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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重点笔记(打印)

日期:2021-05-22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综合素质》重点笔记(打印) 本文关键词:综合素质,重点,笔记,打印

《综合素质》重点笔记(打印) 本文简介:《综合素质》知识点第一章:职业理念一、教育观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1)面向全体学生(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4)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5)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途径有:(1)树立素质教育理念,把握课改精

《综合素质》重点笔记(打印) 本文内容:

《综合素质》知识点

第一章:职业理念

一、教育观

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学生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

(4)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5)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途径有:

(1)树立素质教育理念,把握课改精神,实践新课程(基础教育新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

的基本途径)

(2)学校管理,课外活动和班主任工作

(3)举行德智体美并进的教育活动

方法有:

(1)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师的作用(主导性作用,更新教育理念,

提高素养)

(2)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3)引导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5)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

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价教育现象

根据要求和素质教育观念进行分析

1、

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

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

根本特征的教育。

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

(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

(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

(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学生观

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

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人的道德、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人的劳动力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学生观的思想基础就是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

本质是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社会性需要和精神需要,社会素质和能力的全

面发展

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

价值取向。教育中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

(1)学生是完整的,具有独立意义的个体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3)学生需要尊重

(4)学生都有潜力

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从身心健康发展,主体性发展,中学生社会文化发展三个方面

身心健康发展:生理心理健康的成长,生理心理健康得到社会的实现

主体性发展:建立正确的自我认识,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全面发

展的人所需的自觉发展,主动发展。(主体性发展是中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

社会文化发展:主要涉及到德,智,体,美,劳动技术教育等

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

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教育中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必须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起点,必须以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为目标;

中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要求:中学教育必须以中学的发展需要为本,必须以中学生的全面

发展需要为本,必须以全体中学生的发展需要为本

“以人为本”也就是所有学生发展为本,必须坚持教育公正公平的原则

教育机会均等,要求公正的对待学生,不因何种原因,给予学生相同的教育机会

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分阶段教育:学生的才能有高有低,因而给予学生的教育机会要按照学生的才能高低

来进行分配;

因材施教:学生的个性潜能不同,因而给予不同个性发展潜能的学生提供有利于发展

的教育机会。

师生关系: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

三、教师观

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重点)

(1)必须学会学习,加强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2)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反思能力,成为反思型教师

(3)培养和强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重视交往与合作能力的培养

(5)要成为课程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

(1)为什么要终身学习

①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

②教师自我实现必须终身学习

③提升教学水平须坚持终身学习

④提高教育创新精神须终身学习

⑤终身学习是教师的职业责任

⑥教材改革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

(2)教师终身学习的可行性

教师学习的内容:

①学习能力学习②专业知识学习③教育理论学习④信息技术学习

教师终身学习的方法

①系统的终身学习

②校本学习

③成人教育

④媒体学习

教师终身学习在教学中的作用

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②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

③传播终身学习观念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要求:

(1)培育学习能力,做学习型教师

(2)培养反思能力,做反思型教师

(3)培育创新精神,做创新型教师

(4)培养合作能力,做伙伴型教师;

(5)培育科研能力,做研究型教师。

具备丰富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情深的专业学科知识素养,广博的知识视野

要获得专业的终身发展就要终身学习,可通过正规,非正规,校本专业教育发展

方法有:专业知识学习,教育反思,教育研究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抓常规教育,培养良好习惯;

(2)重情感教育,培养健全人格

(3)多媒体教学,激发学习兴趣

(4)多联系实际,培养动手能力

(5)多样化教学,强化主动学习

(6)重因材施教,强化学困帮扶

如何提高教学成绩:

(1)讲方法:处理好师生关系;

(2)讲落实:监控好教学环节;

(3)讲思路:培养好学习习惯;

(4)讲科学:发展好教研能力。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和决心

(1)教师职业的责任

教师的根本职责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

①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者②民主师生关系的建立者

③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④教育信息的开发应用者

⑤学生健康心理的培育者

(2)教师职业的价值

对教师个人:可以满足教师作为个体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对他人:对国家,社会,集体和人类都有着巨大的贡献,为社会和进步提供精神财富,

培养全面发展的接班人和建设者

(或者①教师是文化传递者②教师是文明促进者③教师是智慧开启者④教师是道德塑造者)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中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198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

·《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

2006年9月1日实施。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

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

强迫教育的制度

·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公益性: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

·统一性: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

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

·强制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

反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

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1993年10月

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颁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教师法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2、

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

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3、

教师法确定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4、

法律还规定,教师不准体罚学生,违者究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制定: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执行。

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7年

6月1日开始实施。

1、

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2、

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

3、

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4、

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5、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九届人大10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1、

明确禁止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

2、

不得脱离监护;

3、

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4、

不良少年的工读制度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02年3月26日经教育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1、

目的: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

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

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

学前教育纳入规划,破解城乡“入园难”;

2、

缩小校际差距,解决择校难题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4、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给学生更多发展空间;

5、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6、

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高校行政级别;

7、

高校分类入学考试,让不同的人有多重选择

8、

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保障教师安心从教

9、

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

10、

纠正对民办学校歧视

鼓励出资办学

纲要的三大战略:

1、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3、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行列。

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权利的内涵

1、

含义: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

2、教师的权利:

(1)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

(2)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的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

(3)受侵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

教师的基本权利

1、教师的公民权

政治权利

宗教信仰权

平等权

人身权

文化教育权

经济权

监督权

2、教师的职业权利

(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学术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4)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

(5)参与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养。

新《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1、

各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2、

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

3、

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助津贴

教师的义务

(1)遵纪守法: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履行教育教学职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

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主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

生开展有意义的社会活动;

(4)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智德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提高水平: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义务

定义:教师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

须履行的责任。

表现形式:(1)积极义务(2)禁止性义务(3)义务人侵犯他人权利和利益时,

接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义务的履行。

第三节:学生权利和保护

一、学生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权:(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2)使用教学设施权

2.生存权利

3.人生权

4.获得经济资助权

5.获得学业证书权(1)获得公正评价权;(2)获得学业证书

6.申诉起诉权

7.法定其他权

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学生权利的保护是其身心健康发展的条件,实现中学教育目标的要求

权利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1、

教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1)危险时教师挺身而出;(2)教师须尽到保护义务

2、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1)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2)不得随意缺课

3、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1)不能强迫学生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2)不能侮辱、谩骂学生

4、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健康权(1)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

学生生命健康权

5、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6、

教师不得侵犯学生财产权

7、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1)不要随意泄露学生隐私;(2)不得随意翻看学生物品

8、

教师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受教育者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

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受教育者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四大亮点:

(1)明确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另加教师工作量标准的一半;

(2)提高了班主任的经济待遇;

(3)保证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力

(4)强调班主任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的道德问题:

运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评价

第二节:教师职业行为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思想行为规范,教学行为规范,人际行为规范,仪表行为规范,语言行为规范

教师需处理的几大关系

1、

师生关系:

1、师生平等(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对老师的要求)

(1)更新教育观念;(①更新教学观②更新知识观③正确确立“平等者中的首席”)

(2)热爱尊重学生,确立民主观念,强化师生平等意识;严格要求学生

(3)重视学生独立性、能动性和主体性的发挥;

(4)提高自身素质,改进交往策略。

2、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①一视同仁,正视差异②体谅和宽容

③给学生提供多样的发展机会)

3、宽容学生的缺点;(①认识上的宽容②态度上的宽容③时间上的宽容④条件上的宽容

⑤要求上的宽容⑥处理上的宽容)

4、慎用惩戒;拒绝体罚

5.

严格要求学生

2、教师与家长的关系

(怎样处理好教师与家长的关系?)

(1)建立平等关系(2)良好的沟通习惯(3)换位思考

3、教师与同事的关系

交往技巧:

(1)时常给予微笑和赞美

(2)学会调控自己的情绪

(3)积极主动地交往

4、教师与领导的关系

(1)了解领导的需要:·自尊的需要·成就的需要·交往的需要

(2)争取领导的支持:·尊重领导,相信领导·努力工作,作出成绩·主动沟通,

争取支持

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

第一节:信息处理能力

一、工具书的检索与利用

1、工具书种类:字典、辞典、书目、索引、年鉴、手册、年表

、图谱、政书类书和百科全书。

2、工具书检索的一般程序

1.

确定检索范围

2.

选择合适工具书

3.

检索

4.

摘录与复制

5.

整理资料

二、网络信息检索与利用

1、图书检索:

2、中国期刊网

3、网页搜索

三、信息处理

1、信息的筛选与分类

(1)筛选:鉴别真伪、价值鉴定

(2)分析:归纳与演绎、比较与分类、分析与综合、定量与定性、系统分析

(3)提炼:

(4)综合

2、信息传递

(1)口头传递

(2)书面传递

(3)电信传递

3、信息存储

要求:信息要有价值、要方便利用、要现代化

四、运用教育测量知识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

1、测验种类:

(1)常模参照测验:参照被试群体的实际水平解释分数的测验;

(2)目标参照测验:参照被测达到目标的程度来解释的测验。

2、测量的要素

(1)参照点

(2)统一的单位

(3)测量工具

3、数据处理:

难度:试卷的难易程度

区分度:试卷对不同考生的知识、能力水平的鉴别程度

信度:衡量测验分数一致性或可靠性的指标;

效度:测验有效性或准确性的指标。

五、课件制作

第二节:逻辑思维能力

一、逻辑基础知识

1、概念:反应事物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

2、内涵:反应事物的特性和本质;

3、外延:概念的适用范围;

结论:概念的内涵越多,外延越少;概念的内涵越少,则外延越多。

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全同、全异、真包含、真包含于、交叉关系

4、命题:

(1)命题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2)性质:必须对事物的情况有所断定;必须有真和假的区分

(3)分类:模态命题;非模态命题

二、推理

1、推理: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出新命题的思维形式

2、分类:

(1)演绎推理: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2)归纳推理:

A、完全归纳推理、

B、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科学归纳推理

(求同法、求异法、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

(3)类比推理

三、论证

1、论证的有效性:

第三节:阅读理解能力

1、技巧:

(1)语境分析法:

A、联系上下文

B、联想文段背景

C、把握标点提示

(2)修辞提示法

(3)划分层次法

2、整合信息技巧分析

(1)打枝削叶、巧提主干;

(2)删繁就简、去伪存真;

(3)合并同类,列举异义;

(4)敲骨吸髓,挖掘信息;

篇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试行,初中,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本文简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更加注重贴近未成年人成长需求,更加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和持续性,进一步提升和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本文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更加注重贴近未成年人成长需求,更加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和持续性,进一步提升和拓展校外阵地建设的质量和数量,不断整合资源,优化教育手段,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快乐成长。

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切实加强初、高中课程改革衔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各类教育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民素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发展性原则。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评语、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的评价改革。

(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健康等学生素质发展的全过程。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纬度及其要素内容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总结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家长会、家访、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按班级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2)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附件3),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体会;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使用“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纸质档案可参照管理系统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格式印制和填写或使用管理系统打印,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基础信息;②身体素质发展状况;③学科学习目标评价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④班主任评语;⑤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⑥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⑦综合评价;⑧附录。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初中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2、各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党支部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等级表

学校_____________年级____班级____姓名________学籍号______________第____学年第___学期

纬度

要素

关键表现

自评

等级

互评

等级

师评

等级

总评等级

道德

品质

思想

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关心集体、尊长爱幼、友爱互助、诚实守信。

法纪

观念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

公民

素养

责任

意识

对个人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进营业性网吧和歌舞厅。

自我

意识

自尊、自强、自律、自信、勤奋,严格要求自己,追求进步,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知错即改。

学习态度

能力

学习

态度

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积极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认真完成作业,考试不违纪、作弊。

学习

表现

上课专心、勤于思考,学习方式适合自己,能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

交流与

合作能力

参与

意识

积极参与课内外各种合作形式的活动;具有团队精神,乐于参加集体活动。

合作

能力

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运动

与健

身心

健康

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热爱体育运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讲究卫生,没有不良嗜好。

运动

能力

积极参加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一定的运动技能。

审美

与表

审美

观念

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能选择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表现

能力

善于在生活中发现美,并主动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感受,积极参与音乐和美术课学习以及各种艺术活动,具有一定的艺术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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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20XX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2015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试行,初中,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2015 本文简介:二龙山农场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15)一、指导思想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2015 本文内容:

二龙山农场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5)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探索学生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是评价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推动力。促进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原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长比成绩重要”的教育质量观念;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要根据其学龄特点,体现出不同的评价梯度和发展要求。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切实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台和空间。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

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总结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家长会、家访、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按班级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体会;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

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场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一)初中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二)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三)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党支部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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