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乡镇,管理制度,档案
乡镇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一、组织《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镇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二、将本镇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三、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
乡镇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
一、组织《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镇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将本镇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三、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务,提出“收、管、用”要求,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协调档案室与其他科室及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关系。
五、组织开展本镇各村(社区)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业务考核,落实奖惩。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本镇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镇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个人不得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据为己有。
二、归档质量要求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和年度,便于保管和利用。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的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三、收集归档时间
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采用随时收集和集中收集等有效方法,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有序排列,分类存放,便于日常查找利用。
党务、行政管理文件于次年6月底以前整理归档;
科技文件在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会计文件由会计机构整理立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归档;
音像文件在相关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电子文件实时进行逻辑归档,并对应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进行物理归档;
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在该项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整理归档(如无规定,则自行确定归档时间,且确定的归档时间不得超过2年)。
档案整理制度
一、档案整理原则
档案整理工作应坚持尊重和维护档案的本质特性,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
二、档案整理环节
档案整理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负责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进行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
党务、行政管理纸质文件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科整理归档;科技文件、音像文件、电子文件、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专业文件由相关科室整理归档。
三、档案分类排列
(一)文书档案采用“保管期限—年度”的分类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相应的办法和标准、规范,综合运用“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工程项目”等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二)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分别排列;同一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分类方案进行排列。
四、档案整理标准
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档案,必须分别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江苏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整理归档。
五、档案基本编目
(一)案卷封面项目“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
“档号”等填写齐全。
(二)案卷脊背项目“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等填写齐全。
(三)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全宗名称”、“全宗号”、“年度”、
“保管期限”
、“起止件号(室)”、“盒号”等填写齐全。
(四)以卷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以件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的结构编制档号;科技档案采用“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档号。
(五)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机读目录符合《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的规定。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4次以上的库房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24℃温度、45%—60%相对湿度范围的库房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做到一尘不染。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根据本镇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并对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及时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总结。
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帐实相符。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门类、载体、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档案人员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检索工具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区档案局、馆的统一安排,向区档案馆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遇有“帐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者,都应当如实填写包括查阅目的等项目在内的《档案利用登记表》。
二、本镇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查阅一般的档案,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二)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记录、有关控制数字等需要保密的档案,还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其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查阅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的利用一般于工作时间内在阅览室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利用档案时,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档案借阅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实需要继续利用的,应当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五、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印、照相、翻拍档案或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不得在档案上圈点、勾划、作记号,更不得撕毁档案;不得有其他有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人员要主动热情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对归还的档案必须进行卷数、页数等项目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同时,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
为确保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齐全完整,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登记范围:
凡在上级机关主要领导视察、检查、指导本镇工作活动,本机关举办的重大的活动,新闻媒体有关本镇的重要报道,涉及本镇的重大灾情和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件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的、音像的、电子的文件和实物,均属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登记归档范围。
二、实施登记:
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收集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大活动登记簿》中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项目全面准确地进行登记,并设置卷夹,将收到的文件分类临时存放,方便日常利用。
三、及时归档:
档案室应对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过程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确定人员将本次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按相关标准整理归档,由档案室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资料收集制度
一、凡档案室收藏的、为本镇各方面工作参考的需要而收集或编写的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档案复制品。
二、收集范围
(一)反映本镇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刊物、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二)与本镇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三)系统反映本镇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四)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五)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著作以及其他图书。
三、收集方法
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镇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四、资料的整理
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根据《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结合运用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索引。
五、资料的管理
(一)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二)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一、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档案室对其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本镇主要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具有重要凭证性、依据性和参考利用价值,应进行归档。重点收集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此外还包括数据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计算机程序、多媒体文件等。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并以物理归档为主。
四、实施逻辑归档时,具体经办人完成电子文件归档操作;档案人员参与设备更新时的数据转换工作并做更新记录,会同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设定查询归档电子文件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应把归档电子文件的物理地址存放于指定的计算机服务器上,并采取可靠的备份措施;档案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计算机或网络上重复的电子文件。
五、实施物理归档时,归档电子文件存储的载体应注明是否经过检毒和消毒处理,有隐患的数据文件不得归档;电子文件按保管期限—年度(或保管期限—年度—机构)分类;归档电子文件经分类排列后,应著录标引,并编制机读目录和档号。
六、各电子文件的形成科室应定期对归档范围的电子文件制作脱机备份。归档电子文件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利用,一套异地保存。需永久、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制作纸质版本并归档;转换成纸质版本的,应及时归入相应门类的纸质档案中进行管理。
七、归档电子文件应直立存放于防磁柜中,温度控制在17℃—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距离强磁物10米以上。
八、归档电子文件,每年抽检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采用复制的方式补救,但原载体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复制采用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等,禁用软磁盘。
九、档案室配备与业务部门相互兼容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有效识读,封存的归档电子文件不得利用和外借。
十、销毁归档电子文件,需经本镇领导批准,有关业务科室和档案室审核,编制销毁清册,并确保载体与信息彻底销毁。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和摘抄、复印,要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制度》进行。
三、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档案室,更不能擅自帮助别人复制、摘抄档案,坚决杜绝失泄密现象。
四、利用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不得翻阅与所需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坚持档案保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若发现遗失、失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篇2:乡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本文关键词:工作职责,制度,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本文简介:(乡)镇政府消防工作制度职责二0一一年度目录乡镇制度、职责1、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⑴2、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⑵3、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⑶4、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⑷5、乡镇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本文内容:
(乡)镇
政府消防工作
制
度
职
责
二
0一一
年
度
目
录
乡镇制度、职责
1、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⑴
2、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⑵
3、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⑶
4、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⑷
5、乡镇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安全举报制度
…………⑸
6、火灾统计报告制度…………………………………………⑹
7、乡、镇、村(社)防火安全公约…………………………⑺
居(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内的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管理。农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乡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四、对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要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负责对村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理论学习、业务训练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员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火灾扑救、防火安全检查、灭火演练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消防标志,不得毁坏消防设施。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暴危险物品和使用电器设备、燃气用具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制定农村防火公约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九、在火灾扑灭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督促各部门、村民委员会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
三、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五、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六、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消防管理先进经验,布置全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搞好年终总结,表彰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八、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对不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村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村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村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村的农业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村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六、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开展灭火演练。
七、积极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本村灭火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和查处工作。
村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乡镇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单位和各村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特别是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的检查要专项安排,专项检查。
二、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要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对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详细记录、存档,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三、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当场能改正的应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责令限期改正。
四、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被查单位没有及时整改的,相关单位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直至吊销各类证照,关闭场所。
五、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时,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制订出具体整改措施。
六、对没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村、单位,对其通报批评,对未进行安全检查,影响安全工作开展的,其主要领导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由于检查不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发生各类火灾事故的将按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领导责任。
七、对个别村、单位和人员拒绝监督检查,阻碍安全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乡镇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一、乡镇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要将各自负责的工作向会议报告,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分析当前农村火灾形势,听取村委会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汇报,根据季节安排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通报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研究制订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和措施,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保卫力量的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进行督促和检查,加大对消防的投入,为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联席会议由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召开,全体成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消防安全举报制度
一、举报范围:本镇内各村、企业、事业和机关存在的火灾隐患以及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举报方式:各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也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信件项有关部门或领导举报。
三、查办程序:分管领导审阅举报材料后,应及时派员调查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举报人。
四、对于积极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挽救重大损失的举报人,镇政府视情予以奖励。
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一、火灾统计报告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
二、每月5日前公安派出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报告镇防火安全委员会。
三、统计范围为本镇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
四、统计报告内容:伤亡人数、事故起数、责任原因、直接经济损失和伤亡情况。
五、火灾事故分为一般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户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六、报告时间要求,一般火灾应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重特大火灾应在3小时内先用电话向镇和区公安局消防科报告,同时迅速书面逐级报告。
七、火灾报告内容
一是必须报告的内容: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名称,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志,化学危险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灭火救援情况(接警时间、到场时间、调派力量等基本情况);重要火灾信息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二是尽可能报告的内容:灭火救援的进展情况;火灾现场相关情况(有无倒塌、爆炸危险,是否对周围建筑构成威胁等);起火单位详细情况(包括隶属关系、经济类型、内部消防设施、建筑耐火等级,是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村、社和派出所负责人到场情况。
八、责任追究
各村、行政部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要火灾信息迟报、漏报或误报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视清洁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隐情不报、故意瞒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防火安全公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居(村)委员会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义务。
三、居(村)委员会应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要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四、每个居(村)民都要由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用电、用火管理制度,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收获季节各村、社麦场要由专人负责,建立轮流值班护场制度,每个村民要严管自家小孩,不能随意玩火,麦场打碾时拖拉机要带防火罩,分散打碾,力争建立小型麦场,场内严禁烟火,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要做到堆、垛之间必须留有2—3米的防火间距,场内必须设置醒目的防火标语,禁止拉接临时用电线路。
六、发现火灾时,在积极扑救的同时,应当向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及时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七、对在防火灭火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要给予奖励。
八、对无视防火公约,不听从教育劝阻,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视其情节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
篇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责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责 本文关键词:职责,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责 本文简介:院长职责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3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责 本文内容:
院长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全力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门诊医师职责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护理人员职责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药剂人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检验科人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亲自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严防差错事故。
2.负责实验标本、材料和器材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
5.做好检验器材的清洗、维护和保养,检验室消毒隔离工作。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并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放射人员职责
1.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实施。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及时诊治病人,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会诊和向院领导汇报。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按照医师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5.负责X线投照、洗片、治疗等具体工作。
6.负责机器及附件、药品、胶布等物品请领、维护、保养、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会计职责
1.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对口,并认真分析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增减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收集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归档备查。
7.分类编制收支报表,做好经济核算,加强院内经济管理。
8.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出纳职责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7.认真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
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1.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等具体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及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交接班及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安全因素,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依法行使保卫人员职权,确保医疗秩序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全院门卫、传达、收发、车辆出入、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及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作息时间,负责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人员的登记工作,每月下旬报院办。
6.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准在值班室下棋、打扑克或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寄存院外人员的物品,保持室内整洁,严格出入车辆及自行车管理。
妇幼保健人员职责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女症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搞好幼儿园等卫生保健指导。
2.宣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指导妇女五期保健和婴幼儿卫生及节育方法。
3.掌握本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和各项统计数据。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5.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6.开设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并接受妇女儿童患者住院治疗和产妇住院分娩。
7.深入村级卫生组织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8.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反应情况,报告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有预防接种工作。
2.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3.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5.承担服务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6.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培训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安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能。
8.接受上级业务技术指导和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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