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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镇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本文简介:云峰镇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用“不同的尺子衡量学生”,帮助每个孩子引领成功,体验成功,做最好的自己,为此,学校推出“校园之星”评选。“校园之星”是指在学习、工作、艺术等任何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一)评选项目设学习、文明、工作、文学、艺术、体育、爱心、环保、劳动、进步之星10个项目。各班在
云峰镇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本文内容:
云峰镇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用“不同的尺子衡量学生”,帮助每个孩子引领成功,体验成功,做最好的自己,为此,学校推出“校园之星”评选。
“校园之星”是指在学习、工作、艺术等任何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一)评选项目
设学习、文明、工作、文学、艺术、体育、爱心、环保、劳动、进步之星10个项目。各班在其它方面若有典型人物,经学校同意,“校园之星”范畴可进行适当外延,如可申报“尊师之星”“孝敬之星”等项目,团委根据申报人事迹决定授予与否。
(二)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
1、学习之星
有优良的学习态度及方法,学校兴趣浓厚,本年度学习成绩居班级前3名;或在各类学科知识竞赛中获过校级一等奖、县二等奖以上(含)荣誉。
2、文明之星:
谈吐文雅,举止文明,有良好的礼仪习惯,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校园文化、环境保护、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3、工作之星
为学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团支部或少先队做过大量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且必须为现任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或团支部干部(含班级小组长和课代表)。
4、文学(阅读)之星
有良好的文学功底,在文学创作方面有突出特长,受到语文老师的高度认可。本年度在各级各类报刊(含校报校刊)上发表过文学作品(申报时必须上交复印件),或在各类征文比赛中获过校级一等奖、县二等奖以上(含)荣誉(上报时必须上交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有效证明)。
5、艺术之星
在书法、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演讲、主持等方面有突出特长,本年度在各类艺术竞赛中获过校级一等奖、县二等奖以上(含)荣誉。
6、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本年度在各类体育竞赛中获过个人单项校级第一名、县前三名以上(含)荣誉。
7、爱心之星
尊敬长辈、老师,帮助同学克服困难,资助贫困学生方面或在各类爱心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8、环保之星
关注学校环境卫生,能认真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能主动制止别人做违反学校卫生管理规定的事情。发现垃圾、杂物,能主动清理或捡起。
9、劳动之星
本年度在完成学校或班级劳动任务方面表现突出,较长时间为学校、班级或社区承担某项劳动任务。
10、进步之星
本年度在遵守纪律或学习学科知识方面有显著进步,并获得相关教师的一致认可。
(三)评选名额
各班可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情况选择以上某些项目(特别提醒:选择的项目最好为本班的“优势”项目)推荐候选人,每班“校园之星”总数控制在30%内,(去尾法)。
(四)评选办法
1、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本着民主选举和“宁缺勿差”的原则,推荐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必须获得全班2/3以上学生的赞成票(由班级组织);学生亦可直接向团委自荐。
2、团委终评产生正式人选并报校长室批准。
(五)相关要求
1、填写申报表,“主要事迹”一栏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文字。
2、上交个人二寸正面彩色照片一张,并自行张贴。
3、上交各项相关并符合评选条件及要求的荣誉的证书复印件(多次荣誉请一并上交)。
三、其它要求
1、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每人限报一项,允许两人或多人申报同一项目。
2、已获以上任何一项荣誉的,也可继续参评。
3、申报以上各项荣誉的材料组织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做到条理清晰、充分翔实,以图文并茂为佳。
4、表格请根据需要自行复印。
5、各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3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奖励办法
1、公布
“校园之星”名单,张贴“校园之星”相片。
2、颁发荣誉证书,并予加个人文明分奖励。
3、获奖情况列入个人档案。
云峰镇中心学校校园之星推荐表*年*月*日
姓名
性别
班级
拟申报星名
事
迹
介
绍
家长评语
家长签名
班主任评语
班主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