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薪金制度 本文关键词:新加坡,薪金,制度
新加坡的薪金制度 本文简介:新加坡的薪金制度新加坡位于东南亚地区,是一个面积只有700多平方公里、人口不足300万的小国。新加坡1959年实现自治,1965年退出马来西亚联邦,获得完全独立。自1959年以来,新加坡在以前总理李光耀为核心的人民行动党领导下,政治稳定,经济迅猛发展。目前,新加坡已跻身亚洲“四小龙”,人均国民生产总
新加坡的薪金制度 本文内容:
新加坡的薪金制度
新加坡位于东南亚地区,是一个面积只有700多平方公里、人口不足300
万的小国。新加坡1959年实现自治,1965年退出马来西亚联邦,获得完全独立。自1959年以来,新加坡在以前总理李光耀为核心的人民行动党领导下,政治稳定,经济迅猛发展。目前,新加坡已跻身亚洲“四小龙”,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1.3万美元,仅次于日本,居亚洲第二位。
1.新加坡现行薪金制度的基本特征
(1)通过集体协议确定薪金幅度或薪金级别,薪金级别多,顶薪与底薪差别大
;
(2)常年加薪及其增长率预先在有效期为2-3年的集体协议中确定,几乎所有雇员都自动享有常年加薪
;
(3)每年的工理会薪金调整用于补足常年加薪
;
(4)企业一般都支付常年薪金补贴或奖金,常年薪金补贴法定为1-3个月的基本薪金。1985年,占总数66%的企业支付的常年工资补贴一般均为1个月基本工资;
(5)表现突出的工人可以因为优异表现得到加薪,计入正常的常年加薪
;
(6)常年加薪、优异表现加薪和工理会工资调整,一旦付给,便是基薪的一部分,并在以后各年中继续支付。1985年,经济衰退后,新加坡进行了薪金制度改革,提出要以灵活薪金制度取代现行薪金制度。
2.灵活薪金制度的特征是
(1)薪金结构应由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幅度为1个月基本薪金的常年薪金补贴,以及幅度大约为2个月基本薪金的可变薪金部分;
(2)薪金应反映工作价值,所以薪金幅度不宜太宽,顶薪与底薪之间的合理比率是1.5
;
(3)在正常情况下应有一个较小的服务加薪;④可变薪金部分应在一年或半年支付一次。
3.实行灵活薪金制度的原则
(1)薪金应反映工作价值
;
(2)薪金增长应滞后于生产率增长
;
(3)薪金增长还应考虑企业收益能力和个人表现
;
(4)考虑了企业和个人表现的薪金增长不应永久进入基薪;
(5)还应有一个稳定工人收入的措施。
4.灵活薪金制度的基本模式
灵活薪金制度的基本模式包括“利润分享”和“可变生产率薪金”两部分。分述如下:
利润分享模式:
(1)利润分享=利润分享率×企业利润÷劳动力;
(2)可变花红相当于月基本工资比例=利润分享率÷平均月基本薪金。
通过定期检查利润分享情况,利润分享率和平均月基本薪金都可重新得以确定。
可变生产率薪金模式:
(1)企业常年薪金成本中包括常年薪金补贴;
(2)企业常年薪金成本=薪金调整引起的薪金成本变化+前一年的常年薪金成本;
(3)可变生产率薪金=(企业常年薪金成本-平均月基本薪金)÷劳动力;
可变生产率薪金视企业表现,通过改变薪金调整和服务加薪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