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本文关键词:商业银行,征求意见,产品销售,理财,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本文简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银监会昨天下午四点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整治,同时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明确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对客户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和结果,而在目前的实际运行中,商业银行在销售理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本文内容: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银监会昨天下午四点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整治,同时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明确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对客户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和结果,而在目前的实际运行中,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恰恰示例说明的都是最赚钱的情形。
《办法》提出,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基本原则,规范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文本的内容和制作方式。理财产品要建立风险等级制度。
2005年9月以来,银监会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规章及一系列涉及商业银行理财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
银监会提示理财产品风险
本报讯
(记者赵谨)银行存贷年中大考将近,一些银行短期的高年化收益理财产品变相吸储的乱象也引起了银监会的注意。昨天,银监会召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情况通气会,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风险提示。并宣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在公开征求意见后,明年开始实施。《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坚持合规开展理财业务,做好风险管控和信息披露工作。
《办法》要求,银行对理财产品和客户承受能力均要进行五级分类。按风险匹配原则,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专业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必须放在同一页,并且在销售合同的显著位置呈现。
另外,理财产品宣传中必须提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购买需谨慎“。投资范围、投资种类、资金投向比例、银行收费名目和标准都需要在合同中标明。理财产品在募集期、投资期和清算期都依规定向投资人披露相关信息。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理财产品不是存款收益不能保证。5万元起步的投资门槛是针对高端投资者的,在信息披露公开透明的情况下,投资者要能承受一定的投资风险。
银监会上周五召开理财业务会议,指出目前理财市场出现乱象、恶性竞争,个别银行通过发行高利率理财产品吸收存款,以此绕过贷存比考核等不规范行为,要求银行限期整改。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界定高收益理财产品变相揽存,就是看此产品是否有实际投资方向,是否能产生投资收益,而不是单纯的银行拿钱补贴给投资者作为投资收益。
银监会否认理财产品超8万亿
对于多家机构披露目前理财产品总量规模超8万亿的数据,昨天,银监会方面表示,此数据有误读的成分。截至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存量规模1.9万亿,占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近2%。
“市场机构一般是按理财产品发行时的资金流量来计算规模,但理财产品是不断发行不断到期赎回,每个时点留在银行账户上的累计余额并没有那么多。“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理财产品正以每年超10%以上的增速在发展。
2010年,银监会统计的15家大中型银行的数据,居民通过理财产品获得的财产性收入达到560亿元。
短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日趋繁多。该负责人解释,这是由于负利率压力与通胀预期齐增,居民存款被逼出银行寻找高收益寄托。而目前针对普通百姓的投资渠道匮乏,在股市狂泻、楼市调控的大背景下,考虑到加息和通胀预期,客户投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意愿强烈。
根据Wind统计,今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委托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占37.47%。今年与去年相比,委托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占比提升了约7个百分点。
现状
冲存贷比
银行发高息产品
“今明两天是场恶仗。明眼人都知道,两天啥也投资不了,目的就一个:圈钱!“有银行业人士昨天在微博上感叹。
由于临近月末银行75%的存贷比考核,一些银行在利用理财产品做大存款分母,把贷款转出表外做小贷款分子。银监会相关人士称,理财产品在募集期和清算期时客观上会给银行带来存款。银行在冲存贷比考核时点时发短期产品,确实缓解了资金紧张的局面。
对于风险,监管部门内部人士表示,从法律层面看,银行在理财产品的销售中只是中介,但一旦出现募集者投资失利的情况,投资人都会找银行负责。银行出于对信誉风险的考虑一般会出面帮助填窟窿。“最普遍的做法是给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单位发一笔贷款,把理财产品的坏账转嫁到银行头上,这就滋生了银行的坏账风险。“销售起点至少为5万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分级管“理财产品销售乱象之下,监管层果断出手整顿。
昨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理财产品销售进行约束。《办法》要求,商业银行需对自身的客户、理财产品进行分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在《办法》规定的分级标准之下,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不得低于5万元。
此外,监管层还为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客户划出了一条界线: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
余额逼近2万亿元
“这一两年,特别是2011年,各家银行理财产品都出现了一个大幅度的增长。“一位国有大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表示,若是银行不发行理财产品,已经拉过来的存款都有可能被其他行的理财产品抢走。
理财产品的热销原因在银行、客户两方面。对于客户而言,CPI持续高位,负利率状况难以改变,理财产品逐渐成为投资渠道之一;对于银行而言,存准率的屡创新高,导致银行体内流动性紧张,理财产品成为负债业务的突破口。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由银行开发的理财产品销售余额为1.9万亿元,而2010年末,这一数据为1.7万亿元。
银监会相关人士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居民的重要投资工具,仅工农中建交等15家银行2010年发行的理财产品,就为投资者创造了560亿元的财产性收入。
但与此同时,理财产品导致客户亏损的消息也不绝于耳。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宣传销售文本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甚至存在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等情况,使客户合法权益和商业银行声誉受到损害。
由此,《办法》迅速出炉。根据《办法》,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电视、电台等渠道对具体理财产品进行宣传。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
客户、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办法》提出,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即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的目的就要求银行做到
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具体来看,银行对其客户、理财产品均需要根据相关因素进行评级。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方面,银行应当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至少应当包括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等。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方面,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个等级。银行“应当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客户范围,并应当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
在确定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基础上,银行还将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
具体来看,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这也意味着,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将至少为5万元。
《办法》征求意见并做相关调整、改进后,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篇2:商业银行法律服务方案
商业银行法律服务方案 本文关键词:商业银行,法律服务,方案
商业银行法律服务方案 本文简介:法律服务方案(一)法律咨询1.接受银行委托,就有关银行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2.接受银行委托,就商业银行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代拟、审查银行规章,审查股东资格的适格性,审查高管的任职资格,拟定有关规章制度;3.为银行的依法合并与分立提供服务,参与合并、分立协议的起草、谈判,见证有关的
商业银行法律服务方案 本文内容:
法律服务方案
(一)法律咨询
1.接受银行委托,就有关银行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2.接受银行委托,就商业银行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代拟、审查银行规章,审查股东资格的适格性,审查高管的任职资格,拟定有关规章制度;
3.为银行的依法合并与分立提供服务,参与合并、分立协议的起草、谈判,见证有关的股东会,履行相关的债权人保护程序;
4.指导银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为银行的存款业务提供法律保障,指导商业银行办理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事务;
6.为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服务,审查借款人资信能力,参与贷款合同的协商谈判,协助商业银行选择有利的担保方式并办理相关的法律程序;
7.为银行的中间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8.参与起草、修订银行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
9.参与起草、修订银行财物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
10.为银行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银行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
11.为银行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12.对银行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3.对银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银行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14.对银行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15.列席银行董事会、对董事会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16.对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二)非诉法律事务
1.参与银行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
2.参与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3.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
4.为银行进行有关的银行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5.为银行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6.代理银行办理各类公证;
7.代理银行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代理银行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9.代理银行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有关手续;
10.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协助追偿债权、清收不良资产,设计债权债务重组方案。
(三)诉讼法律事务
1.接受银行委托,代理银行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接受银行委托,代理银行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接受银行委托,代理银行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篇3:商业银行现金管理方案
商业银行现金管理方案 本文关键词:商业银行,现金,方案,管理
商业银行现金管理方案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随着金融危机的逐渐深入,流动性紧缩、企业资金链开始紧张,企业对现金管理的需求更加迫切。在此背景下,现金管理成为时下各家商业银行纷纷角逐的热点,去年以来,各家银行纷纷在现金管理
商业银行现金管理方案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随着金融危机的逐渐深入,流动性紧缩、企业资金链开始紧张,企业对现金管理的需求更加迫切。在此背景下,现金管理成为时下各家商业银行纷纷角逐的热点,去年以来,各家银行纷纷在现金管理方面推出各类创新服务,有的甚至推出了服务品牌。种种迹象显示,现金管理正在成为商业银行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争夺高端企业和机构客户的新阵地。
商业银行根据企业收款、付款、融资、理财、资金集约管理等需要,利用遍布全国的物理网点、经营货币的天然资格、强大的技术支持系统,为客户提供全面、贴身的资金运作管理服务,银行全面嵌入企业经营管理环节,协助企业实现更快收款、更优化的付款、更低成本的融资、个性化的理财,更有效的集团资金管理,为企业提供远远超出一般标准化水准的服务。
银行以电子银行服务平台为主要支撑,将结算、账户管理、投资、融资、信息和咨询等产品和服务整体打包,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现金管理解决方案的一种中间业务。现金管理服务有助于协助客户加强应收应付款管理、减少低收益金融资产占用、降低借贷资金成本、平衡企业现金流动性与效益性。
根据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推出的现金管理方案,我们归纳出下面几个共同特点:
一、商业银行现金管理基本思路
现金管理从单项产品的销售到整体资金管理解决方案的提供转变,银行提供对企业的某些重要财务管理功能的外包服务。重点针对重点行业客户提供现金管理行业解决方案,旨在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服务。
1、现金管理提供行业解决方案
现金管理行业解决方案是针对银行关注的重点行业入手,通过对具有行业共性的现金管理需求和解决方案的分析,力求为企业客户搭建适合自身的财资管理体系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协助。
根据客户的行业、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将行业现金管理产品和行业信贷产品包、供应链融资、电子银行、ERP等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完整的、综合解决方案。牢牢的把握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技术含量,提高客户转移成本以便提高客户忠诚度。
2、承接企业的财务某些外包职能
现金管理从单项产品的销售到整体资金管理解决方案提供,银行已经提供对企业的某些重要财务管理功能的外包服务。
二、商业银行现金管理基本功能
现金管理业务是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基本功能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1、资金归集功能,也称流动性管理。银行针对跨国公司、企业集团统一调度资金的需求为总部提供资金归集、资金下拨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为企业集团结算内部资金价格提供依据。
2、账户信息查询功能。为充分利用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总部需要实时掌握集团(公司)的资金情况,因此对账户信息查询功能的要求较高。跨国公司一般都会要求将国内账户信息在当日送达海外公司总部。
3、快速融资功能。企业集团总部对资金的集中控制,会形成总部或下属企业资金临时性短缺,而此时又要保证各类款项的顺利支付,这就要求银行提供快速便捷的融资服务,如法人账户透支服务等。
4、快速收付款功能。确保企业集团总部、下属企业对外收付款的安全高效。这项功能虽然是银行的基本服务项目,但诸如向收款企业提供通知服务,全国范围代发工资、财务报销等业务对于中资银行来说依然是一项新的挑战。
由于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因此以上诸项功能往往会通过电子银行平台向客户提供,这也就是为什么现金管理服务会经常与电子银行相提并论。许多外资银行的现金管理系统也正是以核心电子银行平台为基础经过功能扩展而形成的。以德意志银行为例,其现金管理产品由以下部分组成:核心电子银行平台、与企业ERP系统接口、流动资金管理系统、银行账户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应收款应付款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系统、网络管理系统。可见,所谓现金管理系统是核心电子银行系统功能的扩展。
在现金管理产品的组成中流动资金管理系统是整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核心,所谓流动资金管理系统是指,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资金调度的方式。最大限度使用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是实施现金管理项目的主要目的之一。合理地调度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能避免企业集团内部部分企业有闲置资金,而另一部分企业又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情况。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的调度也存在许多难点;如母子公司之间特别是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其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的法律问题及相关的税务问题,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利益分配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