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企划活动、物业管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
招投标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企划活动、物业管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分管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招标经办人、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企划活动执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五、招标范围
1、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按公司招标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负责部门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由招标专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部门经办人明确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
2、部门负责人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评标成员为此文第三条规定人员。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项目,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若公示合格后直接确定第一名为候选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一名放弃中标的,依据有关规定依次顺排。
(2)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日内,发送中标通知。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十一、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合同编制或审核的标底及预算控制价应当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归成都胜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