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专项整治,摩托车,方案,南雅镇
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本文简介:201032开县南雅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镇属各单位:《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南雅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主题词:摩托车专项整治方案报: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送:镇党委领导发:村(居)
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本文内容: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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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南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属各单位:
《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雅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摩托车
专项整治
方案
报: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
送:镇党委领导
发:村(居)委、镇属各单位
南雅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
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按照“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以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强化摩托车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平安南雅”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整治目标。
1.总体目标。
(1)无牌无证摩托车得到彻底根除,报废摩托车得到有效清理,摩托车安全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2)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3)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社会治安环境及摩托车交易经营秩序明显改善。
(4)摩托车下乡政策得到深入实施,农民群众出行难、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5)积极稳妥开展整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
2.具体目标。
(1)二轮摩托车无超载,三轮摩托车无非法载人现象;无牌无证摩托车排查登记率达到100%。
(2)摩托车上牌率、驾驶人持证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3)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4)2011年1月15日后全镇摩托车销售点带牌销售率达到100%。
(5)非法拼装、报废摩托车,不属国家公告目录的摩托车,销毁率达到100%。
(6)摩托车年审率达到100%。
(7)全镇主干道、重要支路及其主要路口无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
(二)工作原则。
1.“先清理、后整治”原则。先行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镇无牌无证摩托车底数并建立相应台账,后组织综合力量,对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涉嫌盗抢摩托车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2.“边纳入、边规范”原则。对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纳入规范管理条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边纳入、边规范。
3.“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原则。2011年3月31日前,对主动申报登记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以教育、训诫为主,并参照《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摩托车下乡带牌销售操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家电领发〔200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4.“文明整治、确保稳定”原则。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性化执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要统筹考虑、稳妥处置,既严格执法又确保社会稳定,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南雅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由镇长谭辉任组长,副镇长谭显东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付建兼任办公室主任,交安办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全镇专项整治行动。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治对象及步骤
(一)整治对象:全镇违法摩托车,重点整治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摩托车超速、超载、不戴头盔和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步骤: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及清理、集中申报登记、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及清理阶段(即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
(1)各村(居)、镇属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办牌办证的必要性以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动员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主动办牌办证,在摩托车油箱右侧显著位置免费张贴“限座2人、佩戴头盔、无牌无证不驾车、不酒后驾驶、靠边行驶”等安全警示标志,达到摩托车台台张贴、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2.集中申报登记阶段(2011年2月1日至3月25日)。
(1)在集中申报登记阶段,交巡警中队、派出所、镇交安办、摩托车带牌销售企业设立代办点,公示《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和摩托车注册登记流程》、办理须知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2)车主凭车辆合法证明或村(居)委会、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盗抢、拼装摩托车证明,到辖区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或代办点申报登记。
3.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阶段(2011年3月26日至6月15日)。
(1)按照“镇街包村社、村社包农户”的原则,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综治力量,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督促群众办理和完善摩托车牌证手续。
(2)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摩托车专项执法活动。采取政府、部门、区域联动等组织形式,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违法行为。
(3)对排查整治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一律实施扣留,并依法从重处罚。对摩托车生产、销售、交易、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对符合摩托车登记条件的,在车主接受处罚并按规定缴清相关税费后,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应当收缴、没收、报废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没收、报废。
4.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6月16至30日)。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村(居)、镇属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当前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摩托车安全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紧紧把握当前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的有利时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村(居)要结合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和全市即将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把督促村民依法驾乘摩托车、办理摩托车牌证和定期检验纳入农村基层安全联动联管机制内容。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摩托车车主办牌办证、定期检验和依法驾车。
(四)强化教育,严格执法。各村(居)、镇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强化对专项整治中的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禁借机乱收费、乱罚款。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村(居)要建立和完善摩托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和“一车一档”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各村社台帐报街镇存档备查。各村(居)和镇政府有关部门在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门人员,收集资料,掌握动态,定期不定期编发简报,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联系人:付建,电话:527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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