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预警监测方案 本文关键词:东线,南水北调,预警,监测,方案
南水北调东线预警监测方案 本文简介: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水环境预警监测方案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全市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水质安全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特制订本方案。一、方案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批转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
南水北调东线预警监测方案 本文内容:
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
水环境预警监测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全市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水质安全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批转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函[2003]104号),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与江苏省政府签订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目标责任书》、徐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印发的《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徐政发[2013]42号)、《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二、工作原则
在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水环境预警监测工作中,应本着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预警为主、常抓不懈原则。所有环保部门预警监测人员都应树立高度的水环境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坚持预警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预防和应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徐州市环保局加强对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水环境预警监测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各县(市、区)环保局责任分工,实行辖区管理,按照预警监测方案,认真落实。
三、方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警监测方案的适用范围为全市辖区内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通道及其支流汇水区。调水通道涉及地区:从东至西,依次为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楼区、云龙区、铜山区、沛县、丰县。调水通道涉及河流(湖泊):骆马湖以北中运河、徐洪河、不牢河(京杭运河)、房亭河、顺堤河、微山湖湖西航道等6条河流和骆马湖、微山湖等2个调蓄湖泊及所有支流。
四、监测内容
1.监测工作的任务分工
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预警监测工作实行辖区环保局负责制,各县(市、区)环保局组织开展辖区内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通道及其支流的水环境监测工作,监测能力不足的环保局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徐州市环保局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负责对下级环保部门水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水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质控抽测工作,监测数据的汇总、整理、分析及上报工作。
2.监测点位设置
以徐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印发的《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调水通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表1中所列输水干线及支流为水环境监测河流,以所列河流上现有的国控、省控、市控及县控例行监测断面为监测点位,如该河流上未设例行监测断面,则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2002》中的要求进行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为监测点位,每条河流至少设一个监测断面,南水北调国控重点断面见表1,其余监测河流名称见表2。
表1
南水北调国控重点监测断面表
河流
断面名称
责任环保局
复新河
沙庄桥
丰县环保局
沛沿河
李集桥
沛县环保局
徐沙河
沙集西闸
睢宁县环保局
京杭运河
(徐州段)
张
楼
邳州市环保局
蔺家坝
铜山区环保局
房亭河
单集闸
铜山区环保局
表2
各县(市)、区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主要支流监测断面表
输水干线
河(湖)
主要支流
责任
环保局
徐洪河睢宁段
徐沙河、中渭河、故黄河睢宁段、睢北河、民便河、凌北大沟、凌南大沟等
睢宁县
环保局
徐洪河邳州段
利民河、双杨河等
邳州市环保局
中运河邳州段
建秋河、六保河、丁场大沟、官湖河、城河、老西加河、邳苍分洪道邳州段、老不牢河、陶沟河邳州段等
京杭运河邳州段
引线河、车夫河、马头河等
房亭河邳州段
陈楼大沟、滩土河下段、白马河故道、一手禅河等
骆马湖环湖新沂段
沂河邳州段、老沂河邳州段等
沂河新沂段、老沂河新沂段等
新沂市环保局
京杭运河贾汪段
湖里大沟、小吴引河等
贾汪区环保局
京杭运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
青黄引河开发区段、荆马河开发区段等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房亭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
三八河徐州开发区段、房亭河官庄引河等
三八河云龙段、老房亭河云龙段
云龙区环保局
京杭运河鼓楼段
徐运新河、丁万河鼓楼段、荆马河鼓楼段等
鼓楼区环保局
丁万河泉山段
泉山区环保局
京杭运河和顺堤河铜山段
拾屯河、柳新河、老姚园河、苏北堤河铜山段等
铜山区环保局
房亭河铜山段
安定河、李庄引河、南禅河等
微山湖环湖铜山段
岱海引河、郑集河、小沿河、向阳二千渠、向阳渠、珍珠泉引河等
微山湖、昭阳湖环湖丰、沛段
姚楼河、大沙河沛县段、杨屯河、顺堤河、丰沛运河沛县段、沿河、鹿口河、魏庙港河、五段河等
沛县环保局
复新河丰县段、大沙河丰县段、丰沛运河丰县段、义河、苏北堤河等
丰县环保局
3.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项目监测,共24项。
4.监测频次
南水北调国控监测断面(表1)每月监测不少于2次,对已建水质自动站的国控断面,采用自动站数据,每月进行一次手工比对监测;其余河流监测断面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如遇水质超标严重或异常情况,必须在2小时内报送相关部门,同时开展加密监测,加密监测结果与例行监测结果同时上报。
五、质量保证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相关环境监测质控有关要求执行。采样及分析测试方法均应符合国家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监测技术规范或有关规定等,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均应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所有参加监测的人员均应经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采样过程中应加采不少于10%的现场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中也应增加不少于10%的室内平行样,不少于10%的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徐州市环保局将组织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抽测一定比例的监测断面,不定期对承担监测项目的实验室进行比对监测,同时进行标样考核等质量控制工作。
六、数据上报方式与时间
各县(市、区)环保局每月将监测数据于当月25日期前报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数据的统计、整理,于当月30日前将监测结果上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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