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委办〔2017〕x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安办〔2017〕x号)和《2017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恩施州安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委办〔2017〕x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安办〔2017〕x号)和《2017
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恩施州安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
“双下降”,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同步开展活动。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期间,由县安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在县金山商贸城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媒体沟通协调,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鼓励晒出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传播安全知识。
(二)开展部门推动行业企业安全发展宣讲活动。县安监、公安、交通、住建、质监、经信、发改、商务、国土、旅游、教育、农业、林业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宣讲,同时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主要精神以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三)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地企业负责人要面向本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着力发挥优秀企业在推动企业安全发展方面的表率和示范带动作用,县安办将组织部分重点企业,撰写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的体会文章,鼓励向有关新闻媒体投稿。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梳理州内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大讨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部门、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与巴东县电视台共同策划“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栏目,滚动播放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短片,警示教育全社会。运用互联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平台,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安全生产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落实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六)开展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利用本县主流媒体,巩固提升巴东电视台《安全在线》电视专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利用移动电视、户外
LED
屏、电子阅报栏、新媒体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等。利用移动、电信等单位短信发送平台征集发送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利用县内国、省道防护设施,刷写或更新固定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标识、标语等,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6月,省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事故隐患曝光行、试点城市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两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行。各乡镇、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的要求并结合实际,围绕专题内容,坚持部门、媒体、专家三方参与,深入开展暗访暗查、督导检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采访调研、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促进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八)积极参加全省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坚持广泛动员、各级联动,积极参加“湖北省第二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评选公益活动、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等系列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全省安全文化下乡活动为契机,推进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文化“七进”,进一步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九)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月期间,县旅游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水上漂流项目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特点,同步举行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演练形式可自由选择,旨在通过演练提高预案应急协调性,进一步明确应急人员各自的岗位与职责,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众应对突发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知识。特别是教育、国土、交通、公安、住建、电力系统要针对本行业突发易发因素,围绕校园安全、建筑施工、电力施工和道路运输安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各专兼职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抢险、救助救援演练活动,向本系统干部职工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
(十)探索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安全月期间,由安委会办公室主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承办,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其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形式内容,确保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氛围、有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县安委会将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二)突出主题,营造氛围。要紧扣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巩固成果,深化宣传。按照省、州部署要求,7月至12月为活动延续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切实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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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持续开展相关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向深入。
(四)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工作动态,提炼工作亮点,并将相关活动进展情况、特色工作于每周五前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电子文本)。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各乡镇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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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Xxx
联系电话(传真):xx
电子邮箱:xx
篇2:全县改进文风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全县改进文风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文风,全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清理
全县改进文风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全县改进文风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根据《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和《宜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宜府办字〔2014〕48号)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做
全县改进文风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全县改进文风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根据《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和《宜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宜府办字〔2014〕48号)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做好这次清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理的范围和任务
2010年,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进行了公布。这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2010年清理中保留的和2011年以来制定或修改的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查找出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保证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与统一,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清理的原则
这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要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后,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制定机关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清理的步骤
这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别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先行清理,提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意见,填写好清理情况统计表和登记表(附件1、附件2),并于7月2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法制办汇总清理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负责清理并向社会公布,于8月1日前将清理结果上报县政府。
(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在8月1日前将清理结果上报县政府。
四、清理工作要求
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是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客观要求,是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这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清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和督促,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明确由党政办主任(人秘股股长)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组织专门的班子,抽调专门人员,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清理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做好此次清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县档案局要积极配合各单位查阅文件档案。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在清理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
附件:1.县政府(含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统计表
2.拟修改的县政府(含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情况登记表
篇3: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全县,夏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6年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会议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6年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一手抓现实斗争,一手抓基础工作,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现实斗争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及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县统一部署,各镇(街)各自开展治理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各镇(街)要严格落实上级安委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其中,规模以上石油化工企业必查、化工园区必查、设有石油化工企业的镇街、开发区必查。
2、商(市)场。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商(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以及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市)场,包括商场、超市、卖场以及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等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在全县扎实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镇(街)要进一步落实商(市)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全面强化消防控制室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全县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通过标准化建设活动,达到值班人员素质有效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有序、单位应急处置迅速高效的目的。9月底前,全县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要达到建设标准。
4、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深化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活动,要紧紧抓住电气线路、安全疏散、培训演练三项重点,继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积极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严格电气线路防火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态畅通,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全面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5、消防安全“精准除患”工程。县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单位整改,对确实存在整改困难的,要组织相关机构专家开展论证,确定隐患整改方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同时严格落实“三告”措施,第一时间函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告;隐患信息要及时录入“滨州市重大火灾隐患动态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名单制度,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保险、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
6、居民住宅小区“三清三查”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三清三查”行动,“三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三清”即清理居(村)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村)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各镇(街)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三查三清”工作未落实的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并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实施处罚,确保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
7、各镇(街)根据实际开展整治活动。夏季检查重点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场所由各镇(街)结合实际列出本地治理清单,采取“自选动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
(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县政府要于7月份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7月4日前,各镇(街)政府要向县政府报送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报送市政府集中进行挂牌警示、督办。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疏散演练,整治消防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基础工作
(一)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县政府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当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各镇、街道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各单位、社区要整合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镇(街)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全县40%的重点单位、镇街20%的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县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相关单位,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镇(街)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鲁公通〔2015〕273号)和邹平县《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9月底前,公共消防设施建成率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70%。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县公安消防机构要全面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应用,进一步扩大系统普及率,督促消防设施维保企业在签订维保合同时,一并加强维保系统的安装和应用。县公安消防机构要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系统,强化对维保企业执业情况的监督,9月底前,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安装率要达到100%。要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以滨州市第二届消防运动会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县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行业部门、镇、街道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9月底前,各镇(街)政府要牵头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对符合《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界定标准的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各镇(街)政府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二)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县公安消防部队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韩店、黛溪消防中队选择不少于15家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夜间演练、无预案演练不少于演练总数的30%。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县公安消防部队制定灭火救援类型预案,辖区内百万吨级生产规模的石化企业和重点的高层、地下、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各执勤消防中队制定修订辖区内重点单位卡片式预案。9月底前,县消防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将本年度制(修)订的灭火救援预案全面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3、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和《全县公安消防部队2016年灭火救援实战化练兵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战斗班组、整建制中队、全勤指挥部实战化操法训练。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装备设施操作应用训练和专业灭火救援能力建设,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各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县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4、抗洪抢险准备。县公安、消防、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干旱地区要在政府统一调动下完成好紧急状态下的生活保障送水,汛涝地区要完成好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要加强水面搜索、绳索救助、急流救援、溺水急救、强风抢险等专项技能训练,开展抗洪抢险、城市排涝、水域救助等专项训练,明确战斗编成、任务分工。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各镇(街)政府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发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6月底前,县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8月底前,县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联合部署消防进军训工作,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县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县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2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全县“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完成年度任务数。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安全体验室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镇(街)政府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9月1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发动相关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加强调度指挥,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制定并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各级、各部门工作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坚持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