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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量方案征求意见稿

新工作量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文关键词:工作量,征求意见,方案

新工作量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文简介:普师分院教师工作量计算与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津贴分配方案》,参照《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结合普师分院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师工作量定额(一)课堂教学工作定额专任教师课时标准:340学时/年,周课时最多不超过16节,最少每周上满8节,否则将影响相

新工作量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文内容:

普师分院教师工作量计算与津贴发放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津贴分配方案》,参照《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结合普师分院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定额

(一)课堂教学工作定额

专任教师课时标准:340学时/年,周课时最多不超过16节,最少每周上满8节,否则将影响相关的一些评比。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领导批准,课时可适当调整。

(二)工作量定额的减免

1.根据《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津贴分配方案》,分院领导无额定工作量。

2.以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教学工作的教师无额定工作量,但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8课时。

3.教研室主任减免其1/2的教学工作定额,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10课时。

二、工作量的计算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

1.单班上课,每节记1课时;合班上课,40人以内,每节记1课时,41-80每节记1.5课时,81-120人,每节记2课时,121人以上,每节记2.5课时。

2.一学期担任两门以上课程(原则上每名教师任课科目不超过三门),从第二门课程起,首班每学时按1.1学时计算,重复班每学时还按1学时计算。

3.新开课:指新设专业或某专业新增课程,学院从未开设的课程。经学院教务处认定,教务科审核,首班每学时按1.1学时计算,重复班每学时还按1学时计算。

4.如果没有极特殊情况,教师上课期间不允许请假。若需要请假必须先上报教研室主任,然后报教务科,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如能代课或串课,则需到教务科履行手续,进行代课或串课;若不能代课或串课,日后经教务科统一安排,任课教师必须将课及时补上,保证教学工作的完成。但每个月任课教师请病假或事假

(婚假、丧假、公出除外)累计不得超过10学时。请病假或事假月累计1--4学时,从岗位津贴中按职称扣1—4学时的工作量款,课程补上,工作量正常计算。请病假或事假月累计5课时,将扣除半月岗位津贴,不再从津贴中扣工作量款,课程补上,工作量正常计算;请病假或事假月累计6—10学时,扣除全月岗位津贴,不再从津贴中扣工作量款,课程补上,工作量正常计算。擅自不上课,扣二倍工作量,并且扣除全月岗位津贴。

另由学院和分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监考等,教师必须按时参加,若不能参加,参照上课工作量执行。本条款从下发之日执行。

(二)其它教学工作量

1.指导见习,带队教师按指导次数另计课时。

2.指导毕业论文(包括选题、指导、答疑、论文阅批表的填写、成绩的评定等)每生记3课时(优秀论文指导教师每课时15元);毕业论文答辩按场次,每场每生计10元。

3.由分院统一安排的教育实习(包括指导、实习材料的批阅、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实习成绩的评定等),每生记0.5课时。

4.标准化试卷每套试题30元

,补考阅卷每份1

元。

5.科技讲座每次100元,活动课每次1.5课时,学院大型活动组织辅导等根据时间长短以补助的方式另计。

三、教师津贴计算

(一)岗位津贴

1.教师完成课堂教学工作定额,按月全额发放岗位津贴。其标准为:中层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200元/月,副职160元/月,普师分院的各科室主任和支部书记岗位140元/月,专业负责人、责任教师岗位140元/月,教师岗位130元/月,教辅、职员岗位130元/月;未完成者,按完成工作量定额比例发放。超额完成,超出定额部分计算超课时津贴(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它教学工作量),由分院统一发放。

2.班主任工作津贴

教师完成额定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按100元/月标准领取10个月/年的班主任费。根据总院学生处要求,其余两个月的班主任费,按班主任量化考核情况分等级发放。

(二)超课时津贴

超课时津贴年底一次性发放。超课时津贴标准:

教授:20元/课时,副教授:15元/课时,讲师:12元/课时,助教:10元/课时

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普师分院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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