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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校职称评审方案 本文简介:XX中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2012年7月12日五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透明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全面提升我校教师师德师风、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依据省市区职称评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XX中学校职称评审方案 本文内容:
XX中学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
(2012年7月12日
五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透明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全面提升我校教师师德师风、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依据省市区职称评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申报条件
1、师德师风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并被拿下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①受党、政处分过;被治安拘留过;
②参与“黄赌毒”并受处理过;
③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一定后果和负面影响的;
④无理上访、严重闹事影响学校形象和正常秩序的;
⑤每年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及以上的;
⑥每年旷课、旷会累计达4次的;
⑦学生、家长意见特大,被迫换岗的;
⑧近五年,年度考核有过“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
⑨在职而不在岗的;
⑩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及师德师风要求的。
2、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
3、任职年限:中二晋中一,4年以上;中一晋中高,5年以上。
4、年度考核:现职以来,每年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5、教师资格:参评对象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聘任证:实行评聘结合,聘任并续聘至今。
7、继续教育: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近三年内,灵活性培训和规范性培训分别不低于120学时)。
8、普通话等级:男未满50岁,女未满45岁的,语文、英语教师须达“二甲”以上,其他教师须达“二乙”以上。
9、计算机等级:男未满50岁,女未满45岁的,中级须达职称计算机考试D级以上,高级须达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以上;参评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在此基础上上靠一级。
10、教学教研:
申报中一要求
申报中高要求
公开课
在区县及以上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
论文
及
成果
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含内刊);
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公开,一篇内刊);
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1、支教经历:从2004年起,在大中城市城区中小学任教二年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申报职务晋升,一般要有一年及以上支教经历。
12、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要有二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学校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对学生进行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等,都应作为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13、原则上在本校工作满三年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以上条款内容,具体以当年评职文件规定为准。
二、成立学校职称晋升申报资格考核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报:教师本人领取、如实填写并按期交回《职称晋升申报资格表》(内容如有不实,一经查证,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2、资格审查:职评小组依据申报条件逐项进行资格审查。
3、量化评分:对资格审查过关的教师,职称评审小组依据《职称晋升量化标准》分项计分,决定参评人员名次。
4、民主推荐:按得分高低顺序,综合参评人员各方面表现,由评审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表决,多数通过方为同意推荐,由此产生本年度职称晋升上报教师名单(原则上不能替换他人)。
5、公示结果。
6、上报主管部门。
四、职称晋升量化标准
教师职称晋升量化分由下列五部分组成:
1、资历分:取此项最高分参评人员以总分40分计入,其余人员按分值折算。
①学历及工龄:以学历层次分×对应工作足年数。如有后续学历,则按学历层次分段计分。各学历层次对应的层次分如下:
中师及以下:
1.0分/年
大学专科:
1.3分/年
大学本科:
1.5分/年
②任现职年限:按足年数算,1.5分/年。
2、工作量分:近n年(中级职称n=4,高级职称n=5)学期工作量分(百分制)之和;再以此项最高分参评人员计满分30分,其余人员按分值折算得到工作量分。
3、质量分:近n年(中级职称n=4,高级职称n=5)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分(百分制)之和;取此项最高分参评人员计满分20分,其余人员按分值折算。(本项计分将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从2011年秋季起量化并纳入此评审考核方案)。
4、荣誉分:下列奖项可逐项加分,上不封顶。(①②③中奖项是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且只取每项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算)。
①取得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称号的,省、市、区、校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②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上课、说课及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的,省、市、区、校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其余奖别依次下减1分。
③优秀党员、优秀政工干部、优秀班主任,先进集体、文明班级负责人,省、市、区、校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④近五年年度考核每考核一个“优秀”加1分。
⑤将近三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中“四.升学奖”项之学期平均分以30%比例计入个人荣誉分。
5、过程扣减分:扣除近三年劳动纪律分。针对病、事假,升旗、集会、上课等迟到、早退、旷缺,签到缺签、代签,教案不写等劳动纪律涣散行为,分期统计,累计计入。以扣减总金额(元)除以20等于过程扣减分。
说明:
1、本考核方案均以学年度为准。如“近五年”是指评职时向前推十个完整学期。
2、以上量化方案所需原始数据由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提供。
3、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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