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苟角中学) 本文关键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学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苟角中学) 本文简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四川省岳池县苟角中学(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四川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岳发改[2010]号文件精神,通过公开招标,岳池县苟角中学运动场及校门装饰工程由四川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包修建。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职责,搞好协作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苟角中学) 本文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四川省岳池县苟角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四川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岳发改[2010]
号文件精神,通过公开招标,岳池县苟角中学运动场及校门装饰工程由四川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包修建。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职责,搞好协作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岳池县苟角中学运动场及校门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点:岳池县苟角中学校内。
(三)工程内容、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并结合标书中关于岳池县二OO九年危房改造工程造价说明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图纸中有未纳入预算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另行结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2010年5月26日开工,2010年8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建设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设计变更,有甲方签证记录的3天以上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二)工程竣工决算书以招标书、施工图、会审纪要、变更设计通知及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和项目经理签证记录为依据,工程总造价为425390.00元。工程结算时,如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材料和人工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上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三)取费方式及标准按招标书中规定执行。合同中特别约定的除外。
(四)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根据招标规定共同审查编制竣工决算书,送审计部门审查,审计结果作为本工程最终决算价。
第四条
甲、乙双方协作配合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成套施工图叁套。
(二)甲方负责临时三通一平。
第五条
工程管理机构
(一)甲、乙双方成立工程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工程协调小组会议,解决工程进展中的问题。
(二)甲方指派李德俊同志为工程负责人,乙方指派杨胜军同志为工程负责人。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及适用标准、规范
(一)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必须合格,争创优良。
(二)适用标准、规范
1、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2、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3、地方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专业标准;
4、满足设计要求;
5、严格按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检要求执行。
(三)检查和返工: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建设管理员有权对工程各部分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和质检、监理部门检查监督,发现不合格项目必须返工,直至达到规定质量标准,返工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每一项及每个隐蔽工程在施工中,隐蔽前应会同甲方主管单位的领导、工程负责人、专职基建管理员、工地代表、设计人员、质检人员、监理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并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五)施工中如需变更设计或代用材料,须经甲方主管单位和设计人员认可,并具备书面通知签字手续,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擅自变更方负责。
(六)确保工程质量,乙方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如有不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规范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立即更换人员。
(七)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八)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准备好质检部门规定的全部交工验收资料,达到规定的验收条件后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正式验收。
(九)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一次达标。
(十)乙方应负责交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工程未竣工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
第七条
竣工验收后工程保修
(一)本工程按规定保修两年。
(二)保修期间按工程总价的3%扣留保修抵押金,此款甲方不付利息,保修期满,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三)保修期间如发生规定范围内的维修项目,甲方通知乙方派人维修,三天后如乙方未派人维修,甲方自行维修,其费用从保修抵押金中扣除。
第八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重新组织合格材料进场。
第九条
工程款的拨付办法
1、该工程由乙方出资完成修建,并保证不拖欠民工的工资。
2、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总造价的70%,等审计完成,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拨付余下资金。
3、乙方出资的修建款,甲方不付利息。
第十条
施工安全与管理
(一)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经常督促乙方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的落实,并随时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二)乙方应派有相应等级资格的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机构和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乙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第8节施工安全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进行施工。
(四)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接受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按要求配备齐全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现场临时用电、防火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本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施工、管理人员、建筑物、地下管线、机械设备和行人等)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竣工结算
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方会同乙方共同清理竣工结算资料,并共同编制竣工结算送审计部门审计。
第十二条
工程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县危改办公室执壹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自行终止。
甲方:岳池县苟角中学校(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四川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代表: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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