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本文关键词: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课程,附件
(附件三)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本文简介:附件三: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从2011年秋季开始执行)年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总课时数课时比例品德品德与生活332109.20%品德与社会3333420思想品德322245语文887666555196020.60%数学444555555147015.40%外语22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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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
(从2011年秋季开始执行)
年级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总课时数
课时比例
品德
品德与
生活
3
3
210
9.20%
品德与
社会
3
3
3
3
420
思想品德
3
2
2
245
语文
8
8
7
6
6
6
5
5
5
1960
20.60%
数学
4
4
4
5
5
5
5
5
5
1470
15.40%
外语
2
2
2
2
4
4
4
700
7.30%
历史与社会
历史
2
2
2
210
3.50%
地理
2
2
140
科学
2
2
2
2
280
2.90%
生物
2
2
140
1.50%
物理
2
3
175
1.70%
化学
3
105
1.10%
体育与健康
4
4
3
3
3
3
3
3
3
1015
10.60%
艺术
音乐
2
2
2
2
2
2
1
1
1
525
11%
美术
2
2
2
2
2
2
1
1
1
525
综合实践活动
3
3
3
3
3
3
3
735
15.30%
地方课程与学校
课程
3
3
2
2
2
2
3
2
2
735
周总课时
26
26
30
30
30
30
34
34
34
274
学年总课时
910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1190
1190
1190
9590
贵州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说明
一、本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是我省各地、各学校安排课程课时的依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该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义务教育阶段全学年共计52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三、本修订意见将原来小学1-2年级每周3课时的体育与健康调整为每周4个课时;将原来小学1-2年每周4课时的地方课程课调整为每周3个课时;同时根据课程标准,将原来初中三年级的地理课程删除;将初三年级的历史课由每周1课时调整为每周2课时。
四、一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艺术课,也可以分科设置音乐、美术课,若选择综合课程,其相应周课时数为音乐、美术课课时数之和;七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程——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也可分科设置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若选用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两门课程,其相应周课时为分课课时数之和;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相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五、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选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并按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具体实施。
六、地方课课程可根据本地特色、结合西部大开发和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开发:学校课程应结合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开发或选择。
七、学校要每天安排20分钟课间操,10分钟眼保健操。晨(夕)会,班、团、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其中班、团、队会亦可结合品德课进行。
八、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应集中进行授课,不分块安排课程,所需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或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每周应不少于1个课时。
九、中小学校每周按5天时间安排课程。每节课时,一至六年级为40分钟,七至九年级为45分钟。根据课程安排和学生学习、活动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从本校实际出发,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探索、试验长短课结合或适当调减每节课课时而增加每天上课节数。需要长短课结合或调减每节课课时而增加每天上课节数的学校必须报当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需要长短课结合或调减每节课课时而增加每天上课节数的学校不得增加课时的总时间或改变各门课程时间的基本比例。
关于课程表的相关说明及要求
各学校务必严格执行《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周总课时数不能多,也不能少;各有科目在课表中均要写全称。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应尽可能排在上午,不排连堂课。音乐、体育、美术等课不能被占用,要如实上起来。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大型村级学校)教师兼课最好不超过3门,且尽量不兼同一个班,避免有占用的嫌疑。
由于教材更新和相关要求特作如下说明:
1.一、二年级品德与生活和七、八年级思想品德课更名为道德与法治(2018年9月起三年级和九年级自然变更)。
2.一年级每周将“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课时中的1课时开设“科学”课,直接在课表中填写“科学”。(2018年9月起二年级比照开设1节“科学”,相应年级“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总课时自然减少1课时)
3.三、四、五年级每周将“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课时中的1课时开设“书法”课,直接在课表中填写“书法”。(2018年9月起六年级比照开设1节“书法”,相应年级“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总课时自然减少1课时)
4.一、二年级每周只能排26节课,建议将空出的4节统一排在周一至周四(或周二至周五)第一节(或第四节)。
5.每周将“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中的1课时开设“信息技术”课,直接在课表中填写“信息技术”,教学内容包含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相应年级“综合实践活动总课时自然减少1课时)
6.每周将“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的1课时用来进行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能等专题教育。在课表中填写“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在课表下作模式如下的备注:
备注: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星期X第X节“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第X、X、X、X、X、X周进行环境教育,其他周次安排人口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