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江高中行政事务中心职能细则
职能总述:集团行政事务的协调联络,以及集团后勤保障与安全监管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职能细则
(一)按照总校长室的要求,协调各成员学校或有关部门的具体行政事务工作,具体协调落实总校长室的有关决定和要求。
(二)负责集团日常文秘工作。包括以集团名义起草文件、计划、总结、讲话稿、专题报告等;收发上级各类文件并及时归类处理;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下发会议通知、工作安排等。
(三)负责集团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包括集团新闻的采集审定发布;集团外联工作。负责集团国际交流的有关事务工作。
(四)协助总校长室,做好集团各项活动、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以及后勤服务工作。
(五)参与集团日常行政接待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行政事务相关费用的报告审核制度。
(六)在集团党委、总校长室的领导下,参与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干部考察工作。负责集团党务、人事的日常事务工作。
(七)制定《集团总务工作总体规划方案》;制定《集团安监工作总体规划方案》,报经总校长室同意后实施。督查集团各成员学校总务、安监工作,在经总校长同意,并通报所在成员学校分管领导后,予以表彰或责令整改。召集各成员学校总务、安监等处室的负责人定期例会。
(八)负责集团各类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
(九)完成总校长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