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本文关键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本文简介: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起一支符合我校实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为使我校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计划:一、培养范围及重点对象1、培养范围:全校在职任课教师、班主任和中层管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本文内容:
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起一支符合我校实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为使我校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培养范围及重点对象
1、培养范围:全校在职任课教师、班主任和中层管理人员。
2、重点对象:校级(赵素燕、陈生军)
镇级(何晓莹、张琨)
市级(陈芳、张明娟)
二、培养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坚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关心、尊重、信任学生,教书育人。
(二)业务能力条件
1、学识基础方面: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具备合格学历,但成绩突出者,可酌情考虑);具有相应教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所任教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对国内外的最新教育动态和教研成果有所掌握和了解;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任教年限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岁以下,教龄在5年以上,具有本科学历,但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已具备相当能力的教师也可考虑。
3、教育教学基本功方面:
①全面掌握、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目标、任务、方法及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并熟练运用于教学的全过程,准确指导教学和处理教材,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环节紧凑。
②具有较强的自修能力,不断学习,钻研教材及所教学科的前沿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知识结构。
③面向学生,因人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善于组织管理教育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及学习状况。
④努力掌握并自觉地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⑤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媒体进行教学,基本掌握计算机知识及基本操作技能;能根据教学需求自己制作模型、标本、图片等教具。
4、教育教学效果方面:
①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运用教学方法得当,教学中一定要突出我校及本人的特色;教学水平和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肯定,教学成绩突出;能根据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安排,承担校级以上教学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等,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并获好评。
②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功,灵活应用教学方法,对教材的重点、难点把握得当,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③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呈向上趋势,班级各项工作及学习成绩在平行班级中突出。
④在任课或担任班主任期间每学年度要转化1—2名学困生,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或体育、文艺比赛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校级及校以上奖励。
⑤每学期教学系数的评定列全校前茅。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
①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具有较强的教研意识和能力。近三年内,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教材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市级奖励或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②主动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并努力探索和创新,在教学中取得明显成绩。
6、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工作方面:
在对本校中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中成绩显著;能承担初、中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任务。能在所教学科的教研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积极主动承担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的任务,所带中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及能力提高快,各方面表现突出,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明显。
(三)心理及身体条件
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健康的心理,精力充沛,乐观向上;具有熟练驾驭课堂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善于调节自我;反应敏捷,具备敏锐的感知力和丰富的思维方式;身体健康。
三、培养程序及办法
1、学习、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有关文件,以明确培养的条件、范围、程序、职责等,从而为培养工作打好基础。
2、根据培养范围和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教研组推荐校内培养候选人。
3、在校内进行讲课、说课,并综合考核平时表现、工作实际和能力,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
4、对培养出的学科带头人在校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称职率低于60%的取消培养资格。
四、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应履行的职责
1、承担对本校教师的指导与培养。
2、承担本校教学“示范课”。
3、协助本校重要教育工作举措提出建议,并承担本校学科教学研究工作。
4、协助拟定本校教科研规划进行教科研指导,对科研项目进行论证、评审、鉴定与推广,并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科研课题。
五、管理
(一)已列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由学校建立业务档案,每年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考核,对考核称职人员进行推荐,参加当年学科带头人评选。
(二)对照“中卫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推荐,参加当年学科带头人评选。对不符合条件人员继续培养。
六、培养措施
1、学校领导对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学术方面进行重点培养。
2、将其安排在教科研第一线的重要岗位,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
3、优先安排参加各种学术会议。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他们派出去考察、进修、讲学,提高其水平,扩大其知名度。
4、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若承担重点教科研项目,学校应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沈桥小学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