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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学设备电脑招标书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学设备电脑招标书 本文关键词:湖南,职业学院,教学设备,科学,招标书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学设备电脑招标书 本文简介: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学设备计算机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07项目名称:计算机招标单位: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目录一、招标邀请3(一)招标编号3(二)招标形式:3(三)招标内容:3(四)投标方式:3(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3(六)招标文件的购买4(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4(八)投标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学设备电脑招标书 本文内容: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学设备

计算机项目

招标编号:007

项目名称:计算机

招标单位: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目录

一、招标邀请3

(一)招标编号3

(二)招标形式:3

(三)招标内容:3

(四)投标方式:3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3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4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4

(八)投标保证金:4

(九)开标时间4

(十)开标地点4

(十一)付款方式4

(十二)联系方式:4

(十三)报价5

二、投标人须知5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

(五)开

标13

三、合同条款17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7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7

(三)、不可抗力因素18

(四)、验收、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18

(六)、付款方式19

(七)、违约责任19

一、招标邀请

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建设,为满足教学需要,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现需采购电脑一批,诚邀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具有此类项目实施经验的公司前来投标,通过投标的形式择优选用。

(一)招标编号:007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综合物流实验室台式机50台

行政办公室、教研室台式机50台

教师用笔记本电脑50台

基本配置:台式:第三代智能英特尔酷睿i3-3220处理器

2GB内存/500GB硬盘/英特尔

集成显卡

Windows

7

旗舰版32位

笔记本:第三代智能英特尔酷睿i3-3227U处理器

4GB内存/500GB硬盘1.4-1.56英寸防眩光背光显示器

Windows

7

旗舰版64位

(四)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是从事布艺窗帘生产、加工的厂家或商家,且注册资金≥100万元;

3、投标人布料、轨道、罗马杆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2013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1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知行楼602购买,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标书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知行楼602。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以前,以现金的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开标时间:2013年6月15日8:00

(十)开标地点: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知行楼602。

(十一)付款方式:

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对应日一次性付清。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知行楼

602

电话:0797-8387708、0797-8387718

(十三)报价

配置

规格

单价

电脑成本

运输成本

安装成本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

公开招标

方式。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即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招标机构将向最后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服务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0.8

1.5%*0.8

1.0%*0.8

100—500

1.l%*0.8

0.8%*0.8

0.7%*0.8

500—1000

0.8%*0.8

0.45%*0.8

0.55%*0.8

1000—5000

0.5%*0.8

0.25%*0.8

0.35%*0.8

5000—10000

0.25%*0.8

0.1%*0.8

0.2%*0.8

10000—100000

0.05%*0.8

0.05%*0.8

0.05%*0.8

1000000以上

0.01%*0.8

0.01%*0.8

0.01%*0.8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标公司。

4.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5、招标事项说明

5.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6月29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招标机构,逾期不予受理;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10年6月29日16:30(北京时间)前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指定的网站上: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公示期内无异议,将视同完全理解、接受招标文件和响应技术参数。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补充通知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应网站,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8.1.1、投标函(格式)

8.1.2、投标报价一览表

8.1.3、投标人关于资格得声明函(格式)

8.1.4、规范偏离表(格式)

8.1.5、售后服务承诺书

8.1.6、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8.1.7、资格证明文件

8.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8.1.9、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

8.1.10、投标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8.1.11、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说明、样本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制造、验收、检测等执行的规范)

8.1.12、项目实施方案

8.1.1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报价

9.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售后服务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9.3如果所投货物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否则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

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安装、调试等一切服务。

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0.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或经销商证明;

10.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

10.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包括:

11.1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要求缴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在开标时,对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机构将视其为做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伍份投标书(

1

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4.3、投标文件的正本每页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14.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15、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无条件接受招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信封中,单独封装“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不得再出现“投标报价一览表”)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6.2正副本信封均应:

16.2.1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16.2.2按注明的地址发送至招标机构;

1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将造成投标文件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期

17.1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2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19、开标

19.1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9.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9.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3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19.4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19.5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0、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0.1招标机构将在赣州市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20.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评委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0.3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比较和评价,投标人须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21.1.1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1.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1.1.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1.1.4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21.1.5投标文件正(副)本出现报价的;

21.1.6标书中存在欺诈评标委员会的行为;

21.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3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1.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1.5招标文件提供的基础性技术要求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21.6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投标的比较与评价

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

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主要依据所供货物的质量比较报价,同时还考虑以下因素:产品所含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靠性、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以及与现有货物配套情况、售后服务、交货时间、投标人的经营业绩。

22.2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2.3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2.4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3、评标办法:

23.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进行,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评出投标单位的排序。

23.2投标产品属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书,评标时根据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理实行相关规定给予最高上限的加分。

23.3在评标过程中,经专家认定某项技术参数指标确实具有唯一的指标性对货物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的,该项技术参数不列入评分标准。

价格分(4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

(40分)

主要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时可由评委提出并经评标委员会通过后作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10分),最低得6分

(1)

标准分1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如有偏离根据(2)加减分。

(2)

偏离分±2分:货物每有一项负偏离减0.5分,投标货物每有一项正偏离且有优越性的加0.5分。

(三)产品样品情况(3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品情况,结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打分,最高得30分。相邻之间递减5分,最低得10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合格(含样品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商务分

(20分)

(一)能提供3年内(含3年)有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6分):(合同和验收单须注明用户、联系人及电话、数量、合同金额等信息,原件备查),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得0分。

(二)质保期(4分):免费保修期再延长一个月加0.1分,依此类推,最高得分1分。

(三)环保节能、自主知识产权(3分):所投标原材料(布匹)中具有财政部门认可的环保节能产品得1.5分,自主知识产权得1.5分,不提供者得0分。

(四)售后服务(4分):投标供应商在赣州有常驻机构等4分。其他售后机构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品展示厅(1分)有产品展示厅得1分,没有得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2分)。相邻之间递减0.1分,最低得0.5分。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24、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三、合同条款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采购项目的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配置要求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进行。

3、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不可抗力因素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四)、验收、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型号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型号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机箱没有私自打开、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厂商质保标准联系厂商维修站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以厂商维修站为准。

5、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电脑进行无偿服务,交通费由甲方提供。

(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首付款。

2、实机交付在一个月内完成,试运行一个月后,无重大问题发生,系统各方面性能均达到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初验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0%付款。

3、初验合格后,继续试运行二个月后,且相应的服务和支持满足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20%付款尾款和履约保证金。

(七)、违约责任

1.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原始数据处理过程中造成数据丢失或数据泄密,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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