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江高中课程与教学中心职能细则
职能细则
(一)制定《阴江高中教育集团课程研究与发展总体规划》,在报经总校长室同意后实施。该规划应在明确集团课程研究目标、课程发展目标的前提下,重点就集团在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探究、课程理论与研究等方面的配套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负责对实施情况的动态把握、及时反馈、协调指导。
(二)在总校长室的领导下,负责或参与集团各成员学校创建“江苏省课程基地”的规划论证、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集团各成员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审定工作。对各成员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供改进意见或放样信息。
(四)负责集团“课堂节”(课堂教学公开展示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建集团“教学工作导师团”,跨校区实施“教学青蓝结对”工作。
(六)负责对各成员学校中的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的后备培养对象,建立业务档案信息,形成梯队规模结构;并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实现层次提升目标。
(七)负责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特色发掘、特色培育、特色总结工作。负责集团学科竞赛、中考、高考信息情报的搜集整理工作。
(八)定期调研集团各成员学校教学工作情况,召集各成员学校相关负责人定期例会。在集团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示范课、研究课、成长课等不同层面的教学交流活动。
(九)完成总校长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