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是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有效的德育管理及评估系统,探索和改进德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完善和优化德育的各个环节,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德育工作的指示和条例,具体组织《中学德育大纲》的实施,加强常规管理,切实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
3、负责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培养、考核和评估,切实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安排每学期重大主题教育活动,具体指导各年级、各班级开展集体活动和班会活动。组织和审定年度学生评优。
4、领导并指导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军训、社会实践、劳动教育、入学教育、家长会和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活动实效。
6、负责学校安保工作,确保学校校园安全,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夜间巡逻、安全隐患排查、自行车管理等工作。
7、承担学校分配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