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德职中“半工半读”企业工作职责
一、企业须指派中层以上领导专人全面负责学生半工半读期间的管理工作。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校企双方签订的半工半读协议有关要求。
三、企业安排符合交通安全标准的车辆和高素质驾驶员,负责学生上下班的交通和安全工作。企业提供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的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四、企业须实行每天点名制。即接学生上车时必须点名,结束后送到校内必须点名。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台账记录。
五、半工半读期间企业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操作。企业不能安排学生从事高危、高强度等不符合学生工作要求的工种。
六、定期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根据学生表现恰当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工作期间有突发事件,或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企业应立即与学校半工半读指导教师联系,共同处理有关事宜。
八、企业应保证学生下班后及时返校或回家,企业或员工均不能以活动等原因滞留学生。
九、企业应将每月学生的点名册、工资表复印件及每月工作表现交学校实训处。
十、半工半读期间违纪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企业与学校协商后有权中止学生半工半读。
十一、企业在校企双方协议的半工半读时间之外聘用学生实习的,视作企业的个人行为,由企业和学生家长处理相关事宜,与学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