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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日期:2021-04-26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贵州省,实施细则,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

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

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使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国发〔2000〕23号文和本实施细则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我省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省、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对下级机关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保密期限应视文件内容而定,如“机密★一年”、“绝密★三个月”不等。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份数序号用五位阿拉伯数码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级”、“加急”、“平急”。紧急公文的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如需同时标注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应先标紧急程度后标秘密等级。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如需标注签发人,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附件之后不用标点符号。附件一般应与主件装订在一起,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附件顺序号。如附件与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其附件首页版心左上角应注明正文的发文字号和附件的顺序号(形式为“×××〔2003〕××号附件1”)。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注在成文日期之下。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下行文按本级机关的《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注,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不用标点符号。

主题词的标引应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一个文件的主题词,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5个,最少不少于2个。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并用汉字或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级政府正式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第十八条

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二十条

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第二十一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二条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报告”和“意见”。

第二十三条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五条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的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六条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细则的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九条

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公文格式、文种使用、文字表述是否统一、规范等。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第三十二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文秘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报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的以外,协办部门一般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协办部门应当提前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否则视为失职。主办部门可以视其为没有不同意见,并据此继续办理有关公文;需要报送省政府的公文应当在报送的公文中说明有关情况。

第三十六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七条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三十八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一条

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四十三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应当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使用钢笔、毛笔或专用签字笔书写。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用不符合存档要求的纸、笔草拟、修改和审签公文,也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左侧写、签批意见或修改公文。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公文由文秘部门或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四十五条

文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厅(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第四十九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五十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五十一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含密码电报)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二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五十三条

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第五十四条

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级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本机关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5月20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发布并施行的《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文主题词表

01综合经济(77个)

01A

计划

规划

统计

指标

分配

统配

调拨

01B

经济管理

经济

管理

调整

调控

控制

结构

制度

所有制

股份制

责任制

流通

产业

行业

改革

改造

竞争

兼并

开放

开发

协作

资源

土地

资产

资料

产权

物价

价格

投资

招标

经营

生产

转产

项目

产品

质量

承包

租赁

合同

包干

国有

国营

私营

集体

个体

企业

公司

集团

合作社

普查

工商

商标

注册

广告

监督

增产

效益

节约

浪费

破产

亏损

特区

开发区

保税区

展销

展览

商品化

横向联系

第三产业

生产资料

02工交

能源

邮电(70个)

02A

工业

冶金

钢铁

地矿

机械

汽车

电子

电器

仪器

仪表

化工

航天

航空

核工

船舶

兵器

军工

轻工

有色金属

盐业

食品

印刷

包装

手工业

纺织

服装

丝绸

设备

原料

材料

加工

02B

交通

铁路

公路

桥梁

民航

机场

航线

航道

空中管制

飞机

港口

码头

口岸

车站

车辆

运输

旅客

02C

能源

石油

煤炭

电力

西电东送

燃料

天然气

煤气

沼气

02D

邮电

通信

电信

邮政

网络

数据

民品

厂矿

空运

三线

通讯

水运

运费

03旅游

城乡建设

环保(42个)

03A

旅游

03B

服务业

饮食业

宾馆

03C

城乡建设

城市

乡镇

基建

建设

建筑

建材

勘察

测绘

设计

市政

公用事业

监理

环卫

征地

工程

房地产

房屋

住宅

装修

设施

出让

转让

风景名胜

园林

岛屿

03D

环保

保护区

植物

动物

污染

生态

生物

风景

饭店

城乡

国土

沿海

04农业

林业

水利

气象(68个)

04A

农业

农村

农民

农民负担

农场

农垦

农机

农资

油菜籽

粮食

棉花

油料

生猪

蔬菜

绿化食品

春耕

秋种

植保

糖料

烟草

水产

渔业

水果

花卉

经济作物

农副产品

副业

畜牧业

乡镇企业

农膜

种子

化肥

农药

农业综合开发

农业标准化

饲料

灾害

以工代赈

扶贫

产业化(经营)

龙头企业

04B

林业

绿化

木材

森林

草原

防沙治沙

04C

水利

河流

湖泊

滩涂

水库

水域

流域

水土保持

节水

防汛

抗旱

三峡

04D

气象

气候

预报

预测

烟酒

土特产

有机肥

多种经营

牧业

05财政

金融(57个)

05A

财政

预算

决算

核算

收支

财务

会计

税务

税率

审计

债务

积累

经费

集资

收费

资金

基金

租金

拨款

利润

补贴

折旧费

附加费

固定资产

05B

金融

银行

货币

黄金

白银

存款

贷款

信贷

贴现

通货膨胀

交易

期货

利率

利息

贴息

外汇

外币

汇率

债券

证券

股票

彩票

信托

保险

赔偿

信用社

现金

留成

流动资金

储蓄

费用

侨汇

折旧率

06贸易(52个)

06A

商业

商品

物资

收购

定购

购置

市场

集贸

酒类

副食品

日用品

销售

消费

批发

供应

零售

拍卖

专卖

订货

营业

仓库

储备

储运

货物

06B

外贸

对外援助

军贸

进口

出口

引进

海关

缉私

仲裁

商检

外商

外资

合资

合作

关贸

许可证

驻外企业

贸易

倒卖

外向型

议购

议售

垄断

经贸

贩运

票证

外经

交易会

07外事(42个)

07A

外交

对外政策

对外关系

领土

领空

领海

外交人员

建交

公约

大使

领事

条约

协定

协议

议定书

备忘录

照会

国际

涉外事务

抗议

07B

外事

国际会议

国际组织

对外宣传

出访

出国

出入境

签证

护照

邀请

来访

谈判

会谈

会见

接见

招待会

宴会

外国人

外宾

对外友协

外国专家

涉外

08公安

司法

监察(46个)

08A

公安

警察

武警

警衔

治安

非法组织

安全

保卫

禁毒

消防

防火

检查

扫黄

案件

处罚

户口

证件

事件

危险品

游行

海防

边防

边界

边境

08B

司法

政法

法制

法律

法院

律师

检察

程序

公证

劳改

劳教

监狱

08C

监察

廉政建设

审查

纪检

执法

行贿

受贿

贪污

处分

侦破

09民政

劳动人事(85个)

09A

民政

基层政权

选举

行政区划

地名

人口

双拥工作

社会保障

社团

救灾

救济

募捐

婚姻

移民

抚恤

慰问

调解

老龄问题

烈士

纠纷

残疾人

墓地

殡葬

社区服务

09B

机构

驻外机构

体制

职能

编制

精简

更名

09C

人事

行政人员

干部

公务员

考核

录用

职工

家属

子女

知识分子

专家

参事

院士

文史馆员

履历

聘任

任免

辞退

退职

职称

待遇

离休

退休

交流

安置

调配

模范

表彰

奖励

09D

劳动

就业

失业

招聘

合同制

工人

保护

劳务

第二职业

事故

09E

工资

津贴

奖金

福利

收入

老年

简历

劳资

人才

招工

待业

补助

拥军优属

丧葬

奖惩

10科

体(73个)

10A

科技

科学

技术

科普

科研

鉴定

标准

计量

专利

发明

实验

情报

计算机

自动化

信息

卫星

地震

海洋

10B

教育

学校

教师

招生

学生

培训

毕业

学位

留学

教材

校办企业

10C

文化

文字

文史

文学

语言

艺术

古籍

图书

宣传

广播

电视

电影

出版

版权

报刊

新闻

音像

文物

古迹

纪念物

电子出版物

10D

卫生

医院

中医

医疗

医药

药材

防疫

疾病

计划生育

妇幼保健

检验

检疫

10E

体育

运动员

教练员

运动会

比赛

馆所

院校

校舍

地方志

软科学

社科

11国防(24个)

11A

军事

军队

国防

空军

海军

征兵

服役

转业

民兵

预备役

军衔

复员

文职

后勤

装备

战备

作战

训练

防空

军需

武器

弹药

人武

退伍

12秘书

行政(74个)

12A

文秘工作

机关

国旗

国徽

机要

印章

信访

督查

保密

公文

档案

会议

文件

秘书

电报

提案

议案

谈话

讲话

总结

批示

汇报

建议

意见

文章

题词

章程

条例

办法

细则

规定

方案

布告

决议

命令

决定

指示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

会议纪要

12B

行政事务

行政

工作制度

纪念活动

庆典活动

休假

节假日

着装

参观

接待

措施

调查

视察

考察

礼品

馈赠

服务

出席

发言

转发

名单

批准

审批

信函

事务

活动

纪要

督察

13综合党团(54个)

13A

党派团体

共产党

民主党派

共青团

团体

工会

协会

学会

民间组织

文联

学联

妇女

儿童

基金会

13B

统战

政协

民主人士

爱国人士

13C

民族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事务

13D

宗教

寺庙

13E

侨务

外籍华人

归侨

侨乡

13F

港澳台

香港问题

澳门问题

台湾问题

13G

综合

整顿

形势

社会

精神文明

法人

发展

其它

试点

推广

青年

政治

范围

党派

组织

领导

方针

政策

党风

事业

咨询

中心

清除

附表

01中国行政区域(54个)

01A

华北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01B

东北地区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01C

华东地区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01D

中南地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01E

西南地区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重庆

01F

西北地区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01G

台湾

01H

香港

01I

澳门

哈尔滨

沈阳

大连

青岛

厦门

宁波

武汉

广州

深圳

海南岛

西安

单列市

省市

自治区

02贵州行政区域(9个)

02A

贵阳

02B

六盘水

02C

遵义

02D

黔东南

02E

黔南

02F

黔西南

02G

安顺

02H

毕节

02I

铜仁

主题词表使用说明

为适应办公现代化的要求,便于计算机检索和管理公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1997年12月修订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结全我省实际,特编制《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文主题词表》(以下简称词表)。词表主要用于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和各地、各部门向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文件的主题词标引。

一、体系结构

词表由15类827个主题词组成,分为主表和附表两大部分,主表13类764个主题词,附表2类63个主题词。词表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主题词区域的分类,如“综合经济”、“财政、金融”类等。第二层是类别词,即对主题词的具体分类,如“工交、能源、邮电”类中的“工业”、“交通”、“能源”和“邮电”等。第三层是类属词。第二层和第三层统称为主题词,用于文件的标引。

二、标引方法

(一)一个文件的主题词,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主题词标在文件的落款之下、抄送栏之上,顶格写。

(二)标引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先标类别词“农业”,再标类属词“水土保持”,最后标上“通知”。

(三)一个文件如有两个以上的主题内容,先集中对一个主题词内容进行标引,再对第二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如会议纪要《听取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情况和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准备情况的报告》,先标反映第一个主题内容的类别词“财政”,同时标类属词“税务”;然后标反映第二个主题内容的类别词“公安”,再标类属词“辑私”;最后标“会议纪要”,

(四)根据需要,可将不同类的主题词进行组配标引

。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对其主要品种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可标“农业、物资、物价、管理”。

(五)当词表中找不出准确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以在类别词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同时将能够准确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标在类属词的后面,并在该词的后面加“△”以便区别。

(六)列在区域分类最后,用黑体标出的主题词只供检索用,不再用作标引。

(七)附表中的主题词与主表中的主题词具有同等效力,标引方法相同,不同的是,如果附表中所列的地区的实际名称发生了变化,使用本表的各单位可先按照变化后的标准名称进行修改和使用。省政府办公厅文书处将定期修订附表。

主题词:文秘工作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纪委,省军区,各新闻单位,各人民

团体,各大专院校。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法院,省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5月20日印发

篇2:贵州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本文关键词:贵州省,救助,实施意见,应急,疾病

贵州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本文简介:贵州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明确基金管理机构,

贵州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本文内容:

贵州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明确基金管理机构,规范机构管理、筹资机制和应急救助行为,完善应急救助能力,在全省范围内快速、高效、有序地对需紧急救助但无负担能力、身份不明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避免由于“等钱救命”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筹资机制

(一)设立救助基金

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省级、各市(州)和贵安新区分别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并向各市(州)、贵安新区拨付应急救助补助基金的功能。各市(州)、贵安新区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向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支付应急救治费用的功能。

(2)

筹集救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各市(州)、贵安新区要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规模原则上参照当地人口规模、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省级财政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并统筹中央资金对各市(州)和贵安新区给予补助。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社会各界捐助由民政、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等会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募集。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对象范围

(一)救助对象

在省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向辖区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二)基金使用范围

按稳妥起步、逐步完善的原则,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支付救助对象的急救医疗费用。

1.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

2.

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后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支付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四、基金管理

(一)基金管理

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各市(州)、贵安新区基金由各市(州)、贵安新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省财政部门、各市(州)和贵安新区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基金的汇集、核拨和支付等业务。

省级、各市(州)、贵安新区卫生部门要严格遵循公开、透明、专业、规范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基金管理使用,主动开展各类募捐活动,积极向社会募集资金;加强疾病应急救助与现行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杜绝应救不救现象,严厉查处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金监管

成立由当地政府卫生、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捐赠人、媒体人士等组成的基金监管委员会,原则上每年采取抽查的方式,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基金支付、使用情况以及应急救助者身份确认等事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省、市(州)、贵安新区卫生部门组织对基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外部审计,对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支付方式

(一)身份确认程序

省卫生厅牵头统一制定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审批表,医疗机构收治应急救助患者后,及时填报身份确认审批表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直属医疗机构报辖区市(州)卫生局确认;其他具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逐级上报),由卫生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审核,确认应急救助患者是否符合救助对象范围。

(二)资金核报流程

各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实行紧急救治后,每年1月和7月的1—15日集中填报并汇总,附患者身份确认审批表、住院票据、费用清单等向辖区卫生部门进行申报,由卫生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审核确认。

(三)资金拨付方式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原则上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在审核确认工作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核准的医疗费用及时直接拨付至各相关医疗机构。对经常承担急救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采取先拨付后结算的方法减轻医疗机构的垫资负担。

六、工作机制

(一)部门职责

省卫生厅牵头制定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认定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条件对救助对象进行急救,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商财政部门制定工作流程及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具体支付范围,要严格监督各级医疗机构畅通绿色通道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对应急救助的补助资金,加强救助基金财务管理;公安机关应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核查救助对象的身份;民政部门负责对具有我省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身份认定,协助基金管理机构共同做好对患者有无负担能力的鉴别工作,及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医疗救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医保制度与应急救助制度的衔接;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负责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应急救助资金,设立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并及时将资金交入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统一管理。

(二)医疗机构职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有效对需紧急救治的患者施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医疗机构应建立疾病应急救助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收治的应急救助患者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院前公示。鼓励非公立医院主动减免无负担能力患者救治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准备,及早实施

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具体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2014年

5月1

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二)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重要性,积极宣传,加强沟通,提高效率,强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探索完善,提高水平

开展疾病应急救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加强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要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逐步完善政策。不断强化责任共担与多方联动的机制,不断提高疾病应急救助服务水平。

(四)做好衔接,确保长效

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此项制度长效、稳妥、可持续运行。

7

篇3: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物联网应用技术)

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物联网应用技术) 本文关键词:贵州省,增设,申请表,联网,应用技术

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物联网应用技术) 本文简介: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学校名称(盖章):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主管部门:贵州省交通厅专业名称: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29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电子信息类修业年限:三年申请时间:2011年专业负责人:王爱红联系电话:13608559239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目录1.高等职业

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物联网应用技术) 本文内容:

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试行)

学校名称(盖章)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主管部门:贵州省交通厅

专业名称: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业代码:590129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电子信息类

修业年限:三年

申请时间:

2011年

专业负责人:王爱红

联系电话

13608559239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1.高等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负责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

新增专业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⒑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⒒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各专业应分别装订成册,须教育部审批专业需报材料一式五份)。

2.若为新的目录外专业(无专业代码者),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

(试行)》,按专业的学科属性填写建议代码。

3.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

所有表格均可另加页。

5.本表内容应真实、准确。

1.

高等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专业名称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业代码

590129

修业年限

三年

学校举办高职

教育的年份

2000

现有高职专业(个)

42

学校招生面向

全国

本校已有的相近高职专业及开设年份

拟首次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2012年9月

50人

三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150人

师范专业标识

(师范S、兼有J)

地属院系名称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年*月*日

学校审批

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专业代码按教育部公布的填写,新的目录外专业请填写建议代码。

⒉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4号

邮政编码

550008

校园网址

http://www.gzctc.edu.cn/

独立设置高职

高专院校时间

2000年

在校总生数

7673

高职毕业生届数

8届

教师总数

449

专任教师数

281

外聘教师数

63

兼职教师数

140

全日制在校生数

7673

生师比

14.18

学校教师中具有

研究生学位数

34

学校教师中具有“双师型”数

103

具有“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46.61

占地面积(平方米)

353298

生均占地面积(平方米/生)

54.89

校外实训基地(数)

89个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3477.242万元

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占有面积

21550平方米

图书总数(册)

372540册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应包括申请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专业筹建情况、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的方面的内容)

一、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开设理由

1、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物联网发展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具有广泛的应用需求和巨大的产业发展空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从国家战略高度来大力推动物联网的发展,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物联网的发展,正在把物联网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来积极推动发展。

温家宝总理讲到:“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加快推进传感网发展,尽快建立中国的传感信息中心,或者叫‘感知中国’中心”,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使物联网的要领进入国家的战略层。2010年物联网进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作为中国的“物联网元年”,中国将重点发展物联网在不同领域的应用。

2、广阔的物联网应用领域

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几乎遍布社会所有行业,物联网的应用最先应用于移动POS、智能物流、环境保护。物联网应用技术在行业中的广泛应用见下图。

物联网应用领域

3、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人才就业岗位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类物联网企业和IT企业从事物联网方案设计、物联网方案系统集成、物联网系统售前技术支持、物联网系统售后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实施等岗位工作。可从事的单位部门如下:

(1)各类物联网企业的工程技术部、售前技术部、售后服务部等。

(2)各类IT企业的网络工程部、软件技术开发部、技术支持部等。

(3)各类电子通信企业的工程技术部、售后技术部、售后服务部等。

(4)物联网系统应用行业的物联网的技术服务中心。

(5)物联网相关行业的网络产品、传感器、RFID设备、无线通信设备的采购、售后服务等工作。

(6)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技术部、办公部门。

二、物联网行业前景及人才需求预测

1.物联网应用前景分析

“十二五”物联网重点包括如下领域:

智能交通(车联网);

v智能物流(现代物流与智能仓储);

v智能电网;

v智能医疗(公共卫生与远程医疗/医护管理与社区服务);

v智能工业(过程管理与自动化控制);

v智能农业(精细化农牧业/有机农业/食品安全/生态观光农业/外向型都市农业);

v环境监控与灾害预警;

v智能家居(楼宇自动化/现代物业管理);

v公共安全(信息安全管理);

v社会公共事业(弱势群体管理);

v金融(电子商务)与服务业;

v智慧城市;

在以上每一个智能应用领域中,都会涉及到传感、RFID、电子、通信、自动化控制及GPS或GPRS,这些技术一整合将最终构成一个基本的智能传输及分析系统,多个单个智能系统的整合将构成智能物联网。物联网的应用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智能整合过程。

2、物联网行业人才需求分析

在2010年,近一个月职位中,人才需求量为200个物联网职位需求,涉及通信、邮电、电子、农业等,而这个数字在2011年还在进一步升高。贵州省也把二戈寨、牛郎关等物流密集地打造成国内知名物流园区作为“十二五”规划中急需实施的一件大事。

物联网背后的技术包括RFID(无线射频识别)、传感器和智能手机。物联网的发展是应用驱动的,渗透性很强,会渗透到经济的各个领域,生活的方面方方面面。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催生应用需求,给物联网带来新的产业机遇。物联网业务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产业链长,涉及通信网络、信息系统集成、自动控制多个领域,需要系统配合。正是因为如此其带动性强,会带动微电子、软件、信息技术的诸多领域发展。从发展看,会带动成千上万亿产业的发展。物联网广阔的发展前景,需要相关行业的大量人才。2009年12月,易观国际发布《中国物联网白皮书》,其中讲到,无线传感器网络产业规模在未来两年内将增长15倍,在2015年达到200亿元市场规模。工信部的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正在快速增长,国内市场对物联网相关产品的需求增长明显。物联网将成为继互联网之后的又一高科技市场,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据国家相关部门统计预测,在智能交通方面,汽车产业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的车联网人才需求未来5年约有20万的市场需求;在智能物流(现代物流与智能仓储)方面,至2013年全国现代物流与智能仓储方面的技术管理人才缺口在20万人以上;智能电网方面,未来5-10年智能电网与新能源电力产业人才将达到百万人;智能医疗方面,包括智能医疗设备支持与技术服务、智能医护管理在内的专业技术人才市场需求将超出百万;智能工业方面,智能工业过程管理与自动化控制的岗位专业人才需求目前缺口约需50万人;智能农业方面,在“十二五”中的缺口将近1000万人;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方面,未来五年缺口是30万人;智能家俱方面,未来五年人才需求近百万。

产业发展,人才先行,人才是科技发展的关键,由于物联网起步伊始,目前,我国从事该行业的人才极其缺少,为了在这个新兴行业中争得先机,许多企业和地方政府都在纷纷抢占物联网人才资源。行业一些专家指出:“物联网的竞争,归根是物联网人才的竞争”,说明了物联网人才的重要性与培养的急迫性。

发展物联网不仅是我国当前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断定,谁在物联网时代抢占了发展的制高点,谁就能在世界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推动物联网发展,不仅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考虑,也要从全球化的目标考虑,也要从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实力与国际竞争力的角度考虑。因此,我省对物联网行业的推动及其本身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滋生对该行业人才的巨大需求,我们必须积极加强物联网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

三、专业筹建情况及专业发展规划

1、专业筹建情况

物联网用途广泛,遍及智能交通、环境保护、政府工作、公共安全、平安家居、智能消防、工业监测、老人护理、个人健康等多个领域。预计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产业浪潮。有专家预测

10

年内物联网就可能大规模普及,这一技术将会发展成为一个上万亿元规模的高科技市场。因此,社会对物联网技术方面的人才需求巨大。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等专业以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信誉,培养了大批合格的信息技术人才。这些专业均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完善的实验设备和充足的实训条件,在省内排名领先,具有重要的影响。近年,学院在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积极开展教改试点与实践工作,为开办“物联网应用技术”新专业打下了良好基础。新专业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南,以物理信息混合网络化系统为载体,围绕“网络化信息感知”、“网络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服务与安全””、“网络化资源优化”等几个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结合贵州“十二五”规划实施要求,整合学院及行业内的优势资源,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为促进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推动相关专业的跨越式发展。

2、专业发展规划

(一)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在办学的过程中,重视不断加强校企合作,服务贵州地方物联行业发展。聘请行业专家和技术骨干为兼职教师,同时经常安排教师下企业进行培训。使任课教师理论水平提高,实践经验更加丰富,具备物联网行业“双师”型教师资格。

(二)科学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物联网专业要根据“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加强实践能力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的基本原则,积极跟踪国内物联网技术发展及产业趋势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根据先进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原则,认真制订好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吸收国内优质的教育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先进的物联网职教课程和教材。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实际,设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好一批先进实用的职业课程模块,按需教学、按需培养。重视案例教学,加强物联网实用技术的培养和训练,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三)认真实施认证教育,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根据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并重的原则,在专业教学中推行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根据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标准,引进认证教育的师资,对相关教师进行系统的培训,提升教师的认证教育水平,达到专业认证教师资格。同时,通过对学生进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培训,达到规定要求者,颁发给职业资格证书。要将认证教育融入教学过程,以职业技能需求为根据,构建课堂教学与认证教育相结合的教学环境,确保职业资格认证教育的顺利开展,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率。

(四)课程改革

注重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学中做、做中学”、项目任务驱动、实境教学法等教学模式。实施“双证书”教育,走工学结合之路,学生专业技能强、质量高、有特色,毕业生供不应求。

1、在课程体系上尝试和探索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将学历教育、职业技能、职业认证三者紧密结合起来,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2、在教学方法改革上,是将课程按理论、实训交替进行“工学交替”、“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实境教学等方式进行,使教学与实习、实训同步进行,由专职教师与行业技术骨干共同完成,提高了目标达成率。

3、以够用为度,整合部分课程,将一些课程进行整合,提高教学效率。

(五)切实加强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1、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坚持“行动导向”教学观,努力实践“教、学、做”一体化;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教学目标有效完成。

2、校企结合、注重实战的“三段式”实践实训模式

在充分利用校内实训条件搞好实习、实训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与物联网企业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路子,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逐步形成了以实战为目标的“一年级学习、二年级短期实习、三年级顶岗实习”的“三段式”实践实训模式。使学生从专业认知、专业素养的培养直至主要专业技能的掌握都在物联网实践岗位环境中进行,将理论与实践更加紧密地融合,努力实现学生专业技能与企业用人需求的零对接。

3、突出职业技能培养,将技能证书课程纳入到课程体系中

在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体现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在重点考取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在今后陆续增加职业资格证书考取的门类,使学生毕业时确实具备更加宽泛的上岗能力。

4、专业技能与非专业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强化专业技能训练、努力打造学生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非专业素质的培养。以锻造学生“能吃苦、能忍耐、能拼搏、能奉献、能合作”五种优秀品格为宗旨,不断推进高职教学改革,加强学生管理,拓展学生活动空间,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生非专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不断提高,打造出广为社会认可的毕业生品牌。

(六)

加强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是一个新专业,建设教学资源库具有重要意义,这将有助于探索符合贵州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信息化需要的教学新模式,建立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熟悉网络环境教育的优秀教师队伍,培养大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促进物联网教育资源的共享和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开放性教学资源平台建设能使高职教育更好地立足于社会、服务于社会。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主要致力于建设与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相关的资源体系,以多种方式进行资料的收集、整合、编辑和存储,最终形成一个涵盖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所有信息的多媒体网络平台,实现系统化与规范化管理以及资源共享。其建设思路以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的社会需求为导向,根据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就业岗位特点,在职业标准基础上,基于实际工作场景、实际项目导向的办学模式,建立相应的培养体系,构筑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所需的一切资源。

综观以上情况,我们认为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的设置是完全可行的。

注:申请目录外专业只填写表10,可不再填写此表。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注:应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素质要求、能力要求、知识结构要求)、修业年限、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

一、培养目标

针对新兴的物联网产业高速发展以及目前人才紧缺情况,培养掌握射频、传感器、无线传输、高速公路的监控系统和安全系统、信息处理等物联网技术,能适应贵州物联网产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好品德、好技能、好使用、好形象的职业素质,掌握设备使用与维护、系统集成等方面的知识,具有无线传感网、RFID系统、局域网、安防监控网等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维护等职业能力,以及良好的创新精神和职业迁移能力,在物联网技术相关行企业,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各种监控系统的集成与维护等岗位,能从事设备操作与维护、系统集成、技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素质要求、能力要求、知识结构要求)

1、职业素质要求

(1)具有拥护党的领导、对祖国忠诚、艰苦奋斗、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质量意识和敬业与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好品德、好技能、好使用、好形象的职业素质;

(4)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良好情操;

(6)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高尚的人文精神。

2、职业能力要求

(1)具有区域智能交通组网方案拟定及车联网组建能力;

(2)具有无线传感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维护等能力;

(3)具有RFID系统安装与调试能力;

(4)具有网络设备配置与调试能力;

(5)具有车辆控制和运营车辆管理能力;

(6)具有道路交通安全系统评价能力;

(7)具有监控系统集成与运维能力;

(8)具有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3、知识结构要求

(1)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2)掌握射频、传感器、无线传输、信息处理等所必需的专业核心知识;

(3)掌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4)掌握监控系统设备使用与维护、系统集成等所必需的专业核心知识;

(5)掌握安全系统设备使用与维护、系统集成等所必需的专业核心知识;

(6)掌握专业其他行动领域所必需的专业核心知识。

三、修业年限

全日制三年

四、主干课程

1、计算机基础

主要讲述计算机基础知识,计算机硬件组成,软件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介绍,信息系统基本知识,多媒体技术简介。

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本课程主要讲述C语言开发环境介绍,顺序程序设计,选择结构程序设计,循环程序设计,数组、函数、指针,结构体与共用体,位运算,文件。培养学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能力。

3、物联网技术导论

本课程首先讨论物联网的基本概念、体系结构、软硬件平台系统组成、关键技术以及应用领域;其次介绍节点感知识别技术,包括射频识别工作原理、RFID系统的基本组成及其典型应用、传感器及检测技术等;然后讲述与物联网相关的通信与网络技术、传感网及其关键支撑技术等内容;最后介绍物联网中的数据融合、云计算技术、物联网应用系统的规划设计与典型应用,使课程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初步认识物联网的概念、实现技术和典型应用。

4、工程图识别与绘制

本课程使学生掌握工程制图国家标准的基本规定,会查阅有关国家标准和手册,养成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的良好习惯。能够较正确而熟练地使用常用绘图工具和仪器进行手工绘制仪器图和草图。能够能熟练阅读和绘制中等程度“平、立、剖、详”工程图。能看懂简单机械图,会用典型绘图软件绘制工程图样。

5、无线传感器网络安装与调试

本课程主要介绍了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基本概念,常见的微型传感器,传感器网络的通信技术、支撑技术、应用开发基础,传感器网络协议的技术标准,无线传感器网络实验,

6、RFID系统安装与调试

本课程主要介绍了RFID标准和标准化、电子标签的故事、读写器的原理以及RFID中间件和系统框架,同时也给出了RFID系统中的安全和隐私、防碰撞、定位以及数据挖掘、应用中的实施、测试和故障分析等技术的原理,加深学生对射频识别(RFID)技术的基本原理、关键技术与应用案例的理解。

7、智能交通

“智能交通系统”,简称ITS(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是交通运输领域各种高科技技术系统的一个统称。本课程主要介绍了智能交通系统的产生、发展、基本理论、基本技术、体系结构及应用研究。

8、GPS在智能交通中的应用

本课程将采用项目教学,分6个学习项目,分别为:认识全球定位系统,GPS导航定位系统,GPS公共车辆跟踪调度系统,电子地图导航系统,GPS车辆动态监控系统,GPRS无线通信的车载驾驶人疲劳监测终端。

9、高速公路监控系统集成

本课程将采用项目教学,分9个学习项目,分别为:简易四路视频监控系统的实现,收费站级视频监控系统的实现,隧道监控系统特殊部分的实现,车辆检测、气象监测等子系统的实现,信息发布子系统的实现,交通控制子系统的认知,分中心级监控系统的集成,省级联网监控系统的集成,监控技术革新设想。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

、电子技能实训(生产性实训)

通过实训,将所学电子电路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掌握常用元器件的识别、测量方法,常用仪表、工具的使用及手工焊接技术、拆装技术等基本技能,

对元件、仪表、仪器及电信号有一个充分的认识,为今后的进一步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单片机原理应用实训

通过实训,使学生对单片机的构成有一个全面地了解,重点掌握

MCS-51

单片机指令系统,并可用该指令系统写出简单而实用的汇编程序,运行于

8051

等单片机上。同时,使学生掌握单片机程序存储器和数据存储器的扩展规则,

MCS-51

单片机中断控制器、定时

/

计数器、串行口控制寄存器等使用规则,重点掌握利用典型芯片

8255

8155

8279

0804

0809

0832

等组成实用的单片机系统,从而实现单片机并行口和串行口的扩展及数据采集和数据输出等实用接口电路的设计。

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训

通过实训,了解C语言开发环境,顺序程序设计,选择结构程序设计,循环程序设计,数组、函数、指针,结构体与共用体,位运算,文件。培养学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能力。

4、无线传感器网络安装与调试实训

通过实训,学习安装和使用CrossBow公司的Mica传感器网络,练习传感器网络的基本应用,加深学生对传感器网络基本工作原理和实现方法的理解。

5、GPS在智能交通中的应用实训

通过实训,将所学基本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掌握全球定位系统,GPS导航定位系统,GPS公共车辆跟踪调度系统,电子地图导航系统,GPS车辆动态监控系统,GPRS无线通信的车载驾驶人疲劳监测终端。

6、RFID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

通过实训,将所学基本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掌握射频识别(RFlD)技术的基本原理、关键技术,理解RFID系统的实际应用。

7、高速公路监控系统集成实训

通过实训,将所学基本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掌握简易四路视频监控系统的实现,收费站级视频监控系统的实现,隧道监控系统特殊部分的实现,车辆检测、气象监测等子系统的实现,信息发布子系统的实现,交通控制子系统的认知,分中心级监控系统的集成,省级联网监控系统的集成。

8、毕业实习(生产性实训)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印证书本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加深理解,从而得到巩固与提高。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观察、解释并进一步争取解决实践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了解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概况、管理制度,从而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生产知识,并扩大专业知识面,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培养学生从事技术专题调查,搜集资料和进行研究的能力,并为踏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六、教学计划(见附表1)

5.专业主要负责人简介

姓名

王爱红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教授

出生年月

1964.3

行政职务

信息工程系主任

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本科、1985年、云南大学、地球物理专业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教学管理、计算机应用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科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1

职业院校教学资源库标准及建设研究

交通厅立项

科研负责人

2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精品课程建设

学院立项

科研负责人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1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高职

60

96

文化基础课

2

综合布线

高职

40

56

专业课

3

电工技术

高职

120

52

专业课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注:需填写2-3人,每人一表。

5.专业主要负责人简介

姓名

李雪仁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讲师

出生年月

1976.9

行政职务

教师

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本科、1999年、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教学、计算机应用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科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1

2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1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高职

50

64

文化基础课

2009-2010-1学期

2

数据结构

高职

90

192

专业课

2009-2010-2学期

3

Linux基础及应用

高职

40

96

专业课

2009-2010-1学期

4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注:需填写2-3人,每人一表。

5.专业主要负责人简介

姓名

李俊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助教

出生年月

1980.5

行政职务

教师

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本科、2002年、贵州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教学、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科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1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

高职

60

56

专业基础课

2

局域网组建与维护

高职

60

64

专业课

3

交换机与路由器配置

高职

60

64

专业课

4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注:需填写2-3人,每人一表。

6.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情况

双师素质情况

现从事专业

拟任课程

专职

/

兼职

1

王爱红

46

教授

云南大学

地球物理专业

本科、学士

计算机多媒体

物联网技术导论

兼职

2

廖晓梅

43

副教授

电子仪器及测量

本科、学士

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单片机技术应用

专职

3

李雪仁

33

讲师

福建师范大学

计算机科学

本科、学士

计算机应用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

专职

4

刘丽萍

28

助教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技术

本科、学士

计算机应用

工程图识别与绘制

专职

5

李俊

30

助教

贵州工业大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学士

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网络、无线组网技术

专职

6

薛应苹

31

助教

贵州大学

电子技术

本科、学士

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单片机技术应用

专职

7

赵浩文

29

助教

贵州大学

有色金属与治金

研究生、硕士

通信专业

无线传感器网络安装与调试

兼职

8

程序

28

助教

贵州师范大学

计算机科学技术

本科、学士

网页设计

数据库应用

兼职

9

杨倩

28

讲师

贵州大学

电子技术

研究生、硕士

计算机应用

电子技术、RFID系统安装与调试

专职

10

蒋直泉

46

副教授

贵州师范大学

数学

大学、本科

计算机编程

Java程序设计

专职

11

甘凌

31

助教

贵州大学

计算机

研究生、硕士

楼宇综合布线

计算机网络、无线组网技术

专职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

总学时

课程

周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学期

1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

64

6

李雪仁

第一学期

2

物联网技术导论

44

4

王爱红

第一学期

3

电子技术

56

4

廖晓梅

第二学期

4

计算机网络

56

4

李俊

第二学期

5

工程图识别与绘制*

56

4

刘丽萍

第二学期

6

高速公路概论

56

4

高海军

第二学期

8

数据库应用

84

6

李雪仁

第二学期

9

单片机技术应用

60

薛应苹

第三学期

10

无线传感器网络安装与调试*

60

4

兼职教师

第三学期

11

无线组网技术

90

4

李俊

第三学期

12

智能交通*

90

王爱红

第四学期

13

FRID系统安装与调试*

90

杨倩

第四学期

14

15

16

17

18

19

8.新增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名称

物联网应用技术

开办经费

30万元

申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

3

其中该专业

专职在岗人数

5

其中校内

兼职人数

3

其中校外兼职人数

2

可用于新专业的

教学图书(万册)

1

可用于该专业的

教学实验设备

(千元以上)

26

(台/件)

(万元)

30

台(件)

1

2

3

4

5

序号

尚需解决的办学条件

台(件)

1

2

3

4

注:若为医学类专业应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学校近三年被批准设立的新增专业情况

设置年度

1

590301

通信专业

2

590208

信息安全技术

3

590108

软件技术

4

5

6

7

8

9

10

学校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

1

2

3

4

5

10.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注:应包括拟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分析、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较分析;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专业办学条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论证人员签名,并标明单位、专业领域、行政和专业职务)*年*月*日

11.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应出具省级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对增设专业意见的公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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