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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管理办法(38)

日期:2021-04-30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材料供应管理办法(38)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材料,供应

材料供应管理办法(38) 本文简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一、信息管理利用各施工项目部地域分布面广的优势,收集各地区主要材料的市场信息,建立公司材料采购信息平台,服务现场材料采购询价,具体规定如下:1.各项目供应科每月28日前向设备材料部报送当月“材料采购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如下:①真实反映当月所采购的所有材料(公司采购的材料除外),不得有漏

材料供应管理办法(38) 本文内容:

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一、

信息管理

利用各施工项目部地域分布面广的优势,收集各地区主要材料的市场信息,建立公司材料采购信息平台,服务现场材料采购询价,具体规定如下:

1.各项目供应科每月28日前向设备材料部报送当月“材料采购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如下:

①真实反映当月所采购的所有材料(公司采购的材料除外),不得有漏报、瞒报现象;

②内容填写要完整,特别是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木材、化工材料、焊接材料、阀门、管件、公用工具、小型施工机具、电器材料、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的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品牌等栏目一定要填写清楚;

③小型工(器)具、施工手段用电器材料、计量器具要单独列表报送。

2.设备材料科部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建立相应数据库,进行微机管理,为材料的采购与控制、工程投标报价提供依据。

3.设备材料部运用网络信息,指导主要材料的采购工作,必要时向项目部发布“常用材料指导价格”

,平衡协调各项目部的材料供应,做到资源共享。

二、计划管理

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程序HSGS

QES

CX07-02-2009《产品采购程序》。各类计划应充分体现其严肃性、准确性及预判性。为搞好项目供应工作,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减少采购费用及采购环节,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运输车辆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对计划编制和报送特作以下规定:

1.由项目工程科提出的“产品需用计划”主材部分(如钢材、水泥、木材、砖、碎石、砂)应在收到施工图纸一月内完成并报项目供应部,计划内容力求全面、完整及准确,不得任意修改;辅材部分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原则上一月提一次,特殊情况需要补充的,经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可编制“产品需用(补充)计划”,但每月不得超过四次。计划书须用正规计划表格编制;

2.项目供应科科长负责采购计划、资金需用计划的编制,报项目施工经理批准。

4.由公司集中采购的材料,项目部必须提前半个月报送“产品需用计划”到设备材料部,计划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需用时间。

三、采购制度

材料成本是项目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项目负责人对材料成本控制应负主要责任,除积极支持供应人员严格按采购程序执行外,还必须对材料价格和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供应系统采购人员是材料采购的具体执行者,因而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视厂如家”,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为充分利用库存物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好材料的调剂工作,对确实需要另行采购时,应遵守下列制度:

1.严格采购纪律,执行采购程序与审批制度,项目采购人员履行收集采购信息、拟定采购方案(包括材料名称、质量等级、单价、供货商家等)职责,项目领导履行审查批准职责,各司其职,严禁无计划采购;

2设备材料部宏观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

2.1、大宗材料(钢材、水泥及其制品、木材及其制品、砂石料、16MM2及以上线缆、配电箱柜及其它工器具等)的采购由公司设备材料部统一安排,其中钢材在具备条件时由公司统一招标采购,其它材料视情况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或书面委托项目供应科招标采购。公司采购的材料由设备材料部按采购程序执行,最终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项目部不得在无委托情况下擅自采购,由公司委托项目采购的所有材料采购必须签定订货合同(按质量体系要求执行)并报设备材料部签字认可,对已签定的采购合同原则上不予修改,对确需修改的合同必须报公司批准,项目部无权擅自修改。木材采购原则上不得采购园木,应采购成材。砂石料的采购原则上采取按施工图计算方量包干形式进行。

2.2零星产品或价值低的材料由供应科负责采购,遵循就近、方便、节约的原则

,在指定采购点进行采购或由项目部部分委托外施队自行采购,结算时按定额含量的0.5~1.0,价格参照市场价,原则上不高于中标价。

2.3采购点由设备材料与项目供应部科共同选定,原则是“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设备材料与供应科应经常进行市场调查,根据市场情况,对采购点与采购价格作出适时调整;

2.4采购点的数量视工程任务情况而定,一般设立2~3个;

2.5采购人员不得擅自到非采购点采购。

2.6严禁无计划采购、超计划采购。

3.批量产品的采购要签订订货合同。

3.1合同签订前按程序由采购责任部门在《合格供方名册》中选定供方;

3.2合同内容按程序文件要求完整填写;

3.3合同的签订设备材料部参入全过程,主任负责把关,并最终签字认可,未经设备材料部主任签字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供应科负责执行合同条款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3.4需要对已签合同进行修改的,由合同签订人共同完成;

3.5所有订货合同连同合格供方评价资料(《合格供方名册》缺项时)及时上报到公司设备材料部。

4.项目供应科科长不得负责具体采购工作,要主抓计划及质价审核工作。

5.产品的验证。对采购的材料要严格把好质量关,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分供方的质量控制工作,不合格产品严禁用于施工生产。

5.1所有入库材料实行实物验收制,不得以票代物;

5.2产品到货后应认真填写“产品到货记录”,逐一进行验证,采购人员会同保管员做好开箱检查工作。特殊材料如安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并做好验证记录。合格的产品由保管员办理验收入库工作;

5.3仓库应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如磅秤、游标卡尺、卷尺等,保管员应充分利用这些工具,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5.4保管员应根据入库产品的特性合理安排存放地点,防止产品变质和损坏,做好“三防”工作,并进行建帐、建卡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且应定期盘点,做好盘点记录,并报部门负责人。盘点要求:每月每季每年进行实物盘点,工程完工后进行总盘点,盘点表要按规定填写,并报主管领导审批,总盘点表及时报到设备材料部、财务部及项目部财务部门,工程完工后帐本交设备材料部统一保管;

5.5严格材料采购报销制度。所有采购的大宗材料的报销(国内项目)必须经设备材料部主任签字(签字方式可用多种形式:电传、传真或现场签字)方可执行。由公司委托项目供应科采购的大宗材料凭书面委托书履行报销签字手续,无委托书由项目部擅自采购的大宗材料一律不得支付材料款及报销;采购人员报帐必须及时,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要做到当月材料当月报。

5.6各项目部应成立“材料验收监督小组”,施工经理任组长,组员包括质检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队长(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材料的验收工作,内容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技术资料等,重点是主材及电器材料。主材的验收一律实行“双控”,即采购单位与领用单位共同派人验收,及时交接。

6.产品的领用。材料的领用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按计划实施,计划外材料原则上不予发放。特殊情况需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可办理领用手续。工程完工后材料部门按公司《资源能源利用管理规定》进行相关考核。

6.1手续要齐备,原则上是先开票,后领料,由计划员(或采购人员)开出领料单交保管员签字发料,不得代开代发代领,严禁记帐领料、事后补票的行为;

6.2各领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领料,不得随意改变领料人;

6.3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设备材料部对项目供应科办理内部转移手续或采用其它形式;

6.4对不合格的材料,特别是假冒伪劣产品领用人有权拒领,并将情况报公司设备材料部。

6.5外施队伍的材料领用依据分包合同严格控制发放范围,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超范围发放,没有分包合同不予发放,代购材料经领导批准后可代为采购,且在原价基础上收取10%的采保费。

7.手段用料的调拨或退库。工程项目施工完毕,退库或转移到其它工地的材料,如钢材、电器材料、临建设施材料等,其价格的确定按下列原则执行:

7.1当年购买使用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按原价的30~70%划定;

7.2以后每使用一次(含一个项目),使用期(工期)未超过半年的在原来基础上扣减30%,超过半年满一年的扣减50%,超过一年的实行一次性摊销;

7.3已连续使用二年或经历过两个施工周期超过半年的项目的材料,按原价的20%划价,领用时实行一次性摊销;

7.4对已摊销完毕的材料退库或调拨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但不划价;

7.5特殊情况下,调拨双方如发生价格上的争议,由设备材料部视具体情况裁定;

7.6未使用的成品材料根据其通用性按时价的40%-90%划价,半成品或仍有利用价值的边角余料根据尺寸大小按时价的40%-80%划价,原则上高于废品价。

7.7其它分次摊销的材料划价可按上述标准执行。

8.产品的标识。产品的标识工作按程序文件执行,要做到“准确、及时、全面”,设备材料科有关人员不定期到各项目部检查、监督,有问题及时整改。

9.对业主提供的产品执行《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

10.对责任心强、在采购材料方面为公司节约大量资金的采购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节约1万~5万奖5%;节约5万~10万奖4%;节约10万以上奖3%,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且上报公司。对因责任心不强,造成损失的要进行处罚,损失在1万~5万的罚款10%,超过5万元的除罚款8%外,还要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下岗直至上报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四、废旧材料的处理

工程废料(钢材及其它)的处理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应有估计重量)报设备材料部,在征得同意(或派人)后方可处理,并按规定(五五分成)及时上交应缴金额。报废设备及废旧周材的处理除履行书面报告形式外,所得资金要全额上交公司,以冲抵其残值;

五、供应商管理

1、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通过收集有关证明资料、现场考察、供货情况分析、产品试用、理化检验等方式进行。

2

项目部供应部门按公司要求提供供应商初始评价资料,经设备材料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由设备材料主管部门每年在公司范围内发布一期A类产品合格供应商名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l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l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l

与其他供应商或公司有关采购人员恶意串通的;

l

向公司有关采购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l

不能满足公司正当、合理的售后服务要求的;

l

供应的产品出现质量、安全或环境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l

因供应不及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l

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其它

1、基础管理各项报表必须按要求及时报送设备材料部(系统考核的重要指标);

2、严格落实《公司设备、周材、工器具管理责任书》,设备材料部将根据责任书内容逐项进行考核,除作为责任兑现外,还将作为系统内职工年度考核与合同到期时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3、施工用电缆(16mm2及以上)一律架空或深度埋地(达到安全深度)敷设,埋地时必须绘制敷设图(交公司备案),在埋设地需开挖施工时要先安全清出电缆。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电缆丢失或损坏,除执行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外,还将参照周材管理办法对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经理、施工队长等)进行相应处罚。

七、附则

1本办法由设备材料部起草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2:建筑材料供应合同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 本文关键词:建筑材料,合同,供应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 本文简介:建筑材料供应合同需方: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供方:(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双方就迎新家园工程建筑用钢筋供应达成合同如下:一、供料名称:建筑钢筋。二、供料地点:三、供料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行业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 本文内容: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

需方: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供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双方就迎新家园工程建筑用钢筋供应达成合同如下:

一、供料名称:建筑钢筋。

二、供料地点:

三、供料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

四、供料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供料数量

以实际供料为准。

六、价格确定与支付

1、5月1日前,按“我的钢铁”网,相应规格单价每吨加壹佰柒拾元,为供料单价,5月1日后,按“我的钢铁”网相应规格单价每吨加柒拾元为供料单价。以上价格为供至施工现场价格,不因其它因素进行调整。

2、网价确定时间为按甲方每次通知乙方供料当天的网价,进行计算后通知乙方,按甲方认可的品牌和厂家供料。

3、6月15日前,支付5月1日前所供钢材全部货款,6月15日后累计供料200吨,支付以供料款的80%,余款待年底前逐步付清。

4、

乙方没有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原材料化验单等内业所需资料的,不能结算货款。

5、

乙方在结算货款时应提供正式发票,不能提供,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

6、

遇有甲方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乙方应有能力保证供应,不能发生停止供应或减少供应情况;影响甲方施工的,按约定承担责任。

七、供货与验收:

1、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应服从甲方收料员的指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质量、数量进行供料。甲方按照实际进场数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甲方规定进行验收。

2、甲方在需要材料时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供料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甲方收料员工作,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和要求卸车,在材料验收过程中,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验收,如果乙方送料人员不参与材料验收,则以甲方验收的结论和数据为准。

3、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原材料化验单等内业所需资料。

七、违约责任:

1、在供料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出现供应不及时或质量达不到要求,影响甲方正常施工,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同时每造成停工1小时,乙方应承担500违约金。

2、在履约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乙方损失后果自负。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伪造或变造的发票、产品合格证、原材料单据或其他证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应当全额赔偿外,需按总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向甲方人员行贿现金或其他财物的行为,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款10%以内处罚乙方的权利。

八、未尽事宜: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协议。

九、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后终止。

需方:

供方:

负责人:

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空心管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给甲方供应其所需的空心混凝土管及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材料供应品类、供应范围、交货方式:

材料供应品类:

材料供应范围:

交货方式:

三.

合同工期

根据工地施工进度供货。*年*月*日进场

四.质量标准

1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标准)。

2材料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应在供货同时提供其所供建筑材料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证明材料。

五.

合同价款

1、按空心混凝土板实际浇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整(

/m2)(含各种管理费及材料损耗、包含现场技术指导).

2、合同面积:约

平方米,按实际施工量计算。

3、合同总价:约人民币

元整(

)。

4、政府部门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量计算

根据施工图纸,以使用空心管所在板块轴线区域计算面积。

七.付款和结算

1、支付条件:拨付依据以经甲方审批的付款单为准。

2、支付方法:

。乙方在结算货款时应提供正式发货票,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价款。

由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材料进场计划及材料的堆放场地。

2对乙方材料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勒令退场。

3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材料款。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材料进场前三天内向甲方提供材料样品及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内业资料等。

2、严格按照甲方计划及时供料,保证产品质量,并派遣满足施工的施工监管人员驻工地进行现场指导服务、监督、指导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工艺施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有权责令其返工。

3、现场施工过程中水泥薄壁管损耗及破损均由乙方承担。

4、合同签订后2日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提供混凝土薄壁管产品标准和混凝土薄壁管施工工艺标准。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合同签订后,既生效,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标的额5%赔偿甲方,如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合同未履行额的5%。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按时进货,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延误工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每日付给甲方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如延误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付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每日付给应付货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按时进货。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伪造或变造的发票、产品合格证、原材料单据或其他证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应当全额赔偿外,需按总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向甲方人员行贿现金或其他财物的行为,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款10%以内处罚乙方的权利。

7、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计划是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未尽事宜,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年*月*日签订的供货合同废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期:

期:

建材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工程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负责给甲方供应其所需的建筑工程材料,其供应材料名称为碎石。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计量单位:立方米,规格、单价:10MM~30MM,54元/立方米;20MM~40MMM,52元/立方米:供货数量:约供4000立方米,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第二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自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地点。

2、交货地点:香坊区赣水路与建北街交叉口处。

3、交货日期:在甲方该项目的施工期内,依据甲方施工进度供货,但甲方在需用材料时应在当天晚4点之前通知乙方送货。

4、乙方应在供货同时提供其所供建筑材料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共同派人进行检尺。具体检尺方法如下:平箱以下部分(矩形体积)按车厢内侧长乘宽乘高等于平箱体积(入车厢内有斜角垫板或上拱部分应计算出体积予以扣除)平箱以上部分按梯形体积计算。即材料总量等于平箱部分体积加上平箱以上部分体积。乙方将碎石送到工地后,甲方设专人以入库单形式确认数量(有项目经理及保管员签字有效),乙方凭此入库单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结算方式:

1、财务处理程序:乙方持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出具的入库单第三联(入库单应有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收料员,乙方送料员签字,入库单上其他各项书写规范,应有车号,进场时间等),在15日内到甲方财务处办理手续。甲方负责人依据财务挂帐进行款项批复。

2、付款方式:乙方在结算货款时应提供正式发货票。甲方将中山路262号人达住宅小区B栋2单元4层1号住宅1套出卖给乙方,该住宅建筑面积为100.89平方米,售价为叁拾肆万捌仟壹佰元整,此价款中不包含进户费、包烧费、物业费及产权更名的费用。甲方用应收取该房款的债权冲抵所欠乙方的材料款。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产权更名过户,由于甲方手续不全在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90天内不能办理过户,乙方有权退房;所供材料款不够房款,如果甲方在08年4月末前有工程,乙方继续供料冲抵房款,如果在此时间内无工程,乙方在08年4月末付清所欠房款。

第五条:安全义务:乙方送货人员在送货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关于现场安全方面的规定。如果乙方人员不服从指挥,由此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数量交货时:

1、交货数量少于甲方要求的,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由于少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具体方法如下:(1)、造成甲方停工的,按500元每小时赔偿甲方停工损失。(2)、造成甲方从其他途径临时进货,如进货价格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格,其差价应由乙方承担。

2、交货数量多于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二、如果乙方交货的品种,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使用时,按质论价。不同意使用时,按乙方交货数量不足处理。

三、如乙方不能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造成甲方损失按上述方式计算。

四、由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乙方负责二次复试,并承担费用。

方: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

需方:

(以下称甲方)

供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双方就迎新家园工程建筑用木方供应达成合同如下:

一、供料名称:建筑用方木。

二、供料地点:

三、供料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达到合格。

1、规格:

2、等级:

3、材质:

4、具体约定:断面尺寸不允许低于约定尺寸、长度不允许超过±20mm。扒皮不允许超过12mm,长度不允许超过1200mm,扒皮木方不许超过15%。

四、供料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供料数量:

根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六、价格确定与支付

1、每根单价为

,此价格为材料供至施工现场单价(不含税,如需提供发票,另加

元/根),不因其它任何因素进行调整(以工地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进行结账)。

2、每供至10000根时,支付以供货款50%(现场验收3日内支付),剩余50%货款支付两个月后远程支票(保存)。

3、乙方没有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原材料化验单等内业所需资料的,不能结算货款。

4、乙方在结算货款时应提供正式发票,不能提供,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

5、遇有甲方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乙方应有能力保证供应,不能发生停止供应或减少供应情况;影响甲方施工的,按约定承担责任。

七、供货与验收:

1、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应服从甲方收料员的指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质量、数量进行供料。甲方按照实际进场数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甲方规定进行验收。

2、甲方在需要材料时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乙方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供料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甲方收料员工作,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和要求卸车,在材料验收过程中,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验收,如果乙方送料人员不参与材料验收,则以甲方验收的结论和数据为准。

3、乙方凭甲方收料员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收料单到公司办理结款手续(以工地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进行结账)。

八、违约责任:

1、在供料过程中如出现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无论任何原因出现供应不及时或质量达不到要求,影响甲方正常施工,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同时每造成停工1天,乙方应承担1000.00元/天违约金。

2、在履约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乙方损失后果自负。

3、如果乙方交货的品种,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使用时,按质论价。不同意使用时,按乙方交货数量不足处理。乙方供货数量超过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4、由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伪造或变造的发票、产品合格证、原材料单据或其他证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应当全额赔偿外,需按总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向甲方人员行贿现金或其他财物的行为,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款10%以内处罚乙方的权利。

九、未尽事宜: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协议。

十、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后终止。

方:

方:

负责人:

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篇3: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材料,供应

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降低成本,保证品质,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最终实现规模效益。二、甲方供应:适用于单价高、通用性较强、使用量较大的材料设备,如商砼、钢筋、主要装饰材料、电梯、电线电缆等。三、甲方限价、乙方采购:适用于用量较大、但市场较成熟、品牌和价格差异不大的材料设备,如给排水管、外墙勾

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试行)

一、目的:降低成本,保证品质,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最终实现规模效益。

二、甲方供应:适用于单价高、通用性较强、使用量较大的材料设备,如商砼、钢筋、主要装饰材料、电梯、电线电缆等。

三、甲方限价、乙方采购:适用于用量较大、但市场较成熟、品牌和价格差异不大的材料设备,如给排水管、外墙勾缝剂、外墙面砖粘贴剂等。

四、乙方自行采购:适用于产品质量差异较小、价格差异不大的低质高耗量材料,如砂、石、砌筑用砖等。

五、开发公司自建项目材料供应另增加劳务承包单位签收确认材料数量,保证材料进场使用数量准确性,控制劳务承包单位材料消耗量。

为加强材料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就甲方供应材料有关事宜特作如下规定:

1、乙方提前二个月(或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甲供材料计划书报监理审核(审核时间三至五个工作日)。因施工单位提供计划不及时而影响工期,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2、按甲供材料进场通知,乙方应提前一天做好材料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疏通道路、指定卸货场地等)。

3、甲供材料进场后,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与供货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按规定及时办理材料的相关检测工作),由乙方对质量、规格、数量负责。施工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误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4、甲供材料质量违背合同约定,乙方必须在甲供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拒收;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货、换货或索赔。

5、材料需求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列明:生产厂家、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备注事项等有关内容。如材料是分批分期到货的,必须详细注明每一批次的到货数量和日期。

6、由于乙方工作不力(如计划错误等)、疏于管理(如不根据变更及时提报材料的变更计划)等原因造成的退货、补货,甲方不予办理退货、补货事宜,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7、甲供材料及退货、补货等相关规定按补充合同执行。

8、财务部审核收料单的数量与金额无误后,再对照合同支付其款项。如有疑义必须立即暂停支付款项,直至核实准确后再行支付。

9、财务部根据施工项目整理汇总各项甲供材收料情况,作为单项工程成本控制与分析的资料依据。在单项工程决算前与材设部核对应扣款额,如属甲方代垫材料款,则由财务部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该材料的垫付款或在决算时扣回甲供材的全部金额。

10、各涉及部门的经办人和负责人均为各自工作范畴内的工作承担责任。如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均要追究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如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失未遂),视情节处以参与人员本次甲供材料总价值5%~10%罚款,罚款金额低于3000元按3000元处罚(此款项由经办人单位承担追缴责任);并对参与人员单位处以本次甲供材料总价值10%~20%罚款,罚款金额低于10000元按10000元处罚。参与人员属建设单位员工立即解聘,监理或施工单位员工立即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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