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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司反三违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吕梁市金龙工贸有限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吕金工安〔2017〕8号各科室车间:根据兴安监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公司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2017公司反三违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吕梁市金龙工贸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吕金工安〔2017〕8号
各科室车间:
根据兴安监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公司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兴县安监局《关于全县冶金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兴安监发〔2017〕26号精神,公司安委会决定从6月至9月底,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处罚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力争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的目标。“零违章”,即专项行动期间,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和查处“三违”行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法治秩序。“零隐患”,即专项行动期间,推进隐患“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公司月查、工作制度有效落实,对查出的隐患全部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同时着力消除存量隐患。“零事故”,即专项行动期间,杜绝生产安全事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征
总经理
副组长:范侯亚
安全副总经理
吴挨平
生产技术厂长
成
员:各科室车间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吴平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督导科室车间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以及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
三、范围分工
(一)专项行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各部位。。
(二)专项行动分工
各科室车间要按照“区域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推动辖区内所有部位“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实际,组织开展各自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情况。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7)在机电设备检修时,未将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
(8)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9)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10)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
(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不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
(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三)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情况
建立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机制,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正,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重新培训、经济处罚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分“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督查检查、总结提升”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0日-6月22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和措施要求,并迅速安排部署,督促企业制定“反三违”专项行动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3日-6月30日)。各部门要动员全体职工全面细致查找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类、汇总,从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落实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公司对发现的“三违”问题,要根据其具体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纠正、查处和教育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严肃进行查处。
(四)督查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部门要通过检查,要做到“四个全覆盖”:督促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全覆盖;督促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督促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全覆盖;督促建立和落实隐患“四查”制度全覆盖。通过督查检查,推动企业从教育培训、制度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司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部位进行督查检查。
(五)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1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反思工作得失,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巩固提升“反三违”专项行动成果。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三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二)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反三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强化典型引领,对工作有特色、有效果的及时跟进报道。要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反三违”工作,主动举报“三违”行为,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自律意识。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因严重“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的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统筹兼顾,协调有序推进。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将“反三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相结合,严防因“三违”行为和隐患引发事故;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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