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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本文关键词: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本文简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指导思想对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从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本文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对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全

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的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同时,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组织领导

学校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完善监督机制。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1、综合素质评价要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采用定性的方式记载学生日常表现的评价信息和结果,用定量的方式记载和分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评价工具得出的评价结果。注重评价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关注学生的过去和现在,又关注学生的将来。

2、要坚持以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时,既要参考学生以前的表现,更要重视学生在当年的素质发展状况,给予综合评定。

3.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本依据,结合实际,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综合为“品行修养”,将“学习能力”、“交流合作”综合为“实践探究”,并拓宽“实践探究”考察范围。可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袋》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评价。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包括两个方面:⑴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等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特长、发展潜能以及各方面的成就。⑵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为优、良、合格、待提高。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综合素质表现好的评为B等;综合素质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综合素质表现不好的评为D等。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待提高”时应非常慎重,并给予发展性指导意见。

四、评价方法与要求

(一)评价工作的程序与方式:

1、组织学生自评;

2、组织小组内同学互评;

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并作出综合性的描述;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评与互评,避免以偏概全。

(二)评价要求

1.对各项评价指标确定明确的操作要点和统一评价标准。

2.对评价过程制订明确的操作规程,体现公开、公正、公平。

3.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建议主要提供以下六项实证材料:学科学业成绩;关键的代表性作品、作业或照片、复印件;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书;关键性评语(班主任、课任老师);学生自我描述的材料。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关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全过程,审核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五、制度保障

(一)制度保障

1.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时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严格的制度、诚信制度、评价质量监控制度、举报和申诉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2.建立健全分工协作制度。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机结合,根据各自的职能,承担相应的学生发展评价任务。

3.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制度。学校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要讲诚信做到实事求是。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4.建立健全学校向家长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学校可采用网络、家长通知书向家长汇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二)实施步骤

1.加强宣传。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利用宣传窗、墙报、广播台等形式向家长、学生、教师全面宣传建立规范化学生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制造氛围,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评价的良好环境,达到消除顾虑,形成共识的目的。

2.形成细则。召开班主任会议,讨论形成“等级+特长+评语”学生评价的实施细则,包括各类科目的具体内容、评价指标、运行机制。

3.全面实施。在校学生评价领导小组指导下,依据《学生素质评价制度》,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经常性的考核和记录。

(1)学科成绩评比由各任课老师负责实施,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将结果呈报教导处

(2)操行等级由低年级学生家长、高年级学生初评后,班主任负责实施评定,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完成。

(3)特长评比由兴趣课老师及班主任负责实施,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将结果交相应班主任。

(4)评语评价主要由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负责实施,学生的意见可作参考,在学期结束前二周写好交教教导处审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长:张桂喜

副组长:刘

孙中臣

员:孙晋峰

王焕银

冯仰飞

潘中泽

满其浩

霍修泉

枣庄市第十七中学

2013年9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枣庄市第十七中学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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