库炸药库容量均为10吨,皆设立“四防”,即:人防、物防、犬防和技防。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铁路派出所、安质部门负责火工品库的监督检查,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管理,为认真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遏止防盗、防破坏、防爆、防火、防洪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针对火工品库在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张松柏
副组长:尚武孝、彭万平
成
员:唐其全、王晓辉、管致文、孟繁家、张万平、杜车龙、李元涛、李鸿斌、徐海军、张
烨
、唐兴华、杜晓伟、柳浩军、文
钦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公安派出所,办公室主任孟繁家,值班电话:0912-7878764。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部及第一、第二项目部的应急全面工作。
2、应急副组长负责协调内、外部各种关系,做好分头指挥工作。
3、指挥部和各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火工品库及周围人员的疏散、撤离和安排工作。
4、指挥部和各项目部物资部负责事故后的抢险、物资准备和供应以及物资的转移工作。
5、指挥部和各项目部财务部负责筹备资金,做好救护和物资供应。
6、应急小组其他成员负责受伤害人员的救护和后备机动队伍,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三、应急处理办法。
(一)防盗、防丢、防破坏应急措施:
火工品库区应坚持“四防”工作不放松,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控制库区内治安情况,坚决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1、任何库房发现有嫌疑人员出入搞破坏或火工品丢失、被盗等,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应急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
2、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及上级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管库员和看守员必须积极配合,并如实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
3、火工品库当班值班员发现有人行窃时,应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保护及自卫,避免火工品流失。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
4、当发现火工品丢失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寻访、查找,直至将丢失的火工品找到。
(二)火灾应急措施:
依照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爆炸物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必须堆码整齐,不超量、不超高、不混存,严把入库、储存、出库三关。严格交接班制度。库区内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和布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库区管库员和看守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1、火工品库当班值班员必须坚持24小时巡视,做好用电及火源的管理、控制,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2、如发生火灾,先关掉一切电源,后用灭火器材进行必要扑救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
4、发生火灾时,对容易爆炸的火工品用自然水管把燃烧物质与未燃物质截断,产生隔离,并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剂直接喷洒燃烧物体,将燃烧物质温度降低至燃点以下,使燃烧停止。并及时转移爆炸物品,安排专人看管,保证爆炸物品安全。
5、转移的爆炸物品,应及时的设立临时仓库或其它库房。临时库房应选择在干燥、凉爽、离人群较远的地方。可用木板、土坯、砖坯等建筑,但必须保证不漏雨,通风良好,阳光不能直接照射,周围有排水沟,并铲除杂草,清除易燃物。
6、抢救完毕后,火工品直接管理者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对违反消防和安全规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火灾事故者要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防洪应急措施
为防止山洪对火工品库造成损坏,火工品库必须设立适当的防洪排水沟,以备泄洪之用。
1、当山洪暴发时,尽量采取疏通水道的方法,防止对火工品库造成破坏。
2、洪水位达到警戒线前,就要及时组织人员、安排车辆等对火工品进行转移,并派专人看管,确保安全。
3、对于山洪暴发损坏过的火工品库,要视情况及时进行修整,对山洪已造成重大损坏的火工品库,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重新按标准建库。
(四)疏散、撤离方案
火工品的管理极其危险,一旦发生爆炸,威力巨大,极易给人身造成伤害或给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当有危险时,无关人员必须迅速撤离现场。由抢救人员及时控制事态,对火工品进行转移,防止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事故。
2、当危险即将发生时,所有人员必须及时地撤离现场,躲避在200米以外有遮蔽物的地方,避过爆炸带来的危险。
3、如造成人员伤亡的,迅速通知医疗人员,派遣专车送往救治。
附件:应急物资明细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火工品库应急物资明细表
单
位
项
目
第一项目部
第二项目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位
1
灭火器
15
台
2
台
2
消防铲
5
把
6
把
3
消防勾
5
把
3
把
4
洋
镐
6
把
6
把
5
消防斧
5
把
6
把
6
消防坑
5
个
3
个
7
沙
子
6
方
3
方
8
消防池
5
个
3
个
9
消防桶
10
个
6
个
10
警报器
5
套
1
套
11
避雷针
5
个
1
个
12
避雷线
5
条
7
篇2: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版)
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版) 本文关键词:宁安,指挥部,应急预案,铁路工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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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版) 本文内容:
中铁十七局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
中铁十七局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
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七局宁安铁路工程
指挥部
2010年1月
中铁十七局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宁安铁路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影响,保证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指挥部的综合应急预案。
通过编制本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做好应急预防和准备,便于各职能部门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
1.2编制依据
1.2.1《安全生产法》第17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1.2.2《安全生产法》第33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3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1.2.4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8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2.5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6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1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2.7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31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1.2.8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53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9《集团公司工程项目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宁安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由工程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工程指挥部所属五个项目经理部各自的项目经理部综合应急预案和各项目经理部的专项应急预案构成。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保护人员安全优先;
1.5.2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
1.5.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4统一指挥、高效协调。
2危险性分析
2.1工程概括
由我集团公司担负施工任务新建铁路南京南至铜陵东、池州至安庆段工程NASZ-3段起讫里程为DK148+000~DK196+461.67,正线长度48.462Km。工程范围为:路基、桥梁、隧道、无砟道床、站场建筑及全线铺轨等。
主要工程包括:特大桥4座:长兴特大桥、西笤溪特大桥、扬湾特大桥、锡家特大桥;中桥3座;小桥3座;涵洞27座;隧道5座:黄梅山隧道、长岭隧道、湖州隧道、帽子山隧道、张坞隧道;路基9043.69m,新建南京联络线(铺轨)、新建杭州联络线(铺轨);新建长兴东站(高架桥站),湖州南站改造工程;无砟道床90.003km、正线铺轨506.9983km,站线铺轨17.3845km(1~4标段);主要大临:无砟轨道板预制场1处,铺轨基地1处,材料厂2处,制梁场2处。
工程指挥部设于湖州市杨家埠,第一项目经理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陵阳路1188号金凰大酒店,第二项目经理部位于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新塘村竹小巷,电气化项目经理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七里亭新一村128号
。
第一项目经理部下设两个工区和一个梁场,第二项目经理部下设三个工区和一个梁场。
本工程主要的危险来自既有线施工、隧道施工和桥梁施工。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针对本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既有线施工、隧道施工、桥涵施工、路基施工、轨道施工和日常生活等各项活动进行了危害因素的辨识、可能出现的事故的危险分析,提出了控制方法,辨识出大的、影响严重的危险因素如下:
2.2.1既有线施工:存在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隐患。
2.2.2隧道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的存储和使用存在的放炮和火药爆炸危害。
2.2.3隧道施工:压力容器的使用存在的容器爆炸危害。
2.2.4隧道施工:掌子面出现坍方和突水、涌泥存在的坍塌、冒顶片帮、透水危害。
2.2.5桥梁施工:大型机械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存在的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等危害;跨路、跨航道防护安全。
2.2.6桥梁施工:现浇箱梁、墩台施工存在的高处坠落危害。
2.2.7路基施工:路基填筑和开挖存在的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危害。
2.2.8现场施工和日常生活:现场和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火灾危害。
2.2.9日常生活:日常生活中发生的食物中毒危害。
针对以上存在的影响严重的危险因素,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危害时做出及时的响应,保证人身安全和减少财产损伤,使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3组织结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实行三级应急组织体系,即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工区(梁场),各级均设立应急领导小组。
3.2指挥结构及职责
3.2.1工程指挥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管段内的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卢朋任组长,党工委书记单联香,常务副指挥长刘新福,副指挥长辛文军、赵金华、刘庆华,党工委副书记杨天勤,安全总监杨胜华及总工程师雷勇锋任副组长,综合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合同部、财务会计部、物资设备部、征迁办公室、公安指挥中心、中心试验室负责人为组员。
应急响应中心设在综合部、安全质量部(工程安全、质量相关事件由安全质量部牵头负责,食物中毒、爆炸、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由综合部牵头负责),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下设应急组织,在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责。
3.2.1.1后勤保障组(设备物资部、财务部负责,组长:杨天勤);
3.2.1.2现场保卫组(综合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组长:刘新福);
3.2.1.3现场救护组(综合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组长:杨胜华);
3.2.1.4事故调查组(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计划部负责,组长:雷勇锋)。
各分部、梁场、板场均成立应急组织。
3.2.2各级组织的职责如下:
3.2.2.1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事件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组织各项目经理部识别重大危险源,督促、指导、审查各分部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应急预案中人员、物资、资金等的配备和落实情况;掌握全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对突发性事件组织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现场情况。
3.2.2.2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应急响应时的后期保障。
3.2.2.3现场保卫组:负责现场的保卫和警界。
3.2.2.4现场救护组: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送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3.2.2.5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事态检测和事故的调查。
3.2.2.6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3.2.2.6.1综合部:负责对相关信息的快速传递,确保应急响应过程中交通工具的提供,配合相关的外部协调与沟通过程中的人员接待、会议会务食宿工作。
涉及爆炸、火灾及治安的应急事件,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公安处协助。
涉及新闻媒体的应急事件,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宣传部协助。
3.2.2.6.2财务部: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所需的资金保障。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治,提供伤亡人员的补偿标准及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3.2.2.6.3设备物资部:负责事件所涉及的施工范围内(含便道)机械、设备、物资、车辆的抢救、抢修、维护、配备及善后工作,以及应急机械、设备、物资、车辆的保障工作。
3.2.2.6.4工程技术部:对涉及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取证。
3.2.2.6.5计划部:负责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为便于应急响应所涉及的内外部施工合同的协商与修订工作。
3.2.2.6.6安全质量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接受和记录相关投诉和事故的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并通报小组成员单位,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监理和其他相关方报告和通报事故情况,负责形成和保存应急响应记录并编制应急响应情况报告,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负责对本预案的规定进行评审,必要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进行修改,在现场情况稳定后,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2.7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在工程指挥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管段内重要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发生重大事件时,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管段内重大事件应急措施的实施,同时在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派下,协助其它单位应对其它管段内的应急工作;结合本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任务和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本项目经理部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中人员、物资、资金等的配备和管理;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接受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与调动,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负责向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现场情况。
3.2.2.6工区(梁场)应急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管段内重要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发生重大事件时,负责本管段内重大事件应急措施的实施,同时在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派下,协助其它单位应对其它管段内的应急工作;结合本单位的施工任务和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接受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指挥部小组的统一指挥与调动,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负责向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指挥部小组及时汇报现场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监测监控
4.1.1.1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气象台、电视台等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和疫情通报,当有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异常气温等恶劣气候以及重大疫情发生时,应立即报告应急小组相关人员。
4.1.1.2对于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值班人员,采用目测或仪器监测等有效方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观察观测。当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按8.1《通信与信息保障》中规定的联系方式报告应急小组。
4.1.1.3对于一般作业场所,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巡视,随时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险情。当有重大异常情况发生时,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按8.1《通信与信息保障》中规定的联系方式报告应急小组。
4.1.2预防措施
4.1.2.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施工中要经常分析假设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并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4.1.2.2对于重大危险源项目,如既有线施工、跨路(跨航道)施工、运架梁施工、连续梁施工、高处坠落、临时用电、消防、食物中毒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备案,工程指挥部再向集团公司备案。上述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跟班作业,随时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险情。
4.1.2.3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项目经理部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重大安全事故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4.1.2.4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施工人员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1.2.5在应急抢险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拖延。
4.1.2.6对应急救援人员应按制定的预案经常进行培训和必要的演练,使其了解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救护规程,熟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救援行动的技能、方法、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处理和维护保养的要求等。
4.1.2.7充分做好下列各项准备工作:
4.1.2.7.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模拟演练,增强全体员工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灾减灾的思想准备。各单位要进行充分的抢险安全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让参建员工做到心中有数。
4.1.2.7.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加强抢险队的建设。
4.1.2.7.3工程准备。对于预制箱梁的运架工程,跨路连续梁施工,要密切注意气候气温变化情况,避免在大雪天、大雾天进行上述作业;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工作,使各种设备、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4.1.2.7.4抢险人员、料具准备。按照工程特点和分布情况,各单位储备必需的抢险物料,合理配置。
4.1.2.7.5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2预警行动
4.2.1当应急小组接收到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员、其他作业人员或相关渠道传递来的预警信息时,应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应急方案。
4.2.1.1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2.1.2虽不属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2.1.3应急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根据5.1《响应分级》中规定的应急响应级别,由相应级别的应急小组组长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4.2.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小组组长应立即向本单位最高负责人报告,申请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4.2.2.1当质量、安全事故后果或事态极为严重,超过了本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事故处理和救援能力的;
4.2.2.2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范围超过了本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管辖范围的;
4.2.2.3应急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请求支援的。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重大事件和事故发生以后,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经理部报告,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30分钟内将情况报工程指挥部和本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指挥部应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45分钟以内利用电话、传真等一切快速手段,将简要情况报集团公司报告。按有关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报告的,为确保报告的全面规范性,报告内容应经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由事故发生地项目经理部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上报,由工程指挥部向监理项目部、宁安公司及质监站上报。
按以上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简要书面报告上报,书面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4.3.2信息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3.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4.3.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4.3.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3.2.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3.2.5需要指挥部所属公司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3.3
信息传递
事故单位
工程指挥部
所属公司总部
宁安公司
质监站
集团公司
地方相关部门
监理项目部
信息传递流程图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三级。
5.1.1
Ⅰ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5.1.1.1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一般事故时: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1.2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较大事故时: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1.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重大事故时: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1.4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即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1.5
超出工程指挥部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处理的紧急情况。
5.1.2
Ⅱ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5.1.2.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一般事故时:即造成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2.2超出项目经理部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工程指挥部处理的紧急情况。
5.1.3
Ⅲ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5.1.3.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无人员死亡,发生3人以下重伤,或者3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
5.1.3.2超出工区(梁场)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项目经理部处理的紧急情况。
5.2响应程序
5.2.1Ⅰ级响应程序
由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指挥部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参加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局工程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指挥部计财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紧急调拨所需物资;项目经理部负责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项目经理部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经理部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2.2Ⅱ级响应程序
由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参加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项目经理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项目经理部计财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抢险物资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经理部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同时报请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协助应急工作。
5.2.3Ⅲ级响应程序
由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并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项目经理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项目经理部计财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同时报请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协助应急工作。
5.3应急结束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预案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反应终止令或授权事故现场操作副组长明确应急预案终止的决定。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做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6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均由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授权综合部主持发布,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7后期处置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根据事故应急响应级别,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协助事发单位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同时做好事发现场污染物处理、善后赔偿、事故后果影响消除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为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各个机构、人员之间有效地进行联系,确保应急信息的畅通,工程指挥部各部门办公室均安装程控电话,各部门领导均配备移动电话,工程指挥部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
部门领导
程控电话
移动电话
备注
指挥长
卢朋
2751227
15605722227
副书记
单联香
2757107
15606821777
副指挥长
徐春光
2757101
15605726799
副指挥长
(兼安全总监)
洪应和
2757108
15605727698
副指挥长
王向东
15605721733
第一项目经理部经理
副指挥长
毕永清
15606822999
第二项目经理部经理
综合部
朱忠东
2757117
15606821777
安全质量部
郝猛
2757119
15605722566
工程技术部
李建伟
2757116
15605721369
物资设备部
于旭林
2757120
15605720699
计划合同部
孙爱义
2757103
15606820999
财务会计部
任长辉
2757118
15605720766
征迁办公室
赵金华
2757121
15605729977
公安指挥中心
谢少平
2757110
15606820777
中心试验室
沈江华
2757122
15605722877
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其它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见下表:
单位
联系人
程控电话
移动电话
备注
宁安公司综合部
黄于天
0571-56732192
13867431717
宁安公司安质部
李冰
0571-56732820
13813989678
监理项目部
王军良
15067203498
监理一分站
胡绍兴
13665759468
监理二分站
张捷
13567297648
集团公司
0351-7257659
第一项目经理部
张成贵
2757180
第二项目经理部
魏本颂
6519808
湖州市安监局
2213708
吴兴区安监局
2213708
长兴县安监局
6042560
火警
119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39251
湖州市中心医院
2023301
湖州市中医院
2023599
长兴县人民医院
6023871
长兴县骨科医院
6028120
湖州市消防大队
2399300
吴兴区消防大队
2562002
长兴县消防大队
6233546
8.2应急队伍保障
在本项目施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单位的应急抢险人员和施工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项目,以及队伍的布置情况成立若干抢险救援队,并进行训练演练。
8.3应急物资保障
在存在重大危险源场所,应按规范储备应急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设备物资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8.4经费保障
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应安排专项应急救援储备金,当发生事故时,财务部要及时充足向事故单位提供救援资金。
8.5其他保障
8.5.1
交通保障
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反应状态时的救援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与场外连接通道,并应准备好多通道体系设计方案,以解决事故现场发生变化带来的问题,确保应急反应救援安全通道能有效地投入使用。受影响区域的疏散交通,在对施工场区周边情况的摸查基础上,应确立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疏散路线和方向,形成行之有效的疏散通道网络。应急反应状态时,由应急小组组长决定下达应急反应疏散令。保卫疏导组带领受影响区域的居民从疏散通道网络疏散、撤退。
8.5.2
医疗保障
现场临时医疗组主要负责抢救伤员等工作,并联系当地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事故区防疫消毒工作,联系当地医院负责伤员救治工作。
8.5.3
治安保障
项目公安民警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警戒指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其任务和作用是: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交通管制指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1.1培训计划和方式
工程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按计划每半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培训,通过有效的培训,从而使各单位、各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9.1.1.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目经理部的培训提供业务指导,对各项目经理部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各项目经理部的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救援队伍和作业人员的培训。
9.1.1.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9.1.1.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当预案发生更新时要组织一次培训。
9.1.2培训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个人的防护措施;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7)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9.1.3培训目的
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9.2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9.2.1演练规模
9.2.1.1桌面演练:由应急组织的代表和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作业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行动。
9.2.1.2功能演练:针对应急预案中的某些应急响应行动进行演练,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响应能力。
9.2.1.3全面演练: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全面演练,检验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
9.2.2演练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
9.2.2.1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
9.2.2.2专业救援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救援演习。
9.2.2.3施工场区人员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9.2.3演练目的
9.2.3.1测试预案和计划的充分程度;
9.2.3.2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性;
9.2.3.3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9.2.3.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9.2.3.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9.2.4演练评估、总结
9.2.4.1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效果做成评价,并提交演练报告,说明演练中发现的问题。
9.2.4.2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其中不足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整改项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改进项在应急准备过程中予以改善;
10奖惩
对应急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工程指挥部部给予表彰鼓励;对应急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
危险品:由于运输、储存的容器、设备或设施存在缺陷,操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发生泄露后,如接触人体皮肤或呼吸系统会造成人员皮肤灼伤或急性中毒等伤害;遇明火会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进入环境会对周围环境(水、泥土、空气等)造成污染的固体、液体、气体等材料。其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燃油、液化石油气、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材料。
11.2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正式颁布后,作为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手册,该预案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由工程指挥部安质部负责管理,并由指挥长负责组织各项目经理部对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并组织各部门和施工队学习,每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11.4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工程指挥部安全质量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1.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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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指挥部,草原,森林,火灾,处置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火灾以及对自治区威胁较大的界外火的应急处置工作。
1.4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在全面落实预防措施的同时,充分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1.5基本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旗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
1.5.2加强协调,各尽其责
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快速应急反应。
1.5.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科学指挥,重兵扑救,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5.4预防为主,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火险预警、火情监测,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火灾。
1.5.5居安思危,充分准备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1.6预案启动条件
重要火情报告旗政府后,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各苏木(镇)、防火成员单位请求援助或旗政府提出要求时,经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一、境外火距我方国界5公里以内,且对我境内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二、毗邻省区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且对我区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三、受害面积较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旗政府协调扑救的火灾。
四、危及居民区、重点林区、重点牧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重要设施的火灾。
五、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以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尚未扑灭的火灾。
六、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且火势危险性较大的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承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协调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2.1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及预案职责任务
2.1.1组成
总指挥:
旗政府常务副旗长:罗晓春
副总指挥: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周吉峰
旗林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斯琴巴图
旗农牧局局长:
黄天兵
贺兰山管理局局长:陈立杰
成员单位:旗宣传部、监察局、旗法院、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民族事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牧局、林业局、卫生局、审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科技局、贺兰山管理局、消防大队、森警中队、森林公安局、草原站、巴镇、吉兰太镇、巴润别立镇、宗别立镇、温都尔勒图镇、敖伦布拉格镇、巴彦诺日公苏木、腾格里镇、乌力吉苏木、巴音木仁苏木、哈什哈苏木、阿盟军区、武警阿盟支队、阿盟公安边防支队、公安消防支队、武警阿盟森林大队。
2.1.2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快速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一、阿左旗林业局、农牧局及时提供火场森林、草原资源情况,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或建议,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二、阿左旗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负责解决扑火设施设备消耗和火灾扑救资金的落实。
三、阿左旗监察局、旗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指导地方及时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并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工作。
四、阿左旗民政民族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粮食局协调地方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交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五、阿左旗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按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阿左旗卫生局指导地方及时做好医闻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七、阿左旗交通局及时提供运输工具和场站服务,确保防扑火人员、物资及时送达火场。
八、阿左旗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与火灾有关的各种气象资料、火情监测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九、阿左旗通信管理局、邮政局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十、武警阿盟森林大队在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调动兵力,组织扑救;必要时,阿盟军区、武警阿盟支队、阿盟公安边防支队、公安消防支队要根据扑火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扑救。
2.2日常办事机构组成及预案职责任务
2.2.1组成
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理防火日常事务。
2.2.2职责任务
负责防火组织管理、预警监测、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物资储备调运、基础设施建设、扑火队伍建设、火灾扑救及善后处置、信息管理等日常工作。预案启动后,具体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2.3各工作组组成及预案职责任务
2.3.1组成
本预案启动后,阿左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即成立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协调组、宣传报道协调组和火案查处协调组。必要时,由阿左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赴火场工作组,适时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3.2职责任务
在阿左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工作组要积极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研究、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协调地方尽快扑灭火灾。
一、综合调度组。及时掌握并向防火指挥部提供火情动态、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相关防火战略物资及防火基础设施情况、扑火兵力部署、扑救动态和火场天气预报等;与前线指挥部建立无线、有线、卫星和网络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协调组织扑火力量、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和建档,及时传达国家、自治区领导指示和批示,起草上报火情报告,编写森林草原火情简报和快讯,汇总工作情况。
二、后勤保障协调组。协调有关部门供应火场所需物资;协调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及时运送扑火人员、物资,确保火场需要。
三、宣传报道协调组。严格按照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等具体事宜。
四、火案查处协调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火案查处及火场和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并及时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通报火灾案件查处情况。
3
工作要求
3.1实施程序
预案启动后,阿左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阿左旗防火指挥部通报有关火灾情况,提出处置方案,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实施;各工作组根据领导指示,承办具体工作。
3.2扑救原则
一、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成员单位统一指挥,阿左旗防火指挥部指导指挥工作。
二、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的安全。
三、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科学指挥,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办法,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四、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重兵扑救、立体作战,各个歼灭、彻底清除,阻隔和侧面扑打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五、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伍、武警森林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半专业扑火力量为辅的原则。
六、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领导到位、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制定的落实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等责任。
3.3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由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在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遣。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到位。武警森林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扑火指挥机构,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扑救工作。
3.4扑火力量组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武警森林部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参加火场清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跨盟市(地区)增援力量原则上以武警森林部队和地方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防扑火力量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无距离增援为辅;以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可视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3.5
增援部队调动
一、需要跨盟市调动武警森林部队增援扑火时,由发生火灾的盟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工作需要对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下达作战命令。需要跨省区调动武警森林部队增援扑火时,由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支援申请。
二、跨地区增援扑火的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送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请求民航部门支持实施空运;武警森林部队的输送由武警森林部队具体落实。
三、需要飞机增援扑火时,由发生火灾的盟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6物资调用
自治区、盟市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应储备足够的防扑火物资,发生火灾需动用储备库物资时,先动用当地储备物资,不足时,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救情况调拨所需物资。如需国家支援扑火物资时,由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向国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需自治区支援扑火物资时,由阿盟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
3.7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必要时,阿盟防火指挥部调派综合通信指挥车赴火场提供应急通信辅助保障。
3.8
扑火安全
火场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当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当地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9医疗救护
因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阿盟民政、卫生等部门组织专家协助救治;死难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3.10火案查处
火案查处原则上由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地方公安机关等负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11预案终止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由阿拉善左旗防火指挥部宣布预案终止。
3.1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阿左旗防火指挥部根据旗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火灾情况。
4
附
则
4.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阿左旗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方案,将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
4.2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对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阿拉善左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4.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阿左旗人民政府批准后开始实施,原预案自行终止。
5
附
录
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人员名单
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人员名单
总
指
挥:罗晓春
(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总指挥:周吉峰
(阿左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陶恒鑫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斯琴巴图
(旗林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黄天兵
(旗农牧局局长)
陈立杰
(贺兰山管理局局长)
成
员:赵红霞
(旗宣传部部长)
赵亮
(旗法院院长)
张尚明
(旗检察院检察长)
俞红军
(旗监察局局长)
毛金荣
(旗公安局局长)
张新春
(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恩克那生
(旗民政局局长)
李学东
(旗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孙刚德
(旗财政局局长)
浩毕斯嘎拉其(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良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阿拉德尔图
(旗卫生局局长)
姚平峰
(旗审计局局长)
李中平
(旗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保伟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景新元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永仁
(旗城市管理局局长)
唐培育
(旗水务局局长)
闫新福
(旗教体局局长)
吴永元
(旗文化旅游局局长)
运才龙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
军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青山
(旗统计局局长)
那日苏
(旗科技局局长)
李福平
(旗气象局局长)
贾金山
(贺兰山管理局副局长)
卢相臣
(旗粮食局局长)
房绍玉
(旗消防大队队长)
张海斌
(旗森警中队队长)
朱新荣
(旗森林公安局局长)
宝勒德
(旗草原站站长)
田学文
(巴镇镇长)
庆格勒
(吉兰太镇镇长)
胡哈斯础鲁
(巴润别立镇镇长)
王宏斌
(宗别立镇镇长)
闫国庆
(温都尔勒图镇镇长)
袁
波
(敖伦布拉格镇镇长)
刘占军
(巴彦诺日公苏木苏木达)
刘峰德
(腾格里额里斯镇镇长)
苏木雅
(乌力吉苏木苏木达)
王义宝
(巴音木仁苏木苏木达)
胡开应
(哈什哈苏木苏木达)
王兆荣
(超格图呼热苏木苏木达)
哈斯巴根
(银根苏木苏木达)
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朱新荣(兼),副主任:何玉秀(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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