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本文关键词:重庆市,实施办法,劳动争议
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本文简介: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一节用人单位调解组织第二节调解程序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仲裁管辖第二节仲裁参加人第三节仲裁组织第四节证据及回避第五节申诉与受理第六节审理与裁决第七节文书送达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本文内容:
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一节
用人单位调解组织
第二节
调解程序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仲裁管辖
第二节
仲裁参加人
第三节
仲裁组织
第四节
证据及回避
第五节
申诉与受理
第六节
审理与裁决
第七节
文书送达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二章调解
第一节
用人单位调解组织
第五条
用人单位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设有分厂(分公司、分店等)的用人单位,可以在用人单位设立一级调解委员会,在分厂(分公司、分店等)设立二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接受用人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总工会(或者行业工会)和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第六条
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者代表(职工代表);
(二)用人单位代表;
(三)用人单位工会代表。
劳动者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代表由单位负责人指定;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提出并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3.
第七条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用人单位工会代表担任。
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用人单位工会。
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组成,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协商决定。
第八条
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调解委员会委员参加调解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按出勤对待。
第二节
调解程序
第九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末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设有两级调解委员会的用人单位,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二级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一级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章仲裁
第一节
仲裁管辖
第十一条
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一)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的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的用人单位,中心在渝的用人单位,市外、国外及港澳台企业驻渝办事机构及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外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市仲裁委员会认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第十二条
区县(自治县、市)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市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十四条
市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区县(自治县、市)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重大或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指定区县(自治县、市)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应当报请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
第十七条
件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答辩期内提出。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决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异议不成立的,决定驳回。
第二节
仲裁参加人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以及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推举代表1至3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十九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可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一条
死亡的劳动者,由其继续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继续人的,由其利害关系人参加仲裁活动。
继续人、利害关系人在2人以上的,由其协商推举1人参加仲裁活动;协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记明代理的事项和权限,委托的权限假如变更或者解除,委托人必须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
第三节
仲裁组织
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应当设立仲裁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治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数量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仲裁委员会委员的确认或更换,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决定事项应有2/3以上委员参加。委员因非凡情况需要委托本部门其他人参加的,应出具委托书。
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督促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
(二)领导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
(三)讨论决定仲裁庭提交的重大疑难案件;
(四)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总结、交流办案经验。
第二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立案及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治理仲裁委员会的印鉴、文件、档案、经费;
(三)负责仲裁庭和仲裁员的联络工作;
(四)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仲裁员资格由市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定。仲裁委员会在取得仲裁员资格的人员中聘任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专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在劳动行政部门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员中聘任。兼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人事、经济综合治理等部门和地方总工会、行业工会的工作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并报所在单位备案。
仲裁委员会成员可以担任专职或兼职仲裁员。
第四节
证据及回避
第二十九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用人单位应承担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举证责任,不提供证据的应承担败诉责任。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仲裁委员会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应当收集。
第三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先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二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等。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三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对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第三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委托调查。受委托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方。
第三十六条
仲裁庭组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劳动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及鉴定人员。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回避申请应在案件审理前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后知道的,回避申请应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第三十八条
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第五节
申诉与受理
第三十九条
申请劳动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人是与本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含继续人、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诉人;
(三)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和受诉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条
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诉人是否有正当理由,由仲裁委员会认定;申诉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认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以内申请仲裁委员会复议一次。
第四十一条
申诉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诉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第四十二条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申诉书不符合前款要求的,仲裁委员会可退回申诉人重写或补正。
第四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或者在申诉人重写或补正申诉书后的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四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第六节
审理与裁决
第四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按以下规定办案: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争议不大、影响较小的,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指定1名仲裁员,以调解方式办理;调解不成的,按法定程序办理;事实复杂、争议较大、影响较大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指定3名仲裁员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七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第四十八条
仲裁委员会对确属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初步审理后,可以采取部分裁决的形式裁决支付劳动者工资、医疗费,不受本办法规定的仲裁程序期间的限制:
(一)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致使劳动者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
(二)劳动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三)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部分裁决于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对仲裁委员会因上述原因作出的部分裁决不服的,可于收到部分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7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影响案件的执行。当事人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前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申诉人撤回申诉的,仲裁委员会即终止仲裁程序。
第五十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录。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由参加仲裁的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
(一)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二)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及要求;
(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裁决的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
(五)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第七节
文书送达
第五十五条
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五十六条
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交受送达人。送达人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时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用人单位的,可交其负责接收文件的人签收。
第五十七条
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五十八条
直接送达仲裁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受送达人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五十九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或者受送达人是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四章
罚则
第六十条
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无效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向有关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发仲裁建议书,收到仲裁建议书的单位或部门应当予以严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干扰调解和仲裁活动,阻碍仲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二)提供虚假情况;
(三)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实材料;
(四)对仲裁工作人员、仲裁参加人、证人、协助执行人打击报复。
第六十一条
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人员,在仲裁活动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泄漏秘密和个人隐私,情节稍微的,由仲裁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是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与国务院物价行政部门的规定缴纳仲裁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第六十三条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的流动遵照《重庆市人才市场治理条例》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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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XX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答案
2018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答案 本文关键词:在线,重庆市,答题,政府工作报告,答案
2018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答案 本文简介:2018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答题部分答案1.大中小城市协调联动的网络城市群格局。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3.1个百分点。3.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让重庆山水“颜值”更高,让重庆大地“气质”更佳。4.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03天,PM2.5浓度下降16.7%5.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要求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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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答题部分答案
1.大中小城市协调联动的网络城市群格局。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3.1个百分点。
3.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让重庆山水“颜值”更高,让重庆大地“气质”更佳。
4.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03天,PM2.5浓度下降16.7%
5.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要求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6.加强危房改造,推进“厕所革命”,建设健康乡村。
7.常住人中城镇化率提高到64.1%。
8.五年来,改革开放释放活力。中欧班列(重庆)成为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主通道。
9.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地标制度等综合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10.高铁实现零突破,形成“一枢纽十干线”铁路体系。
11.把重庆建成“创新之城”“创业之都”。
12.旅游总收入增长25%。
13.1823个贫困村整村脱贫,贫困人口减少194万人。
14.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动员令。
15.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5岁。
16.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左右,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45%以上。
17.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3%
18.四个扎实是指: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做好深化改革工作,扎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
19.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2193元和12638元,增长8.7%和9.4%。
20.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21.
努力塑造现代化大都市山魂之雄、水韵之灵、人文之美。
22.
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
23.
努力使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
24.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狠抓廉洁从政,持续高压反腐,政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25.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26.
开行中欧班列(重庆)1000班,拓展跨国邮包运输和旅游通道功能,加密“渝黔桂新”南向铁海联运班列,探索跨国公路联运、铁海联运新规则。
27.
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
28.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8%,人均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去年达到63689元。
29.
到2022年,营商环境明显优化,民间投资更加活跃,民营经济占比达到55%左右,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元,服务贸易额突破500亿美元,利用外资稳定在100亿美元以上。
30.
完成800公里国省道改造,硬化8000公里农村公路。江北国际机场T3A航站楼及第三跑道投用,国际航线增至69条。果园港铁水联运接驳改造基本完成,龙头、新田、珞璜枢纽港一期建成投用。轨道交通通车里程增至264公里。建成一批桥梁隧道,打通一批“断头路”,主城区缓堵行动持续推进。改造棚户区607万平方米。建成一批特色小镇。
31.
汽车产业努力向智能化和新能源方向转型,一批新车型投放市场。
32.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江北国际机场旅客年吞吐量达到3872万人次,港口货运年吞吐量达到1.97亿吨
33.
强调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做好深化改革工作、扎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
34.
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
35.
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8%和52%。
36.
强化以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格局,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促进高铁、普铁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
37.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38.
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政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渝通办”网上平台,建立“一次办结”清单,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39.
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发展房地产市场,保障住有所居。
40.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41.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实现四级纵向贯通。
42.
完善“企业减负30条”“电气15条”等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用能、物流等收费,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篇3:20XX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标准答案
2018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标准答案 本文关键词:在线,重庆市,答题,政府工作报告,标准答案
2018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标准答案 本文简介:2018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标准答案1.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____、____和____制度,把市场能办好的还给市场、社会能做好的交给社会。A.权力清单B.责任清单C.负面清单D.服务清单2.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要求重庆建设____,成为____。A.内陆开放高
2018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标准答案 本文内容:
2018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在线答题标准答案
1.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____、____和____制度,把市场能办好的还给市场、社会能做好的交给社会。
A.
权力清单
B.
责任清单
C.
负面清单
D.
服务清单
2.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要求重庆建设____,成为____
。
A.
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B.
内陆开放高地、生态环境优美之地
C.
内陆经济口岸、生态环境优美之地
D.
内陆战略重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3.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____”的要求,践行“____”理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彰显浑然天成的自然之美和悠久厚重的人文之美。
A.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B.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C.
共抓大开发、兼顾大保护,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D.
共抓大开发、兼顾大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4.到____年,营商环境明显优化,民间投资更加活跃,民营经济占比达到55%左右,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元,服务贸易额突破500亿美元,利用外资稳定在100亿美元以上。
A.
2019
B.
2020
C.
2021
D.
2022
5.2018年旅游发展的重要目标是____。
A.
把旅游业培育成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推动力
B.
旅游经济稳步增长
C.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D.
全面落实旅游业创新驱动
6.2017年,硬化____公里农村公路,改造棚户区____万平方米。
A.
9000、607
B.
8000、607
C.
7000、605
D.
6000、605
7.五年来,全市综合经济实力有了较大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____%,人均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去年达到63689元。
A.
11.8
B.
10.8
C.
9.8
D.
8.8
8.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具体是指____。(多选)
A.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B.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C.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D.
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
9.今年,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强旅游文创策划和品牌塑造,办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建设“旅游云”,旅游总收入增长____以上。
A.
15%
B.
20%
C.
25%
D.
30%
10.过去五年,我们坚持____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____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____布局
A
稳中求进、总体、战略
B
稳步向前、战略、总体
C
稳中求进、总体、基本
D.
稳步向前、总体、基本
11.今年,深化重点改革。完善“____”“____”等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用能、物流等费用,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A.
企业减负20条、电气15条
B.
企业减负15条、电气30条
C.
企业减负30条、电气15条
D.
企业减负30条、电气20条
12.2017年,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力度加大,旅游总收入增长____。
A.
15%
B.
25%
C.
35%
D.
45%
13.今后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决胜____、开启____新征程的动员令。
A.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B.
全面建成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C.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D.
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14.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最根本的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反对____、____、____、____、____。(多选)
A.
分散主义
B.
自由主义
C.
本位主义
D.
山头主义
E.
地方保护主义
15.2018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和城镇调查失业率的预期目标分别是____以内,____以内。
A.
2%、5.5%
B.
2%、6.5%
C.
3%、5.5%
D.
3%、6.5%
16.今后五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____”的情怀和要求,在“七有”上持续用力,让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民生答卷更有厚度。
A.
民生无小事
B.
教育无小事
C.
发展无小事
D.
医疗无小事
17.2018年,强化____格局,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促进高铁、普铁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
A.
以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
B.
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
C.
以城市交通引领城市发展
D.
以综合交通引领城市发展
18.2017年,积极稳妥去杠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____个百分点。
A.
5.1
B.
4.1
C.
3.1
D.
2.1
19.今后五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提高到2.5%以上,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____%。
A.
70
B.
60
C.
50
D.
40
20.2018年,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优化新建小区中小学布局,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____”“____”等突出问题。
A.
择校热、大班额
B.
学区热、大班额
C.
择校热、小班额
D.
学区热、小班额
21.2017年,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企业再减负____多亿元。
A.
300
B.
400
C.
500
D.
600
22.五年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____%。
A.
62.1
B.
63.1
C.
64.1
D.
65.1
23.今后五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____%左右,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____%以上。
A.
55、45
B.
50、40
C.
45、35
D.
40、30
24.五年来,统筹城乡发展取得新成效。农村____、地票制度等综合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A.
集体产权制度
B.
土地制度
C.
配套制度
D.
基本经营制度
25.五年来,社会民生事业实现新发展。一批国贫市贫区县实现脱贫摘帽,1823个贫困村整村脱贫,贫困人口减少____万人。
A.
194
B.
184
C.
174
D.
164
26.过去一年,中欧班列(重庆)运行663班,“____”南向铁海联运班列常态开行,探索陆上国际贸易规则取得进展。
A.
渝黔桂新
B.
渝黔
C.
渝黔桂
D.
渝黔成桂
27.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要求,实施好“八项行动计划”。具体是指:________、
________、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________、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多选)
A.
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B.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
C.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D.
实施精准脱贫行动计划
28.今后五年里,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教育与产业对接、人才与发展匹配,把重庆建成“____”
“____”。
A.
科技之城、经济之都
B.
教育之城、发展之都
C.
创新之城、创业之都
D.
人才之城、高新之都
29.2018年,依托山城、江城的独特禀赋,优化城市立体综合开发,传承巴渝特色,注入现代元素,彰显人文精神,努力塑造现代化大都市____、____、____。(多选)
A.
历史之韵
B.
山魂之雄
C.
水韵之灵
D.
人文之美
30.五年来,改革开放释放动力活力。____
成为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主通道。
A.
“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
B.
“渝新欧铁路”
C.
渝欧快铁
D.
中欧班列(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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